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现代版的布努埃尔,区别于布努埃尔的现代性。
后者仍是弗洛伊德的理性主义基调,看似不合理,实则都在一个潜在替换和拦截的欲望逻辑,仍然是理性主义的一环。
而杜皮约跳出了理性主义,把欲望的载体和隐喻系统都给打乱甚至几近舍弃,重点落在了媒介属性对剪辑逻辑的误认、欺骗、编织上,打乱真相的单一绝对性,彻底多元和非本质化。
任一具体情节的指向都可以发展成额外的情节,枝不是节外所生,而是取代主干成为主角,或者说所有的地方都是中心,无穷尽的枝节,一副典型的中心价值被取消的后现代“混乱”图景。
因此鹿皮的意义不在于一种欲望的投射,它不过是一个足以把握视觉的外形,一个等待被肆意破坏的中心点,围绕着这个中心的一切都在撕裂它,即所有情节都和鹿皮没有任何本质的逻辑关联,实际上从一开始,鹿皮就是不值这个价即非价值的。
那么我们的主人公在干什么呢?
恰好干的是相反于中心被取消的事,他致力于消灭所有夹克只留他作为这世界的中心,就像杜皮约眼里电影自身所谓的逻辑虚构性,在努力地构造那个让大家信服的世界,一种极致的荒谬。
但枝叶无穷尽,现代性的理性中心主义的悲叹已然走向结局,强制排他坚守中心主义的主人公无异于穷途末路,让位给这个价值无穷尽的疯狂时代吧!
新世纪后,欧美陆续出现了一种怪咖片,这种电影让概念先行,单纯用一种异常的事物吸引观众的眼球,然后往里面加料。
比如《阴齿》,再比如《橡皮轮胎杀手》--一个轮胎在公路上骨碌、跳跃着杀人,但没有给观众任何理性解释。
好笑的是《橡皮轮胎杀手》的某瓣影评栏中还有人带节奏,说这部电影是高级的讽刺片,并加以详细解读,而后面的评论者也纷纷击鼓传花,附和这种“讽刺”学说。
这些影迷们不相信世界上还有这么一种无聊的玩笑之作,非要从中挖出点儿“中心思想”和“教育意义”来。
此片的导演也叫昆汀,但他姓杜飞,他是个来自法国的怪咖导演。
去年他推出了新作《鹿皮》,也是一部玩闹之作,情节毫无理性,故事毫无意义,简而言之就是胡说八道。
这部电影也是卖概念--一件鹿皮牛仔夹克,上面似乎附有恶灵,让拥有它的男主角让·杜雅尔丹陷入癫狂。
他无所事事的在小镇闲逛,用DV胡乱拍摄。
当他觉得拍风景很烦时,就把旅馆房间里的吊扇叶片拆下来,做成了一把大砍刀,自拍在街头无差别的杀人。
男主角还雇了个女服务员,让她帮忙剪片子。
这个女的也不太正常,她被男主角真实的杀人镜头所吸引,自愿把全部存款都借给他。
两人之间没有爱情,就是两个怪咖的惺惺相惜、互相利用而已。
最后男主角被杀,女服务员将他的鹿皮夹克扒了下来,穿到了自己的身上。
《鹿皮》大概是我看过的最无聊的电影之一。
不要试图从中挖掘什么意义,就像片中充斥着呜哇呜哇的讨厌音效一样,全是故弄玄虚。
这种虚无主义大概就是这个时代的特色之一。
就像我们每天看的那些直播、短视频一样,虽然大部分都是没有意义的垃圾,但也能吸引到大量观众。
ps,我不认为这类电影是cult电影。
凡是名叫“昆汀”的导演,拍出的作品都能给观众带来意想不到的快感与享受,美国的昆汀自然不在话下,而这位来自法国的昆汀导演虽是后起之辈,功力却不可小觑。
早期化身Mr.Oizo玩实验电子乐,之后转投电影创作,先后拍摄出多部法式怪诞喜剧,从《牛排》到《超能轮胎杀人事件》再到《真实》,一路赢得不少法国本土观众青睐,也是《电影手册》一直推崇的新锐导演。
继去年的疯狂侦探破案题材《在警局》后,昆汀·杜皮约今年这部新作同样没令人失望,为戛纳电影节“导演双周”单元的开幕片。
一如既往地,昆汀也继续采用短小精悍的篇幅来放肆抒写令人摸不着头脑的怪诞暴力与荒诞喜剧。
更意外地,这算得上是他初次向美国昆汀导演致敬的作品,影片里提及《低俗小说》的剪辑技术是令其成功的重要因素,而这部新作同样在天马行空的情节里娓娓道出电影拍摄的艰辛。
一部成功的影片需要有充足的资金做后盾,否则只能像剧中男主角那样用简陋的手提DV来拍摄,难以拍出像样的感觉;其次则需要一位有经验的剪辑师,凭借剪辑师的魔术手,可以从海量的拍摄素材里剪出导演的构想及影片主题;最后还必须要有合格的制片人,有他才能控制好电影成本,让资金用到实处而不是浪费在别的地方。
当然,最关键是要有创作想象力,野性大胆的表达方式,才能拍摄出令人惊喜的作品!
