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显宗说自己是一个没有共情的人,但先不说庭审时候的表情变化。
在哥哥问他有没有后悔的时候,他的内心一定是被触动的。
所以在哥哥挂电话离开那一刻他才会情绪失控。
而至于唐文奇,最开始那份被忽视的二级会计手稿似乎就已经在暗示,而到最后再次出现呼应似乎已经明示了。
影片中出现张显宗面试seq片的场景,可进行到下一步的时候他“流血了”。
影片中还出现了他幻想抓jinv并杀害的场景,这个时候又杀的很利索了。
或许意味着张显宗虽表面“希特勒”,但内心也是惶恐不安的。
两个人都挺表演型人格,一个在脑子里表演着希特勒,一个在庭上模仿审问。
一个聪明一个傻,但他们又都有一样的目标。
张显宗想要扼腕血溅但没有,唐文奇吞药但被救了回来。
张显宗杀了父母是因为不公,唐文奇是为了什么就没有确切方向。
但可以猜测几点:或许张显宗是他唯一的朋友,他因为不能得到社会认可所以依赖唯一的朋友杀人。
又或许他对社会的怨恨早已积怨已久,虽然他说自己连一个值得怨恨的人都没有,但这句话也间接表达了他内心也很不满,只是无处释放。
两个人都希望被社会关注,被认同。
影片第一个杀人还原是唐文奇最开始动刀子的,而第二刀也有他的帮忙。
或许杀谁对他来说并不重要,他或许也只是一种认同。
两个人也只是互相利用对方。
唐文奇说自己害怕张显宗,他害怕的大概不是这个人,而是自己表演后的不安。
影片最后由唐文奇坐在床上房间布满蜘蛛网心脏处趴着一个蜘蛛结尾。
他装傻和失忆是不是真的,还是只是像蜘蛛网一样布满四周伪装成一无所知。
可心脏处的蜘蛛还在那里趴着,这是一辈子都忘不掉的阴影。
演归演,如果一直演下去,那就是真的了。
另外:张显宗的希特勒表演只在脑海里实现了,而唐文奇的表演才真正做到了有始有终。
只可惜这个终会伴随一辈子,就像那只蜘蛛。
逃不开的。
基本上所谓的真相,导演已经在各种微表情和闪回片段里已经说明了,胖子就是杀人犯。
甚至可能还是主谋,只是张太想出名装逼,加上不能自辩没说。
而所有的人,都在自诩正义,甚至司法程序都是在自诩正义,却放跑了一个真正的杀人犯。
警察那边调差不仔细,疏漏了很多证据。
需要举证,却只能刑讯逼供,被唐钻空子。
陪审团为了所谓的不能冤枉一个好人,选择了投给无罪。
律师为了名利,各种帮唐想办法脱罪。
老百姓围观者不就事论事,而是被人用智障可怜,亲情动人感动。
媒体为了流量和钱迎合老百姓的舆论。
自以为正义的,却都是邪恶的。
那个勇敢报道真相的女记者,最后却被告上了法庭。
张的律师,反而更有正义感,面对确定无疑是凶手的张,表现的是蔑视。
但是在法庭上却尽了自己的职责。
又非常合理的怀疑唐就是凶手。
基本上每一个对唐的怀疑,都是有理有据的。
但是因为给杀人逆子辩护,只能低调行事。
没人在乎真相,大家都只相信自己心中的自以为是的正义。
所以那句我不相信香港法律,感觉是导演最想表达的东西。
其他的包括原生家庭,校园霸凌,刑讯逼供,媒体流量炒作,司法制度的问题,等等全是导演想表达的。
野心太大了,但是能力没到。
差了一些。
最近,由翁子光监制、新晋导演何爵天执导的电影《正义回廊》成为了香港电影界的一大热话,上映至今票房已冲破千万港元,且呈现稳步上升的强劲势头。
坊间好评不绝,对于一部有血腥暴力镜头的奇案三级片来说,如此成绩实属理想。
电影改编自2013年轰动一时的“大角咀弒亲凶杀案”,首被告周凯亮在大角咀海兴大厦一处单位内杀死父母,后联同次被告谢臻麒合力肢解尸体,两人同以谋杀罪名被起诉,结果陪审团以8:1的大比数裁定周凯亮罪名成立,判处终生监禁,谢臻麒谋杀罪名不成立,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判囚一年,因判决前已被拘留两年覆盖刑期,故当庭释放。
《正义回廊》是何爵天的首部长片。
与香港大多数新锐导演都会选择相对安全保险的家庭题材为出道作不同,何爵天更在意的是作品是否充满话题性,能否在短时间内引发观众的强烈好奇心和广泛讨论。
选择大角咀弒亲凶杀案,一方面因为案件发生时间距离现今不远,观众可以在网络上查阅有关两位被告的视频片段,而且凶手骇人听闻的犯案手法、对双亲痛下杀手的冷血残忍引人侧目,周凯亮甚至在杀害双亲后还若无其事地报警求助,又高调接受传媒采访,发出寻亲呼吁。
另一方面,当年法庭和陪审团一致认为谢臻麒因智力问题无法主动参与谋杀,只能受制于智商达126的周“操纵”和“诬陷”。
案情和判决背后的种种疑点,并由此延伸出对何谓“真相”、“正义”之思辨,都是编导希望借一度销声匿迹的奇案类型带出的值得深思的主题内容。
何爵天在香港演艺学院电视电影学院主修导演,毕业后曾涉足不同类型制作,如电影、广告、MV等,其中较为知名的有林超贤的《激战》和《破风》。
他在2016年拍摄香港电台剧集《狮子山下》时结识导演翁子光,之后便在后者的工作室担任副导演及编导等职位。
由此可见,《正义回廊》深受翁子光《踏血寻梅》体察人物与环境之关系的社会派脉络影响。
