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电影的时候看到这部影片,评论上说剧情超赞,还以为是像“ 三傻”一样的搞笑剧情片,伴随着印度传统的歌舞又唱又跳的,看了前部分影片的铺垫,还是挺长的,差点要快进的节奏,然后剧情一转,开始切入正题。
男主为了掩盖家人杀人事实,凭借他看过的电影情节(突出看此类电影的重要性),展开了一系列的反侦察的手段制造家人没有杀人时间的证据。
自己先是在10月3日借着销毁手机和车的时间,走点了一趟朝圣之路,又点了外卖,住了家庭酒店,上了巴士,在ATM取了钱并让摄像录到自己,去了电影院,还都保留了4份的票根。
之后的4号5号带着家人重走了朝圣之路,因为人更容易记下自己看到的,一方面让家人记下了这一路都干了的事情,以便于后面警察盘问,一方面也为证人做违证提供了第一次的印象。
再后来隔了几天(影片没有交代具体时间),又带家人重走朝圣之路,通过和售票员,饭店老板,酒店服务人员,电影放映员的聊天,无意的透漏他们一家10月2号3号去朝圣,加深他们对他们一家的印象,方便违证。
看到了这里,觉得影片的大头都已经交代完了,男主给自己一家编造的朝圣之路的所见所谓也是浑然天成,看不出什么破绽。
给女儿们交的怎么对付警察的盘问都是考虑那么周到,让人不得不怀疑男主是不是看了柯南道尔看了神探夏洛克,哈哈。
男主和老婆在交代达到朝圣的时间时,都准确说出了是8点30分,我不经唏嘘,因为刑侦上面说过如果对过去的每一件事情都记得那么清楚,就显的很是刻意。
但是男主显然也是考虑到了,女儿们的证词就没有叙述详细的时间。
电影后面还是有些彩蛋的,考虑到小女儿没有那么坚定,事先就已经转移了尸体的位置;面对警察的审问,发动了舆论的力量;和被害人的父母坦白的时候,也是以讲故事的情形,就算是录音,也没有办法作为证据;后面藏尸体的位置,也是很大胆,这让我回头再看影片前面的时候,也发现了不少的铺垫。
但是作为一部印度的影片,还是得让人吐槽一下,刑讯逼供就这么普遍吗?
男主离家里也没有很远啊,为什么老不回家,而且还把电话放一边,有重要的事都打不进来。
母女两面对以视频要挟的男同学时,都采用了求饶,求放过的姿态,不禁让人感叹印度妇女的地位。
影片的一些细节还是经不起推敲的,难道就没有一个证人是准确的记得起时间的,最后只靠男主向他们主动提起才加深印象?
影片中那个小女儿究竟和警察坦白了一些什么,为什么没有找到尸体也就不追究了,难道小女儿说的话不能作为证据吗?
印度还是落后,到处都没有监控,这也是促成了男主自导自演,要不直接调出十字路口的视频,不就能看得清男主开了那个黄车了?
连车上的指纹都没有查,哈哈。
影片中的音乐没有像平常印度影片那样的又唱又跳,但也是恰到好处的,充分展现了一家人的矛盾和紧张。
细心又大胆的男主,很是出彩。
总之,相比于中国的娱乐砸钱电影,还是灰常有意思的。
《误杀瞒天记》的故事比较简单,其悬疑核心与《犯罪嫌疑人X的献身》相似。
但我们不必认为前者抄袭了后者,除时间诡计之外的其他各个方面,它们都是非常不同的。
相比之下,《误杀瞒天记》许多独特而富有魅力的侧面更容易被忽视、被误解,而这些侧面也许恰是它的魅力所在。
一、知识主角维杰最突出的特征是“四年级辍学但爱看电影”,这是电影中最富张力的设定之一。
维杰的妻子娜蒂妮想让大女儿安玖上一所显然收费高昂的中学,维杰表示那没有用,知识不是从书本上学来的,而是在自然里、生活中习得。
后来安玖想要参加野营活动,维杰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反对的理由,忍痛花了一笔小钱让她去了。
正是在野营活动中,安玖遭遇了萨姆的偷拍和纠缠,在一段时间后引发了误杀事件。
维杰还有一个知识来源,电影。
维杰记住了电影中出现的法律法规、手机用法、破坏手段等等,编织出笼罩住警方的瞒天大谎。
在影片里,关于电影的片段以记忆闪回的方式出现,十分醒目;那些生活中的知识看起来无关紧要而又略显冗长。
但只有当二者良好地结合在一起,这场谎言才是可能的。
维杰从小舅子那里听到了采石场中有个小湖的消息,包工头告诉他下周一就会铺好新警局的地板,圣人高玛严德讲经的具体信息则是从路边海报上看到的。
在理性主义大潮起起落落之后,人们逐渐意识到,在民族的行为传统和个人的行为习惯里,在一个社会不成文的习俗制度里,存在着不同于我们常说的那种形式的知识。
有时候人们谈到“常识”的时候就是想要谈论这种知识,但常识还不足以描述它。
我们姑且称之为“实践知识”。
维杰无疑是收集实践知识的高手,他有着敏锐的观察力、沉着冷静的心态、良好的应变调整能力。
从电影中获取的知识既是实践知识,又是理性知识。
说它是理性知识,因为电影和书本一样给维杰提供外来的、间接的知识;说它是实践知识,因为电影本身并不以传递知识为务,电影中的知识原本就是直接面对行动的、潜移默化的、不言而喻的。
维杰的诡计不需要多么高超的智商、多么复杂的手法、多么先进的技术,他只是在危急时刻调用了一切用得上的知识,恰好实现了优美的协调。
二、正义野营活动时,萨姆用手机偷拍了安玖洗澡的视频。
一个美好的周六,壕气冲天的萨姆开车来到安玖家附近,妄图借视频威逼侵犯安玖,约定晚间在安玖家后院见面。
安玖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妈妈娜蒂妮,一起对抗萨姆,谁知母女二人竟打不过萨姆一人。
在挣扎与哀求间,安玖一棍子打晕了萨姆,趁机砸烂手机。
谁知萨姆竟没有了呼吸。
两人惊慌失措地把萨姆埋进自家院子里计划用来堆肥的土坑,埋人的时候还被年幼的妹妹安努所目睹。
爱看电影的维杰第二天一早才从办公室回家——你不会以为维杰家里有电视机吧!
手机当然也是没有的,可知萨姆有多壕。
维杰听闻事件已经发生,决意保卫自己的家庭。
若仔细想想,会发现观众对维杰的认知是非常模糊的。
人是维杰杀的吗?