影片透过男女主角两人在局促的成本下,联手炮制出一部差强人意的作品,算是昆汀导演对自己独立创作拍摄的一种自嘲和勉励。
除了这个涉及电影行业的话题,导演这次有意探讨了孤独感这个主题。
孤身一人上路、对着鹿皮外套对话的男导演,在没有顾客的酒吧里苦干、几乎埋没才华的女服务生,两个孤独的灵魂在这种王家卫式的人物刻画下,碰撞出意想不到的喜剧火花,而牵连两人关系质变的则是影片的核心:鹿皮外套。
这种极端恋物的情绪,包括男主角想方设法搜集所有人的外套,导致最后被外套控制精神去杀人,却又摇身一变染上复古的邪典意味,跟英国导演Peter Strickland的那部仿铅黄片《鬼影霓裳》有惊人的共通之处。
然而,昆汀·杜皮约的作者风格依然是独此一家,含混不清的符号意象,毫无套路痕迹的喜剧交杂暴力刻画,叙事逻辑偶尔缺失的情节,以及人物过于跳跃的情绪变化,统统给给观众带来突如其来的荒诞幽默感,尤其是那个戛然而止的结尾,更给人一种意犹未尽的怪异滋味。
法国电影《鹿皮》不仅荒诞,而且还相当无厘头,按正常现实思维还真不容易看懂,做为梦境解释倒挺合适的。
结尾都开始出字幕了,同时解释说还有镜头。
真想是男主人公从睡梦中惊醒的镜头,可惜没有。
通篇回味一下,这就是男主人公的一个梦,展现了他的种种欲望。
他可能与鹿有着某些缘分,或者真有着麂皮装的癖好。
再进一步说,他披上麂皮更能憧憬自己能像鹿儿一样自由。
从电影交待的细节看,男主人公也属于中产,事业和家庭问题都不小,想必心理压力也很大,不容易得到的自由倒是容易在梦里出现。
男主人公的排他性很大,自己披上了麂皮就想成为麂皮装、甚至是夹克装的唯一穿着者,最后发展到以暴力行为排他,这些人性恶在现实生活中都不容易如此轻易发挥。
真是一个混乱的梦境,男主人公行事非常随意。
随意地凭着一架录像机就随口说自己是导演,随意向无语男孩扔砖头,还打的很准,随意杀人。
这些都附和欲而无为,抑郁可以通过梦境缓释的解梦理论。
在梦境里尽情地释放着欲望,但仍然甩不掉现实的阴影。
那位在酒吧当服务生的女剪辑师利用男主人公的麂皮倾向控制了他,并进一步成为他行为的操控者。
推想是不是就是男主人公现实生活中妻子的影子。
这位剪辑师说她重新剪辑过电影《低俗小说》,结果与公映的完全不同。
说只要有素材,就可以随意编辑出自己想要的结果。
也以为结尾可能是她按自己的意愿编辑出观众意想不到的故事,结果也没有,不过,这跟梦境无关。
我看到天花板的风扇叶,总会浮想联翩。
旋转如此之快,扇叶如此之锋利,如果把头伸过去,一定会脑浆飞溅。
《鹿皮》里有个非常牛哄哄的武器:天花板悬挂中的风扇。
风扇出自哪个厂家,我们不得而知。
我们知道的是,它被一个大叔拆下来,然后经过一番的摩擦摩擦再摩擦,就成为了一把所向披靡的快刀。
我顿时想起了我家那把菜刀,名厂出货,但要是砍个西瓜,还真不一定干净利落的一切两半。
这个风扇快刀就做到了。
大叔看到被切成两半的西瓜,简直是两眼冒精光。
我也不禁感叹:好快的刀!
天下无双的刀法,不可思议的刀法,傅红雪那把刀在它面前就是渣渣!
大叔就是用这把快刀砍翻了无数的路人。
而让他走向犯罪道路的仅仅是因为他被鹿皮夹克给蛊惑了。
匪夷所思的恋物情结让大叔的头脑越发的不清醒,终于他做出了一个决定:一定要让自己成为世界上唯一穿夹克的男人。
这是他的梦想,是他的目标,是他存在的意义。
于是,这才出现了震惊海内外的“风扇叶无差别杀人事件”!
