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电影我还没看,但是一看标题就直接想到了美国的《十二怒汉》,和中国的《十二公民》大相径庭吧?
我最开始看的还是中国版的《十二公民》,内容大致是十二位不同性格不同职业的公民在看似已经一场摆在眼前的结果而引发争辩和过程中内心发生的细节变化,在强烈的争执下最终以12票无罪结束审判,而后能看到每个人之间的微妙变化,他们的内心都褪去一种伤痛,一种创伤,这不只是一场简单的审判,也是一场对生命的馈赠,而对于《陪审员》我也充满期待。
情节内容很明显是借鉴了十二怒汉。
十二怒汉我没看过,但是看过几年前国内拍的《十二公民》。
主旨大意并不会相差太多。
但是十二公民的确是非常的加入了国内的接地气元素,而这一部陪审员也是借着韩国法律改革的一大背景,总体来说还是可圈可点。
法律的意义不是为了惩罚人,而是为了不惩罚人。
这句话还是点出了整部影片的主旨。
其实故事到最后,到底凶手是谁,被告有没有做出十恶不赦的恶事,观众也好,陪审员也好,法官也好,我们都不知道。
但是我还记得那个词,疑罪从无。
除非是有板上钉钉的一切证据表明凶手,那法律就不应该去惩罚。
还有没有别的可能?
我是不是能够说服自己的良知?
必须足够坚定,才能够做出最后的判断。
因为面对的不是一个错误,而是对一个人来说不可挽回的决定。
再多的慎重也不嫌多。
再多的考虑犹豫也不会浪费。
突出“人”的作用是法律应具备的首要内涵原创【若木云台】 公众号【爱密莉亚的酒】May 2020
《陪审员们》作为一部韩国揭露社会现实题材的电影,既在讨论民主法律程序的局限,也在思考对被审判者而言制度暴力的合法性。
首先,法律为什么被需要呢?
「法律是为了不去惩罚人而存在的」用道德价值、生命意义、权利义务等这些社会范畴去界定和判别“保护”的意义。
依照社会契约,以一个公平公正且充满人文关怀的基准为参照,履行尊重并维护身心双重健康、个人私有财产、思想言论自由的“一视同仁”,这是法律存在的必要意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指的不仅仅是消解职业身份、财富权力、地位阶级等后天因素带来的结果状态,还是取消弱势与强势中间那道纵深万丈的鸿沟,以实现审判的公正不受干扰,生命的尊严得到敬畏。
「陪审团」是常见于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
他们与法官具有同样的权力,即能够决定嫌犯是否起诉、是否有罪、怎样量刑的权力。
但在审判开始前,不论是对于提出检察诉讼的原告方,还是接受审判的被告方,提前预设「他的话还能信吗?
」的疑问,是保证“恶”不被各式偏见所直接盖棺定论的可靠前提。
「陪审员们的意见」作为对案件判决的补充,不是简单印在判决书上的几串符号,它神圣地承担着理性观察、感性审视的职责。
诚然,法律技术问题的缺失是无可更改的事实,但“陪审”的意义本就不在提供更多专业性的见解和判断,而在于从专业之外,发现庞大的法律没有观瞻到的案件局部细节。
可以是对辩护中的逻辑漏洞发起的一次挑战,也可以是为审决提供经验和观点支持,来确保「无罪推定原则」的妥善实施。
更重要的是,以普通人的视角去理解法律的权威性和应用性,这应当是陪审员们之于法律无可替代的民主性意义。
值得关注的是,陪审员们作为一个临时组成的团体,本身具有社会背景的复杂性和思维认知的多元性。
如何在短时间内达成内部意见的协调一致,是把民意引入法律审判阶段的实验关键。
在片中有提到对于「少数服从多数」的一种暴力隐忧,但置于“陪审团必须遵循全体一致原则”的背景下,让「多数服从少数」成为了民主另一种可能进化的形态。
民主是相较于专制而诞生的。
把原先高度集中的权力拆分成若干份,或加以若干的限制条件。
如果把专制君权认定为一种形式上的“个人民众”,那么以权力互相掣肘,容许观点的和平争斗就是“集体民主”最明显的表现。
因为「8号陪审员」的意见与其余六人相左,到最后,整个陪审团成员不再是认为“有罪”的大多数,而转化为了一开始支持“无罪”的少数派。