不是。
可是安排后事的是维杰,被警方怀疑为凶手并直面警方的是维杰,与萨姆的父母沟通和忏悔的也是维杰。
更突出的是,贞洁的极端重要性是暴风骤雨般的。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这展现了印度的父权结构,它无疑塑造了强大的、可靠的、理智的父权形象,并且要求不惜一切地去保护这个男性主导的家庭。
但更重要的恐怕是一种朴素的、天然的正义感,这种正义感要求我们将真正的凶手假定为萨姆和他的父母。
人类道德具有非常古老的起源,也许它与现代智人的诞生密不可分。
除了理智地判断善恶所需要的道德理性之外,道德情感也在人类生活中扮演了重要作用。
道德情感和道德理性的撕裂与纠葛,在许多悬疑故事里构成了最为突出的悲剧内核:由道德理性产生并逐渐固定下来的社会规则演变成法律,可法律不是完美的,总会有时候它不能满足我们的道德情感——只要提供充足的事实,就能直觉地知晓谁善谁恶、谁对谁错——于是引发了冤案、复仇、激情杀人、误害亲友等等情节。
本片中,萨姆的母亲是一个冷面无情的检察官,只要不是明晃晃的违法,什么手段都可以使用,直到法律无能为力的事实和愧疚的道德情感最终决定了她的落败。
但是,萨姆罪不至死。
一种基本道德判断天然地引导我们认定,能够为萨姆之死承担责任的,肯定是萨姆本人的不良行径和他父母的溺爱。
这个判断在电影内外都成立,使得在观众和萨姆父母自己看来,他们追索凶手的努力本身就成为了一种恶,为此采取的非法手段更强化了这个印象——既是因为对抗善而成为恶,更因为他们本身已经被标志为道德上的犯错者。
可是,如果萨姆妈妈是在惩治贪官污吏、清剿司法系统内奸,这种手段也许就会被认为是善了。
问题在于,在萨姆妈妈采取这种手段之前,她不可能预先知晓这是为恶或为善,萨姆被人绑架、维杰一直伪装好人的可能也同样成立。
这是依情感作出的道德判断固有的缺陷,法律有时显得僵化、冷硬、过于程序化,恰是在弥补这个缺陷。
三、族群在《精灵之城:德里的一年》一书里,作者达尔林普尔采访到了许多身处夹缝中的人,其中一类是英国殖民者留在印度的后裔。
在大英帝国盛期,他们的祖先非富即贵,若即若离地统治着英国女王皇冠上的明珠。
二战之后,殖民地纷纷独立,印度亦不例外。
一些英国殖民者的后裔或主动逃离、或被动驱逐,离开了印度;另一些人则继续生活在这片他们从小长大的土地上,偶尔继承了祖先在行政系统或经济体系中的辉煌,往往在英国有几个不远不近的亲戚。
从名字就可以看得出来,萨姆(Sam)的妈妈叫米拉(Meera),爸爸叫马赫什(Mahesh),都不是传统、常见的英国或印度名字,暗示了他们的混血血统。
萨姆一家大概是混得比较好的,母亲看起来是一个地区的高级检察官,父亲似乎是成功的商人或企业家。
萨姆在事件发生的前一个月用掉了6万卢比,他有手机、电脑、自己的汽车,维杰一家一整年恐怕才用得完这么多钱,连电视机都只有一台,放在维杰办公室。
上等人有上等人的做法,下等人有下等人的智慧。
萨姆母亲的直觉和判断推理能力,让她完全把握了维杰制造诡计的整个过程。
萨姆父母轻而易举地调动下级警局,即便轻微违法,也是号令一出、莫敢不从,维杰一家被萨姆母亲指挥男女警察们轮番殴打。
即便如此,当萨姆母亲决定殴打维杰家最小的女儿,幼小可爱的安努,也不敢再让其他警察看到,只敢让跟维杰有仇的警官高图德实施。
只是这个诡计已经完成了,证据被清除得干干净净。
随着事件发酵,影响扩大,他们就不得不狼狈逃离,投奔英国的大表哥去了。
高图德警官是个欺行霸市、吃拿卡要、中饱私囊的坏蛋,但不是一个愚蠢的坏蛋。
他做坏事不留痕迹,在警察系统中混得如鱼得水,一有机会就果断出击,抓住细微的线索盯紧维杰。
若非高图德,这个案子恐怕都不会怀疑到维杰身上。
高图德警官的上司是一个好警察,我们无从判断他究竟清不清楚高图德的所作所为。
可是,脏活累活不还是高图德来干的吗?
最后惨遭群众殴打的并撤职的,自然也就是高图德。
每次看类似的“逻辑严密”的推理,我总是感觉逻辑还有问题。
虽然我也给这部电影打了5颗星,但我一样认为里面有bug。
1.监控如此缺失?
故事发生在2014年,关于年份,有两处证据。
10月3日抛车,买的手机显示是"03 Oct 2014
维杰把自己的入住信息偷偷登记到10月2日,顶部明显写着“2-OCT-2014”此时,警方的侦破技术已经可以按照SIM卡记录手机的位置轨迹了(前提是手机开机),甚至还能查到10月2日出服务区的手机跟10月3日的手机,不是同一个型号的手机。
到了2014年了,警方技术也已经很强大了。
可是,整个帕纳吉,公路上、旅社里、饭店里、电影院,等等地方,除了AMT外,竟然都没有监控摄像?
要知道帕纳吉的经济水平在印度是很高的,人均GDP比印度平均水平高2倍以上,大约3500美元左右,相当于中国2009年的全国平均水平。
我们可以对比一下中国监控摄像头的普及历史:中国19952000年小规模使用监控摄像头,2004年国家开始强调公共场所安装,20062008年全国大规模普及。
到2009年的时候,中国绝大多数城市都已经遍布摄像头了。
而2004年国家开始强制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的时候,我国人均GDP只有1500美元。
所以我认为整个帕纳吉就只有ATM里有一个摄像头,有点难以理解。
2.10月2日晚上维杰家里固话有拨出去(未接通)的记录,而且是打给维杰办公室。
通过电话公司调出电话记录,就可以知道10月2日晚上,有从维杰家里打电话到维杰办公室的拨出未接通记录。
如果2号你们全家在帕纳吉听讲经,那这个电话是谁拨打的?
TA为什么要打给维杰办公室?
3.为什么不拿笔迹做司法鉴定【最大的漏洞1】?
登记在10月2日的记录,是维杰模仿的笔迹。
现在司法鉴定技术这么成熟,把登记本原件拿去做司法鉴定,看看是不是大堂经理的笔迹,还是维杰的笔迹。
维杰拿出了大量10月3日的票据,这些都是真实票据。
但本案最关键的点,是10月2日,他们在哪里!
但唯一能证明10月2日的书面证据,就是这个住房登记。
而监察长已经推测到维杰伪造了笔迹。
2003年我在读书时,室友是法律专业,他就经常跟我讲签名笔迹是可以做司法鉴定的,并且鉴定技术已经很成熟了。
监察长为什么不拿签字笔迹去做鉴定?
