这部电影就是传说中的那种“萌点全中”的电影啊!!!
福尔摩斯!!
华生医生!!
套用豆瓣上某位仁兄的话,这部电影明明就应该改名叫MR.& MRS.WASTON……(竟然能成功的让我觉得逆CP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JUDE LAW你太帅了华生医生你的气场真是太强大了……)福尔摩斯无时无刻不用他那双包含着深情的热泪的如弃犬般无辜又委屈的大眼睛盯着医生,明明白白在说:“你伤害了我你不能去结婚我不会让你结婚的阴谋得逞的你必须得跟着我去冒险我对你的未婚妻也没什么好印象她不是个好女人你别忘了你还有个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的好友呢你应该跟我住……”华生医生的眼神里欲说还休着透露着“你丫又骗了我我怒!
但是……我还是拿你一点儿辄都没有你永远能骗我跟你一起去冒险关键时刻还得保护你你说这可怎么办我就算结婚了也还是放不下你……”艾琳艾德勒和玛丽摩斯坦你们都是幌子啊是幌子,是炮灰啊是炮灰……为了保住自己和医生的二人世界,福尔摩斯真是无所不用其极,闷在家里三个月装死不出门啦(可是你看看,当华生邀请你去吃晚饭的时候你就复活了吧!),把家里的墙打的稀烂啦,对初次见面的玛丽小姐冷嘲热讽啦,去打拳打回来一身伤啦,买通吉普赛女人向华生描述婚姻生活的可怕之处啦,想方设法用谜题勾起华生的好奇心啦,假装自己出去抓罪犯没有带枪啦,在华生发火的时候趁机邀请他去过一个没有MARY的两人浪漫假期啦,被通缉了也还要化妆成医生去探望受伤的华生然后再默默的离去……华生医生你扔了马甲还莞尔一笑!
你永远叹一口气摇摇头又无可奈何的追上假装要独自一人去破案的福尔摩斯!
搭档是不能拆的!
结婚了也不能!
当华生医生不顾性命扑上去保护福尔摩斯的时候,我已经热血沸腾得语无伦次了!!!
这样的剧情……我除了仰天长笑还能干嘛……--回归正常世界的分割线-除去这两位大叔无与伦比的全力卖腐,这个电影的案情还真是……看得人想睡觉……于我而言,本片唯一的雷点就是福尔摩斯和艾琳艾德勒的吻戏……无论如何我也不能接受福尔摩斯先生去跟一个女人谈恋爱,哪怕是著名的“那个女人”。
幸好GUY导演把住了关,让福尔摩斯先生适时的晕了过去。
续集,莫里亚蒂教授,犯罪界的拿破仑!
哦!
期待你出场!
等我发了财,一定要去一趟贝克街221号B,让赫德森太太告诉我福尔摩斯先生现在外出不在家,你可以上去坐一坐……圣诞节的时候会给他寄明信片吧。
哦,我亲爱的华生,没有一个侦探能比得上福尔摩斯先生。
我是个狂热的福迷,所以我并不认同唐尼的表演方式,不过我对这片却并不反感,主要还是我打从一开始就没把这部电影当作《福尔摩斯》来看待,当初看到片花时,我就不指望这片会忠实于原著了。
有了这一心理准备,接下来若要看此片,就不能有太多的报怨,因为这是自己选的,而且事实上,我还真无法抵挡住“福尔摩斯”四字的诱惑,所以下载了这片来看看。
唐尼的风格,实在无法让我生起“这就是福尔摩斯”的感觉,BR和JB等著名的福尔摩斯演员我也不是百分百满意,但他们演绎的那种“绅士”的风度还是有的,唐尼版唯一一个我觉得还不错的情节,就是打拳击时福尔摩斯的那段心理描写,非常幽默。
相比福尔摩斯,片中华生的形象反倒有几分接近原著,虽然时不时和老福斗嘴,但天底下再也没有比他更了解老福、理解老福的人了,正如JB所说,《福尔摩斯探案集》本身所讲述的,正是一段伟大的友谊。
本片的结局则几乎是《名侦探柯南》剧场版的再现,把犯人几乎搞定后,然后在犯人面前把自己的推理长长地说一番,但福迷们都知道,福尔摩斯向来不这么干,其办案手法是以简洁直接著称。
至于把福尔摩斯和艾琳·艾德勒凑成一对,更是恶俗到了极点。
原著中艾琳的聪明机智让人大为叹服,是福尔摩斯一生最为欣赏的女人,也许正因为如此,很多人总乱点鸳鸯谱,而忽视了艾琳已有一个叫诺顿的丈夫的事实,而且夫妻俩还很恩爱……要说这片子有什么地方让我觉得还不错的话,那莫过于布景了,真的很好看,可惜作者没有在气氛上多下功夫,以致空有一个华丽的外壳。
这部片子若光从情节来打分,我给7分,但若要以“福尔摩斯”的标准来衡量的话,对不起,本片不及格。
不过看了结尾,似乎以后还会拍续集,如果有的话,我还会继续看下去。
福尔摩斯如今已成了“神探”的代名词,不过如果你看过原著的话,会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那就是:福尔摩斯是众多名侦探当中,破案率最“低”的一个!
《福尔摩斯》原著一共有60个案件,然而不成功的案件却有以下:直接被对手击败的:《波希米亚丑闻》因为误判最后以失败告终的:《五个桔核》掌握了一点线索,但无法继续查下去的:《三桅帆船》、《工程师大拇指案》查明了基本事实,但没能捉拿犯人的:《身份案》、《住院的病人》、《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希腊译员》侦破了案件,但却败给对手的:《恐怖谷》犯人并非由福尔摩斯绳之以法的:《米尔沃顿》纯属福尔摩斯过度敏感的普通事件:《黄面人》、《失踪的中卫》以上一共12案件,占了原著的20%,算上一些虽然破了案、但因为福尔摩斯误判导致委托人或其他重要人物死亡的事件,这个不成功的比率就要更大了,换句话说,福尔摩斯的破案率在80%以下,远远低于柯南、金田一、波洛、007等名侦探……在这些不成功的案件里,其中的那个《波希米亚丑闻》事件,击败福尔摩斯的,正是艾琳·艾德勒。
除了破案率“低”于其他名侦探,福尔摩斯的缺点也不少:个性孤僻,喜欢抽烟,有时骄傲自大,不善于广泛交际,有喜欢在半夜拉提琴和往墙上练习开枪等诸多恶习,此外还有“宅男”倾向……说到底,福尔摩斯除了有一身侦探本事以外,就与任何一个普通人毫无区别了,他并非“神通广大”,只是一个热衷于研究犯罪事件的爱好者,长期钻研犯罪类的知识,使得他在这方面拥有比别人更多的见识,而在其他方面,他近乎于一个白痴,就像很多人拥有一技之长后,就不善于干其他事了。
但是,不正因为如此,福尔摩斯才显然更加有血有肉、更加真实可信么?