关于本片中“主张无罪”的讨论场景,全程在隐去精英化的侦探设定,通过符合常识的生活经验来挖掘细节对案情反转的推动机会,去寻找让一切逻辑自洽的“原始动机”。
成文的法律来源于习惯法。
正是这种最淳朴且真实的生活体验,让语境障碍得以抽丝剥茧,露出其中最本质的人性内核。
从“他/她是怎么做的”到“他/她为什么这么做”,成功把固化的报告说明拆解成一份份心理情绪的鉴别,改变了由“专业”向“结果”的直接突破路径,转为由“经验”向“模拟”再向“结果”的间接步骤。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陪审团为最终审判结果提供的参考性意见,是牵制法律朝着纯粹制度机器演变的一个备用按钮。
类似于“图灵测试”,在法律成为最低限度道德的卫道者的过程中,需要不断进行“制度如实反映社会价值倾向、体现人文情感”的反复测试,以确保“法律观念”成为制度执行的倚靠,而非制度的制定成为“法律”的全部内涵。
突出“人”的作用是法律诞生的基础。
也因为法律制度作为“人”统一设计通过的行为规范,自然而然地被赋予了开头所提到的“保护”功能,于是产生的契约效应让“违约”对他人正当利益的破坏遭到制度的禁止。
以陪审员鲜明的感情色彩,不足以替代审判长作出对违反法律者实行强制暴力的制度裁定。
但这却又是十分必要的,原因在于程序的公平不能保证结果的正义,单纯的制度化操作容易抹杀人性中的悲悯成分。
在执行每一次合法的暴力前,引入陪审员的参考意见,一半是为了及时发现并制止审判中存在的谬误,一半是站在全人类的角度对危害秩序、损害他人利益的自私行径的确认。
陪审员的意见,不完全专业、不保证正确,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在法律范畴内能允许这种不确定性的存在,本身就是法律人文的一大进步。
以上。
一般人不是法律专业的,那个会像侦探一样那么短时间去看清楚那么厚的卷宗?
一般陪审员哪有那么好的逻辑推理和强大的信心,能够在专家都认定的结果去否定和质疑??
一般陪审员怎么可能提前跑到嫌疑犯关押的地方,看到了他的手还和嫌疑犯说了话???
最可笑的是,他们的推理漏洞百出,意气用事,乱猜一通,只是正好碰巧被猜对了,母亲是自杀,儿子还碰巧认罪了。。
这是极度偶然的。
那假设就是真的是儿子杀了母亲呢?
他们还是可以因为锤子不确定用了没,加上母亲自杀前没有喊(其实这个也不确定,那么大雨,一个老人倒着,可能喊了也没人听到),以上的一些胡乱猜测,陪审员就确定不是凶手?
这样可能就放过真凶了。。。。
法庭之上,即使证据充分,证据链无懈可击,就一定能得到真相吗?
就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吗?
答案不全是肯定的。
自亨利二世颁布克拉灵顿诏令以来,西方陪审团制度已延续了八个半世纪,这是海洋法系与大陆法系最显性也最本质的区别。
韩国于2008年尝试引入陪审团制度,却并不彻底,将陪审团的判断仅作为法官判决的参考。
但尽管如此,陪审团的存在是有意义的,“国民陪审团”的名称便已决定了这一制度的国民性,陪审团所做出的判断,强调了国民对善恶的普遍认知,因而很大程度上它有利于被告。
问题先生是陪审团的宝惩罚不是法律的终极目的,绝对的真相并不存在,保护“无罪的可能性”,并不意味着法律对罪恶示弱,而是在捍卫法律赖以存在的基准,划定司法判定的边际。
这是两种思维方式之间的博弈,一种是宁可错杀一千无辜也不放走一个真凶,另一种是宁可放走一千可疑也不冤枉一个无辜。
这是对法律正义性的拷问,归根结底是对人性的拷问。
“ 无罪推定原则 ”讲了那么多年,至今在我们这儿寸步难行。
韩国的法制走到今天这一步已经算很好了,当然我的意思是相对于我们而言已经很好了,我们就只能拍个《十二公民》纸上谈兵,YY一番而已。
该片最具思想价值之处是清晰阐明了“国即民”。
不能像养猪似的治国,管理人是需要法理的,法理要讲正义性,正义的背后是向善的人性。
燃鹅,本片中陪审员充当警察、检察官,甚至是福尔摩斯大侦探,亲身去现场调查,这些就纯属胡闹了。
把真实事件改编得如此戏剧性,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反而是一种失败。