《踏血寻梅》对香港奇案片的重大革新便在于创作者注入对社会低下层人物的深度关怀与信任。
以往同类作品对事实及当事人毫不尊重、趾高气扬的猎奇剥削风气在《踏血寻梅》不复见,取而代之的是细细描绘“死者”王佳梅(春夏 饰)和“凶手”丁子聪(白只 饰)忧郁苦闷的日常,以及他们痛苦挣扎的心理活动,并从尝试重组案情的臧Sir(郭富城 饰)的连番发问牵扯出边缘人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孤独悲歌。
翁子光在《踏血寻梅》之前已经摄制述说社会底层青年成长历程的《明媚时光》和《援交少女》,“阶级差距”、“房屋问题”在翁子光的作品序列里始终占据一席之地。
翁子光接受港媒专访时曾透露, 上世纪80年代,他的父母用40万港元买下位于新界荃湾祈德尊新邨的500多呎(约46.45平方米)的住房单位,一屋只有两间房,却要容纳5个人居住。
翁导说他嫲嫲的房间能看到美丽的海景,随着时间流逝,“我们在对岸看着青衣的楼一直起,它变得像上海黄浦江一带,好多楼,一直起,一直起”,最后起到连海(峡)景也不见了。
这让翁子光心生感慨,在商业运作主导、寸金尺土的香港地,“家”的概念轻易便会被影响与破坏。
《踏血寻梅》里王佳梅写在墙上的一组混杂英文与数字的密码,指的就是“看得见风景的房间”,一定程度也是他个人经历在其作品中的投射。
翁子光电影中的底层人物大多住在狭窄逼仄的公屋和劏房,在他看来,香港公共屋邨的自给自足、秩序井然背后有种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劏房是一个被极度压缩的公共空间,可以说几乎没有私隐,如此压抑不安的生长或居住环境会对一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这是翁子光在作品中借由呈现“连打飞机都没地方”,令人難以呼吸的局促环境,从而对缺乏流动性、阶级固化的社会体制发出激烈控诉。
进一步说,如果说过去奇案片对于凶手/受害者的诠释是强行剥离社会性的“性格决定命运”,那么翁子光作品里则强调孕育人物成长的这片土地,以及对其内部结构与运作法则的观察和批判,即“环境决定命运”。
在《正义回廊》里,张显宗对父母心生恨意的原因之一亦在于房产纠纷,箇中原因是不少香港人均将“上车”(拥有属于自己的物业)视为短暂人生的唯一目标。
不久前,《正义回廊》票房逼近一千万,作为主要投资人和监制的翁子光旋即在脸书上发了一篇感谢文,简单回顾了替《正》寻找投资的辛酸历程。
从文中我们可以大概得知如今仍愿意为香港电影投放资源的投资者,他们对《正》的顾虑首先便是影片的主角都有谁?
怎么回本?
其次就是对主角残杀自己亲生父母的奇案三级片“能否过审?
能赚钱吗?
”从《正》在初始集资阶段遭遇的困境,翁子光以知名导演和编剧的身份四处奔走尚且如此,我们已可想象当时《踏血寻梅》的前期准备有多困难。
或许对于大部分投资者来说,光是投资“香港电影”便已面临亏本的巨大风险,而且还是一部放弃内地市场,仅在香港本地上映,带有血腥残忍场面的三级片,难免会令不少追求商业利益的投资者却步。
可能有不少人认为,以翁子光如今在内地和香港电影圈的知名度,随便拿出几百万应该不是问题吧。
实际上,翁子光在文中也说明了自己本来是想趁楼市低迷给首付买层“纳米楼”作为在港的栖身之所,好让自己不用再跟父母挤在一间狭小的居室里,结果最后还是把这笔钱用在了支持新导演上面。
“纳米楼”(nano-flats)意指面积非常细小的住宅单位,虽然香港坊间多用215呎(约19.97平方米)作为纳米楼指标,而实际区间大概在“200多呎”范围游走。
但是低于200呎(约18.58平方米)的住宅单位(私楼最细的“龙床盘”面积只得11.15平方米)比比皆是。
简单比对一下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最低居住空间标准,中国台湾147呎(约13.66平方米)、英国398呎(约37平方米)、新加坡500呎(约46.45平方米)、日本269呎(约25平方米),香港可谓“细绝全球”。
言下之意,翁子光是押上置业首期(若按他在文中的话说,应该还有一部分是与编剧孙霏共同营运制作公司的积蓄)、美亚娱乐主席李国兴投资的部份费用(《踏血寻梅》也有美亚投资)、两位匿名贷款人、为人爽快的“K先生”(不少人猜是古天乐)的100万元,再加上香港电影发展基金的250万元资助,才有今天的《正义回廊》(制作总开支约1000万元)。
翁子光早在2018年就说过,面对香港居高不下的楼价,他也是没有买楼置业的条件。
尽管在《踏血寻梅》的成功之前他已是两部卖座港片《僵尸》和《救火英雄》的编剧(但在香港编剧的待遇普遍不高),之后更自组工作室提携新导演新创作,北上发展,身兼编剧、制片人、监制多职。
但是面对越发紧绷的创作氛围,连翁自己执导的新作,讲述港英时期四大探长叱咤一时的枭雄片《风再起时》何时能上映也还是个谜,谈何回本或赚钱?
