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掺杂着部分吸毒所致的虚构情节,还有较为复杂的人物关系及大段的旁白对话,观影时除了要理清人物还要弄清故事再要体会导演意图及剧本涵义就比较辛苦。
该片用一条错综复杂的故事线带出了各个阶层各式的人物表演,看似荒诞却不失严肃,影射了众多社会的丑恶和人性的复杂及贪婪,是需要而且值得再看的影片。
1、米奇·乌尔夫曼吸毒成瘾,把多克前女友莎斯塔带走,并突然觉得受到良心谴责,想要把自己所有的钱都捐掉,想造房子免费给人住(嬉皮理想)。
米奇妻子不愿意,找人把米奇绑架到了戒毒中心,希望让他放弃这些莫名其妙的想法。
但实际上联邦政府和金獠牙关系紧密,联邦把米奇送到奥哈伊进行洗脑。
2、科伊·哈林根&后普:科伊是“帆板”乐队中音萨克斯手,多次“诈尸”。
他为钱加入金獠牙,但心里渴望和妻儿团聚,最终在多克的帮助下,如愿以偿。
3、比格福特(Bigfoot)曾经的搭档文森特在和自己执行任务时被帕克·比佛顿所杀,其实是警局内部雇佣普鲁士谋杀文森特,而普鲁士把工作转包给了帕克。
大脚给多克提供了一些线索,希望多克帮助他报仇。
4、金獠牙:前身为“受护号”,加拿大捕鱼船。
二战结束后被电影明星伯克·斯托奇买下。
此人因政治问题上了黑名单,于是被迫驾着这艘船离开了美国。
几年后,神秘回归,船名改为“金獠牙”,船主登记在一个联营企业名下。
走私、贩毒、假币、非法军火交易、谋杀、开设牙医诊所、投资精神病院等,通过“少女星球”按摩店洗钱。
金獠牙和FBI有勾结,FBI也帮金獠牙周转毒品。
加州警戒者(Vigilant California):这个组织为作者虚构,可能是影射现实中的国民警卫队,国民警卫队听州长的指挥,当时加州州长是里根,电影和原著小说中也提到了里根。
格伦·夏洛克:米奇的保镖。
他为加入兄弟会,曾委托多克的黑人顾客塔里克杀过人,所以欠塔里克一笔报酬(枪械)。
在袭击人员绑架米奇的过程中,格伦被杀。
索恩乔:多克的律师。
剧情上错综复杂的线索让人难以很快消化,但即使只能跟上大致的节奏,出色的悬疑气氛却也能让人一直有兴趣继续观看。
“『固有缺陷』在海上保险条款里,指那些你无法避免的事,比如鸡蛋会碰破,巧克力会融化,玻璃会摔碎……多克就想,这个词语用来形容他的前女友是什么意思。
”"Inherent vice," in a marine insurance policy...is anything that you can't avoid.Eggs break... chocolate melts... glass shatters... and Doc wondered what that meant when it applied to ex-old ladies.
这一类片子极容易拍闷,目前还没有片子能够哪怕跟上教父的节奏。
极恶非道是后半程才接入节奏,黑色弥撒简直闷爆,至暴之年已经是差了。
片子是有能量的,导演的节奏把控也很清晰,演员恰当而不刻意的投入,角色如同简介一般拥有若隐若现的模样。
但是,如同一位友邻的评价,故弄玄虚还是高深莫测,交给时间检测吧。
进入迷宫115分钟才有一点拼图,这片子应该很挑动熟悉当地风情背景的人。
看完全班同学都懵逼了。
一个哥们说这里面是啥至少有十个plots going on吧,我也就顾着关注70s的金刚狼和一直在觉得身材很好很眼熟的最后发现是fantastic beasts女主的Shasta。
影片一开始一直以为是70年代拍的,色调和迷幻氛围都十分Altman,看到中途开始lost了去查了一下资料才反应过来是2014年的片子。
整个电影都弥漫着一股大麻味,隔着屏幕都觉得要high,彼时没有体验过大麻带来的欢愉感还没法体会到那种up in the air的感觉。
影片结尾警察把整盘麻叶吞下去的时候大家都傻眼了,可以可以这很hippie很美国很颓废。
btw原声很好听,Vitamin C真的可以听得很舒爽。
以及我不会说我又睡着了中间一段。
文/鬼脚七看完《性本恶》观众大概会分为两类,一类感觉香醇酣畅,回味无穷,与片中略显古怪和奇特的气氛产生某种共鸣;另一类不明就里,云山雾罩,嘟嘟囔囔离开影院。
哦,应该还有第三类,他们在观影过程中睡掉了三分之二的时间——《性本恶》正是这样的影片,它必然只会激起观影体验上的两极分化,毕竟,这部影片在看似漫不经心的外表下,包含了众多的类型和故事元素:侦探,毒品和金钱,笑点奇特的喜剧,暴力和性,到最后,侦探和警长之间发生了某种微妙的同情和惺惺相惜,又让人觉得无奈悲怆。
保罗·托马斯·安德森的这部《性本恶》与其说是一部反映和回顾70年代美国南加州社会百态的怀旧电影,还不如说,这部电影(以及托马斯·品钦的原著小说)本身就是充斥着迷离的幻想和70年代本身。
70年代是是什么样的?