不正因为如此,所以尽管后来小说和电影出现了更多比他更厉害、更无敌的神探,但却只有福尔摩斯的名字总被用来赞誉一个人破案的效率吗?
他看似冷酷无情,却拥有一颗正直善良的心;他看似骄傲自大,却最懂得如何去尊重他人;他沉默寡言,却比任何人都明白什么是爱。
他只是不善于表达自己,但这不代表他没有情感。
也许是日本侦探小说看多了,很多人将“推理”二字想像得太神圣,仿佛只有大侦探才能“推理”一番,仿佛只有列出一大堆复杂的“线索”最后让你“猜猜我是谁”才能叫“推理”。
其实推理离我们的生活很近,比如让你观察一张有许多划痕的桌子,推论一下桌上的痕迹是被什么器具划成的,你仔细看了一遍后,觉得那些划痕很细,不可能是很粗的铁具所造成,很有可能是刀子划的。
根据观察事物得出比较合理的结论,这就是简单的推理。
《福尔摩斯》一书的最大优点就是推理性很强,许多侦探知识很专业。
当然书中的部分案件猜想成分较大,而后期的《爬行人》则简直是科幻小说,但整体上书里头的办案水准还是很高的,在现实中经常被警务人员拿去参考。
比如《斑点带子》里福尔摩斯对付犯人的手法就非常专业,他先是了解一下犯人的居住情况,接着趁着犯人外出时潜入屋内调查一番,然后将可能会受到犯人杀害的人转移到别处地方,之后在屋外找个地方进行埋伏,等到半夜后再次潜入,最后在犯人作案时及时将其阻止,人证物证皆获。
在没有犯罪类教学书籍的时代,《福尔摩斯》里的许多案件都被警方当作教学材料,甚至直到今日,在一些美国警校里依然如此。
要说世界上谁最是讨厌福尔摩斯的人,那非亚瑟·柯南·道尔莫属了,任何反福派在道尔面前都得退居其次。
柯南道尔从来不认为《福尔摩斯》是他最优秀的作品,他更喜欢自己的其他作品和主角。
正因为柯南道尔不喜欢福尔摩斯,所以他并不吝啬于让福尔摩斯在故事中出丑,也没少描写老福的种种性格缺陷,然而讽刺的是,柯南道尔越是这样写,读者们越是喜欢福尔摩斯,以致柯南道尔在《最后一案》中让老福毙命时,居然还引起无数读者的强烈抗议,甚至上家门臭骂他这个作者,直到这时,柯南道尔才明白,原来“福尔摩斯”不再只为他一人所拥有,他要写的不好,读者还有怨言了。
某年暑假,一个14岁的女孩躺在床上,囫囵吞枣看完整套《福尔摩斯探案集》,然后又看一遍,再看一遍,还看一遍,一遍又一遍,直到20多年后,虽然已经20年没碰那些书,当这个女人在大银幕上看到维多利亚时代伦敦的泥泞街道,脑海中顿时出现福尔摩斯根据靴子上的泥土判断华生去了哪里出诊的情节;当她看到福尔摩斯跟人打拳击,脑海中就出现华生说福尔摩斯是拳击高手;当她看到银幕上出现屠宰场,脑海中就出现福尔摩斯揣着根大鱼叉在屠宰场刺猪肉;当她看到福尔摩斯的屋子乱糟糟,脑海中也想起只要没有案子,福尔摩斯就会嗑药,把自己弄得人鬼都不像。。。
(有N年没写长排比句了。
)哦是的,原以为这部《福尔摩斯》不可能忠于原著——小萝卜糖尼演福尔摩斯!
他甚至不是英国人!
裘德洛演华生!
他简直太帅太不憨厚!
预告片里的连串动作场面,也跟原著的绅士风味大相径庭。
我走进戏院的时候,十足是准备看笑话的。
开片不到十分钟,就喜欢上了这个片。
沉暗青苍的色调,厚重斑驳的道具布景,将节奏的现代感精心地包裹起来,让人几乎觉察不到快速剪接和大量特技所暗示的21世纪。
小萝卜的造型,不似以往的福尔摩斯那么冷峻,有绅士风度,比较有动感和喜感,本来我是不太看好的。
但是他的演绎,这个剧本所描绘的福尔摩斯,居然跟记忆中的福尔摩斯处处吻合。
前文已经说过,如果你熟知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那么你必须承认,福尔摩斯多数时候的确是不修边幅的,他吸毒,他在不适当的时候拉琴,他心血来潮就在客厅里放枪,他时常做散发恶臭的化学实验,他随时可以唯妙唯肖化妆成另外一个人,他身手敏捷,打击对手不留情,他充满黑色幽默,没事喜欢讽刺挖苦苏格兰场和华生,但华生大概也是世上他最亲近的人。。。
而这些,这一版的《福尔摩斯》都表现出来了,也许有一点点卡通化,也许没有老派英国绅士的彬彬有礼,但是我一点也不介意。
再说,福尔摩斯可能也没把绅士当成一回事。
他是个跟疯子只隔一线的天才,小萝卜的演绎突出了这一点。
华生。
在华生自己的叙述中,读者得出的印象是憨厚忠诚。
没错,他是忠诚,不过谁说忠诚就得表现得像一条忠犬?
他的憨厚,主要是跟福尔摩斯对比的。
估摸着谁跟福尔摩斯比,都不够机灵。
他是个军人,他出生入死追随福尔摩斯的大部分冒险,他写得一手好文章,他在适婚年龄,所以,如果影片合理引申,把他塑造成一个机智勇敢英俊的好男人,又有什么不妥呢?
况且裘德洛这两年已经不再帅得没边了,所以刚刚好。
他和小萝卜,应该够资格被大叔控们收进后宫。
华生和福尔摩斯。
真的不奇怪,如果福尔摩斯和华生被看成一对儿。
本来他们就是一对儿,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奇怪怎么大家不YY孟良焦赞呢)。
华生要结婚,福尔摩斯是真的不赞成不高兴;他俩平时就喜欢像老夫老妻似的斗嘴;华生不放心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依赖华生;这些原著里都写着呢,怎么大家都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兴奋莫名捏?
所以,不要兴奋,他俩本来就是那样的,不需要额外想象;片子也不香艳,虽然预告片里有个裸露镜头。
就那一个。
片子是很纯正的侦探故事,悬疑设置妥当,然后层层抽丝剥茧,观众脑子还没消化前一幕的场景,后一个转折已经接踵而来,绝不低估观众智慧。
过程中福尔摩斯的老谋深算明察秋毫胆大心细这些英雄特质也就半点不打折扣地表现出来,这大概是让俺们书迷最窝心的。
虽然有一点夸张,福尔摩斯仍然是福尔摩斯。
他经得起时间考验,经得起更新。
造型不像没关系,貌不合神不离,当然好过貌合神离百倍。
这个戏对福尔摩斯的刻画,也就是侧重了他性格中某一个方面,比较神经质比较疯狂的一面。
这一版的他很有灵气。
只要不计较恪守从前的绅士形象,就可以欣赏他。
至于艾琳这个人物,谁让福尔摩斯只喜欢这一个女人呢?