再则翁导的作品风格本来就偏向奇情+写实主义的类型组合,多数投资者对该类题材无不报以万分谨慎的态度。
往现实一点说,当年《踏血寻梅》虽然获奖无数,但在票房上是亏本的,也难怪翁导在文章开首就半开玩笑地说《正义回廊》上映两周的票房已经超过《踏血》的总票房(800万港元)。
疫情久未平息、电影业青黄不接、创作空间日益收窄等,这是如今香港电影(包括翁子光自己)正在面对的严峻现实与冲击。
但即便生存环境如此艰难,依旧还是有新导演愿意去尝试、开拓不同类型的电影制作,还是有不怕亏本的投资方愿意出钱出力。
我想强调的是,比起一再执着于港产片“死了没有”这种毫无意义的问题,创作者们该怎样在夹缝中求出路,将“消亡”的危机感和恐惧感转化为涅槃重生的机遇,理应更值得我们去思考与重视。
回到《正义回廊》,何爵天和三位编剧谭广源、叶伟平及梁永豪对弒亲案的审讯流程进行了戏剧层面的改写和虚构,如两位被告的姓名分别以张显宗(杨伟伦 饰)、唐文奇(麦沛东 饰)代替,真实事件中出现的相关人士、组织或团体名称均以假名或模糊化处理。
尽管电影不乏对凶手杀人、肢解、弃尸过程有着血腥味极重的细致描述,但区别于过往奇案片穷尽煽情之能事,只顾贩卖色情暴力、宣泄官能快感,何爵天和编剧们显然拥有更大的野心。
他们试图在137分钟的影片时长里一并处理两名被告的家庭背景/人生经历/精神状态/犯案动机;检控官朱愛倫(周文健 饰)与两位被告的辩护律师吴冠峰(林海峰 饰)与游嘉莉(苏玉华 饰)在法庭之上的唇枪舌战、一般证人和专家证人的供词;警方的调查过程、取证手段;由9位成员组成的陪审团内部辩论过程;以及案件对三位不同领域的年轻人(记者、律师、警察)产生的影响。
可想而知,要求观众在两个多小时之内完全吸收并消化如此庞大的信息量堪比登天,而对于初出茅庐,雄心勃勃的导演和编剧来说,由于篇幅不足,以上题旨很多都只是开了个头,却没法深入。
但是香港观众普遍就对此类“包罗万有”(每样都有一点,即意味着难以拍得深刻)的影视作品怀有好感,当遇到一些存在明显缺陷的叙事内容,他们总有办法以“刻意留白”、“不轻易判断”等理由为创作者辩护。
与此同时,导演为了提高庭审戏在视听层面的可看性,运用了很多剧场的表现手法(戏中几位主演,如杨伟伦、麦沛东、林海峰、苏玉华、朱柏谦等人都曾有出演香港舞台剧的资深经历,因而能够很快适应舞台式叙事手法),例如舞台剧中的“转台”技巧,让演员们突破单一固定的场景(法庭内部),随着被告/证人的供词穿梭于不同时空的情景,或旁观两名被告的行为和对话,或打破第四面墙直接与观众“交流”。
导演在聆讯过程还会利用一些光影、声效的特殊手法来表现隐藏在庭上问答互动背后的戏剧冲突,如剧情进行到张显宗表姐邵佩琼作供时,法庭内的灯光黯淡得像在教堂内告解,观众只能看到被告与证人的双瞳,画面更不时回溯到张在餐厅向邵坦白杀人罪行的瞬间。
唐文奇自辩时,往往配上闪电及雷暴的音效,是否隐喻唐不可告人的内心挣扎?
又如,当呈现主犯张显宗复杂的心理肖像时,导演让张显宗幻想“成为”偶像希特勒,他的家人、唐文奇则“化身”纳粹军官和士兵,用一口流利德语交谈的超现实片段为核心内容。
诚然,对于一些平时不太常看法庭戏的观众来说,上述为求达到特定叙事效果的戏剧手法的确值得他们赞不绝口,也有助于他们理解熟悉香港司法系统的运作逻辑。
然而只要我们稍微回顾一下电影史,就会发现那批最为出色的法庭电影的共同特点均在于精彩绝伦的台词和对白。
《正》在“陪审团商议”和“法庭辩论”部分参考的正是其中两位佼佼者:《十二怒汉》和《桃色血案》。
我敬佩新导演想要有所突破的创作激情,但是《正》在叙事手法上的所谓“创新”某程度而言只是为了掩饰对白的苍白肤浅。
兴许导演太想借一件过去之事讽刺、影射近几年的种种荒谬(大部分香港新导演的通病),趁机表达港人积压已久的不满情绪,哪怕被指“抽水”(指桑骂槐)也在所不惜。
于是人物不时会说出一些影射当下现实的“金句”,不仅明显与该人物在戏中所属的身份、身处的社会环境相悖,更是在间接削弱、甚至摧毁一部法律电影理应具备的严肃姿态。
若以此为出发点,《正》言语之间隐含的讥讽语气实际指向一种“代际矛盾”,而这也是控辩双方在法庭之上围绕着“法律诠释权”而制定的控罪/辩护策略、由此展开的激烈论争,道德和真相变得模糊,工具理性成为主导之外,引发观众通过持续的辩论思考“何谓公义”的陪审团内部构成隐含的深层意义。
导演将9名成员逐一划分为中老年大叔、师奶/青年、保守/激进、既得利益者/不相信制度、政治冷淡/主动参与公共事务等四个类别。
这种塑造人物群像的方法确实有助导演言简意赅地向观众传递“陪审团”之于香港法治的重要意义,透过学识渊博的年青一代如哲学系毕业生高思钧在质疑体制(能否彰显公义)、认真讨论案情之余,又不忘向在场其他成员(和观众)解释陪审团制度的由来,以及一些基本的法律原则。
“代际矛盾”因而在陪审团成员们对案情的一致专注中得到暂时性的和解。
话虽如此,陪审团的成员形象最后还是不免落入脸谱化的桎梏,光是从成员整体构成便能看出导演为了营造新老世代之间的戏剧冲突(及短暂和解),从而牺牲了个体自身的复杂性。
这种情况还出现在滥用职权的便衣警、害怕承担责任的上司/怀有良知的年轻警员;不讲道德操守的报社总编/良心发现的网媒记者;视法律为上位游戏的知名大状/替弱势群体发声的新人律师。
就连第一被告张显宗也抵受不住陈腔滥调的“侵袭”。
影片对张显宗的戏剧化处理实际上是放大了外界对他的各种猎奇窥视和想象:极度崇拜希特勒、对于性有着无限意淫,参加三级片试镜,却在性感美女的挑逗下窘态尽显,甚至连在法庭上与倒叙和闪回披露的弑亲原因:张的父母偏心、留学外国时多次遭黑人欺凌及歧视、张的物业被迫转交兄长以偿还债务,导演处理起来亦无非是突出其冷血猥琐的一面(不过片中提出的几种假设均无法充分解释张杀人的动机,这点我倒是欣赏的)。
至于讲述他进入职场面试碰壁(初识唐文奇)的部分,更加可以见到导演为了影射中港矛盾而忽视了人物的实际情况(张面试时的表现如何?
能否胜任这份工作?