影片中的加州无疑正是最好的化身,也是笼罩全片的最大的背景底色。
侦探多克无所事事,吸着大麻,过着嬉皮的混沌生活,前女友的突然委托,他就浑浑噩噩地开始调查,去见莫名其妙的人,得到莫名其妙的线索。
在影片当中,事实上情节的发展并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而影片让人沉迷的地方在于,伴随着多克时而清醒时而因为大麻而嗨起来的状态起伏,在传统侦探片中的”探案“这个过程被大幅地消解了,我们只看到冗长的对话,和突然出现的转机,有的人物煞有其事,另有一些轻佻随意。
多克并不在这些事件当中掌握主动性,反而更像是被不知名地力量推动着一点点去接近最后的结局。
影片很明显地将这个过程和多克随时随地叼着大妈烟卷的行为并置在一起,构成了关于那个年代的最好描述:”混沌,但是快乐“。
或者从另一个角度,我们可以看到这种独特气氛是什么样的。
多克在全片中的死对头,警察”大脚“则是一个和多克完全相反的人,有条有理,刚毅上进,最讨厌的正是游手好闲的嬉皮流氓,但是他的生活状态,却是郁郁不得意,强忍着痛苦换来的周遭的嘲笑。
这两个人物的交织构成了影片的核心。
70年代是一个迷离的年代,它在烟雾缭绕当中胡乱前行,或许某个睡眼惺忪的痞子就能够轻易获得改变时局的关键,而克勤克俭的警察却一事无成。
于是,我们就不难理解影片结尾处”大脚“当着多克的面把所有的大麻烟头都倒进了嘴里,这其中的悲壮和无奈是自己并没有办法和整个迷乱的时代抗衡,如果众人皆醉我独醒,那么独醒的人则避免不了痛苦。
但是影片也并没有把多克放在一个反面的位置上,他并不只是一个整天嗑药的瘾君子,他爱他的前女友,所以才会答应帮他调查,他勇敢调查,所以才会陷入危机,而更重要的是,在他找到富商米奇之后,故事本来已经可以完结。
但是为了救出那个”被死亡“的歌手,他还义无反顾地与毒贩周旋。
多克是个矛盾体,他的一半是原始的那个单纯的人,善良、坚定,另一半却是被那个年代所沾染的,犬儒、颓废。
这个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无法轻易地对他下定义,正如我们无法轻易地定义那个年代一样。
正是因为如此,影片结尾多克和”大脚“的那场和解才显得无比动人,多克理解了”大脚”的痛苦,而“大脚”也承认了自己的脆弱,两人分享了同一根大麻烟,然后挥手作别。
《性本恶》的入眼点是很低的,一个嗑药的嬉皮,一个不得志的警察,一场莫名其妙的阴谋,最后皆大欢喜。
但是在这个低视角后面,却是美国社会的乱世景象,无论是影片中若隐若现的政治环境,带有“老大哥”色彩的精神病院,古怪的眼科诊所,还是更为直白表达的,关于高利贷者、毒品商人、高层官员之间环环相扣的利益关系,都像是在剥开这个社会的一颗腐败毒瘤,秽烂恶臭之物从里面相继涌出。
多克或许还能借着毒品的强力药效得过且过视而不见,但是对于坐在银幕前的我们,则必须要目睹这个社会的最阴暗面。
从这个意义上,“性本恶”的结论,并不是指向了影片中这些蝇营狗苟的众生,而是指向了在这背后的,荒唐而可笑的,必须要借助幻觉才能存活其间的腐败社会。
这就是《性本恶》中的70年代,不残酷不壮烈,只是浑浑噩噩地生活着,上流社会或许有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但是对于多克来说,需要的只是一支烟,一段感情,仅此而已。
影片结尾,多克和前女友坐在车上,回忆起他们当年的情事,只不过就像影片中大多数关于他们之间故事的情节一样,我们不知道这个画面,是不是仅仅只是多克的幻觉。
原载于《看电影周刊》2015年2月下
