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飞龙之奥特曼崛起》的强大之处,在于影片所包含的两大元素,钢铁飞龙和奥特曼。
提起钢铁飞龙,相信国内的小朋友都不陌生,由天才科学家J博士所组建的"钢铁飞龙"五人组,身着五彩机甲,各怀卓越能力,武器还能合体成超级大炮,确实令人耳目一新,可谓是中国的动漫之光了。
奥特曼,则是由日本的动漫大咖,也会被大家俗称为"咸蛋超人",是来自于M78星云的超级英雄,在地球打怪兽、斗恶魔、捍卫正义,是不折不扣的超能英雄化身。
已经于1月18日公映的《钢铁飞龙之奥特曼崛起》,将两大英雄汇聚到一起,看似一场"关公战秦琼"式的嫁接,实则在通过有机的剧情,促成了他们有史以来最让人激动又热血的合作。
在一场电影中,能看到中日两国动漫的超级英雄们大显身手,本身就是难得的机会,再加上天马行空的想象、充满正能量的故事,以及影片炫目的视听,让《钢铁飞龙之奥特曼崛起》成为这个档期儿童观影的首选。
《钢铁飞龙之奥特曼崛起》讲述了为保卫地球,拼尽全力进行战斗到租后一刻的奥特曼,在离开之前,留下了一个智能魔方,并指定了自己的接班人——来自人间的小学生——乐乐。
新的危机,也从此开启。
当然,对于全人类而言,创世晶石的危机,可谓是有史以来最大的生存挑战,钢铁飞龙战队,在这股邪能面前,都无法招架,这个呆萌可爱的乐乐,又如何获得奥特曼的真传,肩负起救世的重任呢?
这是影片留给我们的巨大悬念。
不过,乐乐一家三口的开场,真的很有《超人特工队》的既视感,也是非常爆笑了。
总得来说,《钢铁飞龙之奥特曼崛起》是一部非常精彩的作品,首先从制作层面来讲,就非常值得称道,无论是人物动作的流畅度,还是机甲的复杂程度与金属感,完全不惧大银幕的毫发毕现,特别是终极大BOSS极其复杂的铠甲与面具,全身各部件都时刻处于动态之中,复杂难度可想而知。
而由乐乐这个人物所带出的一系列人类角色,更是对人设、建模、渲染、合成等动画技术的高能考验,在这个层面,《钢铁飞龙之奥特曼崛起》也毫不露怯,相当自然。
通过这部影片,我们在娱乐层面之外,还能感受到更深层的东西,那便是之于成长的勇敢,之于人类的责任,这是全片在无时不刻所展示的精神内核。
影片作为家庭与社会的双重教材,有其存在与公映的巨大意义。
除了观众视角的收获,,《钢铁飞龙之奥特曼崛起》也会令业界感到欢欣鼓舞,中国的动漫水准,一直在不断的飞升,不仅仅涌现出了一批面向成人观众的优秀作品,而且儿童向的动画也不示弱,一方面,在制作层面更为精良,有了大片的质感,另一方面,内容题材也愈加丰富,比如说《钢铁飞龙之奥特曼崛起》,都是在不断的丰富和填补着儿童电影的类型空缺。
崛起你🐎呢,听说写影评字数不够,那我不如在骂两句看行不行。
又试了一下,还不行,说不满140字。
我他🐎想骂几句都不行,你说气不气?!????????????????????????????????????
差不多了吧,现在点发送试试。
他🐎的还不行,你要我怎么样?
民工民工敏敏 ins morning 你没名字米磨破 in 住户老婆后给你转……好吧!
你要来的话我也不会告诉别人怎么做都可以理解一下就不
估计前几年白嫖了版权后赚了点钱,于是蓝弧觉得还可以继续赚点钱。
于是今年又搞了这部电影。
真是够卑鄙的。
首先要说的是奥特曼的版权是属于圆谷的。
蓝弧所说的版权来源是来自一家叫UM的日本公司。
而UM的版权是从泰国采耀公司那继承来的。
而采耀公司在泰国和美国已经输了官司且公司负责人已经为此在泰国坐过牢了。
就算我们认同蓝弧买的版权也没用。
因为蓝弧这回买的版权里只包括了初代奥特曼,奥特赛文,杰克奥特曼,艾斯奥特曼和泰罗奥特曼。
但电影里出现的奥特曼不属于这其中的任何一个奥特曼。
电影里的奥特曼是全新的奥特曼。
就好比富士康拿了iphone1的生产权后声称自己可以生产全部的iphone。
拿着一根羽毛就声称自己有只鸡难道不好笑吗?
再就是国内这些公司就爱搞什么合家欢为噱头避免被骂。
也有些人也以说孩子们爱看就好为由不管版权。
那好以后你的设计和方案被同事拿去作为他的业绩时你也别抱怨。
毕竟人家靠这个也让他的孩子吃上了饱饭,过得更开心。
现在新创华和圆谷已经开始起诉蓝弧了。
希望这次不要再怂了,能一告到底。
首先谈一谈蓝弧对于他们“奥特曼”的版权来源
蓝弧公布的版权所有图 看看蓝弧的描述,版权由圆谷株式会社贩卖版权给了 泰国辛波特 之后转交给了日本UM——香港TIGA——蓝弧。
对看看根本没有问题。
But,或许这个版权的出发点都是有问题的!