)。
要到影片最后一幕,被判决终生监禁的张显宗与兄长在监狱探访室的隔窗对话,这个角色的矛盾心理才真正凸显出来,可惜为时已晚。
英文片名“The Sparring Partner”,中文有拳击训练时的陪练员,证据确凿的张显宗显然就是那位上场比赛(杀人弃尸)的“拳手”,言下之意,故事的真正主角便落在了跟在他身旁的唐文奇身上:智商只有84的唐究竟只是一名人畜无害、整天挨揍的“陪练员”,定还是有份参与谋杀罪行的“搭档/同谋”?
这也是影片后半部分法庭和陪审团的辩论重心,导演和编剧们似乎倾向于认为唐文奇在庭审期间其实是装傻博取陪审团同情,然而除了张显宗的口供,并无更多直接证据能够证明唐确实有参与谋杀,同时警方不恰当的取证方式、唐的姐姐声泪俱下的“感人”供词,令整场审讯逐渐偏向有利于唐文奇脱罪的言论立场。
如果说《十二怒汉》是陪审团通过深入分析讨论案情为无辜人脱罪,极力避免冤狱的发生,当中隐含对司法制度的高度信任及其存在的必要性,那么《正义回廊》则走向与之相反的另一面:高思钧说出“冤狱比放过有罪的人更不公义”,更像是一句自我安慰、安慰观众的妥协话语(香港观众映后讨论的焦点还是在唐有没有参与谋杀),实际上是(创作者认为)本应接受惩罚的罪人无罪释放,一切只是因应“无罪推定”、“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及“精神障碍辩护”而采取的辩护策略。
所以《正》也包含如何“演场好戏”的后设元素,法庭之上真相与否并不重要,公义得不到彰显,唯一的“真实”或许只剩下历历在目的行凶过程,以及众人的“演技”。
我想导演和编剧们应该更认同《桃色血案》传达的法律理念(两面性),不过限于篇幅,电影亦只能浅尝即止。
尽管《正义回廊》并不完美,充满导演和编剧为讨好观众不慎流露的机心,但面对创作空间越发收窄、影视作品同质化情况渐趋严重,香港电影更需要多元化,更需要这样一部摆脱偶像崇拜、个人主义包袱的精彩群像戏。
今年下半年港产片集体经历了一次久违的口碑与票房双爆发,我衷心希望势头正猛的《正义回廊》也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本文首发于「虹膜」
我不明白在和毒舌大状比较d咩?
都是不同类型片啊……我就是和陪审团大姐想得很一样……通篇围绕一个question:“肥仔有冇份?
”我觉得张显宗是那种够胆想没胆做的,他不是没feel他就是想扮没feel,但是肥仔是那种会故意做一些事情影响你决定的人(比如他在门口濑尿,病床上跟她姐说:你离开我我就死,极端)首先张显宗这样的人看上去像是那种会砂人的人,但其实从前面能看出他是那种郁闷不得志但又一棍子打不出三个p的人(一些俗语)而且学习半途而废,炒股半途而废,而且后面好多sex啊希特乐啊的想象或者说意向镜头,其实他是个想靠流血啊爆炸性的东西引起注意的人,他想做希特乐又敢想不敢做,不然他不会想象那么久自辨的精彩画面最后放弃。
整个庭审也像场审判希特乐的show,只要打倒他就行了定罪就行了,至于其他的大家都不关心,他恶所以他说的都是谎话,干得都是衰事。
肥仔肯定有份啊,首尾呼应的会计level2(这个片拍的差人死蠢又暴力我觉得不太好)但有一点我不懂,她姐姐应该要盼着他入狱才对,这样她就没有这个累赘了啊?
为什么还要暗示教他说那些车轱辘话?
张显宗在肥仔说话的时候不断冷笑,我觉得某种程度上他其实是想成为恶人永远留在历史上,好过默默无闻在三十岁前紫砂,所以我猜他的谎言应该是“整件事是我主导,我精心策划并且精神操控肥仔,看我多犀利!
”事实上整个策划都是肥仔做的,并且他才是被操控那个吧!
这就好像钓鱼,张显宗以为自己找肥仔是钓到一条蠢鱼,其实这条鱼诱导他去炸鱼塘,而自己则安全的躲在旁边的塑料桶里。
结尾蜘蛛网🕸️感觉到少少毛骨悚然……最后的最后,今年金像奖正义回廊九成是要横扫了
个人偏好上讲,没有那么好,不论是镜头还是编剧寓意,镜头上过于舞台话的表现令人出戏,寓意上又对真实案例予以相对的揣测,做不到其参考作品十二怒汉那种基于非事实案例所以有的想象外的设定那般充满辩证,只能在现有的结果上加以故事性的揣摩和推理。
但是演员真的牛,主犯偏偏就像那种看似聪明其实往往容易被人忽悠到情绪上头的人物,从犯强度恰到好处,多一份则倍显奸佞,少一份则又太缺话题。
其实张显宗的情绪世界并不好讲述,因为普通人实在难以进入,所以真正的戏反而都在唐文奇身上。
两人最后的反转其实是审判结束,我觉得导演还是都给了他们很大的反转可能的,张显宗最后与哥哥对话时不甘心的表达欲望,唐文奇则不论是能力考试、他姐姐从头至尾的帮助,还是他最后比之前更加显得傻,而之前却从未出现的左手六右手七的“傻子”手势。
自作聪明者未必如意,静水流深者未必不受漩涡困扰,蜘蛛网是谜题,也是摆脱不掉的一辈子都要进行的伪装。
首先讲整体感受,这是一部非常成功的商业类型片。
包含了暴力凶杀、探案、色情和庭审等等类型元素。
出场就是典型港片里的追逐探案戏,之后也给出了肢解和割喉等等的视觉刺激,这部分处理的比较套路。
但探案部分占据篇幅较少,电影大部分还是聚焦于庭审。
庭审戏的表现很有亮点,虽然我对于庭审没有那么了解,但感觉这里呈现的不是之前看过的一些架空的庭审,对于法官的指责,陪审团如何选出,证人的登场,警方在庭审中的作用和一些基本的法庭交锋都有展现。
没有一些狗血的反转和降智的逻辑错误。
导演仿佛知道单一的庭审戏会让人容易疲劳。
就加入多种拍摄技法让这一部分变得更加丰富,包括结合被告口供录像和个人独白,设计陪审团出现在案发现场,让被告打破第四面墙直面观众,庭审前后被告和其他人的交流还有穿插着的复古希特勒影像。
陪审团、警方、心理医生和证人形形色色的人物一个个登场也很有趣。
虽然这样的设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观众的疲劳,娱乐性很强,但是这些表达未能很好地服务于主线叙述。
太多的细枝末节反而让观众看不懂导演想要表达的主题是什么。
电影主要想要解决两个疑问:一是被告张显宗的作案动机,二是被告唐文奇是否参与了作案?