他毕竟不是老虎伍兹,素材没有那么丰富,编剧只好把艾琳重新编写,写得更有趣一点,更符合时代一点。
而且可以从她那里带出莫里亚蒂教授,为续集做准备,也算人尽其用。
看到这里,你应该已经明白我很喜欢这个片。
比《阿凡达》喜欢,《阿凡达》是必须喜欢,不能否认它的好;《福尔摩斯》是打从心里往外喜欢,是一杯口味刚好的亚坤奶茶。
喜欢它的production design,老伦敦的场景完全切合了古早的浪漫想象;喜欢早期的化学物理实验仍然可以被普通人理解操作;喜欢它的配乐,轻灵幽默不失紧张,主要乐器似乎是某种英国土产的民族乐器;喜欢其中无数细节,既符合原著又充满创新娱乐精神;更别提充满全片的幽默对白,福尔摩斯的一个特征,就是不会直接了当说话,高智商的人不绕弯子说话,脑子会空转,这道理跟仓鼠吃饱了必须跑上几百圈一样。
片尾字幕出来,一幅一幅素描状的画面扫过,演职员表出现。
服装设计所配的图,是福尔摩斯一丝不挂只遮个抱枕那幕。
大笑离开影院。
(发于2月5日南都周刊)夏洛克•福尔摩斯曾先后出现在超过260部影视作品中,被75名演员扮演过,是有史以来被扮演次数最多的虚构人物;在这方面,除了他的亲密战友华生医生之外,就只有吸血鬼德库拉伯爵能够紧随其后。
珠玉在前,此番小罗伯特唐尼欣然出演《大侦探福尔摩斯》,不能说不是勇气十足;而盖里奇对福尔摩斯形象的全新打造,也令诸多“福迷”们颇有微词。
难得的是,在《阿凡达》势不可挡地横扫全球票房之时,《大侦探福尔摩斯》仍可从中分得一杯羹,实在不可小觑。
在盖•里奇诡异路数的引导下,小罗伯特•唐尼塑造的福尔摩斯看上去另类得很。
制片人之一威格拉姆说:“我们创造的福尔摩斯更现代,行为习惯上像个波希米亚人,而穿着上则像个艺术家或者诗人。
与以往任何的福尔摩斯都不一样。
”这位大侦探的一些性格特点被刻意夸大了:无案件接时的狂躁和抑郁,对人际关系的不在行,对各种稀奇古怪实验的痴迷,邋遢和不规律的生活习惯……如果说这些在原著中还有迹可循,那么福尔摩斯与艾琳•艾德勒的风流韵事则完全是毫无根据的八卦了。
原著中不近女色的福尔摩斯确实对这位美貌与智慧并重的女子颇为欣赏,一直称她为“That woman”;但依据华生的说法,那只是一种敬重而非掺杂了罗曼蒂克念头的非分之想。
如今影片中两人不仅眉来眼去,更多次出现赤裸相见的场景,真真让福迷们大跌眼镜。
此外,热爱巴西柔术和街头斗殴的盖•里奇一向执着地寻求着“疼痛的底线”,因此他对福尔摩斯的理解加重了“武”的分量,并称“福尔摩斯是西方世界第一位功夫大师”。
于是片中动作场面贯穿始终,不仅福尔摩斯成了地下拳手,裘德洛饰演的华生也摇身一变成为格斗行家;美国《综艺》杂志评论道:“这部电影的主角应该改名叫詹姆士•邦德。
”至于两人之间的关系,更是掺杂了超越兄弟情谊的暧昧,斗嘴像是传情,动手像是调戏,还时不时醋海生波,引发全场哄笑;无怪乎本片又被戏称为“腐尔萌斯”。
虽然称得上情节紧凑画面精彩,原本该是福尔摩斯戏的精髓部分——推理戏却被大大削弱了,结果是恐怕没人会把这部片子当作侦探片;于是小罗伯特•唐尼在金球奖上获得的,居然是喜剧类/音乐剧类最佳男主角。
回顾120余年来出现过的福尔摩斯形象,其中的变迁耐人寻味。
1887年,《血字的研究》发表时,柯南•道尔如此描述这位初次登场的大侦探:“他有六英尺多高,身体异常瘦削,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目光锐利(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
他的两手虽然斑斑点点沾满了墨水和化学药品,但是动作却异乎寻常地熟练、仔细。
”出演过福尔摩斯的演员大多符合书中描写的相貌特征;小罗伯特•唐尼似乎是一个例外。
至于福尔摩斯的“标准装束”——猎鹿帽+曲柄烟斗+斗篷+放大镜+手杖,其实并非出自原著,而是在插画家和演员们的演绎中逐渐发展定型的。
福尔摩斯系列故事最初刊行之时,许多插画家都曾为小说配图,其中包括柯南•道尔的父亲——可惜他的作品非常失败。
西德尼•佩奇特(Sidney Paget)是最著名的福尔摩斯插画家之一,他以自己的弟弟沃尔特为原型塑造了一个相貌英俊的福尔摩斯,这形象如此深入人心,以至于后来沃尔特走在街上都会引起围观。
在为《博斯科姆溪谷之谜》作画时,佩奇特给福尔摩斯戴上了那顶标志性的猎鹿帽;柯南道尔本人很喜欢这个造型,后来把这顶帽子写入了小说。
当时最著名的福尔摩斯扮演者是舞台剧演员威廉•吉尔特(William Gillette)他的衣着打扮几乎奠定了后来人们心中经典的福尔摩斯形象;那把随身烟斗最早也是出现在他的手中。
他也是第一个获得柯南•道尔首肯的演员。
1899年5月吉尔特首次拜访道尔,他打扮成福尔摩斯的样子,走到道尔身边,拿起放大镜细细端详了一番,说:“毫无疑问是个作家。
”柯南•道尔当场大笑不止。
福尔摩斯与电影的渊源则可以追溯到1900年4月。
当时美国电影放映公司(American Mutoscope and Biograph Co.)出品了一部名为《歇洛克•福尔摩斯受挫记》(Sherlock Holmes Baffled)的默片,片长仅45秒,讲述身着睡袍的福尔摩斯面对一个凭空消失的窃贼而陷入困惑不得其解的故事——如果说这可以算一个故事的话。
那位演员连姓名也没有留下。
此后诸多影视公司纷纷尝试将福尔摩斯搬上银幕,但都算不上真正成功。
一直到20世纪早期,埃利•诺伍德(Eillie Norwood)对福尔摩斯的诠释才真正获得广泛认可。
年届六旬的他先后在47部无声电影和120余场舞台剧中出演福尔摩斯,至今保持着扮演福尔摩斯次数最多的纪录。
尽管柯南•道尔对影片中引入了电话、汽车和许多维多利亚时代难以想象的奢侈品而略感不满,他还是给了诺伍德极高的评价:“他出色地扮演了福尔摩斯,使我大吃一惊。
” 巧合的是,诺伍德的真实姓名叫安东尼•爱德华•布雷特(Anthony Edward Brett);七十年后,另一位“布雷特”再次成功地塑造了一个深入人心的福尔摩斯。