反转再反转,不到最后一刻决不放弃反转,这是韩国罪案乃至司法博弈类型电影引人入胜之处,却也同样是它无法再往前一步的障碍,它被商业娱乐彻底捆住了手脚。
总体给四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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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很喜欢韩国电影,从以前的雏菊、野蛮女友到熔炉、黄海、杀人回忆到辩护人、7号房、新世界等等,但是这个豆瓣评分啊,让我过度期待了。
12怒汉的架构,精神可嘉,但是立足点完全是吹毛求疵。
按电影里的逻辑我也要质疑这个电影是不是真实事件改编了。
电影突破口的BUG就让整个陪审团公信力下降,然后陪审团成功地让整个司法体系失去权威性。
质疑证据,质疑司法人员侦察与取证,质疑法医证明等等…………然后亲自提出假设模拟现场证伪。
一个陪审团不是根据权威结论和辩护过程来判断是否有罪,而是直接质疑结论然后把公安机关司法部门等等机构的事全干了,合着电影的逻辑,我就不得不质疑这是改编还是瞎编。
但是权威就不能质疑吗?
1+1一定等于2吗?
老师教的东西一定是对的吗?
我觉得当然可以质疑,但不是因为你不知道所以质疑,老师说1+1等于2,是某某权威数学家证明的,但是我不知道对不对,因为权威性对我来说不具有参考价值。
就像电影里主角不抉择有罪还是无罪,因为他不知道,因为司法的证据与结论对他而言不具备参考价值,他要亲自证伪,得出结论,然后大家一起扒案情。
我去那你去当刑侦人员算了,顺便把法医也考了。
权威不能质疑吗?
当然可以,像那位被拉下陪审团的人一样,他30年的经验告诉他那个伤口不是钉锤造成的。
而主角可以质疑司法机构吗?
不行,因为他不知道。
真是好一个不知道啊。
照这个逻辑你不得不事事亲为,也没有什么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你请自己成为巨人去看更远吧。
但是电影一直都在证明主角是对的,司法机构的结论就是水的,所谓的权威还不如普通人去证伪,电影里的官方就是拿着纳税人的钱不办事的。
最后电影主题得到升华,我只能说QTMD!
韩国国民参与审判制度的诞生与运行韩国为了缓解长久以来司法不公正行为所造成的国民对司法的不信任,2007年4月30日,韩国国会同时表决通过了《国民刑事审判参与法》(以下简称《国参法》)与《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并于6月1日正式公布。
经过七个月的准备时间,两部新法于2008年1月起实行。
这是大韩民国司法史上跨时代的变革。
国民司法参与之意义在于强化审判之民主正当性、提高国民成熟的法意识、强化司法程序之透明并提高增进对司法之信赖。
其中最显著的是,该制度取名为“参与”,意味着现行制度国民仅止于“参与”,并非直接参与“审理”、“裁判”,仍同普通审理程序般,仅由职业法官所组成之三人合议庭担纲,国民参与所作之评议仅具有建议性质,不具有约束法官的强制效力(《国参法》第46条第5款)。
本片中高潮部分也着力于此,即试图探讨陪审员所作评议对审判起到什么样的约束作用。
后来,在2013年根据制度运作的实际情况,韩国大法院向国会提交的陪审制深化改革方案中,该制度有所改变。
第一,陪审团的决议分定罪决议和量刑决议。
陪审团的定罪决议一般具有约束力,法官必须遵循,除非陪审团的决议明显违背宪法或法律;但是陪审团的量刑决议对法官仅具参考意义。
第二,陪审团的决议必须经过四分之三以上多数同意,如果没有达到,法官应当在参考陪审员决议的基础上做出判决。
韩国国民参与审判之对象案件 本案属于《刑法》 第259 條 傷害致死、傷害尊親屬致死 陪审员选任机制首先,关于陪审员人数。
《国参法》第13条规定,陪审员人数为9人、7人或5人。
本剧中为何会出现8名陪审员,是令笔者百思不得其解的一点。
其次,关于陪审员的资格。
韩国非常重视陪审员选任基础的广泛性,这一点在片中也有很好的体现。