参与程度有多少?
第一个疑问的归因过于简单,原因浮在表面,主要还是在讨论原生家庭带来的悲剧。
记者那条线似乎是将张显宗往汉尼拔的形象塑造上靠,但显得没头没尾的,很尴尬。
关于这一部分的讨论不如《踏血寻梅》那么深刻。
第二个疑问的讨论非常丰富,导演给出了很多的烟雾弹。
包括同一场凶案拍摄两个不同的版本,将我们代入到陪审团的立场的纠结,究竟唐文奇是被张显宗拉下水还是他在扮猪吃老虎,用精湛的演技骗过所有人。
陪审团的讨论也非常有《十二怒汉》的影子。
无罪推定原则(presumption of innocence)如何在庭审中体现,以及警察暴力审问会对于庭审的影响都得到了充分的展现。
可能因为烟雾弹太多,我最后得知陪审团全票定唐文奇无罪的时候还是比较诧异,这个结果是如何得出来的?
虽然庭审中展现出的关键性证据警方口供被认为是精神逼供。
但那些作案的日记,还有证人指证唐文奇购买作案工具,以及冰箱里的尸体都指向唐文奇可能不是清白的。
导演安排姐姐探视的那场戏,似乎也在引导我们相信,姐姐在教唐文奇如何在法庭“表演”。
陪审团成员对此也是存在疑问的,最后却得出一致的结论,让我有些惊讶。
总体来说本片很像《踏血寻梅》和《十二怒汉》的结合,但是没有达到他们的高度。
对于作案动机的探究不如《踏血寻梅》有人文关怀和深度。
对于陪审团裁定的展现过程很精彩,但是结果不够有《十二怒汉》有说服力。
导演用了许多类型片技巧让庭审过程变得有趣,涉及案件的群像刻画也很精彩。
但也存在用力过猛的问题,导演塞了太多无关紧要的内容进来,让人不知道他最主要想要表达什么。
《正义回廊》昭示出导演何爵天的野心。
而这,也是电影未能在内地过审的主要原因。
因为它过于赤裸。
就如片中不断闪回的碎尸画面,不断挑战大众的伦理常识,电影所批判的内容是反直觉的。
审判罪恶的依据是什么?
这是审视影片的核心落点,却是大众“日用而不知”的元问题。
所谓审判,其实便是人的审判。
老虎不会因为吃了羚羊便要接受羊的审判,因为他们没有伦理道德。
所以,朴素的审判依据是人心,是道德,是伦理,是人普遍的生活经验。
现代陪审团制度便源于此。
若我们以眼睛所看到的真相来审判罪犯,往往会造成许多冤狱。
因为人是不可靠的;我们永远无法真正分辨出某个陪审员的判断是出于个人好恶还是社会公义的,是感性还是理性的。
对犯人而言,这是不可靠、不公正的。
于是,我们需要法律,需要围绕法律建立一整套司法体制,保证审判的公正性。
如果导演的创作意图止步于此,便是对《12怒汉》的简单模仿,没有拍出创作者的新意。
《正义回廊》表达了对人类朴素道德观和司法体系的双重怀疑,以及对人类幽暗意识的探索。
片中有大量张显宗的自我臆想,他是精神上的勇士,却是行动上的废物,他拥有强烈的自我意识,认为自己有着区别于普通人的聪慧,甚至将自己想象为纳粹。
这也是致使他杀害父母后,还抱有逃脱法律制裁的幻想之根本原因。
相反,他用一种含糊其辞的手法,将自己的看法分布在不同人物、不同镜头语言中,以此坚定审判本身的合理性。
《正义回廊》的含糊给予观众一种清澈的痛快感,至于真相,所有人都有阐述真相的权利,这为真相披上了幽暗的阴影——萦绕在真相之上的幽灵,便是广义上的“事实”。
拍出了之前《被消失的凶案》想拍但没拍出的东西,在《十二怒汉》的故事框架上加入了当事人、警方、律师的情节,使得整个故事厚重了很多。
semi open ending,半开放式的结局也让更多的人观影之后多了思考和讨论。
从我的角度,我更愿意相信肥仔是有罪,毕竟男主在20分钟内完成打包+清理现场是100%不可能完成的,即便他事先有着非常周密的计划。
但肥仔和虾头的演出,在我的心目中已经预定了来年金像奖最佳男女配了!
尤其虾头那一幕有些突然的情绪失控,让我的神经一直拉满,直至公布判决结果那一刻。
相信,如果我是陪审团,可能也会保持一样的判断。
戏中玩得一些粤语梗,别说是一般母语者了,但凡你对香港过去这些年发生的事儿少点儿关心,都可能会不理解。
但这类小讽刺,完全不影响观众对于主线故事的理解。
在700w人口的地区取得超过3000w票房,这么换算下来,怎么也约等于大陆地区30e了吧?
《正义回廊》是我所看到的近年来香港电影的最佳作品!
是最好的一部心理悬疑片!
电影题材本身就是骇人听闻的——关于一个男子以极其残忍的手法杀害了自己的亲生父母。
那么他是怎么杀害的?
他怎么下得了手?
是什么心态和原因?
他是否有病?
他事后怎么做的?
他如何应对舆论?
尤其是,他如何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
这部电影的优秀之处,首先就在于对以上种种焦点问题,都做了解释,而且是引导观众去思考得出答案,可见何爵天虽然是第一次做导演,但手法已经相当老道。
电影主体上没有采用设悬疑的手法,一开场就放出了儿子张显宗杀害父母的画面,并且张显宗自首、被捕,这还有什么好说的?