辛波特所谓的《1976年合同》,他本人从来没有公开过原件,都只是复印件,且在署名方面却故意拼写错了圆谷公司与奥特曼。
合同上圆谷皋先生的签名经泰国警方及美国相关部门证明是伪造的。
更可疑的是圆谷皋先生1995年逝世,而辛波特于1996年这份合同却突然冒了出来,恰好无人证实。
2008年,圆谷经过证据不足两次败诉,充分调查后,再次上诉,这一次,他胜诉了。
《1976年合同》被证明无效,且被泰国政府没收。
辛波特等人因伪造合同而入狱此时,奥特曼版权已转入了日本UM门下。
2017年7月20日,日本UM公司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声称圆谷在国外版权方面侵害UM公司的相关权益。
结果当然大快人心,2018年4月18日宣布:合同无效,日本UM公司败诉,UM官方也发出了致歉声明。
美国对UM的判决 2018年4月24日,圆谷在日本东京发布了新闻发布会,底气十足的宣布了对奥特曼的主权,圆谷的版权之路虽十分坎坷,但是总算有所收获。
得到了其他国家法律的认可,但是在中国却不同 ;圆谷2013年曾在中国起诉,却输给了锐视(锐视的版权也来自泰国)。
几经波折之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认定《1976年合同》有效,圆谷丧失海外版权。
值得一提的是蓝弧口中有故事的泰国法官,并没有证实。
而最终对圆谷《1976合同》审判的审判员——于晓白!
这才是真正有故事的人。
于晓白在2015年11月4日因多次审判冤假错案及贪污罪,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去职务(有没有收锐视的钱,你们自己想)。
反观蓝弧公布的长图,也是漏洞百出
首先是辛波特的介绍,奥特曼泰国大电影奠定了初代奥特曼辉煌的基础?
哈哈,睁着眼睛说瞎话!
《初代奥特曼》拍摄于1966年,《哈奴曼与七个奥特曼》拍摄于1974年,两者差距了7年,初代奥特曼奠定了泰国奥特曼电影的票房还差不多!
还有还有!
奥特曼的造型设计是成田亨老师的心血,和佛陀什么的根本没有半毛钱关系。
就算蓝弧所说的《1976年合同生效》,合同中可使用的现象只有奥父奥母,及奥特七兄弟。
而在预告片中却出现了瓯步等形象,并且合同是不支持二次创作的。
最后,我写了这一篇文章,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知道真相,而不是被蓝弧掩盖了真相!
或许会有人说我或其他特摄厨不爱国,但是,我要说,如果一个企业、一个国家如果连对他人知识产权的尊重都做不到的话,那么它也没有让别人尊重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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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讨厌乱改的人(来自豆瓣)来源:https://www.douban.com/doubanapp/dispatch?uri=/review/9306954/就算蓝弧买的那个版权是真的,那也只是奥特六兄弟的版权而已,片子开头的时候蓝弧用了尤莉安奥特曼的形象以及欧布和艾克斯的pv。
即使版权是真的蓝弧也还是侵权了。
还有,这个辣鸡公司在圆谷重新上诉前还说奥特曼的作者是他们自己而不是圆谷?
这特么还能更无耻一点吗!
而且这个辣鸡公司居然还叫水军来黑圆谷,要不要这么没下限啊!
还有,你这个辣鸡公司的做法明明是让咱们国家丢脸的行为,居然还反过来骂奥迷是精日分子?
照你这么说那你还是把你家的家电、手机和电脑砸掉算了,反正这些也是外国人发明的!
真的不知道为什么蓝狐为什么一定要奥特曼这个ip,他又不是没好作品《超兽武装》《果宝特攻》就是我的童年回忆,如果真喜欢奥特曼,找圆谷问申请买个授权,大不了人家不愿意也没办法,为啥一定要抄袭,利用小孩子的天真无限,对英雄的向往,把资本的丑恶包裹,真的看央视点名表扬时我真的心碎,就不能向最近《白蛇》和以前《大护法》《大圣归来》学习一下嘛。。
首先我们看一下第一张海报
看一下海报中的英文,明显写的是UITRAMAN,而奥特曼的英文是ULTRAMAN,不要说是写错了,而是蓝弧根本不能写对,奥特曼的英文商标在之前的官司中已经赢回,所以蓝弧一但写对了,就是绝对的侵权,这也可以证明是蓝弧心虚,而且也可以说这个不是奥特曼,而是悠特曼。
这是第二张海报,海报中的英文I明显变形了,但这也不是L,所以依然是心虚了。
这部电影可以说是耻辱,奥特曼的精神不是这种盗版可以复制的,而且它也根本配不上奥特曼这三个字。
奥特曼是我的童年,是童年时最初的憧憬,希望各位家长不要带孩子去看这部电影,不要毁了孩子对真正奥特曼的印象。
奥特曼象征的不是和怪兽战斗,而是为什么而战,又为什么去守护,战斗的意义不是因为仇恨,也不是为了成为英雄。
每次只是很努力的去做,失败也不放弃,化不可能为可能,这才是真正的奥特曼。
一个人的梦想是伟大的,但我希望不要因为这部电影毁了孩子们对奥特曼这个英雄的憧憬和梦想。
明目张胆的抄袭,还说什么抛开版权,剧情?