同时,《国参法》也规定了缺格事由。
最后,韩国选取陪审员的方式为随机抽选和一案一选。
陪审员的隔离、保护与惩罚措施即时审判制度,即将陪审员选任程序与第一次审判程序进行衔接,以排除外界的干扰和防止陪审员腐败。
等等。
后记:看这部片子完全是东亚法律制度研究的授课老师要求对韩国陪审团制度进行了解,片子除了一星半点的记录作用以外属于陈词滥调,无甚趣味。
喜欢文素丽,所以很关注她的新电影。
陪审员制度起源于英国。
2007年4月30日,韩国国会表决通过了《国民刑事审判参与法》和《刑事诉讼部分条文修正》,6月1日正式公布,2008年1月起同时施行。
这两部新法成为韩国司法史上跨时代的变革,也是司法民主划时代的创举。
这部电影就是以此为背景讲述的故事。
原本严肃认真的司法创举,但是以超级欢脱、搞笑的方式展开,人性的冷漠与温暖,政府部门的虚伪与格式化,让一个社会最底层的家庭故事充满了悲怆,同时又有满满的讽刺和思考。
文素丽饰演的金维兼,是一个在刑事审判厅工作了18年,却一直没有得到提拔的大法官。
从第一次进行刑事审判后书写判决书的手抖,到如今冷漠到不近人情,是岁月和环境改变了她,不得不随波逐流,淡忘自己的初心。
电影一开始,她在面试8号陪审员时,就解释了法律存在的意义:法律是随心所欲的吗?
法律是为了不去惩罚人而存在,怎么可能毫无标准惩罚人呢?
所以才树立惩罚的标准,那就是法律。
然而,在首尔地方法院,以及媒体、检察、警察等无形的压力下,渐渐忘了这个初衷。
正是最不看好的8号陪审员才让她想起“有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最终影响了这起案件的宣判,同时还原了案件的真相,给被告正名了身份。
是救人还是杀人?
是有罪还是无罪?
都在一念之间。
8名陪审员身份各异,有集团会长秘书,殡仪馆擦尸体的工人,家庭主妇,法学院一年级新生,伺候老伴多年的老太太等还有濒临破产也要搞专利研究的年轻人。
细看,他们都是与法律不挨边的人,当陪审员也是歪打正着,都为了各自的生活当着葫芦僧。
这与“国家让国民参与司法,旨在于强化审判之民主的正当性,提高国民的法律意识、强化司法程序之透明并提高增进对司法的依赖”大相径庭,这就是非常有讽刺意味在里面,陪审员们究竟是政客们的功德牌坊还是个摆设?
在众多镁光灯、政府工作人员滑稽的“表演中”,已经早早给出了答案。
然而,审判结果,又让偏离跑道的无知回到了正经,这就是韩影的最大魅力。
挺不错的一部电影,法律就应该本着宁可放过99个有罪的人,也不冤枉一个无罪的人,就应该是无罪推定,而不是一句话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因为不够字数,继续凑,居然有这种规定,我也是醉了,第一次评论,凑足140,还不够,再写多两个,还是不够,继续写多几个,还是发不了,只能再写
看了一些评论,其实很多人没有找准电影的点。
为什么那些明显的问题要等这些非专业人士来发现呢,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之前根本没人去做。
法律是讲程序的检察负责起诉,律师负责辩护,法院负责裁决。
大家都行使好自己的权力,这才有可能公平。
但是遗憾的是很多人其实没有获得这种对等的法律资源,这才是导致非正义的根源。
像剧里的被告,残疾,智力情绪不好,没文化,没钱,律师是国选的,基本就是看检察的眼色,那被告的权力谁去维护。
当然你会说那检察也应该做好自己的工作,搞清证据才来起诉啊,但问题是你能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些精英不犯错,不懒惰,不失误身上吗,那既然你默认检察一定会正确那不如直接取消辩护好了,反正他们是精英一定对的。
所以我认为控辩双方拥有对等的权力,这比什么精英都更重要。
剧里8号说如果他也就这么签字,那就再没人为疑犯辩护了。
而当没人辩护的时候再不合逻辑的证据都会成为证据。
我们现在谈普法教育,目的就是希望大家能积极起来利用司法维护人的权利。
如果大家在法庭上一无所有,一无所知,那难道希望检方人人如柯南?