但好戏才刚刚开始。
因为张显宗供认出是和朋友唐文奇一起杀人的,唐文奇随后被捕。
接下来电影的主体是法庭辩论,来自民间的陪审团成为判定是否有罪的关键。
指证张显宗杀害父母基本板上钉钉,但唐文奇摆出种种理由说自己是一个智商只有80的傻子,只承认自己被胁迫丢弃了部分尸体,做了无罪辩护!
电影的戏剧冲突就在这里:唐文奇是否杀人了?
唇枪舌战之间,一幕幕荒诞开始出现,比如被害父母的头颅数天都冻在冰箱里,这里是唐文奇的家,他居然都没发现?
愿意动些脑筋的观众,会觉得很过瘾。
更过瘾的是,陪审团最终认定张显宗杀父母成立,而唐文奇无罪,并且是全票通过!
陪审团之间的争辩也做了细致的展现,可以看出,在案件疑点重重的情况下,认定唐文奇无罪,大部分陪审员投的都是感情票,他们怜惜唐文奇的老母和姐姐,他们在赌一把唐文奇不会再犯下反社会的罪行,因为人们内心里真正的想法是——正义不关我的事。
所以在真正的正义和表面的良善之间,他们轻易的选择了后者。
这部电影的优秀就在于,眼明的观众看得出是怎么回事,但电影里那些表面光鲜的人就是能把他们“做人的这场戏”演到底。
同时,电影还合理的告诉了我们一个心理原理,像张显宗这样,会自恋到崇拜希特勒,却现实失败的人,其实很容易被“他人的崇拜”控制;而唐文奇这样处处表现失败的人,也可能是在利用自己“失败所以应该被爱被信任”的手法,控制身边的很多人,比如她的姐姐交了男朋友之后,他就对姐姐说:我这么笨,你不在我就死了。
电影到最后都在展现唐文奇的卖傻,可他就是凶手!
就是他!!
以一种奇特却合理的人类心理,通过对细节的反复拉扯,对心理的形象描述,探究一桩杀亲案的真相,最终观众得到了真相而正义未在法庭伸张。
再加上演员出色的表演,导演多样的表现形式(包括对血腥和性爱镜头的毫不回避)。
《正义回廊》,已经远远超出了《利刃出鞘》这样的悬疑片,在我心中,是最好的悬疑心理电影。
(by Mr. Infamous,原载于虹膜公众号)在关乎杀人分尸的《正义回廊》被更多内地观众看到之时,甚或之前,蔡天凤案意外地成为一个出奇「应和」的预言与回响,陡增慨叹。
媒体与受众在不断加码的兴奋中,难以避免地参与到凶手的秀场中。
电影本想借十年前的港地旧闻,去炮轰至今依旧未变且不会变更的荒唐,而荒唐果不其然如同瘾君子般,涎着脸问你,喂,还有吗?
再来一点。
叶蕴仪在《正义回廊》里饰演的退休教师叶慧萍,就把这种大众心态说得十分到位。
报章、网络上那些可怕的事件,都会当作故事,也必须将其当作故事,否则一旦跟周遭,跟熟人联系起来,那就成了避无可避的现实。
但谁要活在现实里呢?
而且,谁能抵抗得住现实呢?
最不希望,也最不需要跟人间惨剧打交道的,就是这些突然被拎到漩涡边缘的平头百姓。
陪审团的设置,在法庭抑或是《正义回廊》中的作用,是把更接近我们的面相,贴到现实,贴到当下。
更特别的是,电影让我们不无悲观地正视当下世道在本质上已然凋敝,用的却是无比积极的态度。
片中张显宗与唐文奇涉嫌杀死前者父母,并且极其残酷地肢解尸体,分头处理,而各方律师的问询、搜证,陪审团成员的争辩、呵护,媒体记者的刺探、定义,在法庭内外难辨真伪的各路大戏里,形成一股人人探求真相、维护正义的热闹劲头。
或者说积极假象。
吆喝着让你相信制度的完备,人性的充沛,正义的必然,但是终归是让你走入回廊。
什么是回廊?
曲曲折折,环环绕绕,离开地表的那种回形走廊。
不提供实质的起点与终点,只提供徒劳无功的原点。
让你看到景致不断在变,但都只能是景观式的布设,而且多走多看之后,就会发现,景观也在循环往复地回放了,于是境况比「楚门的世界」还扭曲。
《正义回廊》的精髓,确实在片名里已经写就。
我们回过头来看这部预先揭晓谜底的电影,到底如何吸引观众。
「三级」是这部电影的首要噱头,特别是血腥暴力。
行凶场面根据不同预设,从不同角度,一遍又一遍地还原出来,谁来杀,怎么杀,杀完后如何处理,血淋淋的过程与场面,不断造成视觉冲击。
再辅以刻板印象,叫陪审团里部分女性成的员生理不适,连通观众本身潜在的脆弱神经。
这个时候,看,就成了一种义务。
电影吊诡地把看客行为合理化,即让观众迅速加入陪审团,以无形中带有责任感的姿态去介入观望与判断。
别于动作片的暴力刺激,《正义回廊》所提供的兴奋度是反方向弱化的。
一是这种情绪宣泄,早就越过了解气的范畴。
二是杀戮对象一旦成了尚未坏透的至亲,伦理层面就扑灭了基于冤屈的愤恨火力。
三是片中强调张显宗匮缺的同理心,大多数观众都有。
于是复调里的血腥暴力,渐渐成为一个相对主观的天平,把看客不管基于什么起点的心态,给拨向一边倒的道德高峰,去俯瞰嫌犯,甚至是,不由分说地审判罪犯。
到了这份上,个体的暴力固然可怕,整体的偏颇乃至盲目其实更可怕。
不仅仅是当你凝视深渊,深渊也在凝视你,更重要的是,你会不会已经是深渊本身。
也许可以这么说,延续了香港奇案片经验的《正义回廊》,在出位的视觉冲击下,反了同类电影传统一回。
具体说来,以往大量的奇案片,更偏向于对骇人案件的消费甚至剥削,有小报属性,并止步于此。
而杀父弑母案与《正义回廊》,在以十分cult的方式并行插入受众双眼后,却掀开了更悲天悯人的视野。
很难不会想到翁子光的《踏血寻梅》,这些年最好的同类电影。
它扭转了奇案故事本身的浅薄,而且相当出彩的地方是,噱头全在制造情感反差。