只要鉴定出来,你10月2日不在场证据就被彻底破解。
维杰并不是书法家,更不是笔迹模仿专家,就一个普通的小老板,并且也没有专门对经理的笔迹做研究,仅仅是现场临时模仿,司法系统居然拿他没办法?
这个世界上伪造证据也真的是太容易了吧!
【案例1】中国笔迹鉴定案例,最早可以追溯到三国时期,有人写匿名信诽谤曹操,被一个叫国渊的人通过笔迹鉴定方法找到了嫌疑人,并且成功破获。
你要说2000年后的印度还没有掌握笔迹鉴定技术(关键是鉴定维杰临时模仿的笔迹,绝对不需要高科技设备的支持),我是不会信的。
【案例2】下面的“华山”的题字,原版(第一版)是没有署名的。
2001年,书法家赵养科发现这个笔迹是自己的,一通电话打过去,并提供了自己的字迹手稿(非题字原件,题字原件本来由华山管理部门保存,但年久遗失了),对方核实后认为笔迹雷同,于是在华山题字边上添加了“赵养科书”。
然而, 2004年,书法家茹桂一纸诉状诉到法院,声称这个字是他题写的,并且也提交了自己的笔迹手稿(也不是题字原件)。
两个人的字迹实在太接近,当年手稿原件已遗失,石头上的刻字又损耗了笔迹的细节,确实很难辨认。
但法院依然通过科技设备+专家论证,最终判决笔迹是茹桂写的(而且赵养科最终也认可了)。
大家看看这两个人的字迹,是不是肉眼太难分辨了?
就这样的笔迹,都能通过司法鉴定来确认书写人,那维杰临时模仿的笔迹,你认为司法系统会束手无策?
原版题字
赵养科的笔迹
第三版题字,书写人改为“茹桂”有人说,即使查出来笔迹不是大堂经理的,也不能证明啥。
这个就有点扯淡了,实际上,如果找不到尸体,就算维杰承认了,估计也无法定罪。
当事人承认但找不到尸体最后判决无罪的案例,在我国是发生过的。
所以,按这个说法, 整部电影都是在做无用功?
毕竟尸体已经被隐藏得无影无踪了,那维杰一家还要折腾这么多事,是吃饱了撑着?
换句话说,我如果杀人了,我唯一要做的就是把尸体销毁,其他辅助证据都可以不鸟它们?
持有这种想法的人,至少是严重低估了警察审理犯人的心理攻势。
你随便去网上搜索一下,都可以找到很多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旧案案例,犯罪现场的物证早就无影无踪,但仅凭一个人证,一样让嫌疑人认罪,最后成功结案。
例如:【案例3】2010年4月11日,山西太原市的崔金平偷走老乡刘利勤2岁儿子。
当时有很远处的监控拍到了现场,但距离太远,人物无法辨认。
虽然孩子妈妈凭第六感觉猜中了,但无法成为证据,而且崔金平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十年后的2020年,刘利勤在60公里外的交城县安定村找回儿子。
买主被拘后供出卖主是崔金平,这是当时惟一的证据——人证,没有任何物证。
可仅仅一个人证根本不足以定罪,因为完全有可能买主是因为其他原因故意栽赃的。
此时警察只能凭借心理攻势,最终成功让崔金平本人认罪。
4.你们如果有保留发票的习惯,那请你拿出10月前的发票及账目单来。
维杰说他们有保留发票的习惯,为了检查账单,找出不必要的开支。
那好,请你拿出10月前的发票和账单来吧。
如果你真的准备好了账单,那就去一一核对账单的真实性。
似乎有很大希望可以证明维杰的发票是专门准备的, 而不是习惯保留发票。
5.校长电话告知安玖妈妈时,是否告知了调查10月2日的事情?
娜蒂尼一着慌,就此地无银三百两说“我们2日不在家”,然后维杰圆谎,说是校长打电话告诉她,“日期也说了”。
那就去问下校长,他打电话说了啥。
或许校长真的说了, 也或许没说。
如果校长真的说了,那这个圆谎是天衣无缝的;但万一校长没说呢?
这个谎言不就破了么?
6.为什么不去走访更多附近居民,询问是否有10月2日见到维杰家里人的目击证人?
【最大的漏洞2】要知道,10月2号,他们一家人,确实是在泊都棱!
难道周围居民没有一个人记得10月2号在泊都棱见到了他们一家人中的某一个?
而且,10月2号白天,安玖去超市买了东西,维杰去公司上班了。
我当然知道饭店老板等关键证人已经被维杰成功“洗脑”了,但维杰绝不可能把周围全部居民都成功洗脑。
把几个关键证人“洗脑”,这是普通人精密筹划下就能做到的;把周围所有人都“洗脑”,这只有上帝能做到。
而且,10月2日是印度的特别日子。
这种特别日子是很容易产生记忆的。
例如谁家恰好计划甘地纪念日出去游玩,然后遇到了安玖在超市买东西;或者谁家恰好10月2号要装宽带,去维杰办公室见到维杰;再或者10月2号谁家打算去饭店庆祝甘地纪念日,恰好在饭店见到了维杰在吃饭,甚至还互相聊了几句;再或者谁恰好10月2日是结婚纪念日,他们外出庆祝的时候,恰好遇到了维杰家里人……警方走访10个人,可能恰巧都被维杰“洗脑”了,但如果走访100个人,一定不会全部被维杰“洗脑”,如果走访1000人,一定可以找到相关的证据!
然而,整部剧,监察长都在审查维杰精心制作的证据,而不主动出击,去附近走访更多居民调查取证,这完全不符合警察办案的常理。
按说,监察长是一个很有天分的警察,她敏锐地察觉到维杰在撒谎,甚至她能推测出维杰的所有动作是如何做出来的——她的推测100%正确,显然智商很高,办案经验也很丰富。
然而,以上第2、3、4、5、6,这五条线索,她居然都没有去尝试一下。
【案例4】1992年我国南京医学院杀人案,警方排查上万人,历时28年,最终成功抓捕真凶。
这才是警察该有的样子。
或许,有万分之一的概率,你排查1万人都查不出来。
我承认这个概率理论上是存在的。
但是,你不能因为有这个万分之一的概率,就放弃排查啊!
本剧中检察长,就草草调查了几个典型人物,然后就放弃了,这符合现实么?
而且,死者还是她自己的亲儿子!