看昆汀·杜皮约的电影,你要有心理准备。
就像在这部《鹿皮》里,不谈什么秩序,也不玩什么心机,就是一个字:干。
没有法律机制,没有儿女情长,人物也没有名字,至于背景什么的通通模糊掉。
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陌生凶残冰冷的荒原。
前一天还和你斤斤计较住房费的打工仔,第二天就自杀了;几次给关键镜头的女邻居,以为之后会大展神威,结果猝不及防就领了便当。
人生就是这么奇妙,总是无时无刻给你惊喜。
杜皮约就是一反常规,试图构建一个无理由的空间,一切都是无理由的。
不给你废话,不给你遐想的余地,直接让你看到行动。
除了荒诞的无理由,我觉得电影最有趣的就是加入了迷影元素,大叔以拍电影的名义,来完成自己的梦想,甚至还唬住了偶遇的女剪辑师。
这位剪辑师还做着酒吧服务生的工作,她在大叔的蛊惑下心甘情愿给大叔“电影经费”,最有意思的是,剪辑师还觉得大叔拍的实在是太棒,最终女剪辑师情不能自己,凭着一颗爱电影的红心,勇敢上位,摇身一变为制片人,投资大叔的电影。
当然我们也很困惑,当剪辑师看到大叔各种杀人的场面时,是否看出这一切其实都是真的,而不是演戏。
但是导演不给你答案,这不重要。
她的想法,思维,动机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对电影的爱。
(好吧,写到这我都笑了。
)反正干就完了!
拍就完了!
于是为了鼓励大叔,她给大叔买了鹿皮裤,鹿皮手套,加上大叔之前拥有的鹿皮帽子和夹克。
大叔成了不折不扣的鹿皮达人。
说真的,我都替大叔开心。
毕竟百分之百是鹿皮啊,一身鹿皮那得多飒!
于是这两人莫名其妙的把车开到了荒野,一群鹿看着他们。
大叔开心的不能自己,张开双手拥抱自然。
有时候,我也会恍惚,看着大叔的造型,莫名想起意大利的西部片,如果大叔腰挎一把19世纪的火枪,那得多潇洒。
终于到了该剧的高光时刻,一颗子弹“嗖”的一下穿过了大叔额头,这一切全都被剪辑师拍下来。
剪辑师的举动仍然是让人迷惑的,她跑过去,脱掉他的鹿皮夹克继续拍。
这让我想起了《筋疲力尽》的经典结尾:珍茜宝看到男友死去,冲着镜头做了一个用手划过嘴唇的动作。
悲伤不存在的,有的只是动作。
剪辑师和大叔构成了一个诡谲的迷惑行为大赏。
我一直觉得这个结尾很有意思,你可以说这一切都是在解构,只是在拍电影而已。
同时我也想到一点:大叔最后穿上了全套鹿皮,那么某种意义讲,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变鹿人”。
之后他在荒野欢笑的时候,正巧被猎人给安排了,这一切像极了日常的狩猎。
大叔就像是一头野兽,在最癫狂的时候,被屠杀了。
最后还被剪辑师给“剥皮了”。
杜皮约给我们呈现了一个理性,荒诞,偏执,冰冷,苍白和杀戮的动物世界。
毫无秩序,情感匮乏,思维诡异。
大叔消费了鹿皮,随后他变成了鹿,被猎人消费。
而以上种种,又成了剪辑师的素材,又被她消费。
然而呢,杜皮约把这些拍成了电影。
这部电影最终被我们消费。
当我洋洋洒洒的写下这篇垃圾文字时,也被正在看的你们消费了,还真是抱歉了。
这就是一个消费主义的时代。
大家互相消费,乐此不彼,也实在是可笑至极。
题外话:你想做个变鹿人,还是猎鹿人呢?
一个在幻想中永生,一个在虚无中死亡。
想想真有意思。
首发在公众号:几点电影
当杜雅尔丹饰演的主人公George拿到客房钥匙——一只狐狸爪子时,《鹿皮》看似仍然保持着昆汀·杜皮约“摧毁一切”的荒诞风格,作为观看者,我们期待着它通往一个不同寻常的空间:或如同《真实》中混乱的梦境,或是《错》中下着大雨的办公室,再或者一只橡皮轮胎从里面猛冲出来,将这个可笑的人轧得粉碎.....