而在他出现之前,观众心目中最耀眼的福尔摩斯则是巴兹尔•雷斯伯恩(Basil Rathbone)自1939年出演福克斯公司投资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以来,在长达五十年的时间里,巴兹尔•雷斯伯恩始终是福尔摩斯的最佳化身。
他以鲜明硬朗的外形和冷峻孤傲的举止成功地塑造了这位神秘而自负的大侦探;疯狂的影迷们甚至坚持要求他以“夏洛克•福尔摩斯”来为他们签名。
正是雷斯伯恩将我们耳熟能详但并非出自原著的那句台词“Elementary”发扬光大,他制作的福尔摩斯广播剧在当时也无人能敌。
或许他的成功来源于对这一角色的热爱,正如他曾热情洋溢地表达过:“当我还是个孩子并且开始了解这位世界上最伟大的侦探时,我就希望能成为像他那样的人……对我来说,扮演这样一个角色就如同扮演十次哈姆雷特一样意味深长。
”不过,雷斯伯恩的影片只有两部将背景设定在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其他都属于有些扯淡的同人原创,常常出现一身20世纪40年代打扮的福尔摩斯跟纳粹分子斗智斗勇的场面。
这对资深福尔摩斯迷来说自然难以接受,于是环球电影公司就此解释说:福尔摩斯是“永恒的和不可战胜的,所以当他处于今日的世界并解决今日世界上所发生的疑案时,也能保持如同往常一样在推理方面的权威地位。
”可以理解,身处二战时期的动荡与混乱,人们热切地期望着像福尔摩斯一般冷静、睿智、无所不能的角色出现来挫败罪恶、拯救世界、重建秩序。
因此,这一阶段的福尔摩斯呈现出被刻意拔高和神化的美式英雄形象;而出于反衬的目的,奈杰尔•布鲁斯(Nigel Bruce)所扮演的华生不幸地被塑造成为一个平庸愚笨而缺乏存在感的小丑,这也深深地影响了之后人们对华生的印象。
雷斯伯恩版的福尔摩斯影响力如此之大,以至于后来每一个出演福尔摩斯的演员都会被拿来以他为准绳加以比较,一直到杰里米•布雷特(Jeremy Brett)横空出世。
1983年,格拉纳达(Granada)公司邀请布雷特在电视剧集中出演福尔摩斯时,这位资深莎剧演员犹豫再三——他认为福尔摩斯已经被扮演太多次,实难有所突破。
最后他出于经济需要接下了这个角色,谁曾想到崭新的经典由此开创,布雷特从此在观众心中与福尔摩斯这个名字画上了等号。
布雷特面貌英俊,气度不凡,身材颀长瘦削,目光深邃狡黠,甫一登场便倾倒众生;要知道,他可是在《窈窕淑女》中与奥黛丽•赫本演过对手戏的美男子,虽然出演福尔摩斯时已51岁,魅力却丝毫不减当年。
或许福尔摩斯本不该这么帅,但布雷特以精湛的演技说服了观众,甚至有福迷如此评价:“布雷特不是在演福尔摩斯;他就是福尔摩斯。
”据说布雷特是所有福尔摩斯扮演者中唯一真正读完道尔原著的演员:他不仅习惯随身携带一本原著,还与道尔的女儿长期保持联系;在片场,他常常提醒导演与编剧注意书中重要台词,并结合自己对原著的了解以及相关历史知识对服饰和布景加以修正。
正是在他的考证下,福尔摩斯的猎鹿帽变成了黑色高礼帽,斗篷变成了黑色礼服,曲柄烟斗变成了直柄——这才是符合当时现实的打扮。
从此,福尔摩斯不再是彬彬有礼的完美绅士,虽然大部分时间依然刚毅睿智,但偶尔也会犯迷糊、讲笑话;被赞美时会有小得意,被无视时也会郁闷;招待客人之前会慌忙收拾凌乱的房间,大清早被揪出被窝时一样睡眼惺忪蓬头垢面。
福尔摩斯与华生之间也不再是大侦探与小跟班的关系,而开始转变为感情深厚、彼此信任的好兄弟,时不时抬下杠斗个嘴,颇像男生寝室中常有的桥段。
正如布雷特所理解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故事是一场伟大的友谊。
没有华生,福尔摩斯也许很多年前就在可卡因中烧尽了。
”布雷特的健康状况一直不太好,在演出动作场面时常常力不从心,拍摄进度因而十分缓慢。
1995年,由于心肌炎发作,他在睡梦中安然离世;而格拉纳达公司这套未及完成的经典剧集,也带上了永恒的缺憾。
纵观福尔摩斯在舞台与影视中的形象转变,不难发现在他外表越来越年轻英俊、身手越来越矫健敏捷的同时,性格也越发有人情味了。
当电影与电视的发明、普及和蓬勃发展一步步诱发着人们对视觉刺激的渴望,19世纪老套的推理戏码自然远不如当下扣人心弦的动作场景吸引眼球;而随着女性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提升,这个庞大的受众群体也成为制作公司竭力争取的对象,因此主角的外形和性格向着女性喜欢的方向发展也并不出奇。
此外,相对安定的社会环境之下,电影的娱乐意义被强化了;人们需要的不再是神坛上完美的英雄,而是能够引发共鸣的凡人名侦探。
于是有了今天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因为腐,所以萌;因为平凡,所以可爱。
--《大侦探福尔摩斯》乍看像一部魔幻片:反派黑木爵士拥有强大的神秘力量,组织诡异的宗教仪式,不仅能死而复生破坟而出,更可操控黑暗魔法轻易杀死忤逆者。
然而在福尔摩斯的追查之下,所有谜团一一破解:所谓魔法,不过是普通人所不了解的科学罢了。
著名科幻作家亚瑟克拉克曾总结说:任何足够先进的技术,初看都与魔法无异。
那么,片中所提到的这些手段,在科学层面上是否真正成立呢?
首先来看最玄的“死而复生”。
19世纪末,西方判断死亡的标准仍旧是呼吸、心跳、脉搏的停止。
但事实上,脑震荡、机械性窒息、二氧化碳中毒、溺水、上吊、寒冷、服用安眠药或麻醉药等引起的昏迷,均有可能使呼吸和心跳降至极微弱的程度,甚至完全停止;一定时间后,也可能引起身体冰凉,僵直发硬。
但若及时抢救,病人完全可能复苏,这便是“假死”。
历史上假死案例屡见不鲜,死人下葬后敲棺材盖的情况时有发生,开棺验尸时也常发现挣扎抓挠痕迹,往往引起人们恐慌的猜测和联想,这也是吸血鬼的传说产生的原因之一。
由于心脏死亡误判严重,1968年,哈佛大学死亡定义审查特别委员会提出“脑死亡”判断标准,并得到世界卫生组织采纳,逐渐被世界各国医学机构接受。
什么药物可以用来制造“假死”呢?