黑的就是黑的,绝不能被证明是白的。
雁过留声人过留痕,监察长只要智商足够高,就一定能找到其中的破绽。
然而,整部剧,智慧的监察长却始终对破绽视而不见,显然是导演要求的,刻意安排的痕迹有些明显。
导演一方面要表现出检察长办案洞若观火,一方面要表现维杰办事滴水不漏,只有这样,才会有高手过招的精彩,才能赢得观众的掌声。
然而,这是一个高智商的对决,这种对决的设计,对编剧、导演自己的智商要求很高,可惜编剧和导演的智商水准不足,只能削足适履,人工削弱检察长的“有效智商”,只保留她的“无效智商”,于是才出现了检察长判断正确,却办不了事的怪现象。
7.这个顺便提一下故事发生在2014年,按照故事的设定,2014年10月2月星期六,是甘地诞辰纪念日。
然而,实际上这一天星期四。
不过这个我只是随意一提,毕竟电影是虚构的,没必要纠结电影里的日期跟现实一致。
去年在印度南部旅行了两个月,看了很多印度电影,也正好去了片子的发生地Goa果阿邦,印度西海岸最富裕却又最小面积的邦(相当于中国的省),面积大概也就孟买市那么大。
当地有3大著名海滩,旅游业相当发达,每年有上百万欧美游客,本国游客几百万。
烟酒免税,酒店、餐饮、娱乐业也都相当繁荣,甚至有莫斯科果阿直飞航班,输送演艺人员。
景色确实如片子里的一样,所以前面很长的铺垫并不枯燥,海边非常美!
60、70年代的嬉皮士天堂
对比下层,中产阶级还真是相当富裕(一般中产家庭都有汽车),片中的男主虽然是孤儿,靠自身努力和良好的口碑,娶了当地富裕家庭的女儿,之后他的生活就是中产了。
印度的宗教认为人生来阶级明确,只能做与身份相配的事,作为老板,你若做了下等人的事,那下等人就没事可做了,那他们就无法养家糊口了。
1510-1961年都是葡萄牙殖民地,直到印度独立后派兵占领才算要回来的。
葡萄牙殖民统治时鼓励与当地人通婚(当然是男的娶当地富裕家庭的女性),成为特权阶层,所以才有Sam的白人父亲和看起来混血的母亲。
果阿的道路交通不够好,路面坑坑洼洼,还时不时的群牛睡在高速上,大巴都得绕着过去。
安全也不够,母女们不可能自己搭车去首府城市帕纳吉,比如那天夜里老爸没回家,那么个小屁孩都敢去威胁她们。
我后补的游记及攻略,https://www.jianshu.com/p/845fec7c08e7
近十年来,印度电影在国际上可谓是玩的风生水起,坦白说,作为一名关注印度电影近三年的影迷来说,我早已习惯了被印度电影的各种新气象刷新自己的认知,尤其是越演越烈的多元化趋势,让人不得不为印度电影人的创造力和野心而感叹,但即便如此,当一部印度犯罪悬疑片摆到我面前时,我还是被小小惊艳了一下,因为这类作品在印度电影中实属罕见,而且此片的起点甚高。
故事讲述了一桩误杀案件,主角维杰为了让女儿、妻子免除牢狱之灾,打算制造出假的不在场证明。
这位四年级就辍学的聪明人,是个电影爱好者,他从大量犯罪电影中汲取灵感,安排出精妙的布局,但是面对狡猾、精明的检察长,他能成功吗?
一场智力游戏的较量就此开始。
尽管具体细节,有诸多差异,但此片案件的结构,还是不由得让我想到日本经典本格推理小说《嫌疑犯X的献身》,这本小说曾被誉为本格推理的终极作品,这就是为什么我认为本片起点甚高,它突破了常见的凶案—侦探—破案的犯罪电影格局,悬疑点也从谁是凶手,转移到了谁将赢得这场智力游戏的胜利,新颖却不乏悬疑!
除了一个出色的案件,影片还成功塑造了一个极具特色的人物,那就是主角维杰,虽然只接受过小学四年级的教育,但他在案件应对中表现出的智慧,足以讽刺那些相信课本教育高于一切的人,事实证明,学校之外,可以学到知识的地方很多,只要你真的用心,维杰对电影真挚热忱,最终回报了他,而这恰恰是检察长一上来就失策的地方,可见根据一个人的学历来判断一个人的能力,是相当不可靠的。
精明的检察长在观看口供录像这些年来,印度电影最大的进步就是在于电影内容开始关注印度社会现实,不管在什么类型的影片中都能得以管中窥豹,此片也不例外。
案件的起因——视频敲诈案,就可以反映出印度女性的地位低下,男性对女性尊严那种近乎不屑的态度,真是让人看的牙痒痒,而片中的警察更是令人发指,平日里随意勒索民众,办案时仰赖暴力逼供,完全视司法为无物。
社会现实元素的加入,让影片脱离了简单的犯罪片,而变得非常厚实,然而印度社会是否真如影片反映的如此黑暗呢?
毕竟印度政府并没有干预这样摊自己台的作品上映,更没有因为所谓的“社会价值核心”考虑,而像国产片《心迷宫》那样,在影片结束后,打上一行“罪犯最终还是向司法机关自首”的扫兴字幕,不但如此,此片甚至还以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结尾嘲弄了司法机构。
被暴力逼供的维杰一家当然,此片的瑕疵也是显而易见的,近三小时的片长让人屁股都要坐疼了,在进入案件正题前的45分钟实在有些多余和冗长,尽管有些铺垫不无道理,但我相信,只要用心编排一下,应该可以缩减至15分钟以内,这样就不会太过考验观众的耐心了。
熟悉印度电影的朋友应该都知道,其实这是一部翻拍作品,原版来自南印电影《较量》,南北印电影互相翻拍彼此经典作品的情形很多,但是大多数中国观众只知道北印电影,即宝莱坞影片,其实要说创作力和想象力,个人认为南印影片要远超北印作品,为人熟知的《功夫小蝇》、《宝莱坞机器人之恋》、《巴霍巴利王》等统统都是南印影片,而阿米尔·汗的代表作《未知死亡》同样是翻拍自南印,造成南北印电影差异的根本原因来自两个地区的巨大文化差异,而事实上,我认为印度电影能在近年呈现爆炸式的多元化现象,不仅仅是因为印度电影人与日俱增的野心,更因为印度内部自身的多元化现实在经济发展的带动下,逐步浮现的结果。
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不会再为了印度电影出现了新的影片类型而感到吃惊,印度电影的多元化趋势已然不可阻挡,而我们则会渐渐将之视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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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杀》好吗?
挺好的。
灰头土脸,汗泪俱下的肖央携谭卓陈冲画着重点跟我们展示了原作《误杀瞒天记》的干货。
“阅片量超高”的中年男子,从电影中获得灵感,做了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把自己一家从杀人藏尸凶手变成惨遭警察欺辱的无辜民众,最后成功打倒反派警察。
故事很过瘾,镜头设计、配乐、节奏控制、表演也都让人很过瘾!
但是,你不需要看超过1000部电影,只需要看过原版的《误杀瞒天记》,就会发现,《误杀》的翻拍从剧本、情节上来说,有多么拙劣。
《误杀》的翻拍,更像是一场马嘴安在牛头上的生硬手术,尽管骨架还在,也是四条腿两只眼睛,可这马嘴安上,就是不对,接口的地方漏洞百出,劣质之极。
不说别的,就说说李维杰和原版的维杰萨干卡尔两个角色吧。
《误杀》中,开场李维杰他有一句重要台词:“如果你看超过1000部电影,你会发现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什么离奇的案件。
” 这句话被恶警听到,恶警告诉督察长拉韫,拉韫受此启发,推理出李维杰的整个计划。
这简直是李维杰送给对手角色的神助攻啊!