然而事实上,我们错了,伴随着艰难的“开锁”而来的,是一个普通的木制房间:只有镜子,床,台灯,以及头顶的吊扇......观看者的失望暗示着,《鹿皮》绝非某种“无理由”的纯粹快乐,在荒诞动机维持的表象之下,某种确定,严肃的内核正在形成——至少对于导演而言,是更为严肃的自我剖析。
一:鹿皮Fever,与摄影机偏执症候群
《鹿皮》围绕着两个毫不相干的符号展开:鹿皮大衣与手持摄影机,在George买下皮衣时,卖者将这台摄影机赠送给了他,这两种毫不相干的符号被赋予了某种关联,换句话说,我们可以将这两个单独的符号看作两种符号系统:时尚系统与影像系统,它们拥有着共同的接受器官——眼睛(视觉)。
视觉是一种霸权性质的驱力,在他者的凝视之下,欲望随之构成,当George站在镜前,他获得了一种全新的自我认同方式——将自身置于他者的位置,然后再从镜子返回自身。
首先闯入镜像之中的,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影像正如同道连格雷或纳西索斯第一次在画像(湖水)中看到自己的面孔,所有的自恋都可以被视为对他者的欲望;既然《鹿皮》仍然是一部荒诞剧,那么我们就暂且不去对他的衣品与审美指指点点,总之,对于George而言,他首先发现的,或者说偶然闯入其中的,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影像,随后,他从这影像中认出了自己......而这正是如今,作为产业的时尚乃至于整个广告行业想要贩卖给我们的,它鼓励我们从眩目的“镜中影像”中认出自己,认出这种独一无二性,以此掩盖其围绕范式大量复制,工业化生产这一事实,可替换的伪“个性”成为了社会规训的一部分:我们被要求“成为自己”,年轻人被要求“保持活力”,但在时尚的符码系统中,“自我”正在不停地消失,我们越来越像一个不存在的抽象之人。
对于“鹿皮”的迷恋如同我们这个时代的影像崇拜与“作者邪教”这颇为类似《鹿皮》的另一个符号:摄影机,越来越便捷的摄影机使每个人都无限接近“作者”,它对应了当代的“木乃伊情结”,巴赞用“木乃伊”比喻影像对现实最大程度上的保存,而这里,这句木乃伊首要的特性却是虚拟,通过对影像逐渐“实时”化的扫描,识别,编辑使得这具身体失去强度,加速其腐烂的进程。
而George选择的做法是:摧毁时尚的可重复性,也就是通过对幻觉文本反讽地确信,令其“自行”说出矛盾所在。
对于鹿皮大衣的Fever意味着沉迷于过时的时尚符号,被迷恋的影像同样也是画质堪忧的过时DV,不再承担时尚符号的“垃圾”和布满马赛克,噪点的“贫瘠”影像终究会再次震惊地闯入媒介的幻象之中。
二.我知道了,但.....——殉道者叙事与终极自恋
George最终“选择”了摧毁这种可重复性,也选择了为完成“电影”大开杀戒,而不是“被暗示”如此,我们不妨回忆鹿皮大衣在房间里“暗示”George之时,一个景深镜头将两“人”并置,在摄影机上下运动所带来的构图位置以及对焦的变化代替了传统意义上的正/反打镜头,当“鹿皮”说话时,前景的George面部成为虚影,但依旧可以看到他的面部运动,如果杜皮约真的希望“鹿皮”成为一个角色,那么就会使用画外音,而如果他希望让观众意识到这种虚拟性,那么在鹿皮“说话”之时,镜头将会突然摇到(或切到)George的脸。
《鹿皮》的荒诞并不仅仅来自于银幕上的反常内容,而是来自于观看者发现自己的认知被卡在和这个滑稽的人物相似的中间地带,而剧情按照“我知道了,但.....”的前提有条不紊地运行着。
鹿皮什么都不是,充其量是一个失去“遮挡身份”功能的面具,这种面具能够遮挡的只能是来自于超我的道德律令;影片大体可以被分成两个相同的结构,颇为类似戏剧或影片的“彩排”与“演出”:第一部分,George听从了鹿皮大衣的“命令”,以拍电影为名抢走群演的皮衣,而第二部分中,命令来自于女酒保,也就是所谓的“剪辑师”的怂恿——“拍摄更多的镜头”,从而大开杀戒;在鹿皮或女主角的遮蔽之下,他反“主”为“客”,对于影像的认同则为淫秽的终极幻想提供了一个可供窥视的平台,或者说是一纸空文却相当实用的保证——快去做吧,因为是我命令你去做的,所以你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昆汀·杜皮约恰到好处地终结了他的自我剖析但《鹿皮》依然是自恋的,就在影片结尾,George被射杀的那一刻之后起始,昆汀·杜皮约恰到好处地终结了他的自我剖析,并陷入真正意义上的自恋之中,因此,导演反而完美地以实践的方式展现了“我知道了,但.....”在律令面前的终极对抗:生命的终结不代表自恋情结的终点,以殉道者的形式接受惩罚永远是诱人的,因此,从这一角度来看:敌对者实际上无法被战胜——无论是残忍的新民族主义者,还是激进的原教旨宗教徒,作为“殉道者”死亡成为了论证其自身意识形态合法性的最后一环,对于杜皮约而言,在影片结尾,演职员表之后的“彩蛋”中,他的面孔再一次出现于电视屏幕,作为一种偶像崇拜化了的荒诞,而谎言在史诗的加持下,也将成为真理。
电影结尾,片名标题(LE DAIM)出现后,又放了一段男主用DV拍摄的影像。
影像中,一群鹿小跑着,自由地徜徉在山间。
镜头之后切向自己,他像一个孩子般指着远方的鹿,眼里充满了纯真,温柔,向往。
他以为,当自己披上鹿皮时,应该就能像它们一样自由了吧。
一步一步,他终于用鹿皮将自己全副武装。
夹克,皮靴,帽子,长裤,手套。
毫无缝隙。
此刻,他认为自己终于完全蜕变成了一头鹿,一头自由的鹿,兴奋地在山间奔跑着。
而等待他的,却是一把猎枪。
鹿死了,鹿皮还在。
女剪辑师从死人身上扒下鹿皮,穿上它,自由得以延续。
此刻,时光仿佛再现。
男主也曾相似地,从一个死人身上,扒下鹿皮帽子。
这个前台是怎么死的?