西方故事中最常用的麻醉植物是曼陀罗。
早在古罗马时期,老普林尼就在《博物志》中指出了它“可使人陷入沉睡,对正在进行的手术浑然不知。
”《罗密欧与朱丽叶》中使朱丽叶假死的药物,据考证是用曼陀罗的根制成的;在《奥赛罗》以及《安东尼和克莉奥佩特拉》里,莎士比亚也曾直接提到这种植物的麻醉效用。
不过,本片中黑木爵士服用的却并非曼陀罗,而是杜鹃属植物中提出的毒素——最有可能是黄杜鹃中提炼出的木藜芦素。
这种毒素可引起心律不齐,也可使心跳与脉搏变得非常徐缓而微弱;由于血液循环不畅,也会造成脸色苍白的效果。
当时华生医生只是简单地用手测了黑木爵士的脉搏和心跳,误判死亡毫不奇怪。
黄杜鹃在中国又称羊踯躅,花叶均有毒,也有麻醉作用。
杜鹃花蜜引起中毒的事件在古希腊时期也有记录,误食可能导致休克或猝死。
若成分比例把握得当,又是用在黑木爵士这样体格健壮的男子身上,成功伪造死亡假象的可能性的确存在。
再来看黑木爵士最后的杀手锏——以无线电遥控释放毒气的装置。
这在当时的确是神奇的发明:福尔摩斯发现它的作用时毫不掩饰惊讶;福尔摩斯的死对头莫里亚蒂教授的一系列精心策划也是为了把这个装置搞到手,片尾时更指出这才是“真正可以改变世界的魔法”,为续集留下伏笔。
许多观众在此质疑盖里奇将无线电的发明时间提前太多了,而事实上,尼古拉•特斯拉(Nikola Tesla)早在1893年就已经展示了无线电通讯技术,并于1897年获得无线遥控技术的专利。
只不过这个熠熠生辉的天才被埋没太久,以至于时至今日无人不知爱迪生,却鲜有人了解特斯拉在电学方面的贡献。
特斯拉在爱迪生发明直流电不久便发明了交流电,并制造出世界上第一台交流电发电机。
然而或许是出于嫉妒,或许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维护,当时已处于巅峰地位的爱迪生一直对特斯拉实行打压,称其为“科学界的异端”,并声称交流电对人体十分危险,结果使特斯拉长期郁郁不得志。
1904年,在爱迪生的影响下,特斯拉的无线电遥控技术专利被美国专利局撤销后转授给马可尼,直到1943年才被重新认定有效。
不仅在当时特斯拉被视为异端,即使在当今社会,他的许多构想看起来也十分荒谬无稽。
他曾提出扭曲时间和空间的理论,并认为可以发明一种将人的想象投射到胶片上的“意念照相机”。
另一部电影《致命魔术》(The Prestige)中,特斯拉可以让插在土里的灯泡亮起来,最后更制造出了可以复制人体的装置,足以见得人们对他的定位——天才加疯子。
因此,作为影片中重要的道具,这件划时代的无线遥控装置恐怕与特斯拉脱不了干系;即将开拍的续集或许很快会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
好吧,我承认这是一部成功的好莱坞片子。
不论剧情节奏还是音乐摄影都做的非常不错。
福尔摩斯也基本可以算是我想象中的那个形象。
但是!!
但是!!!
但是!!!!
整个片子的情节是不成立的!
这个片子的剧情有一个重大的纰漏。
我在一开始看的时候一直就对死人复活表示不理解,直到最后福尔摩斯用吊腰带的方法解释了为什么上吊不死。
那么,作为一个福尔摩斯的粉丝,我的问题就来了。
上吊后脖子的伤痕去了哪里?
还是华生医生是个纯粹的庸医?
小弟只知道一些简单的常识,比如知道上吊后脖子肯定会有勒痕,而且是在下颌骨底部而非脖子正中。
严重者会因为体重而导致颈骨脱臼。
而且勒痕会引起淤血,在死后无法褪去的。
这个淤血进行简单的细致观察就能够判断的。
那么华生医生为什么在验尸的时候没有发现?
要知道他可不是一个刚刚出医学院的学生,而是一个已经在阿富汗见过血的人了。
对于他的误判我表示完全不能理解。
就算尸僵可以通过药物模仿,这个伤痕总是无法避免的了吧。
更何况福尔摩斯本身就是一个刑侦学和法医学大师。
这么简单地小把戏应该难不住他吧。
如果这个假死被识破,那么后面所有的剧情就全部都完蛋了。
又谈何推理片呢?
福尔摩斯的小说会把所有的关键条件告诉你,然后可以自行推理。
而柯南则一定隐藏关键条件,然后听他讲故事。
所以我热爱福尔摩斯。
可是这个片子呢?
实在是打碎了我心中一个偶像啊...求求你了,好莱坞。
商业片再严谨一点,不要让侦探变成兰博!
(如果法医鉴识学小弟有错误请指正,不要冤枉了好片)
在写大家都心领神会的影评之前照例来废话几句,好几句,好多句: 这个片子算是我2010年上半年最期待的影片了,如果不算上四月份的钢铁侠2,但是它仍旧是我最期待的影片,为什么?
钢铁侠2里只有小萝卜头唐尼,没有揪得落。
(这是一个冷笑话,针对他快要变成满清十大酷刑的头势) 想想看,一部电影,有揪得落,有小萝卜头,而且尝过的人都说好看过的人都说美正在腐的人全部都哇哇叫,那么作为一个连《风云》和《赤壁》都去电影院看过的人,不去看这部片子的话盖里奇大概要哭着喊着死在我的脚底下的。
然后我就在2009年的第一场雪那天和“我一定要去看福尔摩斯”小组的核心成员粗哥定下了手拉手把电影看的宏图大愿。
我们在黄花树下,萌定誓约,发誓一定要在电影院里发出淫荡的咯咯咯的娇笑声搂在一起,观赏福尔摩斯女王和忠犬华生的新婚故事。
然后……阿凡提就来了。
然后,孔子就来了。
然后,粗哥摒不住守贞的寂寞一个人跑去香港看了。
然后,档期延期到2月25号了。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不能举是悲剧,举而不坚也是悲剧,坚而不久当然还是悲剧,久而不射那简直就是一个黑色喜剧了。
看电影这种活动和床上运动是一样的。
当目标是为了凝结成最后那一滴精华的长久期待,却因为没有算好尺度而变成一场冗长而又枯燥的前戏,我他妈的……根本就不想去看了!
我只想掀桌,我只想控诉,我只想把不守妇道的粗哥掐死,我只想!