为什么呢?
因为假如没有这句话,剧情就发展不下去啊。
拉韫从哪里切入去推理出李维杰的计划呢?
没有头绪啊!
所以这是一句很功能性的台词。
然而这句功能性的台词对于塑造李维杰的性格特点来说却显得苍白,因为太直白了。
几乎就等于李维杰向着所有观众说:“我是一个特别喜欢看电影的角色,阅片量超过1000。
”最成功的角色塑造一定不是直接说出来“我是什么什么样的人”。
与之相对的《误杀瞒天记》中的维杰是怎么被成功塑造出热爱电影这一性格特点的呢?
看他的入场,小员工收完费,回到办公室要把钱交给老板。
正在看电影的维杰看都没看他,先用手势告诉他“等会儿!
”图片这个等会儿的手势,在告诉观众:这是个爱看电影的人!
爱到什么地步呢?
“员工给我钱,等会儿再说,看完这个场景看再说!
”看完以后,小员工说:“这追捕真棒!
”而维杰反问:“棒吗?
他们只是用快镜头编辑给观众看,最主要是加了配音的效果,所以看起来非常酷,实际上并不是那样。
你需要感受那种刺激去感觉。
”一赞一否,直接点出,维杰不仅爱看电影,看得还多,一部电影一个镜头他能比普通观众看到更多幕后的东西。
所以他才能在后面“瞒天”计划中完美引用电影。
来对比维杰回家的场景。
《误杀》中,李维杰回家从背后抱住妻子调情,直往脸上亲。
夫妻感情好,李维杰面对妻子也有不正经的一面,这是这个场景告诉我们的信息。
而《误杀瞒天记》中,回家是这样拍的:刚回家的维杰,悄悄进入厨房,从菜筐里拿了胡萝卜,抵住妻子的脖子,假装入室抢劫:图片这人戏太多了吧?
电影桥段也会被他搬到家里跟自己的妻子打情骂俏。
怎么样,除了夫妻情深之外,它还告诉我们,维杰像活在电影里一样,不对,是会让电影进入生活的人。
又是一个铺垫。
随后在饭桌上,妻子的话又一次侧面加深这一角色特点:“你宁愿坐在办公室看电影也不回家。
” 办公室、回家、吃饭,通过三个场景,对维杰爱看电影这一角色特点直接表现、侧面印证、配角佐证加深,层层递进,最终把维杰“爱看电影、懂电影”这一特点牢牢嵌入观众脑海中。
在《误杀》中,除了李维杰宣布自己对电影的热爱,回家、吃饭都只是在塑造一个平凡的丈夫、父亲形象,只描写了主角的情感形象,而对其最重要的角色特点却并未过多着墨。
这其实也反映了《误杀》和《误杀瞒天记》的区别。
《误杀》是在展现一个保护家人爱家人的丈夫、父亲形象,是以情感为主导因素的电影,这是一个情感角色,李维杰自首被抓后给女儿的一番话更突出,《误杀》是一个情感导向的电影。
《误杀瞒天记》则是在展现一个高智商犯罪,以此保护家人的理性角色,尽管他爱妻子、爱家、爱女儿,但他也是理性的、聪明的,所以在女儿杀了人之后可以用一个周密的计划瞒天过海,保护家人,这是一个理性角色,《误杀瞒天记》是一个悬疑犯罪电影。
从这点来看,《误杀》的翻拍就失败了,败在让悬疑犯罪为情感服务了。
再来看两版“维杰”形象的区别。
《误杀》中,李维杰是一个“大好人”形象啊。
人家女儿要高考交不起网费,可以不收;被恶警欺骗的老人,给他支招伸出正义的援手;跟周围的人打成一片,热情善良,用饭店老板的话来说是“正派”的人。
以至于当拉韫问手下时,手下也会说“他似乎没有任何不良嗜好。
”《误杀》刻画得是一个教科书式的好人。
《误杀瞒天记》中呢?
维杰面对自己的小员工,会在他工作不认真接到投诉时打他手心;会在他偷懒躲进饭店看报时拍他脑袋;会在小女儿调皮时,拿树枝吓她。
他的正派有个更有利的证明——大女儿是在垃圾桶旁捡来收养的弃儿。
相比较来说,《误杀瞒天记》中呈现得是一个活在生活里的苛责老板、幼稚丈夫和严厉老爸,而不是活在电影里的“教科书式”好人大叔。
《误杀》中的李维杰甚至最后自首认错,太根正苗红了!
电影里的故事,正反派角色其实都有内在矛盾性。
反派督察长拉韫审讯犯人总能迅速得到真相,这是个追求真相、工作能力出色的督察长,做的事是正确的。
正派角色李维杰为了保护家人,向警察隐瞒真相,最终也致使并没有完全死亡的素察在棺材里活活困死。
这件事是错误的。
是个好人做错事,坏人做正确的事(甚至都谈不上是坏人),这就是两个角色的矛盾点。
两个人都应该是即好又坏,既坏又好的形象。
《误杀》中结局竟然安排李维杰被拉韫一番话触动去自首?!!!
败笔啊!
至此,李维杰完成了“教科书式好人”榜样示范。
《误杀瞒天记》中,反派检察长是个冷酷、会对犯人不择手段、严刑拷打,从开始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坏人、坏警察,反派角色,这样的反派才能反而衬托了主角的好,让观众为主角祈祷计划成功。
而不像《误杀》中,为主角声援的是街坊邻居,依旧是电影中的人物。
我们只是看这场戏的人。
影片的悬疑感,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来自于观众的参与感,让他们拥有电影中的某种立场某种情感,而不只是面对一块屏幕的观众。
《误杀》或许是一部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足够成功得翻拍:演员苦大仇深、声泪俱下、表情到位,小动作到位,慢镜头拉出了艺术感,配乐完美营造紧张感……但这些并不能成为一部翻拍电影是否成功的决定性因素。
好的翻拍电影不应该是某些镜头、意像的照搬模仿,而应该抓住其精神内核,抓住牛的骨架,剔除原有的骨肉,一点一点造出新牛。
再好的演员都是为剧情、角色服务的,如果只是因为肖央、陈冲、谭卓(其角色也并没有原版的有张力)的出色表演就判断这是一部好的翻拍,只是因为挖尸体时候慢镜头雨景的特写,那我们对翻拍的要求是不是也太低了?