自杀。
用的什么工具?
猎枪。
对,同样死于猎枪。
只是自己将猎枪举起。
自由啊。
呵。
环顾着周遭,看着微小的自己,前台被自由与现实撕扯着,或许表面毫无波澜,但内心已耗尽力气。
他可能觉得,或许没有完全变成鹿的那一天了吧,他累了,用猎枪结束一切。
太多人披着外套,如一个牢笼。
这外套,特么的这外套,要如何处置才能一泄心中的怒火?
当然是扔进马桶,扔进那承载排泄物的地方。
扔进去,蹂躏它,再用脚狠狠地踏上几脚。
然而,就连能接受排泄物的马桶,也不愿接受这外套。
西装革履,奥迪车,高信用卡额度,或许是个体面的现代人吧。
体面,却穿着外套。
他厌倦了,受够了,放弃了。
扔掉外套,扔掉妻子,扔掉手机,踏上追寻鹿皮的征途,在所不辞。
为此,他可以撒谎,可以控制,可以偷盗,可以杀戮。
他只是想扒掉世界上所有人的外套,那恶心的外套。
他想成为唯一穿外套的人。
关于这鹿皮外套,卖它的老人说:“这个外套我穿过一年,然后时代变了,我就收起来了。
这是独一无二的意大利真品。
标签被我去了,穿着痒。
”功夫不负有心人,办法总比困难多。
钱算什么,只要你坚持,上帝都会派人来帮你。
派个同病相怜的女孩,在你的控制下,给你钱。
她没钱了?
小事。
上帝派来她爹。
肉铺卖了帮你圆梦。
男主疯了么?
疯了。
越界了么?
越了。
得到报应了么?
得到了。
利用女主想成为剪辑师的欲望操控她,女主就用你想要鹿皮的欲望操控你。
飞出去的板砖,回旋而来的子弹。
我此时有点看不清,这鹿皮,本是纯净的天使,却如魔鬼般将男主拖向深渊。
难道追求鹿皮错了么?
当然没错。
将男主拖进深渊的,该被冠上恶魔字眼的,不是鹿皮,而是这个充斥着外套的世界。
穿着外套久了,人性扭曲了,即便是追鹿人的内心,也会种下恶魔的种子。
被扒掉外套的人们,却急切地想把外套要回来。
马桶都不能接受的东西,在他们那儿是必需品。
电影里有不穿外套的人么?
或许是那个妓女吧。
她不避讳自己的职业,在得知男主是导演后主动提出参演小电影。
也难怪,女主说:“我和她不是朋友,但我喜欢她。
”影片开头,三个年轻人把外套丢进后备箱,许誓:“我不会穿外套了,这辈子都不会。
”如果年轻时脱下外套,少被折磨,追鹿人的内心或许就不会被种下恶魔的种子了吧。
对了,如果还能在脱外套的过程中,带着如影片的幽默与调侃精神,或许就可以真正的举重若轻。
愿他在那个世界如鹿般自由。
请勿填写难以理解的导语(140字以内)如波德维尔在《形式与风格》中以绿野仙踪为例所解释的,影片的意义可以从影片内部世界(在情节/画面内的)、影片作为能指符号(可以链接到影片外部对象的)、影片作为隐喻(对创作者的精神分析/对母题社会意义从外向内的检查)三种层面中得到不同的阐释,我认为本片的意义产生处即在于那些灵活运用了‘电影元素同时作为内部世界元素/能指符号的可变性’(即上文引用波德维尔所说的第一、二层)这一特点,将元素流动地放置并发生转换之处。
用白话来说,就是同一元素在同一部电影里亦假亦真的趣味。
举一个无法亦假亦真的反例可帮助理解,在金刚大战哥斯拉一片中,金刚是一个一直活在怪兽故事里的角色,观众对他的看法并不因他冲下地表多深或者飞上天空多高而改变,即,金刚在影片里的意义唯独存在于内部世界,观众一般没法从外部世界能指符号(他是否象征着人类对于物种多样性问题的担忧?