在援交与买春、凶杀与死亡背后,翁子光去寻觅那些不为人道却也无人想听的秘辛,那些无非是比不过死亡惨状更博眼球的相互温暖、彼此慰藉,平凡琐屑得几乎与我们无望的日常相近,特别动人。
《踏血寻梅》 由他监制、新导演何爵天执导的《正义回廊》,也透过噱头的冲击,去大开大合地讲人情与人性。
而其中情色的偏向,又起了一些微妙的不同功用。
《踏血寻梅》里,主角王佳梅的裸露是无奈、破碎但真挚的,通往人物本身放下尘与土,望向山与海的心境。
最终山海的崩塌,要比尘土的寂灭更叫人难以释怀。
到了《正义回廊》,牵涉到情色场面的主角张显宗没有裸露,但是在试镜现场侃侃而谈之后,女优在他面前宽衣解带了。
相当讽刺的是,吹嘘自己经验丰富过后,身体与心理却迎来了全线崩溃。
张显宗招架不住凌越自我定位的好。
女优的美丽、性感,是等同于人间美好物事的,比如亲密的家人、名下的房屋、亮眼的学历、体面的工作,但那些都随着家人给活鸡拔毛一样,给连皮带肉地拔掉了。
他以为至少可以操控欲望,获取快感乃至周遭人等的钦佩,奈何事与愿违。
他跟唐文奇聊天,说要去内地找妓女来先奸后杀,是在人生各种跑道上,试图寻找所谓低一级的对象来施虐,获取掌控一切的迷狂,还有比照希特勒,对应的都是自己被掌控、被剥夺的卑贱人生。
或者也可以把这种口嗨,视为始自于无爱与受虐后的应激反应。
由此塑造出来的人物,极度可怜,哪怕依然可恨。
周遭人等,试图通过确定杀人动机的途径,去理解他,或者说,去完成对杀人狂魔的构想和审判。
「正义回廊」一下子高朋满座,但是真相在主观印象对照所谓正义法则时,不那么重要了。
在赦免罪愆的宗教面前,也不那么重要了。
张显宗也说,那些人去教堂,不过是想买张赎罪券。
那么,还是要说回陪审团。
并不相信香港司法制度的高思钧说了一句,「冤狱是比放过有罪的人更为不公义。
」这个立场,跟很多没那么掷地有声的主观揣测一起,成为他们投票的依据。
很多人看到陪审团由形形色色的人构成,想到的是《十二怒汉》,也投射了一定的「反转」希望。
但恰恰是这个有意相似的联想,造成了巨大落差,即《正义回廊》里虽然也有理性的声音,但是,没有一个是能贯彻下来的,哪怕是两位承载了最高热望的年轻人。
恰恰是在众声喧哗中,得到了更多更杂的喧哗。
又因此,高思钧这一句话,成为非常打脸的现实。
陪审团掌控了生杀大权,但是并没有绝对本事能够敲定公义。
就像是电影里的警察,让唐文奇认罪,是通过严刑逼供。
只可惜,人不可信,制度同样如此,从陪审团的设立,到律师站在不同立场、背靠不同声望,来进行论辩甚或是蛊惑,再到法官难以百分百精准的判断,同样影响制度对绝对正义难有把握。
从不断摇摆的现实立场,再看嫌犯二人,更有困顿顾虑。
张显宗和唐文奇,天才与白痴,将军与小卒,不再自辩的雄才与亦步亦趋的戏子,一个人的黯淡无光与另一个人的绝处逢生,如此精彩地把人与法的障碍,给凸显得惨白。
如果说《踏血寻梅》是在大恶里找大善,那么,《正义回廊》就是在大恶里找大悲,不是寻常奇案片那种,制造廉价叹息的,而是要在半梦半醒的人间,大写人性点到即止的悲悯,社会面的悲凉,以及清醒着的悲戚。
翁子光是冷在外界,暖在内里,何爵天则是彻头彻尾的冷。
这样的对比,也更让上映不久的《毒舌律师》,像是一则爽文。
它是以下三滥对打下三滥,心知肚明在权势面前,无法通过正轨寻求正义,它给出的希望很稀薄,因为是天时地利人和的险胜,但是在宣泄上,有无比雄厚的底本。
《毒舌律师》 《正义回廊》则是让回廊中人走回廊,不提供真相,不予以解气,但让观众以陪审团身份进来,带着疑点离去,丰俭由人,反倒比此前更为心灰意冷,因为终究,谁都要去读这醒世恒言。
再高度凝结一下。
两部电影都很粗俗但直接地,针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说出「法律面前穷人含撚」。
当然,内地版里,《毒舌律师》最后,黄子华饰演的林凉水(粤语意为「浇冷水」)说这句话时,重新配音为「法律面前穷人死梗(死定了)」,而字幕只敢写至「法律面前三六九等」。
那《正义回廊》结尾的嘲讽就更多。
比良心发现的媒体记者和小警察,甚至比暗示有罪的唐文奇更抓耐人寻味的,还是这个对世态不屑的高思钧,随大流地对陪审团里并不认可的狂妄生意人,笑着叫唤「契爷(干爹)」。
当真是清脆响亮。
香港这几年的类型片都是走这个调性,感官疲劳,想要表达的太多,TVB时代的港人精神已经消失殆尽,留下的只是这无尽的暧昧不清和阴阳怪气。20230302@石龙影城
#粤语原声版#结合近期现实中的香港名媛碎尸案,这部作品更让人失语。
4.5这是《十二怒汉》还是《非常嫌疑犯》?抑或根本就是个属于香港的寓言电影,事实本身重要,但这件案件后续的影响和折射的意义才是电影的本来目的,在两位“天才”与“痴呆”被告中,似乎身份最终反转了,律师之间、媒体记者、陪审团,他们之间的互动是对程序与正义、理性与恻隐、权力与人性的深刻探讨,其中牵扯到诸多公民权益和社会政治议题,颇有对更广泛的现实的隐射(任何一个熟悉香港的观众都能发现那些看似无意义的细节的安插),在法律的面前真的人人平等吗?我们每个人都是这个体系的构建者,我们的怀疑与犬儒是它堕落的原因,因为我们并不相信它能在话语的迷宫中帮助我们找到真相与正义了,它不完美、它被利用,但它的价值在狭义的“正义”之外却彰显着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宁可放过罪犯,也不能让无辜者蒙冤”,弑亲是分裂与不信任的悲剧