美有《十二怒汉》,我国有《十二公民》,韩国有《陪审员》。一部片子看了三遍,却发觉各有所侧重。《十二公民》呈现了我国当下的社会图景,《陪审员》则更倾向与站在司法工作者的角度来探讨效率与公平之间的问题。
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在我们国家,貌似只存在于法律条文中
如果历史上没有十二怒汉,这是一部好片,可惜有,抄袭也没抄出新高度来
韩国国民第一次参与审判,欢脱的配乐,搞笑的节奏,让本来没有新意的故事充满了讽刺。是救人还是杀人?是有罪还是无罪?原本就是一念之间,审判也是,天平向哪边倾倒,就会有不同的结局。
不想放过一个坏人,但是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有时真的很难做决定。
有罪无罪一念之间,看时总想起十二怒汉和失控的陪审团
韩国法律史上第一次由国民陪审员参与的案件。影片的基调很好,与大多数严肃的法律题材电影不同,显得十分轻松幽默。各位陪审员的角色形象也都很有代表性。是第一次参与陪审,也是第一次决定别人的人生,所以真的很想做好。法律的存在不是为了惩罚人,而且为了维护公平正义。其实一开始就猜到了结局,但看到最后还是会落泪。虽然有些剧情觉得太不严谨了,但从立意、情感表达、娱乐性来看都是很不错的。
首先,我要是审判长,先就被潦草查案、一步一窟窿的警察气死,再被想起一出是一出的陪审员气活。其次 全片都是个人英雄主义,只不过不是单独一个人而是大家轮流坐庄,挨个展现孤勇和觉醒。看完只觉得韩国审判还真是随便的很,最后一刻提出的新理论都不用验证就采信了,钉锤的证据也在两可之间,信也行,不信也行。宣判中途现改决定行并且还带点悲壮。真是。。。行叭,开心就好
23.7.20怎么说呢,就是陪审员一点都不在乎被告人说什么,只凭自己的判断做决定吗,同时,我也觉得陪审员制度显得法 官们的不专业性以及公 务 员的黑暗。
好在题材
给四星稍有些勉强~片中有些很明显的瑕疵让第四颗星有点闪烁不定!
借鉴了《十二怒汉》是毋庸置疑的,但正剧中恰到好处的喜剧感,有笑有泪,已经是很韩式的故事了。减一星是考虑法理逻辑上,在证据和调查不够充分的情况下,不是发回重审而是直接宣判无罪?
唔,我觉得特别像《十二怒汉》,没有特别新意的地方,比较中规中矩吧
偏点喜剧的十二怒汉
我一直在等男主的高光时刻,结果快结束的时候,男主开启了上帝视角,啊这?????合理吗?????这个男主看上去不太聪明的样子,跟没睡醒一样,憨憨的。。。跟闹着玩一样,还法院门口走红毯,认真的吗?啊这。。。。。你们是在自我感动嘛?这竟然是真实事件改编,OMG。。。。真有你的。
配乐很有特色,总体来说还是很不错的,三星半。多加半星给炯植,期待退伍以后的更多作品呀!!
有十二怒汉这样的珠玉在前,再加上多个国家的翻拍和模仿,怎么在这么好的框架里只会插科打诨和切特写
比较华语片 【十二公民】,韩片是一种成熟的套路, 每一个人都有小性格, 有反转 有泪点, 最后是光明的小温暖!有揭露公检法的不作为, 也有平凡人的小执著, 不忘初心的大法官, 各方情绪兼顾,点到为止,看完会有小反思 ~
剧情
可以算是韩版《十二怒汉》吧,不过把4.5个陪审员的戏份匀到了法官和被告一家身上,场景也从全封闭变得开放,这样使得整个案件从完全的主观推断变成了脉络清晰的完整故事线,当得知是真实事件改编后更觉震撼。其实真的很羡慕棒子能够自如的拍摄这种法庭戏顺带还能一以贯之的进行自嘲,而反观我们在现行制度下想要在法庭题材上进行电影化的创作加工实在是一件难上加难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