给小孩从小就看这种抄袭别人的烂片,长大以后能干啥?
垃圾就是垃圾,国漫能不能争气,搞搞创新,整天抄抄抄,稍微好点的也是以前的故事翻着花的讲,比如大圣,白蛇什么的,虽然好,但是也是再创作,就没有点原创的精神,还有国内没有分级,一说动画片就是给小孩看的,服了,谁规定动画片就非要是小孩才能看的?
本月24日,圆谷在日本东京都内举办新闻发布会。
在发布会上,圆谷宣布公司在《奥特曼》系列日本国外版权方面的主张,得到了美国法院的认可。
本次案件是2015年5月18日,UM公司向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央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称圆谷就有关《奥特曼》系列日本国外版权方面侵害UM公司的相关权益。
UM公司主张,圆谷英二的儿子圆谷皋曾于泰国实业家辛波特签署了一份合同,合同中约定辛波特享有九部《奥特曼》作品的在全球范围内(日本地区除外)的无限期独占权。
而UM公司从辛波特那里继承了这个权利。
但圆谷方面并不认可UM公司的主张,并对合同的真伪提出了质疑。
其实有关《奥特曼》系列日本国外版权的纠纷已经打了超过20年的官司。
主要涉及到的国家有日本、泰国、中国和美国。
在案件中争议最大的部分为虽然辛波特称合同是自己和圆谷皋在1976年签署的,但合同内容只有一页,而且原件也没有公开过。
另外圆谷侧的公司名、奥特曼作品的名称、作品的数目都记载有误,真伪难辨。
再加上圆谷皋去世于1996年,而在圆谷皋去世一年后,这份合同突然冒了出来。
这也让圆谷方面十分质疑。
在这次的案件中,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央地方法院在对UM公司和圆谷双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分析后,认定辛波特持有的合同并非真正的合同,所以没有效力。
对于这次的判决,圆谷表示:“这次的全面胜诉是在经过了长时间细致的举证,听取了众多证人证言,参考了笔迹鉴定专家的意见后得到的结论。
所以我们认为有很高的可信性。
通过这次判决,我们在今后也将积极开展奥特曼作品的海外展开。
”
真的,其实想给两颗星的,都是给蓝弧的动画渲染,真的超级棒!
真的!
已经不输其他国家了,真的很骄傲。
但是动画做的优秀不代表就可以不要人品,没有版权就擅自篡改日本奥特曼的形象是真的很可耻,奥特曼的形象我就不多吐槽了,誓死不承认侵权的厚脸皮也真的是够了,我翻墙去看外网的评论,你知道你们这个乱改奥特曼被日本网民骂的多惨吗?
真的为了挣钱不要脸吗?你们抬头望向国旗的时候不觉得内疚吗?
我一直教育我儿子垃圾盗版不能看
简直就是为国产动漫拉黑的玩意儿。
……
这辣鸡电影猫眼竟然九分,呵呵,“承诺的事情一定要做到”还是抄袭星游记,辣鸡烂糊连自己国家的东西都要抄,还有脸上映?
适合小朋友看的动画片,我家娃看了无数遍,开心的同时也懂得了一些道理,比如只要勇敢坚持,小朋友也能变成奥特曼。片子很不错,五星好评。
看到最后还眼里湿润润的
说实话,虽然是杂烩大乱炖,但是还可以
不是拍的挺好的吗?怎么一堆差评?居然还有人吐槽制作水平的?制作的很精良啊!各种梗也是信手拈来,充满中国元素、时尚元素。我反而觉得如果不用奥特曼这个大IP,这部动画片的评分一定不至于这么低。
??
粘土捏的人……
有泪点有笑点 无尿点
啊啊啊垃圾
虽然是二创,但的确不错,瑕不掩瑜
挺好看的啊!
戏说不是胡说,你们这些人不要章口就莱!奥特曼知道了还不突突了你们这些抄袭狗!说到狗,我就想到了我师弟曾经也是天蓬元帅,今年下半年,我,艾斯奥特曼!开花!
19年还能接着出续集?奥特曼又是骑大鸟又是召唤飞龙,真得不是阿凡达?画面还不如当年的超能勇士系列呢&&&王巍是个废物垃圾
感觉片子还不错,带儿子看的,小孩很喜欢,里面的一些语言和元素大人也可以跟着看。制作还算比较精致。
进步大
沒有負分的哈?
有脸拍第二部,心服口服……就这逼崽子凭什么当奥特曼人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