顺着《毒舌律师》找过来的,看完感受比前者要好很多,故事有点《踏血寻梅》+《十二怒汉》感觉,更印象深刻的还有剪辑和镜头语言,特别生猛也与众不同,尤其两位主角回溯国外时候现在和过去话语表述同步的大段重复。故事一切匪夷所思,一切都朦朦胧胧,最后的结局反转的暗示却又带给人无限遐想… …
最近先后看了两部香港法庭电影,《毒舌律师》和这部,难免有比较。我觉得《毒舌》是标准的高分作文,结构清晰,人物鲜明,节奏明快。而《正义回廊》是高级作品,虽然从凶手自首开始,但第二被告的反复证词,让人越看越看不清真相。镜头,色彩,剪辑的处理有意思。借陪审团的口,替观众发问,感觉很真实。如果《毒舌》是大块人心的,《正义》就是压抑阴暗的,我们明知道这个制度不可能正义,但这么做,已经是能做到的最大正义了。两部的导演居然都是第一次执导。
不是很喜欢~#但感觉郑秀文的影后应该是稳了~
除了话题性,没看出来这个戏好在哪?香港近日又出奇案,想必迟早也要拍了。
撑起电影剧情的两条逻辑主线分别是“男主为什么杀人”和“肥仔有没有杀人”。肥仔线在悬念的重力下得到了清晰完整的呈现,而男主线则与之相反。在他投案自首的前提下,他的辩护点究竟是什么?精神障碍/心理疾病影响下的误杀?被同伙教唆下的从犯?长期被家人欺凌失控后的报复?这个关键点却在一部庭审题材影片中含糊不清,甚至让人一度搞不清他的律师是在进行有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纳粹幻想没有精神分析只有制造奇观,还不如AV桥段有力。
叙事焦点一直在位移,搞不清楚到底想说什么。
很装,真的很装
因同一种不公大声呼号,为各自的归属细说谩辞,无根的雨水冲刷面目全非,有字的经文牵引羔羊迷途。真相是一道难以直视的炙光,谎言是无数自缚其间的蛛网,漫长的阶梯转动抉择的指针,叩断的电话勒紧绝望的缰绳。鸡蛋越不过高墙,偏爱落成了苦海,剃刀斩不断恶意,回廊载满了迷惘。是舞台上的猫鼠还是帷幕下的狂人,是理性的裁判还是眼泪的游戏,是个人的疯长还是群体的放浪,当我们被放置到陪审坐席,竟发现自己对手持正义如鲠在喉。
看到泡面头就不想看!为什么到3202年了,乡岗律政类电影里还要戴泡面头?有人说这是为了反映现实,那就说明乡岗现实很有问题;有人说这是电影,不要过于较真,既然是电影,那就允许虚构,既然现实中摘不掉,那为何不能在电影中摘掉呢?到底谁在这扯犊子?
你们也配标榜“严肃”?!
看起来索然无味。大尺度和血腥镜头没踏血寻梅那么夸张,中规中矩的犯罪片
形式大于内容。
元首崇拜,情感操控,咖啡捞饭,遗漏证物,一抽二变二抽一,落工一起撑枱脚,是搭lift散场还是搭飞机离开……关键词联想游戏挺会嘛,虽然拍得比后来的《毒舌大状》厉害多出几个数量级,但还是得向北上的后者喊声契爷,真系阴功
压抑和逼仄的感觉有了,一些蒙太奇的场景转换也很有意思,就是着重点太多了,虽然它们之间是有联系的,但处理的并不够好,案件本身的人性、媒体、庭审这三大要素像各自在行走的故事线显得有些分离,而反复出现的希特勒以及其他元素也在分化电影的内核。在电影结束时这种分裂感尤为强烈,混杂了张显宗和胖子的罗生门、张显宗的纳粹崇拜、原生家庭的问题、庭审的公平性、媒体的单一真相,这么多要素零散的在观众脑子里徘徊,且每一个点在电影里的体现都很浅,让电影光影的影像感大打折扣,更像是一个开放性的讨论会前置话题。感觉导演本是想削弱奇案的噱头想从多个角度去思考还原,却又忘了虐杀镜头的呈现已经在观众脑海中霸占了一个主观。
累!
非常激进的一部作品,首作搞得好似暴发户炫富一样,一股脑把所有技法炫出来、把所有的相关议题讲出来,甚至无节制地使用血腥场口刺激观众,表达一下子low下去。家庭、社会性与程序正义需要融合在一起而不是生硬孤立,满到不行的结果就是没有重点,哪一部分讲的都不够,好似一篇什么都讲了却不知道究竟要讲什么的论文,那个舞台式的环境法庭和黑白光一出来简直做作到尴尬——好了好了导演我知道你会了。演技方面的确大家都很好,两位男主几乎看不出表演痕迹,苏玉华周文健林海峰这几位也算是众星拱月托了一把新人们,拿表演奖都在情理之中。本片属于不是差,但是我非常不喜欢的那种电影。
2022.10.15. 百老汇电影中心,优先场 + 导演Q&A。《踏血寻梅》导演翁子光(本片做监制)的第二部“香港奇案”电影,亦是导演何爵天的首部长片。双男主的演出太太太出色了,三位律师(其中一位由香港剧场女王苏玉华出演)、九个陪审团成员、还有两男主各自的家人(哥哥、姐姐),单这16个角色在剧本上的平衡和演员们非常精彩的群戏呈现,就让我觉得非常了不起了。摄影上用了很多“奇怪”的角度,很多场庭审戏用了非常“话剧”的方法从不同视角“还原现场”,非常有意思。近130分钟的片长,依然意犹未尽,结尾处似有似无的“反转”,让本就离奇的故事(真实案件改编)更带给观众脊背发凉的观影体验。这部电影是香港依然有着好编剧、好导演、和大量的能演会演又敢演的好演员的最好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