艺术家控诉政治家、资本家从来都是拐着弯骂,保罗托马斯安德森更是如此,因为他的目的不光是要曝光这些人,还要暴击这些人的智商。
片子可以理解为《阅后即焚》style的《毒品网络》story,拥有一个《金刚狼》的hero,多克的造型绝不是无意,而是代表他是这个时代的超级英雄,在《性本恶》里,统治者控制大资本家,大资本家控制医生、律师、警察,三者之间层层衔接控制整个社会政治和经济,剩下的底层就是多克和莎斯塔这样的“嬉皮士”。
讽刺性的多层隐喻,“因为内部的帮规戒律,这些秘密都不为人知晓,而又是这群人被授权控制我们的世界”。
还有对美国未来憧憬——“时间之海,记忆之海,遗忘之海,那曾经承诺的岁月,过去就不再回来,那个地方的人们,差点就要被恩赐更好的命运,但又被那些我们十分熟悉的作恶者破坏,还被他们捕为人质,我们只能生活在现在,无法抵达将来,希望我们可以相信那里有一片更好的、已被救赎的海岸,在那里,感谢仁慈的主,有着不为人知的美国命运”。
还有充满王家卫风格爱情的暧昧台词,那个没用毒品的下雨天,回味无穷。
电影的剪辑、台词和人物可以快速、繁多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克里斯托弗诺兰的电影遇见,也是小巫见大巫了,只有耐着性子看过第二遍的人可能真正get到电影的大概。
重要人物、名词梳理:多克·斯普泰罗(拉里):主角莎斯塔:多克深爱的前女友,之后出轨米奇,沦为上层阶级玩物,但因为“固有缺陷”,被上层阶级抛弃。
比格福特:男同性恋,对原来搭档兼爱人的死念念不忘。
(妻子应该知道他的性取向)丹尼斯:多克的基友。
索梯雷格:多克朋友,片子中提供重要线索、站上帝视角的人物。
佩妮金博:多克现女友,检察官(很有可能多克是借佩妮的职位拿到侦探执照)格伦夏洛克 :欠塔里克卡里钱,米奇的保镖之一克兰希夏洛克:格伦夏洛克的妹妹索索恩乔:海事律师后普哈林根:科伊妻子 科伊哈林根(里克多培尔):莎斯塔朋友 乐队萨克斯斯隆乌尔夫曼:米奇乌尔夫曼妻子伯克斯托奇:买金獠牙号船的演员,政治取向原先向共,最终被政府收买里格斯沃布林:斯隆情妇帕克彼佛顿:纹有纳粹标志,米奇保镖之一鲁迪布拉德诺德:牙医,死于蹦床边(被克罗克芬维发现和杰庞嘉有性关系)杰庞嘉芬维:吸毒、离家出走的女孩,和牙医有性关系,毒品网络中的牺牲者克罗克芬维:杰庞嘉的父亲,首席律师厄尔德拉诺:卖便宜毒品,普鲁士的老客户艾德里安普鲁士:帕克以前的老板,喜欢收藏球棒,洛杉矶警方的杀手锏文森特因得利卡特:比格福特的搭档佩奥特仙人掌:一种生长在墨西哥北部荒漠上的仙人掌,其体内含有墨斯卡林生物碱,人们若吃了它的嫩茎或嫩芽孢,就会出现种种幻觉。
克里斯斯罗顿:米奇投资的疯人院,古希腊语含义——动物的牙齿(金獠牙),疯人院里经常播放伯克斯托奇的电影。
讽刺的是克里斯斯罗顿和纳粹标志都被上层阶级欺骗是古印第安语里“平安祥和”的意味。
随便挑出一场戏倒是弥漫着复杂悲喜情绪,但持续一段时间就会如同陷落于繁忙生活中般对这部电影感到无聊空洞。
也许那个年代和地方都离我太远太陌生,电影的印象只停留在除了还算不错的配乐和调侃味实足的旁白。
《性本恶》不好看,或者说看着难受,但值得看很多遍——因为表面平淡无味的社会画卷下,是生存压力与精神空虚所给予的我们穿越任何时空都会存在的晕眩,这种类似初次接触毒品后的感受让部分人厌恶,也让部分人迅速清醒。
从影片呈现的视觉角度,它还原了属于上世纪60年代的嬉皮士风格;从中心思想的传承角度,它也恰如其分地展现了对社会阴暗面的审视与态度。