但是我已经忍了两个月了啊,你们要知道面对无数在线网络标示着“福尔摩斯攻华生!
华生会反攻回来吗?!
高清视频欢迎收看!
“这样纸醉金迷的诱惑,我可以管住我不听话的手长达两个月之久,这种伟岸简直可以跟黄继光相提并论的。
这样的沉没成本之下我假如再不去电影院观影而是抱着一种”哈哈哈我么就是傻逼了呀“的心态去点开视频,我真的会把脐带血也喷出来的。
作为前英伦迷清冷文艺小青年,于是我还是去看了。
看到这里,我想说那些等着看我疯狂无标点粗口长句吐槽的同学们都洗洗睡吧,没有吐槽,没有意淫,没有粗口,没有鸡血。
因为我觉得这片——不够腐!
我这个人很滑稽的,其实我有一种类似于戳破皇帝新装的小把戏的心态。
比如说像《无极》这样的电影,其实我根本看都不要看的,Y也不要Y的。
但是陈凯歌导演杏眼一斜说:呸!
Y什么Y!
我拍的是艺术品,你们这些吃馒头的人都不是我的受众!
听到这样的话,我的怪脾气肯定要发作的:册那你越是这样说我还越是要去腐一腐来,什么东西,你当我们中国人都白吃人血馒头的啊。
但是遇到像麦当娜前老公这么懂的人,我这种庸俗的心态只好吃瘪了,投降了,绝望了—— 英国,一个神奇的基佬的国度;英国人,一群神奇的随便乱出柜的人民!
盖里奇,一个拍过《四杆大烟枪》之类大腐片的人!
换句话说,这个电影的腐点实在太多了,多得我已经吃不下去了,像一个穷人被逼着要吃下一百盅佛跳墙,肯定也吃不消的。
如果换个译名的话我会把它称作《新婚小夫妻学习指南一百讲》:你想和傲娇老公和谐相处吗?
你知道怎么讨好你十分贤惠可一旦发起火来就不得了的老婆吗?
欢迎订购,现在仅需人民币四百一十九元便可购得上下两册,前一百名打进电话的观众还可以获得免费赠送价值六十九元的拖把一根!
欲购从速,卖完为止!
……是的这个电影基本上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从正经的角度来说,盖里奇是一个很聪明也很懂得发挥自己所长的导演。
你叫他去拍《孔子》,他肯定也要像我一样吐脐带血的,你让他老老实实拍一部类似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电视系列剧,他也是没有花头的。
福尔摩斯的故事经过代代相传,已经在每个人心里都有了一个定格,更何况Jeremy Brett那版实在是太深入人心,就算我偏心小萝卜头,也只好无可奈何地承认他应该是拼不过人家的。
所以盖里奇放弃了那种明显会吃力不讨好的延续和模仿,走了一条很适合他、适合演员、也符合商业电影操作模式的道路。
突出了大侦探身上那些以往不被人重视的个人特质,把他包装成一个既萌又性感能打还傲娇同时又有华生这样好老婆,不,好助手的新型的现代化的具有资本主义特色的福尔摩斯。
情节也完全不选用原著小说的任何故事,只是集合了非常多的元素造就了一个新的、不用大家动什么脑子的、看热闹就可以的电影故事。
别的细节他也没有含糊,大量采用英国本土演员,画面设计得很漫画感和动感十足,没内涵又轻松,看的时候不觉得讨厌,看完也不会很记得,就这样,还要哪能啊,作为一个很庸俗的本来三观就不正的而且因为射不出来又很恼怒的观众,我看完觉得还可以,也就可以了。
我还就着电影吃掉一堆垃圾食品呢!
另外,今天电影院前前后后都坐满了很多懂的人。
尤其是我们右边的两位姑娘,她们两个从头娇笑到底,看到福尔摩斯就笑,看到华生就笑,看到福尔摩斯和华生在一起也笑,看到福尔摩斯和华生和猪猡在一起更笑。
她们的笑声深深刺伤了我的心,因为我觉得坐在那里的本来应该是搂抱在一起的我和粗哥。
于是我非常逆反地想:哼,萌点忒低,我就觉得不腐,我就不笑。
我这种心态其实真的很不好的,吃不到葡萄就觉得葡萄酸的味道很重,我要检讨。
尽管如此,在歇洛克快要被船坞上的巨型铁块砸到的时候,华生奋不顾生地猛然扑下去,用一种很熟练的姿态扑倒了他(为什么会这么熟练?
平时经常在练的对伐??
),舍命相救得十分让人动容;还有在猪肉仓库大爆炸的时候,华生回头伸手,用一种很马教主的姿态咆哮着“不要!
”以至于让我觉得他是在喊 “芊芊!
不要!
我的心好痛!
”的时候,这两个场景都让我大喊了一声:嗲哦!
我又要检讨去了。
写完了,谢谢大家,我先去掐死粗哥,谢谢。
PS:这个电影最美的一点是,它老是让小萝卜头和裘德洛双双对对地出现在我们面前,你们爽伐?
Mr. & Mrs. Homles 导演: Gay Ritchie编剧: Michael Robert Johnson / Anthony Peckham / Simon Kinberg主演: Robert Downey Jr. / Jude Law 本片由Gay Ritchie执导,讲述一对同居密友,英俊温文的约翰和聪明伶俐的夏洛克在工作中认识,两人志趣相投,火速投入同居生活。
然而甜蜜的同居生活未能持续多久,风流的约翰对一名家庭教师玛丽一见倾心,向夏洛克提出了分居,却收到夏洛克愤怒的鸣枪示警。
此时,夏洛克的工作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出于昔日情怀和歉疚,约翰倾尽全力提供帮助,最后更不慎受伤住院……夏洛克冒着重重危险来到医院探望,却见玛丽不眠不休地守候在约翰床边……约翰出院后,欲与夏洛克摊牌,推开门却赫然发现夏洛克已经悬梁上吊……
首先说一下,我觉得这部片子不怎么样,我给了三星。
本片的故事和冲突完全不吸引人以至于我觉得最好看的就是两位男主角的基情戏。
对着两个美男,又有这么多肉体和感情上的亲密接触,想不腐都难啊。
看电影的时候我就在想,这两个男人谁攻谁受呢?
不要看亲爱滴钢铁侠一身肌肉,在这部戏里,他可是一个纯纯正正的受!
一个肌肉受,一个man0!
而花生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腹黑攻!
这与他们俩以及那两个女人之间的纠葛下面会细细说明!
显然,福尔摩斯先生是一个邋遢、不爱卫生、沉迷在自己的世界多少有点社交障碍的肌肉受,他的生活因为有了和他同住的花生——同时也是他的事业上的得力助手——才能维持的下去。
而花生同学不厌其烦地帮福尔摩斯手势房间打理生活,甚至给他钱用。
童鞋们,大家想一想,两个男人共居一室,一起养狗,一起办案,一起生活,其中的一个还养着另一个……这两个男人怎马可能木有JQ!!
