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评论只针对不会开车而无法理解剧情的朋友,高手看看就好,勿喷哟小弟为发此贴专门注册,谢谢支持了。
)其他的大家总结的很好,我不想也没力气吐槽了。
影片最后杀人狂开卡车活活把jim拉断而grace不敢开枪,有些朋友(可能是不会开车的朋友)不是很懂,把原因归结于grace的软弱,这是不正确的,而且也误会了本片难得的几个“尊重事实和逻辑性”的小亮点。
我简单解释一下:当时grace上车前,杀人狂已经把车稍微往前挪动,把jim的身体拉直,然后左脚踩住离合器踏板,车子并未熄火。
而这种情况如果女主角杀掉杀人狂的话,杀人狂身体瞬间松弛,左脚无力,这会导致离合器抬起,虽然车子最终会熄火,但也会往前面走个几十厘米,这无疑对jim来说是致命的。
所以grace在万般无奈的愤恨的情况下也不敢开枪。
看到一半就急于看结尾,没想到的是男主角居然死了,还是有点意外的..不过最后女主角勇敢的拿起枪结束搭车人的性命,在我看来是变态的勇敢,搭车人穿破了她的心理防线,她崩溃了,所以在变态中勇敢了,正好也达到了搭车人的目的..
公路+惊悚的题材早就不新鲜了,这部基本上就是欣赏Sean Bean的一副恶相和变态冷血。
另一个优点就是节奏控制的不错,总体没太多废料,开头迅速入正题,结尾嘎然而止,干脆利落。
建议以后等碟出来而且你又真是有空的话可以看看。
ps:喜欢那部70-442的旧款车。
http://www.blogcn.com/User5/tintin76/blog/52674211.html
虽然片子烂,但是女主角长得还算花瓶。
好处:继承了公路片特色,美国西部的景色,那是相当的不错。
另外,套用朋友的一句话,美国片中,得克萨斯,亚里桑那这些地方总是出这种变态杀人狂。
个人感觉片中男女主角想要逃出小镇,就不该多管闲事,也不要相信其他人,偷辆车赶紧往回逃才是,这才是身处绝境该有的态度。
我们的主角一开始因为善良两次落入魔爪,然后就被坏人盯上了。。。
sigh。。。
看了一会开始和一起看的人讨论,你认为男主角聪明还是女主角聪明?
因为聪明的人才可能活到最后,而不是感情用事的或者懦弱的。
大家都觉得女主聪明,结果也证明了,只是男主死的也太惨烈了点。
搭车人有很多次可以轻易杀死男女主角的机会,但放过他们好几次,转而把周围在场的警察杀光光,像是想把事情折腾的大一点再收场,让两位主角被警察误以为是杀人犯让这个杀人游戏更精彩了。
搭车人为什么要杀人呢?