)或者隐喻(他是否是导演动物控/技术主义者的一次宣言?
)上分析金刚。
当然这并不由于金刚是否存在于真实世界这一命题变化而改变,因为同理金刚大战哥斯拉一片中的士兵、父母和科学家都同样无法从此二层面上被分析。
回到本片的意义产生机制。
可以将影片中的符号逐一做对照分析——鹿皮衣服:在影片内部,他是未曾解释来源的角色欲望化身、是带有人格和台词的幻想角色(他为什么要催促主角行动?
),在这一点上观众对鹿皮衣保持着研究和迷惑的观感;在能指符号层面,它仍然是需要在时装店被购买的商品(必须是不带化纤的)、是需要被挂起来才能发出台词的纺织品,在这一点上观众可以将它当作现实之物。
同时,也因为鹿皮影片内部层面中找不到来源(为什么主角要打那通购买电话?
),观众对于它的第一印象只能由影片外的生活经验中调取,我们的第一个问题都是“为什么这男人这么喜欢一件鹿皮衣服?
”。
摄像机(‘电影导演’的身份):在影片内部,电影导演在情节上是角色慌不择路选择的借口、是吸引女主角加入的象征性道具、他还引发了电风扇叉穿车顶血腥场面;在能指符号层面(因为其和鹿皮衣一样没有可以影片内部可以解释来源,所以我们本能地问出“这摄像机有什么魔力?
居然可以真的让人相信主角的导演身份”这样的问题),摄像机是需要花钱买磁带的老式机器、还代表了电影人的身份与问题(我的西伯利亚制片团队全死了)。
可以看出,这两个关键符号同时产生了‘在影片内部世界以超现实姿态发挥作用’和‘在外延意义上作为真实能指履行属性"的双重效果。
加上拔戒指场景那样未加解释的超现实元素细节,观众始终保持在亦假亦真判断的游离状态。
绝妙之处正在与,鹿皮+摄像机引发的血腥场面和动作同时在影片内推进了故事;又在影片外的能指上吸引了观众的注意力,在观众被血腥场面和人物动作进展迅速吸引、并悬置了对于鹿皮/摄像机组合在故事内部来源的疑问时,影片通过一个双关语(射我/拍我)将作为‘假’角色的‘真’鹿皮推上了另一层意义,这些所有我们观众在这段情节给予本片的注意力,唤醒了我们对创作者所设置的故事内意义和能指符号的结合解读,产生了新的创作者隐喻,即,如果我们认识到创作者是有意地忽略了鹿皮这一元素的意义阐释进而让我们产生疑惑,又是有意的用不可能的血腥场面让我们产生注意力,那么电影中的‘导演身份’、‘摄像机’、‘剪辑师’的杀人的动力和创作者保持超现实+血腥创作的动力就形成了互文——所有电影都是无意义的原始冲动,一如对鹿皮之美的赞叹和对杀人血腥的狂热。
·至于本片如何能成为喜剧,我认为秘诀也在于亦假亦真。
再举一个金刚大战哥斯拉的例子,在这部怪兽片中,唯独一个能引起观众讨论或批评的设置在于,在结尾大战的情节/画面上金刚出现了多次拟人的行为/表情,这里的拟人并不是讨论在电影故事内部一只猩猩如何可以共情人类的合理性,而是在说这个故事里的猩猩超越了影片故事世界里该有的角色(怪兽)特点,与现实世界中我们观众的交往方式产生了相似性,基于怪兽片中的怪兽要以故事世界为行动逻辑的认识基础和结尾之前金刚所保持的怪兽行为逻辑,他的拟人行为唤醒了观众对金刚作为能指符号的认知,而这并不符合金刚在故事世界里的状态,换言之,我们在同一个角色上看到了电影/现实特质产生的冲突,正如本片中,一个神秘风格的主角所遭遇的订金危机来自于一个头上真的崩出了一个坑的前台。
此外,当观众刚刚开始意识到角色作为导演和本片创作者作为导演的互文性时,这部100分钟左右的小制作电影被一个双关语一枪打掉戛然而止,也是一种‘突然抽掉你脚底下意义的梯子’式的幽默。
最后,我个人认为这个鹿皮和角色所代表的是一种没有来源的、电影人所追逐的‘唯我独尊、至美至真’境界,一如在情节上的这台天降摄像机。
看完昆汀杜飞的真实和在警局后翻到这部最新作品,略失望,构思简单,无套嵌,无升格,反悬疑,基本没有解读空间,但不妨碍看一乐。
电影一般会为主角设计一个观看者能共情的目标,这个目标符合一般人性,寻求观者最大公约数,比如成功、金钱、权利、感情、家庭、友情等等。
这部片子是反类型的,主角杀人脱别人外衣目标居然是只有他可以穿夹克外套,因为他的鹿皮外套太好看了,它要成为世上唯一的夹克,这个无厘头的目标显然毫无打动观众的可能,为目标奋斗的意义被消解了……一般电影里主角集齐宝物后就有了超能力,是吗?