只是如此破碎的剪辑与众多线索的交叉发展会让第一次观看的朋友们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到故事的发展过程上,而不能时刻捕捉到对白中的潜台词与原著作者及导演的情绪流露。
庞大的人物群像及慢节奏的铺陈叙述,让你在不停地观察中又失去刚刚存入的记忆,等整幅画卷观察完毕,你还是很难找全所有角度去把握它的整体感。
就像我们所认识的社会,即便身在山外也看不全全景,何况我们身处其中······没看过小说原著,对美国社会也从不敢妄加评论。
但无论何种社会形态,政治面具及斗争在一个经济与文化不平衡的社会状态下必定是存在的。
嬉皮士、瘾君子、性工作者、卧底、警察、打手、政客、地下财团······没有一个职业的面具下拥有善良的本真,即便是私家侦探、警察、卧底都能为可怜的同命人着想,这可怜的一点点善良也不足以让他们与时代对抗,在腐烂不堪的社会里,任何职业的外衣也都是丑陋的,即便四检察官、医生、律师,在这里没有能够茁壮成长的生物。
这算是我写的比较短的影评了吧,真没必要写那么多,抽大麻后的快感跟掌控权力的快感都是力比多满足的本质。
Inherent Vice,我更愿意理解成性是不完美的,如同这个世界;性不全恶,因为还有对爱的妥协,如同影片结尾。
文 /洛之秋“六十年代末,南加州一个叫曼哈顿海滩(Manhattan Beach)的海滨镇上,嬉皮士们开始悄悄议论一个新搬来的作家。
他之前可能住在伯克利,那是学生革命的圣地,更早时则可能藏身在新墨西哥的某个旅馆里,那时他写的《V.》惹来一些记者的采访。
不过,他很善于乔装打扮,躲避追踪,在曼哈顿海滩33街的这个小公寓里也不例外。
” 那是个很小的单身公寓。
多年后,他的拥趸来这里朝拜,发现他租住的二楼只放得下一张床和一张桌子,坐在马桶上就可以看见房间的每个角落。
桌子上有台打字机,但重要的是,可以在写作时看到窗外,隔着一幢小平房,前面就是沙滩,就是海。
他在绘图纸上敲打《万有引力之虹》(Gravity’s Rainbow)时,海浪声一定声声入耳。
写不下去的时候,他当然会和嬉皮朋友去街上的墨西哥餐厅,问哪里可以搞到最正点的夏威夷大麻。
他也会带着那只六七英寸长的塑料小猪,去附近的书店逛逛。
他喜欢在下午太阳最烈的时候,去海滩坐上几个钟头。
但无论怎么晒太阳,他的皮肤还是那么白,一看就知道是从东部来的。
和所有六十年代的年轻人一样,他也以为自己可以永远这样年轻下去。
然后,他七十二岁时,写了《性本恶》(Inherent Vice)。
这是2009年,他很可能已搬回东岸定居了,但这也只是道听途说。
他特意给这本书的宣传视频配了音,告诉读者如何从洛杉矶机场开车,去往那个叫“戈蒂塔海滩”的地方。
这个虚构的海滨小镇,分明就是他当年住过的曼哈顿海滩的模样,而他的声音,已经比上次给《辛普森一家》配音时苍老了很多。
“他曾说过:“洛杉矶有两种不同的文化,一个是白色,一个是黑色。
”他对洛杉矶的乡愁,是黑色的,这当然也是《性本恶》所借用的钱德勒式黑色侦探小说(L.A. Noir)的颜色。
但是,就连小说主人公多克(Doc)也知道,自己只是个半路出家的嬉皮破落户,绝没有私家侦探马洛那般冷峻威猛。
唯一相同的,就是所要追查的那个谜一般的城市。
稍微翻开洛杉矶的历史,就会知道这是个虚构出来的城市。
它兴起于19世纪末,位于美国“最后的边疆”,是两条西部铁路的交汇点,有着广袤的土地,绝佳的地中海式气候,终年阳光灿烂,从一开始就是土地投机客们兜售宣传出来的“伊甸园”。
然而,南加州东南面是沙漠,西北面吹来“圣安娜焚风”,这个干旱缺水的“天使之城”成了那些农业移民家庭的“反乌托邦”。
之后,水权和土地权的秘密流转、石油商人的买凶杀人、唐人街上的帮会火拼和好莱坞的大亨情仇,在那些洛杉矶故事家们的黑色想象里找到了栖身之所。