那可是赤裸裸的JQ啊!!!
而福尔摩斯肌肉受显然深爱着花生,花生约他吃饭他马上就答应了,结果听到还有一位花生的未婚妻时又满面醋意。
这个时候花生这位闷骚腹黑攻心里肯定爽的不得了——没错,筒子们,这就是花生的计谋!
从后来的谈话中我们得知,这位花生同学找过不少女人了,可是都没有“找到你要的戒指(福尔摩斯语)”,这也就是表示,花生之前还找过不少女人,但都没有什麽实质性的表示。
爲什麽?
爲什麽会这样?
显然,首先是花生迫于社会压力,再者频繁地更换对象也可以使自己在女人方面合乎大众不会使别人怀疑自己和福尔摩斯之间的关系,即伪装。
而且,最邪恶的是,对付福尔摩斯这样不听话的小受,只有不断刺激他,让他感受到情感危机才能让他乖乖就范,花生的腹黑面目真是……啧啧啧。
这下你们明白这两个男人的关系了吧。
而我之所以判断花生是个双的证据就在于,花生对那个玛丽还是有感觉的。
我说不上那是什麽感觉,虽然比不上对福尔摩斯的强烈,但是试想,谁不愿意和一个整洁干净对你又好的人生活呢?
所以,这部片子虽然最,但是最后惩治了坏人,但是从感情发展上看,是个悲剧,因为花生终于受不鸟福尔摩斯这个不听话的肌肉受的任性而跟一个死了丈夫的女人(花生你至于么)搬了出去。
抛开剧情,我们看到这部电影其实讲述了花生和福尔摩斯两个人之间的情感危机,并且这个危机一步步走向不可挽回,直至破裂。
这也是爲什麽在那个吉普赛女人给花生看完手相之后,花生决定买一个戒指的原因——之前的法子失效了,镇不住福尔摩斯了,只好动真格的,谁知道就一步步的走向假戏真做了。
但是想回来,这部电影并没表现多少花生和玛丽的感情,所以我们可以认为花生和玛丽也不会到头,下一步一开始,亲爱的福尔摩斯还能坐在壁炉旁靠着心爱的花生一起推理的。
揭开花生这个腹黑双核福尔摩斯这个肌肉受的真面目之后,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别的。
比如,花生看上去很腹黑,但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福尔摩斯在一些地方就利用他的聪明控制着他。
比如福尔摩斯故意落下的枪迫使花生跟他一起探案,以及花生本来想去见玛丽父母却莫名其妙地和他进了局子。
花生其实在福尔摩斯的压榨下已经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他们之间已经不仅是生活上的依赖而是更进一步精神上的依赖。
再有,福尔摩斯揣着明白装糊涂,一次次地在玛丽这件事上激怒花生(餐厅里啊,吉普赛女人算命时啊)。
当然,福尔摩斯也很懂得进退,之后还会做一些主动认错和好的姿态,比如帮他赢的拳击比赛啊,挑逗他去一起看戏啊等等。
总之这两位的感情生活绝不乏味,充满着刺激。
我不纯洁地想,他们两个在互相帮助下经历九死一生终于破了案,回到家后两个人深情凝望狠狠做爱……这便是兼有了知音和爱人的幸福啊!!!!
【某人咳嗽一声提醒我想太多了……】说完两个男人之间的事,我们再来说说那两个女人。
玛丽是一个有控制欲的女人,从她的眼神里就看得出来。
她不坏,也说不出有多好,还死了丈夫。
总之除了是女的之外,各方面都远逊于福尔摩斯。
花生很聪明选了这样一个女人,既不会在摆脱的时候招惹太多是非,又方便在需要进一步时假戏真做还不会吃亏,明智之举。
而那个艾琳,即和福尔摩斯暧昧的女人,其实是一个不错的女人。
邪恶充满诱惑,身手不错,行事又利落威武,骨子里有股男人气质,也怪不得爲什麽福尔摩斯对那么多淑女名媛无视而“唯一”有关系的是她。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福尔摩斯去艾琳的房里被迷晕,第二天早上被发现的时候是一丝不挂地被铐在床上的。
他那个姿势可真的是让人浮想联翩……谁知道那个强势的女人对这个肌肉受做了神马……还好这两个女人的戏不重,不然我们可以完全忽略探案而直接欣赏四个人的感情纠葛了……以上的分析就是我对这部腐魂萌发的戏的分析,看样子,导演在最后留了尾巴,大有拍续集的意思。
虽然我不认为这部片子好看,但是爲了看看腹黑攻和肌肉受的爱情故事,我还是愿意追下去的。
PS一些配文的截圖http://www.douban.com/photos/album/22136221/
“谢谢你们有这么古怪的口味”,刚刚揭晓的金球奖,小罗伯特•唐尼拿到了喜剧类的最佳男主角奖,在一番“没有准备,不知道该感谢谁”的说辞之后,他感谢了颁发这个奖给他的记者协会(金球奖的主办方)。
他因为在《大侦探福尔摩斯》里扮演男主角,也就是歇洛克•福尔摩斯,而得到了记者协会的青睐。
“古怪的口味”真的很适合这部电影,看过柯南道尔原著的人们,千万不要指望你能在里面看到那个披着大氅、戴着法兰绒帽子、脸型瘦削,手指细长的侦探。
可能唯一和原著还比较贴近的,就是著名的烟斗,但不得不承认,小罗伯特•唐尼版的福尔摩斯把烟斗抽出了完全不同的风采。
这个福尔摩斯,很像是一个来自爱尔兰的蓝领工人,套个去年春晚开始流行的说法,非常地“纯爷们”。
影片的开始,这个长得虎头虎脑的福尔摩斯阻止了一个类似邪教组织的现场犯罪。
出场没有几分钟,他就展示了一番硬桥硬马的西式搏击术,扫清了一个把风的小喽罗看守的道路。
这种展示肌肉的冲动,一直延续贯穿了影片剩下的部分。
有《搏击俱乐部》一般的地下拳击比赛,慢镜头会告诉你福尔摩斯是如何灵活地击败了比他大好几号的对手,还会告诉你,福尔摩斯有结实的肱二头肌,更有优美的六块腹肌。
尤其是码头造船工厂迎击一个秘密组织派来的超级杀手时,福尔摩斯要应对该杀手用一整艘船作为工具,来击打他和华生医生,上演各种打斗与闪躲,有种钢铁侠(小罗伯特•唐尼扮演的著名角色)附体的感觉,唯一的区别只是没有那些神奇的高科技铠甲。
这些动作戏,恍惚间会让人有些困惑,侦探究竟是靠脑力来劳动,还是靠体力来劳动的呢?