“我们也很抱歉,我希望我像你们一样仁慈,但我只是四年级辍学人。
我有一个妻子,我有两个女儿,这就是我的全部世界。
我从来没有要求过另外的。
有一天我的世界,来了个不速之客,他想破坏我的世界。
我们阻止他,我们祈求他,但是他不听。
结果意外发生悲剧,我们送走了不速之客,去了一个不能回来的地方。
我们带给了你们痛苦,我想说无数次对不起,我在我内心这样做,然而我们不能做其他事。
我的家庭对我太重要,我可以为她们做任何事情。
我可以不惜代价,那一刻我分不清对错,我们很抱歉”——《误杀瞒天记》对于印度电影,上一部印象很深的是《贫民窟的百万富翁》。
这一部《误杀漫天记》,冲着“高智商”的标签搜到的。
单从“高智商”来说,这部电影看下来,前期铺垫的平淡,与后期布局的高潮,相互呼应,一直很紧张一直有悬念,很过瘾。
但是更让我深刻的就是整部电影最后男主的这段话。
电影通片用“罪犯”的视角描述这个事情,可是从头到尾,我们的心里却不把男主一家定义为“罪犯”,甚至一直为罪犯的布局捏一把汗,跟着他紧张,跟着他一起思考如何去隐瞒"罪行"。
小时候,我们很看重是非观,好人是好的,坏人是坏的。
渐渐的,接触了更大的世界,经历了不同的故事,才理解世界上没有“好人”,也没有“坏人”。
但是内心依然相信“无罪”与“有罪”的区分,终究是杀了人打了人,是“有罪”,无论你是什么理由。
“那一刻我分不清对错,我们很抱歉”。
人是个感性动物,无论行为思维多么理性,动机的来源终究是离不开感性的。
不然我们真的和计算机没有什么区别了。
男主的整个布局几乎是理智的,缜密的思考,理性的表现,精确的判断。
但终究归宿到他的感性:他爱这个家,他对不起监察长的一家。
但从这两点,也就决定了犯罪的来源和结局。
犯罪的来源是感性的,犯罪的结局也是感性的。
一个善良的人可以随时“被”犯罪,就像男主的人生一样,基于他内心的感性,很多的“那一刻”就走向了犯罪。
一个变态杀人犯,即使有再多的理性因素(他可以很好的去设计犯罪,很好的布局犯罪),也终究会归案。
他用理性逃过了一次犯罪,或许他选择重新做人,但是他终究逃不出内心的“对不起”,或许他无所不惧继续大开杀戒,即使是标准的正态分布也会有尾部概率:小概率事件必然发生,终究会露出马脚。
只是时间的问题——“不是未报时候未到!
” 很多弹幕说,男主千万不要说最后的那段话,如果他们带了录音笔怎么办!
而我想说正是男主说出了这些话,他才走出犯罪的感性,带不带录音笔只是男主的运气的成分(当然男主也聪明的在陈述中绕开了“关键词”)。
也正是因此,男主的“罪犯”身份得以“归案”。
承然,整部影片最精彩的还是男主的理性部分,印象更深刻的是这是一部根据真人故事改编的电影。
不得感慨一下,牛人无处不在,与学识与身份与金钱无关,或许与性格与基因有关系。
罪犯就好比编写程序的码农,警察就好比调试程序的码农。
不过是if+elseif+else的语句,每个人的判断与分类确实天壤地别的。
我可以读懂你但是我发现不了bug或者我真的读不懂你,罪犯就可以从法律的角度自由了,我可以读懂你又发现了bug,罪犯也就“惩之以法”了。
这么看来,法律有什么用?
法律的if+elseif+else如果要是被罪犯发现了Bug,那就是一个套利的漏洞,无成本的"犯罪"条件,更准确的说是有罪的无罪。
当然,我觉得法律还是有用的,他的有用点在于不健全的体制下的决定权威,在那种环境下没有法律的漏洞,但却多了更多比例的无罪的有罪。
就好比世间的一切,都是双刃剑。
既然这样,从一个向往美好不曾去想卷入编程游戏的大众来说,能做的也只有:学会缜密的思考问题+学会接受下行风险。
但都是很难。
罢了,那就只能去做:更好的享受未知未来人生已知的今天吧。
2016-9-5
这是一部讲述一个父亲为了解救因为误杀别人而处于危险中的女儿与警察斗志斗勇的故事,非常精彩,在IMDB上是8.8分的高评!
再加上贫民窟的百万富翁、三个傻瓜、PK等好片,想不到印度电影的整体水平成长得这么快,能够出这么多精品了!
这个父亲经营着一家网络器材店,爱好却是看电影。
虽然只读了四年书,却通过电影见了世面,学习了很多知识和技巧,于是在遭遇困境时能够在真实的生活中运用,制订非常周密的计划,展开了与警察之间的机智应对,几乎能预见警察的所有反应,即使出现意外也都能及时化解和从容应对,而且合情合理。
近三个小时的片子,合情、合理、入心,难怪如此扣人心弦!
由这个故事可见看电影是多么重要,可以让你领略各种不同的人生,快速获得各种不同的生活阅历。
很认同这个父亲的观点只要想学习东西,任何地方都可以学到,不一定非要上名校。
比如电影,这种提高精神生活品质的手段你经常在运用吗?
视觉记忆是最强的记忆。
我们一般能记住我们看到的东西,我们看到的不会轻易遗忘。
这就有点像魔术,我们的大脑会选择性的接收信息,由之也就造成了很多假象,我们的意识一旦接收这种假象,再想改变也就很难了。
所以男主角非常聪明的运用了这个技巧,站在了导演的位置上来考虑问题。
由此推而广之,反思一下我们自己的生活有多少也是一场场假象的融合?
我们真的觉察过、深入思考过吗?
如果说我们自己就是自己生活的导演的话,你的这部电影是关于什么的故事?
而最让我感动的是这个父亲为了维系这个家庭而付出的坚定意志力,那段作为孤儿的成长经历,为他维护家庭的坚定意志力提供了丰厚的滋养。
他非常清醒的知道在面对警察的各种审讯时将承受的各种压力和痛苦,所以不断鼓舞着家人要么坚持,要么放弃所有的努力。
在最艰难的时候成为家里的精神支柱!
而在他的内心深处,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没想到你们能坚持这么久,用最低的标准来要求身边的人,当时间过去,情景转换,这最低的居然可以成就最高的,这里面的转化的确耐人寻味啊!
因果法则在电影里也是非常的明显,警察夫妻承受着因为溺爱自己的孩子带来的痛苦而终于幡然醒悟。
片中最后两家家长之间的理智对话,让真相大白,也让双方从暴风骤雨而复归平静,释怀了这段旧怨,也解开了可能影响一生的结!
在这个故事里,你找不到对错是非这样的道德或者法律的评价标准,一切都是因果,一切也都是自然之道的显现啊!