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纳撒尼尔·韦斯特(Nathanael West)、詹姆斯·凯恩(James M. Cain)、菲兹杰拉德(F. Scott Fitzgerald)、希区柯克(Alfred Hitchcock)、波兰斯基(Roman Polanski),这个名单可以很长很长。
当然,名单上还包括他,托马斯·品钦(Thomas Pynchon)。
透过市区侦探所的百叶窗,雷蒙德的马洛(Marlowe)看到的是这个霓虹大都会的隐秘欲望。
每一次的案件调查,都是在试图将意义注入洛杉矶的过去。
“而更诡谲的是,这个城市没有时间意义上的过去,它的历史记忆是在地理空间上的别处,在东海岸,在中西部,在墨西哥,或者更远。
人们来到这个幻想之都,虚构和变幻着自己。
”黑色的悬念,即源自“现在的你”和“过去的你”之间的张力。
洛杉矶就像一块海绵,“吸汲着这些不断涌流的记忆的潮水,并且随之膨胀着”,变成了卡尔维诺(Italo Calvino)笔下的“让欲望决定自己形态的城市”。
而欲望是无法规划的,洛杉矶所以也就成了一个没有形状的城市——它没有中心点,没有边界,向四面八方蔓生,成了詹明信(Fredric Jameson)那里“最后现代的城市”。
而在品钦的六十年代记忆里,这个城市其实有着严格的空间语法。
洛杉矶盆地是属于大都市的。
这里既有摩天大楼、商业中心、音乐厅和黑人贫民区,也有玻璃幕墙包裹下的警察局(LAPD)和司法大厦。
一山之隔的海滩小镇则是属于嬉皮士和冲浪客的,这里的标准行头是T恤、泳裤和拖鞋,游手好闲的人们辗转于大麻用品店和比萨店,在海边和空姐打情骂俏,看着冲浪好手踩着最后一抹霞光回到岸上。
痛恨嬉皮士的加利福利亚人住在洛杉矶东南隅的橙市(Orange),那里是共和党保守派的大本营。
那些搞摇滚音乐的大牌乐手和好莱坞明星多半住在多班加峡谷(Topanga Canyon),他们在大宅里和女粉丝们过着波西米亚式的纵情生活。
在峡谷的下面,有个不起眼的农宅,里面住着自称“弥赛亚”的查理·曼森(Charles Manson),他将指挥自己的女信徒们去杀死波兰斯基的影星妻子莎伦·泰特(Sharon Tate)。
奥哈伊(Ojai)是南加州各类灵修爱好者的“香格里拉”,通神学会和“玫瑰十字会”在这里建起了精神修炼的场所,也是严肃的嬉皮士寻找天启的地方。
而那些真正控制着美国的隐形富豪们,则住在帕洛斯韦尔德(Palos Verdes)海岬或穆赫兰道(Mulholland Drive)的半山别墅里,从那里可以鸟瞰太平洋和洛杉矶市区。
“这些不同的地理处所,不仅是品钦《性本恶》这部洛杉矶叙事的故事节点,也是人物的心灵节点。
多克的城市侦探历险,就是驾车摆渡于这些不同的物理和心理空间。
”他所要拯救的前女友叫莎斯塔,英文名“Shasta”正是加州的第五高峰,也是当地印第安语中“洁白”的意思。
他们感情的消逝,同样是由地理坐标来定义的:一心想当电影明星的莎斯塔离开了戈蒂塔海滩,翻过山峦,进入市里,变成了所谓的平原人(flatlander)。
多克要寻找的另一个人,是诈死的乐队成员科伊。
从多班加峡谷的神秘豪宅,到奥哈伊的精神疗养院,科伊飘忽的行踪似乎暗示了在那个喧闹的时代,作为理想主义武器的音乐所面临的诱惑、迫害和癫狂。
《性本恶》的故事发生在1970年,几乎是大团圆式的结局:莎斯塔回到了海滩小镇,科伊戒掉了毒瘾与妻女团聚,甚至连亦正亦邪的地产大亨乌尔夫曼(Wolfmann)都安然返乡。
这种收束的结尾其实并不欢喜,反倒有几分悲情,因为它对应了一个时代的终结。