如果以前柯南道尔的小说,让人们的印象偏重于脑力的话,那这部电影一定是来提醒人们,做侦探也是一个体力活,体能不足,光抽烟斗研究科学,是没有用的。
柯南道尔笔下那个潜心笔迹学,注意推理逻辑性的英国绅士,变身蓝领之后,就会因为没有接到工作,而烦闷到枪击墙壁,用子弹在墙上射出一些字母;性情也与冷静、沉稳之类的词似乎毫无关系,好像一个有人际交往障碍的怪人。
而且他还对搭档华生的个人生活十分不满,似乎就希望华生陪伴在他的身边,甚至不惜对华生的未婚妻口出不敬。
而他自己又对一个国际女神偷着迷不已,还要上演在屠宰场这样重口味的地方英雄救美的戏码。
看着女主角身后一扇扇猪肉被工业革命带来的大机器麻利地对半切割开,福尔摩斯和华生都一脸肮脏地在猪肉林中挣扎,钟情于原著里那个形象的人,大概心中只会有一个词:情何以堪。
而说到科学,这部以体能和冒险来诠释福尔摩斯特征的电影,一开始还真的很容易让人彻底把科学这个词抛往脑后,或者至少会把我们所了解的现代意义上的科学彻底忘记。
幽暗的伦敦街区,伏地魔一般会“死而复生”的头号男反角,各种很难说是科学仪器,却很像是炼金术士所用的器具,还有各种诡秘的圣殿式建筑,这一切都会让哈里•波特这个名字不停地浮现出来,很多时候都不禁要担心,福尔摩斯会不会走进9又3/4站台,突然就消失了,甚或觉得,他如果突然开始扔掉枪,而是挥舞一支魔杖,似乎都是有理由的。
编剧把福尔摩斯从一个单纯的侦探,上升到了拯救世界的大英雄的地位。
果然是所谓的“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一个能打能跑还顺便能推理的大侦探,不拯救一下危难之中的世界怎么行呢?
不过,这样一来,又让人忍不住想起了日本的《名侦探柯南》的剧场版,也是有很多次需要拯救世界,简直让人怀疑编剧会不会是一个日本漫画爱好者了。
好莱坞出名的美男裘德•洛(Jude Law)扮演的华生医生的形象,与原著小说里的谨慎小心有不小差别,居然是一个赌徒。
他也远不是原作里那般矮胖,,行事有一尘不染的做派,简直就是维多利亚年代的时尚青年。
小罗伯特•唐尼相反就像一个错走到了伦敦街头的波德莱尔,很难说他像一个侦探,倒是更像一个在那个年代被视作放浪形骸的诗人。
他们俩之间被拍出来的兄弟情谊,也如同《魔戒》之类电影当中的男主角之间的关系一样,让人有些浮想联翩,当然这也是最近这些年好莱坞电影的又一个新卖点:看花样美男玩暧昧。
这个剧本本身,改编自欧美流行的漫画版《福尔摩斯》,作者莱昂纳尔•威格拉姆(Lionel Wigram)也是电影的制片人和编剧之一。
而导演则是导演过《两杆大烟枪》等等的盖•里奇(Guy Ritchie)。
他们俩的出现,基本就可以解释这个电影何以呈现如今这个面貌的原因了。
威格拉姆是赋予福尔摩斯和华生动作英雄内涵的人,他曾经说过这是对两个人的新发掘,柯南道尔对他们的描述里本身就包涵了这些潜能。
而盖•里奇则成功地将他心目中集中了蓝领青年的伦敦城区穿越时空地搬回了维多利亚时代,除了色调上的区别之外,很多场景都让人想起了几年前同样描述维多利亚时代的犯罪片《来自地狱》,而后者的罪案主角,就是臭名昭著的“开膛手杰克”。
两部电影里也都出现了秘密会社,照此来看,产生一部《福尔摩斯大战开膛手杰克》的电影,也并非不可能。
倾心原著的人,可能会对这部电影心生抗拒,但热爱这部电影的人同样很多,它甚至成为了盖•里奇在市场上最成功的电影,也许维多利亚时代没有被过滤过的生活本来就是如此,并没有那么多传说中的绅士。
看,HOLMES大叔只要小眼睛一眨,小嘴一瘪,哪一回WATSON大叔不是乖乖的别上枪,操起刀陪着HOLMES大叔重操旧业的啊?
人家也就是别扭一下增进增进感情,你看看你!
居然把HOUSE大叔给送到精神病院了,不管不顾的,人家之前为了你女人差点把自己电死了呢!
别扭不是这么别的喂喂喂。
诶呀……不小心发现影评发错了。
好吧,如果你不小心看过这片儿,又不小心看过HOUSE.M.D的话,恭喜你发现了本年度最可喜的穿越。
维多利亚时代的金刚钻CP百年之后阴魂不散的附着在HOUSE&WILSON身上进了普林斯顿医院,这是多么有爱的情比金坚,跨越时空的守望啊啊啊。
最后,我是个CJ的好孩子,只不过偶尔野生腐一回,那都是证据确凿我才做的。
说到证据,这片儿有个小BUG,出现在开始的绞刑上,当时以为是导演想当然没注意,后来发现,如果不BUG了整个的故事就不成立了。
此BUG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绞刑一般都是先提上去-勒第一道,再降下来-嘞第二道,两道一勒,由不得你不死。
但是这回那叉叉只降下来勒了一道,于是H大叔说是因为他用钩子钩住了脖子没把重量放上去,那么,如果按照一般的绞刑来的话,就算钩子钩住,提上去时候勒的第一道也够他死上好几回的了。
是为BUG。
这剧,好吧,十来年前我是资深H迷,可我真不记得有个这个案子,恍惚是把血字的研究和巴斯克韦尔猎犬的指导精神揉捏了一下。
没关系,有CP看就成,管它是HOLMES还是HERMES。
傲娇与弃犬...
原来他叫福尔摩斯·金刚狼·子丹·钢铁侠!
这是一部浮云。
美国版的福尔魔斯太搞笑了,小罗伯特唐尼真是太搞了
分明不是悬疑片
2.5 多艰难啊 多不容易啊 真想问候那些乱翻译的字幕组
其实我觉得这并不是我脑海里的福尔摩斯,但是萌点实在太多了,有谁被华生扔了福尔摩斯的衣服后莞尔一笑萌到么?!
多好的兄弟爱。
表演、服装、场景都很棒,可就是故事让人感觉差了点。其实老套的情节设置能让观众因为对其不陌生,而产生出观赏愉悦。可既然和福尔摩斯有关,剧情弄得太简单,总是让人心生一丝不甘。此片若与《魔道争锋》相较,我更喜欢后者。
可以看作是个奇幻题材而非推理影片。故事一般,悬疑颇淡。属两颗星档次。多加一星为向推理史上最伟大的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致敬。
就该这么拍
不知所谓
洛叔帅的光芒四射!!!!盖里奇真是勤快死了
爱情轻喜剧
腐就一个字
除了片尾全片都没有创意,看在福尔摩斯的面子硬着看完,如果它定位至此,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虽然很腐 但出奇的令人失望 困的我不行 盖里奇被好莱坞招安了
劳驾,换个片名吧。
英倫成龍…
卖腐严重 消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