那个集齐全身鹿皮套装得意洋洋的主角手舞足蹈的样子好像个撒币啊,哦,这鹿样只配当场吃个猎人的枪子。
成功的价值也在戏谑中消解殆尽……
法式幽默有两种,一种是大家都喜闻乐见的幽默,比如说《虎口脱险》、《你丫闭嘴》等类型的影片,其中的幽默桥段大多来源于幽默本身,比如说表演者的动作幅度,剧中人的各种离奇的巧合等等。
还有一种幽默就比较有内涵了,或者说它并不是一种幽默,而是一种喜剧形态,一种你捉摸不透的喜剧形态。
这种形态通常会走极端,喜欢的人喜欢的不得了,讨厌的人,则觉得它是神经病。
巧了,今天给大家推荐的这部电影,说的就是这种形态。
《鹿皮》是一部标榜着喜剧的电影。
而且是获得过第72届戛纳电影节,导演双周单元的提名。
本片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关于鹿皮的故事,片中的男主人公,因为一张鹿皮而开始了自己各种离奇荒诞的经历。
最后以一种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然而讽刺的是,荒诞的生活并没有结束,反而是延续了下去。
这就是本片作为前文中提到的后一种法式幽默的魅力。
之所以本片会极其容易走极端,我们简单分析下。
首先,对于讨厌的人来说,本片在他们眼里怎么看呢?
一个无厘头的开始——男主人公在一个加油站的卫生间,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摔进了马桶里,然后不断地冲水,最后逃离了现场。
这是一个无厘头的开始,当然,它源于男主对于自己外套的厌恶,而且是突然厌恶,而这种厌恶也是无厘头的。
这是大家接受不了的第一点。
紧接着,男主买到了自己认为非常好的鹿皮夹克,虽然是二手的,但是男主掩饰不住自己对于这件衣服的钟情。
他的出价,卖家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可想而知,这件夹克对于男主来说有多珍贵。
正是这件珍贵的夹克,从侧面开启了男主怪异的旅程。
来到一个陌生的小镇之后,先是经历了旅馆店员的无厘头自杀,尔后男主阴差阳错的对外宣称自己是一个导演,导演要有作品啊。
于是,男主刚好利用了夹克的卖家给自己赠送的一架摄影机。
故事显然变得更加离奇了。
男主给自己设定的故事线是与夹克有关。
他有意将自己的夹克打造成一件独一无二的夹克,如何实现呢?
自然是要让所有人都不能穿夹克。
故事这个时候步入正轨,紧接着,镇上的所有穿夹克的人都开始神秘死亡了。
到这里,大家依旧是摸不着头脑,为什么他为了一件夹克就能杀死这么多人。
然后故事在大家无法理解的过程中走到了尾声。
男主最后突然被之前揍过的小孩的父亲结果了生命。
然而他的夹克却后继有人,而后来的这个人从对于他开始痴迷,到夺走他心爱的东西,原来一切依旧在继续。
这可能是讨厌它的人对于本片的直观印象了,对于这部影片而言,这种直观的印象并不能促使本片有着丝毫的辅助理解。
因此,讨厌的人越发的讨厌了,但是喜欢的人却可以这么说。
荒诞的意义就在于“虚伪不可信”。
看看本片,无不对于这个意义进行了细述。
男主因为获得了一件珍贵的鹿皮夹克而喜不自胜,从此后遇见的每一个人,他都想向对方炫耀自己的这件外套。
因而在酒吧中开始了自己虚伪的开端,谎称自己是一个导演。
他的这个谎言显然很不可信,后来跟随他的店员告诉他,其实早就知道他不是一个导演。
紧接着,他对于夹克到了痴迷的地步。
旅馆的前台死去了,而男主在停尸房看到他的帽子是百分百鹿皮制造之后,马上将其据为己有,就如同结尾处,女店员将那件鹿皮夹克据为己有一样自然。
而他对于鹿皮的痴迷使得他逐渐的拥有鹿皮的长裤以及鹿皮的手套等等。
一个人开始不断地说谎的时候,真假对于他来说已经无所谓了,说谎说到自己都信,那只能是男主了。