信仰爱和摇滚的嬉皮一代,在1969年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之后渐渐散去,迟迟不来的伟大革命,也随着第二年的曼森审判而化作了泡影。
海滩小镇上不再有期待惊天巨浪的冲浪圣徒,日落大道的夜总会门口也听不到迷幻摇滚的电吉他声,曾经充满激情和叛逆的六十年代,就像一根大麻烟,被踩熄在地上。
迷幻药的劲头褪去后,还有多少人记得自己当年的模样?
记得那个笼罩在雾霾中的洛杉矶?
而历史的教科书,并没有给这代人留下太多的赞美和追忆。
不过,好在诺曼·梅勒(Norman Mailer)还记得,亨特·S·汤普森(Hunter S. Thompson)还记得,品钦也还记得。
于是,趁着还记得,便有了这本书,《性本恶》,一个黑色的乡愁,关于那个已经看不见了的城市。
本文原载于2012年8月9日《纽约时报》中文网
没有廉价的惊奇和刻意强调的悬疑,PTA用漫不经心的节奏还原了60年代末的南加州风情。
结果就是让喜欢这种风格的人在观影结束后不断回想影片的画面并且思考外延的东西。
而不适应这种风格的人会直接给低分,评价必然两极化。
影片将内在张力和浸染感隐藏在慵懒的叙事中。
因此真正能认识到这是一部了不起的影片,并不是发生在观影过程中,甚至不是在观影结束后,而是在过了好多天以后再回想之时才发出惊叹。
这一切不得不归功于品钦的原著的完美以及PTA大师级的编剧、导演功力。
---下面涉及剧透-影片以并不显得职业的私家侦探Doc为引,牵出5条线:一:Shasta和Doc;二:爱吃香蕉冰淇淋,被老婆欺负、业余演电视剧的警探Bigfoot;三:Coy和他的妻子;四:富翁;五:Golden Fang;大量的人物,涵盖了几乎全部的众生相。
节奏上,影片一直不紧不慢地推进着,而镜头上也没有去使用PTA擅长的复杂长境头,几乎没有用特写来左右观众的注意力,一切都是漫不经心的。
PTA对原著最大的改编就是加入了Doc看着Bigfoot生吞大麻流泪的场面,将高潮放到最后,不得不让人联想起米开朗基罗·安东尼奥尼的一系列影片。
就在这从头到尾的漫不经心中,一切的伤感、失落才显得并不矫情,却像某种滋味慢慢的化开而难以散去。
通过显灵板去买Drug的那段实在太美好太浪漫了,配着Neil Young清新的《Journey Through the Past》浪漫到感伤。
最后,曾经的70年代,以及所有的一切,都像Shasta和Doc重复的那句话:“This don't mean we are back together”,回不去了。
另,貌似看到国外有媒体评论说这部剧很有雷蒙德钱德勒的风格,我完全无法赞同,雷蒙德钱德勒笔下的侦探比Doc要专业很多,并且明显有着东海岸的特质,这部《性本恶》就是品钦小说的完美呈现。
非常文艺,以至于我不知道这两个半小时在看什么,电影的节奏和三秒真男人一样,想搞点大动静就搞个三秒,之后再憋…对于喜欢美国七十年代那种纷乱氛围的人应该是一份享受,的确,影片对于七十年代有一种独特的描写手法,让人莫名神往。
在杰昆的演技下,使毒品显得非常动人。
不过相比《堕落街传奇》,这一部电影恐怕需要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看着才更有感触,总之,不要违法犯罪,没啥好果子吃。
as long as American life was something to be escaped from, the cartel would always be assured a bottomless pool of new customers.