本来以为到死前会给个解释,说出点关于自己的事,但到结局都么有。
他本来就不想活了,他是想把没智慧的懦弱的软蛋都杀死,然后死在一个有点勇敢和智谋的美女手里,maybe吧那么多警察都被轻易杀死略有些假。
总言之 恐怖的氛围制造的还不错,步步惊心。
总体感觉就是一出烂片,尤其不喜欢它不断在字幕说明这个甚么乐队,那个甚么歌曲,虽然感觉那个hitcher很变态,但是桥段,角色给不了吸引我,或者公路片还不是我的口味,总得来说很很倒胃口。
比我看上周看的bug好一点点吧,只能说
情节还是非常紧张内容也是非常紧凑时间倒是非常紧迫场景应是非常紧邻人物却是非常紧密整个片子给我感觉就是在讽刺警察的无能~~
电影血腥惊悚方面还是属于比较好的。
但这仅仅是对于那些喜欢血腥暴力的观众来说。
昨天因为电影频道有放就看了。
感觉是编剧努力想去塑造一种曲折的离奇的内容,最终却创造出了这个莫名其妙的东西。
电影中有很多情节让观众以为是铺垫,充满了期待与猜测,想象着到了最后到底会是怎样的结局。
和之前的情节又有怎样神秘莫测的联系。
但最后结果只是以变态杀手的死亡为句点,实在让人难以接受,连这个变态是为什么要杀人我都没看出来。。。。
实在是。。。
这个电影有太多谜题了。
想得复杂就想不出来。
想得简单就觉得莫名其妙。
TOM独家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搭车人》:高速公路上猫抓老鼠的游戏 □文/火神纪 魂归何处。
前去;无路。
后退;无门。
——火神纪。
题记。
翻拍自1986年同名经典公路电影。
正如电影主创方所说,事隔二十一年,现在的人们已经不会轻易地在高速公路上打开车门让一个完全不知底细的陌生人上自己的车。
所以,如何让一个陌生人以一种合理的而且完全无法让人拒绝的姿态打开别人的车门坐进去,旧版本里也许根本不需要考虑的问题,因为现代人安全感的缺失以及社会本身不安定的因素,在这部电影中,这个问题成了一件煞费苦心的事。
首先,主角由旧版中的一个年轻男人转化成情侣一分为二。
这样的转换是合理的,假设按旧版里一样,在现在这个时代和社会环境中,一个人驱车远行,是不太可能随便让一个陌生人搭车的。
其次,剧情上安排了一个在大暴雨中差点发生的车祸,之后是男女主角关于是否让人搭车的小争吵。
加油站的小憩,主角吉姆、格莱丝和约翰重逢。
第三者建议约翰搭吉姆的便车,女主角格莱丝被剧情支开,三个男人的对话,于是,建议和请求没有办法被拒绝。
在极不情愿的方式下,三个人坐到了吉姆那辆1970年产的奥斯莫比442常规尺寸的轻便车里。
这一切看起来足够而且充分,必须制造一个让人无法拒绝的理由,然后把应该在一起的人们放到了一起之后,剧情才能得以铺排以及发展。
这样做了充分的准备之后,电影正式开幕了。
汽车,公路,鲜血,死亡,恐惧,爱情,才智,力量,一切都准备好了,华丽开场。
戴一个结婚戒指,是为了让陌生人觉得自己比较可信,因为自己是结了婚的人,有责任、有负担也有顾虑,这样的人相对比较理智而且也让人有安全感。
陌生人愿意让自己搭他们的车,便于约翰得以实施他的杀戮游戏。
约翰·莱德必须比原版里的那个约翰更细心也更有智慧更具心计,才能在接近2007年的时候完成这些也许在1986年可以轻易完成的工作。
婚姻成了他的道具。
实施杀戮以及开始游戏的道具。
对于约翰来说,这也许更像是一场血腥残暴的猫抓老鼠的游戏,在大雨倾盆的高速公路边被吉姆和格蕾丝拒绝搭车的时候,这场游戏正式开始。
不杀死吉姆和格蕾丝,因为只有这样,这场游戏才得以继续,也显得扑朔迷离。
猫抓到老鼠,总不会一口就扑上去把它咬死,总要让它筋疲力尽了之后,没办法再陪自己玩耍的时候,才痛下杀手去寻找新的目标。