新的警察来到了警局,维杰恰巧坐在警局里,眼皮半敛着,仿佛充满了愁思。
警察局的同事开始给新来的警察讲维杰的“事迹”,新的警察疑惑地说了一句:“我看他不像坏人啊。
”镜头转向维杰,他眼睛里充满了忧郁,却又包含了很多其他的内容,欲说还休地望着镜头,让我以为他是个被抓进警局的罪犯。
随后,维杰眼一睁一闭,时间就回到了他在办公室看电影的时候,紧张刺激的撞车情景让他不由自主地拦住了正走过来的小弟。
小学四年级的学历,中产阶级,有妻有女,这些都可以作为维杰身上的标签。
但最能称为特点的,是维杰喜欢看电影,并且享受一个人看电影的时间。
他看电影时,总是把电话撂在一边,凝神屏气,投入到电影情节当中,这也成为影片最大的一个伏笔。
他从电影中学习到的技巧,成为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助推器。
影片一开始就揭示了维杰和高图德的冲突。
讽刺高图德吃饭不给钱、帮助儿子无辜入狱的老夫妇、直言警察的无所作为,维杰的“善行”一点一点加深了他与高图德的矛盾,连村民对此都表现出了隐隐的担忧,忍不住提醒维杰。
这种冲突随着萨姆事件的发生演变成双方的斗争。
萨姆事件中,除了自身的智慧,维杰还巧妙利用了多个点——和高图德的冲突、村民的拥护、米拉的崩溃,这些都成为他最后瞒天过海的计划成功的关键。
1. 制造不在场证明 事情发生在10月2日,如往常一样,维杰把电话撂在了一旁,沉浸在电影情节当中,窗外的大雨象征着不寻常事件的发生,却也将他与外界隔绝。
10月3日清晨回家,维杰看到了惊慌失措的妻子和女儿,才明白昨天大雨的夜里妻女经历了怎样的恐慌。
维杰叮嘱家人清扫出事地点并且待在家不要出门,他带走了SIM卡,开走萨姆的车,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
他买了一个旧手机,装上SIM卡并且将手机扔进了货车。
他把车开到废弃的采石场,然后推进湖里。
一个人看电影、住旅馆、吃饭,保存所有的4人份票据。
在做这一切的过程中,他脑子里浮现的是各种各样的电影场景。
最后维杰反复提醒所有人,他们一家在10月2日—3日去了帕纳吉听经。
这个过程里他唯一的失误是被高图德看到了自己开走萨姆的车,但是因为二者的矛盾,这个失误在后来反而成为高图德蓄意栽赃的借口。
2. 情景预设与演练 维杰给家人做了紧急问询培训,甚至考虑到口供不一致的情况,对可能遭遇的挨打也提前和女儿说清楚。
他预设了所有可能的情况并进行演练,后续发生的逼供、殴打、精神压迫等,都如猜想验证般一一发生。
甚至小女儿会因为受不了折磨而提前说出来,维杰也考虑到了,因此他把尸体转移了。
小女儿在雷雨天惊醒,目睹了姐姐和妈妈埋尸,惊慌使她的记忆更为深刻。
考虑到孩子的心性单纯、意志不坚定,在尸体转移这一步设计中,维杰隐瞒了妻女,所以小女儿在压迫之下说出藏尸地点成为一个自然而然的举动,维杰要的就是这种不加掩饰,这将会成为他反攻的有力“武器”。
掩饰性的花草、院子里的坑、尸体的腐臭味,就在大家以为真相即将揭晓的时候,维杰却再一次表现了他的前瞻性——尸体被转移了。
妻子和大女儿的眼神充满了震惊和疑惑。
这个设定不仅使得整个情节紧凑,而且又推动另一个高潮的到来。
3. 对细节的过人记忆 环保宣传者告诉维杰采石场被关停,并且采石场有一个废弃的湖泊——这成为维杰抛弃萨姆汽车的绝佳地点。
等到车被找到,湖水已经洗净了所有“作案”痕迹。
抛车的路上,维杰在隧道入口处看到了帕纳吉讲经的海报——维杰稍后就独自前往讲经地点,伪造一家人的不在场证明。
旅馆、点餐、电影院,维杰收集了好几个地点的票据。
甚至他还在某个时间点去自动取款机取钱,让摄像头拍到自己。
整个行程计划缜密而无疏漏。
讲经内容的转述、对遇见的人的刻意提醒,加上维杰平时的好人缘,他所说的一切可信度变得更高。
承包商告诉维杰新警察局的地板将在周一铺设完成——于是维杰将萨姆的尸体转移到了新警察,使真相永埋于地下。
找不到尸体,就无法给维杰定罪,即使他在影片末尾隐晦地承认自己为了保护家人,采取了“毁尸灭迹”的举动,但是精神崩溃了的米拉,心心念念的是儿子的去向,脆弱面暴露出来的米拉已经不是维杰的“对手”。
4. 巧用舆论 维杰平日里积累的好人缘成为他这出“瞒天记”中不可或缺的助攻。
他与高图德的矛盾众人看在眼里,情感上倾向于维杰的村民推动者舆论导向维杰这一方。
在高图德的暴力逼供之下,小女儿说出了“真相”,米拉带着一帮人前往维杰家挖掘尸体。
村民围在一起,担忧维杰一家的命运的同时,也表现出了对警察系统的不满。
转折点在于院子里挖出的狗的尸体,原本占优势的米拉一方坐实了“恃强凌弱”的“罪名”,本来就一边倒的群众开始强烈表达不满,维杰立刻抓住机会进行了反攻。
首先利用高图德暴力逼供小女儿一事引起群众的激愤,导致高图德被围攻甚至被撤职。
其次是依靠他事先要大舅子联系好的媒体,曝光米拉等人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滥用私权的不正当操作以及警察系统的弊病。
两步操作,放大了维杰作为一个父亲在整个事件中对家庭的苦苦保护,以及一家人在案件中的无辜立场和遭受到的压迫。
事情平息之后的某天,警察又找上了门,邻居看到之后迅速跑过来,戒备地看着警察,并询问维杰是否需要帮助。
仅这一个细节,就足以说明当时舆论对维杰的有利性。
整部影片中,维杰并不是唯一智商在线的人。
萨姆的母亲——米拉猜中了一切,多年的检察长生涯使得米拉拥有了非常人的职业敏锐,她隐隐感觉到萨姆的失踪是由维杰一手“策划”的。
随着她的讲述,维杰的设计就像电影放映一般呈现出来。
时间、地点全部掐得刚刚好,米拉的智慧和缜密心思让人忍不住拍案叫绝,可惜她没有证据,只有猜测,尽管这猜测已经八九不离十。
爱子心切的米拉动用了私权逼供维杰一家人,维杰一家表现得越无辜,米拉就越觉得不安,越想要验证自己的猜想,在我看来,制服就代表米拉的理性,穿着制服的她狠辣、手段强硬而理智。
后来的镜头里,米拉一直穿着便服,并且由一开始的主导一切渐渐变得倚重丈夫。
作为一个母亲的脆弱渐渐代替了作为检察长的强硬,最终米拉在这场与维杰的拉锯战中以“恳求和眼泪”结束。