这电影绝对被低估了
看本片有种上课听讲的感觉,一直在盯着但是心不知道跑哪去了,完全没有看进去。。。看了导演的名字明了...PTA的风格我一直接受的不是很好。。。
用了三次才看完,没有用快进,但这特么嗑药写出的剧本吗,情节脉络的故意断片式跳闸,大爷逗你玩的云山雾罩。性、药、颓也没把它整得多高级。Inherent vice的中译,不是“性本恶”,而是: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Inherent vice》是嬉皮道友们的兄弟情,是Doc和Bigfoot的纠缠,所有女性都是点缀之物,这是它本来的打开方式。
PTA电影里一贯的气质还在,但这一部真的缺少亮点。
除了烟雾缭绕和痴狂狞笑,剧情却啥也记不住。注意力很难完全集中,但却又被吸引到无法脱身,最终只能憋着气由着导演的任性,不知不觉看完了整部电影。
我是冲着名字看的,结果看了两个多小时的叨逼叨,企图为了理解剧情而倒退找线索或期间不断思索理清线索的,劝你还是放弃吧,导演拍片的时候嗑药了。
黏糊糊的胶带球注定只能与它无趣地被制造一样被毫不在乎地剖开以展示这些被浪费的时间是如此得无趣。
注定两极化的片子,本届奥斯卡最佳改编剧本,妥妥的。PTA带领我们进入70年代南加州的迷情,用荒诞不经解构一个时代。一部电影海洛因,在虚实迷幻间快速游走,又像一杯烈酒,后劲十足,回味许久。因有小说原著在,整体感受上放大了其文学性,削落了娱乐性。ps inherent vice,海事保险专业术语。
++
WTF?
如果说当今美国电影还有些救赎的希望那就只能靠PTA了,他再一次展现出奥尔特曼式的漫画浮世绘风格,众多人物出场又隐藏,回望了70年代洛杉矶的迷乱与纯情,游走在混沌刺眼的加州阳光中,充满了厌倦感和无力感的侦探形象又像是对钱德勒的致敬,品钦的作品影像化本身就是一种大胆的尝试了
旁白有点烦……
有种电影叫做:你嗨了就好并且多年后还有人会为你的嗨而拍手叫就好
简单的故事故弄玄虚2.5小时,就因为是个抽大麻的私家侦探,原声让试映不是那么糟糕。
彻底后悔浪费这两个半小时。没文化背景完全看不懂,也不想懂。再也不要这样仅凭名字随便看片了==
4.5。70s背景嬉皮士電影含有著40-50s黑色電影和偵探電影的基調,觀影過程大概就如同吸入過量尼古丁和飲用過量酒精般感受。影片步調雖緩慢卻散發出意猶未盡的氣息,簡單的故事卻傳遞出過度資訊量頗令人費解,同時也被幾個黑色幽默的橋段給戳中笑點。想著覺得重點早已不在辦案這件事上,而是在於男女主角之間情感上的缺失。
只看懂了面子,没看懂里子。
4.5 信息量爆炸得让人昏昏欲睡,就跟着一位私家侦探面见一张张脸,还没来得及记住,还有更多看到的甚至听见的名字,晕头转向。唯一的触及:通灵板指向的大雨,脱光了趴在腿上,头倚在肩上,车窗外一束光射在脸上,消失,又回来……
本以为会很难熬,没想到意犹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