吉姆和格蕾丝不只一直活着,而且他们只能按照约翰希望的方式活下去,从受害者,变成了施暴的杀戮者,到连环命案的疯狂屠夫和通缉犯。
也许只有这样,杀人者约翰也才能一直逍遥法外。
杀死了出门旅行的一家四口,杀死了关着吉姆和格蕾丝的那个警察局里的所有警察,杀死了对他们实施追捕的所有四辆警车和直升机上的所有警察。
除了吉姆和格蕾丝,没有任何目击者的情况下,吉姆和格蕾丝的作案嫌疑并不比约翰低,而约翰,反而成了他们为了逃脱自己的罪责的一个托辞罢了。
杀人不眨眼的公路狂魔;一路北行。
没有人知道约翰想要的是什么,吉姆问过,格蕾丝问过,审讯约翰的警察也问过,只是都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约翰曾让吉姆对他说:我要死去;以此来换取格蕾丝活着,而他也曾以吉姆的生命威胁格蕾丝让她用枪杀死自己。
在这场高速公路上的死亡游戏里,所有的人们都是他的兵卒,他主宰着所有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
为什么;也许,不为什么。
这部电影所展示的是现代人对于其他人信任的缺失。
而这样的缺失,除了人本身安全感的丧失之外,更多的也许是不安定的社会因素和对陌生人固有的阴秽揣测。
相信陌生人,或者不相信。
这样的矛盾也许会时时在我们心里挣扎,当我们看到一个需要得到帮助的陌生人的时候。
而这个矛盾,在这部电影里就在吉姆和格蕾丝之间的小争吵里表现得淋漓尽致。
吉姆眼里的陌生人是落魄而且急切需要帮助的,而格蕾丝眼里的陌生人是可怕而且不可知甚至非常危险的。
最终他们的翻车事故看起来颇有点讽刺的味道。
路过的所有车辆都不会停下来让他们搭车,无一例外地将他们拒之于车门之外。
格蕾丝对吉姆说:你看吧,现在没有任何人会随便让陌生人搭车的。
我在想,她说这句的话时候是否是想起了自己的事姑仅仅只是为了帮助一个看似应访得到帮助的人,或者想起了对吉姆错误选择的讽刺。
让人赞叹的是这部电影的剪接。
这部电影并没有刻意去制造恐怖的惊悚效果,而除了约翰那种扭曲得已经不可理喻的变态心理之外,更多的是追求一种剧情上的合理性。
而剪接,使得在这部电影得到了这种合理性与惊悚电影本该有的骇人效果之间的平衡。
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也许可以说,这部电影的第一组段落镜头的剪接就吸引住了我。
开始在高速公路边上废弃的汽车旁边,杂草丛生。
用广角镜头,渐渐收窄。
之后的镜头一直跟着在汽车旁的杂草堆里窜出来的一只小野兔,推进,一路跟着,特写。
兔子跑到公路上,镜头的前方开来一辆汽车,兔子东张西望了一下继续前行,之后从镜头后方突然开出一辆速度飞快的汽车,把兔子辗成粉碎。
这样的突兀效果以及配音上那种撕裂人的疼痛感让我对这部电影下面即将登场的一切颇有种期待之心。
因为惊悚电影必须有这种意想不到非常突兀的镜头才能让人一惊一诧的效果。
如果这样的效果不够强烈的话,那么,这部电影也将失去其作为惊悚电影最基本的一些东西。
应该说,这部电影的导演有着制造紧张气氛和突兀效果的能耐,也使得这部电影从一开始就让我满心的期待,以及有着一种往下看的强烈兴致。
从开始到兔子死去这一段,电影用了一个长镜头一气呵成,再用一闪而过的汽车剪辑到春光灿烂的大学校园,自然而流畅。
对我来说,一部电影的第一组段落镜头总是显得很重要,因为导演的功力以及制作的效果在第一组段落镜头中已经可以看出一些倪端了。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这部电影的惊悚效果将能从头到尾都保持在这种惯有的突兀里一直给我惊喜。
应该说,这部电影的惊悚效果制作依旧依靠着西方惊悚电影里固有的残酷和血腥。