影片结尾,维杰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局长面前,局长信誓旦旦地表示一定要抓到维杰的把柄,维杰则不动声色地以嘲讽式的恭维回应。
之后维杰从警察局走出来,最大的谜底揭开。
两个场景重叠在一起,一边是夜晚尚未完工的新警察局,一边是白天已经换过一批人的新警察局。
重叠的片段告诉我们:维杰在周日的时候把萨姆的尸体埋在了警察局的地底下,而第二天就是警察局地板铺设完成的日期。
除非警察局翻修,这个秘密不会再有人知道,而警察局显然短时间内不会翻修,现任长官两年后离开,下一批人也不会再追查这件事情。
这一次,他半敛的眼睛里充满了尘埃落定的确信与安然。
这是一个玄妙又发人深思的电影。
影片首先交代了男主,一个拥有两个女儿的父亲,只有四年级的学历,却能从电影中汲取智识,打破思维的冗肿繁琐而将自己的生活经营的有声有色。
然后改变一家人的生活的事件发生了,男主的大女儿安玖(其实是养女)被女检察长儿子萨姆拍了洗澡的视频,以此相要挟向安玖求欢。
震怒和哀求都不能改变,安玖失手打死了萨姆,并和母亲埋葬了萨姆。
男主下意识的保护她们母女三人。
为了瞒天过海,他可以不惜一切手段,将行程的次序有机的打乱,以抽丝剥茧般的态势避过警察的追索,并且伪造了这一切的不在场证明。
精细缜密如他正是以保护者的生命意识为基准,和警察玩了一场高智商犯罪。
所有的经纶世故和技巧手段却被萨姆的母亲——女检察长识破看穿。
这也是该影片最大亮点。
紧密连缀的是审讯问查阶段众人的反应。
纵然早已准备,运筹帷幄,甚至男主被无良警察暴打也咬住口风,却未曾想女检察长却让警察殴打母女二人,最后连男主的小女儿也不放过。
小女儿安奴不堪承受,是以说出了埋葬萨姆的真相。
男主不仅不怪安奴,还安慰她,并向支持男主、群情激愤的民众告知贪赃跋扈的无良警察的失德之处,打了一个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的漂亮仗。
影片又交代男主转移了萨姆的尸体,是因为他了解到小女儿安奴可能不会那么坚定,就把证据导向自己。
为了卫冕于心的小小公主,他没有去责难,只是坚定的以慈父的立场做她们的灵魂守护人。
影片还交代男主和检察长夫妇的对话,女检察长也没有被妖魔化,而是以情感的高度自制忍泪交谈,让观者体会到反思的情感,爱与救赎的本质力量。
男主最后摆了一道,让警察都认为杀人埋尸与其家庭人员相关却苦于找不到证据,而他其实已经把尸体转移到新修的警察局下面,这个将成为男主带入棺材的秘密,因为他不能对任何人说,他对于家人也不是百分百的信任。
但是,他要守护。
印度剧的一大优处是,保持良心、社会责任感,而非站在道德制高点评判——彰显某种非理智感乃至于戳人脊梁骨。
这部剧挖掘人物心理,也揭露了印度刑讯逼供的社会问题,层层递进也是为了截取人物的情感个性,从而让观众体验到其深邃的内涵,不浮夸不造作,而是以内心的震撼将观者的视域裹挟,顺流时振臂欢唱,逆流时守护理想。
男主说,在电影里可以学到一切,通过考试不能教会你任何东西,而电影可以。
而他正是通过电影来保护家人,享受他作为理想国的哲人王。
电影的厉害在于以深度的文化思量考据一种人类本能的夙性力道,让人从悲喜中看清作为个体的欢快圆融或是理性严肃,从而振聋发聩让人明晰人类自我的弱点,诗性哲性囊括其中。
印度警察这么嚣张的吗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随便瞧不起他人,本来可以塑造双雄对决的局面,死盯这一家人让人不免觉得奇怪,明明推理去头绪却又屈打成招,说实在分最后的结局我是不太满意。
一如既往的冗长,实在算不上很好看,硬伤太多了
画蛇添足:原版是选了个平常的日期,你翻拍还特意改成但丁诞辰纪念日?这么重要的节日,才过了20多天别人怎么可能弄混!?原版中恶警在饭店照镜子试探男主时,并没有说捞上来的黄色车子是署长儿子的,你翻拍非要多嘴加一句?说了还得了!怕不传得路人皆知了吧!更搞笑的是,然后吃瓜群众又衔接了原版的剧情对男主一家被抓去审问毫不知情了。本来这就是一部年代越早剧情越严谨的片子,翻拍非要显示发生在2014年。原版的亲生女儿翻拍沦落成养女,对剧情一点助益都没还横生枝节,由此就可推论出很多问题。诸如此类的越改越烂的小细节还有很多就不一一枚举了,原版虽不至于让人惊喜,但也没出现明显的短板,照着翻拍都能拍成这样真是让人失望。
“音乐都给老子往上轰”
冗长,低智,经不起推敲
很好,细节丰富,没有歌舞……不过很想知道,这个买了嫌疑人X的版权么?
故事是故事,太啰嗦了
虽然很喜欢印度电影,但是这个也太牵强了吧。。。不考虑作案动机就开始审讯嫌疑人?并且很磨叽
做人还是要多结善缘,不然舆论也不会帮你。只能默默自尝苦果,丢了工作还得挨踢。再怎么强势,终究也是人。为人父母就应该教育好孩子,不能过于溺爱。要像主角学习,如何保护好家人。四星到五星之间,最后主角胜利五星吧!总结就是多看电影很重要!!
非常深刻的电影,表面是满天记,实质是讽刺警察不作为,滥用私刑,贪污受贿,导演功力深厚
这个破电影怎么会有那么高的分?男主角撑了2小时,最后把真相给当事人亲口说出来?逻辑不通。另外,以后印度拍电影别弄那么多慢动作,把电影压缩到2小时以内不行吗。
3.5 这版结尾当然好,改编的人会不知道吗,但这版结尾拿过来用估计过审很可能会有问题,原版故事铺得细,尤其是怎么作案说得比较明白,这样看《误杀》已经在尽可能剔除非必要的细枝末节,戏剧冲突的制造更加优秀,节奏改得也比原版舒服
结尾应出现字幕:“第二天早上,维杰带着女儿、妻子到警察局自首”
2号去听经 然后住旅店 3号去餐厅 然后看电影
前三分之一过于冗长。后半段比较精彩。前半部分如果能砍掉一部分,会好很多。
2044.Drishyam (2015)
3.5分吧。印度电影真的太冗长了(不用解释票价的问题),小女儿表现的太镇定了,同时男主这心理素质让我想到了许国利(只不过方向不一样)
事件的推动略生硬,结尾出彩
这个结尾我给6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