接下来大开杀戒的时候,是何等的畅快,而这个时候女店员对于他伤害他人的视频并没有表示反感,反而是异常的欣赏,此处开始,女店员就已经要步男主的后尘了。
男主此时俨然成为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但是他却丝毫没有觉得这种行为有何不妥,杀人只不过为了自己一意孤行的那一部成就自己夹克的电影而已。
这部本来就没有,后来因为谎言而虚构的电影并没有什么意义。
可男主却不这么认为。
最后一切都失控了,有人觉得本片是对于美国cult片的王者,昆汀的一次致敬,而且本片的导演名叫昆汀·杜皮约就是很好的证明。
确实,片中的很多血腥暴力的镜头与昆汀相比如出一辙,但是片子包含的那种荒诞与离奇却是独辟蹊径。
这或许才是本片的独特魅力吧,很显然,结尾处对于喜欢他的人而言,就是畅快的顶点,因此也不会吝惜溢美之言。
这种空有概念实则画面丑剧本弱毫无掌控力的片子大概最容易被用来装了。能够被制作出来也是,浪费纳税人的subvention
谈不上多喜欢,但实在太有意思,法国小镇人间失格。割断与社会的连接,从经济到意识形态,每句话都是谎言,让我想起多年前第一次看朋友写的《亡国犯》。结果世界永远比你的崩坏更崩坏,比你的荒唐更荒唐,标准的存在主义电影,导演诚不我欺。低成本低得很彻底,随便来,随便演,随便说,但控制力好得一批。狂野放肆里很难不漫起怪笑并且,心口发痛、滴血。去放任去还原成自由的野生动物吧,处处都一样,随时一命呜呼。
荒诞?为什么有喜剧标签啊???不仅get不到,甚至觉得是精神污染的程度。音乐很好听加一星。
不敢苟同,也没见啥新意,就是一个字:奇怪
杀人片段忍住大声喊牛逼!
太短了,第三幕其实还可以多拍点儿的。
“胡想乱拍”的法国黑色喜剧,完全不是我的菜!说喜剧,可影厅里没人笑得出来,都是一脸茫然地呆看着。电影的行为艺术?给两颗星是为它的“玩电影”胆量。哈哈!
WTF。开篇车上听的那首歌是不是Et si tu n'existais pas?
音乐绝了,前半段紧绷的氛围堪称经典
后半佳
烂
因為這部片,找回了昆汀之前的作品來看。他的作品本來設定就很荒謬荒誕。一個人想讓全世界的人都不再穿夾克,而且對其鹿皮夾克呈現極度痴迷的狀態。於是透過隨手拿來的電影書本傳達這個信息。於是他進行了一系列的行為,來加強他影片的效果。如同他開著車訪問一位觀眾可不可以不穿夾克時,那位面對鏡頭的路人如同觀眾一樣弱小、無助。如果與電影保持一定距離的觀眾就會知道鹿皮兄的行為是有多荒謬了,如同一開始所說的設定。會面對這樣的結局也是毫無波動。因為這位鹿皮兄一早已經在這預設當中。他就是個ZZ。而且對於結尾剪接與導演之間的相互關係亦是有另一層解讀空間。如同有些人看血腥片,祗會看到其惡趣味部分,於是也想去學習電影也想用他的惡趣味去噁心別人。(更準確來說,是把惡趣味當成「藝術」了)★★★☆
还黑了一把另一个昆汀@欧盟电影展
看完电影出了影院门,在犹豫要不要脱掉外套,毕竟法国昆汀哥的风扇叶片可不是闹着玩的,这个星球上1000年内都不许有人穿外套。一开始以为是个小成本喜剧,但是结尾有点cult,除了中间恶搞昆汀那一小段,整体叙事还是很不昆汀。【欧盟影展】
这电影77分钟,我开始看的时候还7.0,看完就6.9了。这奇怪的幽默感也是没谁了。
鹿皮夹克邪教,你入了吗?
咱这儿不是得享受自己的症状嘛
星星全给阿呆,剧情没什么意思
电风扇杀人魔
可以说是简约化的杜皮约作品,论孤独之人到底能有多大的能力。鹿皮大衣与数码相机相伴,前者让主人公逐渐自恋,后者则让其能谎称是导演——而后开始了天马行空的“梦想”:杀光所有穿着夹克的人,同时用拙劣手法拍摄这一切——结尾转折则是女服务员/剪辑师说他们两个孤独的人可以一起拍优秀的电影,最后的结局过于不尽如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