R级电影,在西方的惊悚电影里,这意味着血腥的镜头肯定不会少。
最惨不忍睹的也许就是吉姆的死,悬空吊在两辆集装箱货车中间,一辆固定,一辆向前。
拉扯,折磨之后再硬生重地拉撕成两段。
血腥、残酷,在飞溅的鲜血和掉了一地上的肠子以及撕裂肉体的声音,还有吉姆最后的那声惨叫声中绝对让人惊叹。
还有约翰挣脱手铐的那组镜头。
把手藏在背后,把自己的左手的大拇指的骨头折断,然后把手铐脱下,撕掉了手上的皮肉依旧面无表情。
鲜血淋漓的镜头实在让人惊慌不已。
这是一部还算不错的惊悚公路电影。
不论剧情的编排,角色和演员的演绎或者是导演的驾驭,都算得上是中等水平之作了。
勿抱过高的期望,也就不至于失望。
公路电影总是离不开杀戮。
那条通往未知的前路上还有些什么可怕的东西和人们在等着我们前去呢。
公路电影的长盛不衰,更多的是因为我们对于变化不定的环境以及所有未知一切的幻想、期待和担忧。
每一条公路所通往,也许是我们期待关于美好的遐想,或者是我们妄揣着的关于未知的恐惧,或者是我们对变化不定的一切那种固有的担忧。
这是一种冒险精神和忧患意识的结合体。
现代的骑士无处可去,没有马匹和泥泞的前路。
于是,关于冒险的渴望,就在于驱车,走上那四通八达的条条沥青和水泥铺成的公路上。
下一站通往哪里,无人知晓。
每个人心里总会有一个约翰,他其实是我们自己内心深处最低沉的恐惧。
问题是,我们是否能像格蕾丝要产,最后,打倒了我们的约翰而继续前行。
2007-04-24;丁亥年甲辰月戊子日。
附注:电影资料扩展链接。
■片名:《The Hitcher》 ■译名:《搭车人》 ■导演:戴夫·迈尔斯(Dave Meyers) ■主演:肖恩·宾(Sean Bean)、索菲亚·布什(Sophia Bush)、扎迦利·奈顿(Zachary Knighton) ■类型:惊悚、剧情、恐怖 ■片长:83分钟 ■国家:美国 ■语言:英语 ■发行:Blue Sky Media ■上映: 2007年1月19日
我的评分:7.5影评:小美小帅小两口开车去旅游,雨夜差点撞到一个车辆抛锚的想要搭车的人--二柱子,小美不同意搭车,小帅心里感觉过意不去。
后来二柱子搭大大货车来到同一个加油站。
想要搭他们的车到汽车旅馆,小帅同意了。
二柱子上了车就不是他了,用刀威胁小帅,两口子一番博斗,好不容易才把二柱子踹下了车。
二柱子的杀戮开始了,小美小帅无论到哪儿二柱子都跟着他们,并且一路杀人,无论是一家四口的好心路人,还是警局都是一窝端,却不着急杀他们两人。
剧情的最后,二柱子绑架了小帅,小美拿着枪对着二柱子的头,却不敢开枪,结果小帅被分尸,领了盒饭。
二柱子被警察抓住,在警车上整断自己手指,挣脱手铐,杀光警察,这时候的小美又拿起枪,最终战胜自己,爆头二柱子。
这个电影告诉你,无论什么时候,不要让陌生人上车,可以帮他打个求救电话。
神化凶手请去死好吗
西恩宾实在是没啥演了…
看在Sean Bean的面儿上。。。
初中上晚自习看的 还行
Sean Bean别太性感了。
公路片,杀人狂,还要啥自行车啊
Sophia真是大美女(¯﹃¯)
杀手不够酷。
稍作铺垫后开始公路大逃亡... 挺过瘾
中间那段被误会被追杀的情节太脑残 别的还行 搭车人好帅好man
虽有几处硬伤,片子却很好看
最后一幕实在解气~!!!
连上现金,SeanBean似乎已经定型为这种表明儒雅,实际上冷血变态的角色了。
超级无敌SB的烂片,剧情简直侮辱观众的智商!!!!男女主角都弱智到了极点!!!!气死我了!
记不清,不过只是有点恐怖
没有来由,为了杀人而杀人,快进看完的。
大烂片!
初三看的,感觉主角好像hhh
不要让陌生人搭车。
公路杀人片,没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