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山民的羊子被这边村主任杀了,可因为穿制服的带跑了新娘子,他们就先不诉讼了,这一点儿是在故事的后半截,小震了一下;那个离婚案也意外的很,那个女人本以为是一个精神失了常的人,后来才知道他原来是在撒泼,本以为他撒泼是为了要了那间房子,后来才知道他是做给她丈夫看,他不愿意离婚,原来少数民族的女人也会这么做。
暂时没有接触过这样的大山,所以想法也没领教过,便会觉得意外,我跟他们分享着完全不同的信仰,所以,他们会因为自己的理由高兴或失落。
顿时我想了想我的信仰,我会因为什么高兴或失落?
PS:山人唱的原就是彝族的祝酒歌词
这部电影很朴素,很真实。
在处理村民纠纷的时候,更多的应该是诉诸感性而不是理性,因为村民与市民对法律条文的认可程度是不同的。
罗翔老师说过,很多法律学得好的人反而慢慢丧失人性了,自己背了很多法条,就觉得自己的法律知识远超老百姓,凌驾在他们之上,但是忽略了其实很多案件得到公正的判决是需要诉诸于老百姓朴素的道德与情感。
所以老冯将心比心对村民的教化,比大学生小洛一句法院不予受理更有人情味,也更容易让村民接受。
表面上看没有依据法律的章程来办事,实质上树立了司法的权威,让法院的公正形象更深入人心。
《马背上的时间》马背上的法庭,初看之下“法庭”这一叙事载体,似乎可以有很多想象的空间。
事实上是,它不是记录片,没夹带导演个人表达,也不娱乐,只是很心平气和的讲了一个故事。
法官老冯和他的助手们,每隔一段时间就牵着马匹、驮着国徽穿行于寨与寨之间,组成了一个奇特而庄严的流动法庭。
为各个寨子判决大事小事,寨子的村民见到他们来,也会互相打招呼,与其说是法官等人的工作在这里,更不如说是他们的生活、人生融进了这里,一切那么平常。
平常,正是导演给全片设定的一个语境。
老冯,干了几十年流动的法官,亲眼目睹过同事跌下山崖的死,正直忠厚而又带一点中年男人的痞气,经历多看得真也说得少,一个典型又不起眼的主体。
电影人物的设定,老冯,年轻大学生,摩梭族书记员杨阿姨,随着从鸡头寨走到鸡尾寨,摄影机从开始的远景,到慢慢的迫近,走进三个人,三个人的故事徐徐牵引出来。
年轻大学生像是年轻时的老冯,杨阿姨身上,看到其与老冯发生又未曾发生的故事。
“发乎情,止乎礼”,时间给人最大的影响,怕也是这几个字了。
年轻大学生对老冯有意见(准确说是误解)时,是教导?
还是解释?
——滚——看似粗鲁无礼,却丝毫不觉过分。
该说什么呢?
时间自会交给年轻人一些东西。
纵有千言万语,也能相顾无言。
四妹子跟老冯讲“什么时候来走婚时”,已入中年的老冯也用笑来化尴尬,最后和女书记员告别时对话“这辈子有件事没做,很后悔--啥?
--顿了顿,又只轻轻吐出一句”忘了噶“。
老冯两次情感表露的高潮,第一次,年轻大学生结婚时,醉酒,或是酒醉人;第二次,深夜,与女书记员对话。
两次在喉的话,都回去了。
马背上的法庭,粗看是讴歌,细看确是道平常。
时间给我们的,和让我们不见了的东西。
人人有份,人人也都在经历。
老冯跌落死了,女书记员退休了,大学生继续。
人生中那些说出口的,感动的,羁绊的,未曾说出的。
都在,也都走了。
对于西方国家而言,法律与规范是内生的产物,社会对法律的认同度很高。
但对于中国而言,外来的法律与本土的民俗之间的冲突是不得不重视的问题。
阿洛代表了我们的视角,希望用书本上学到的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因此他会对老冯牵着猪满街跑的行为表示不解,甚至鄙夷,认为老冯对不起法官这个职业。
可是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中国、尤其是影片中的少数民族边远地区,依法办事解决不了问题怎么办?
老冯选择的是融入民俗,自掏腰包花150买下猪崽,牵着猪满街跑;老冯又是矛盾的,物资可以丢国徽不能丢、要求阿洛“先办案再结婚”,按他的话说,“你以为我不是大学生啊”。
影片中的杨阿姨因为没有本科学历退休了、阿洛和心爱的女孩走了、老冯和二十年前的长腿一样跌下了山崖。
颠簸的司法之路究竟通往何方,那个远方又是不是我们想追求的,这个问题从未解决。
影片中国徽是借助摩梭族人对佛的信仰才失而复得、阿洛因为说村规民约“不合法”而被岳父赶走、老冯通过一次次鸡零狗碎的调解才使纠纷得以解决……马背上的法庭和大厦里的法庭,似乎永远也不会相同。
朱苏力在《送法下乡》里说:“国家权力在乡村的实际控制力甚为孱弱。
而从这一角度看,干部下乡、法院下乡、送法上门、炕上开庭等就有了另一种意味。
我们不能轻易接受一个我们已经习惯了的理论预设:只要是国家就必定是强者;只要是贫困的、可怜的农民就必定是弱者。
”我深以为然。
老冯摔下了高崖,老马依然哒哒地前行。
看了两遍结尾,终于明白过来为什么老冯就这样走了。
人的脑子和人的心大概是不一样的吧。
老冯的脑子有多固执,他的心就有多脆弱。
他要把马背上的国徽给露出来,他会调停村子之间的矛盾哪怕是花自己的钱消别人家的灾、他相信法相信自己作为国家的使者能够给一个个村子带去公道,哪怕最后其实是以乡绅长老的方式。
这是他的信念,但信念和心总还是不一样的。
他的心底里当然知道国家的法律和乡村观念风俗有着靠自己无法调和的矛盾,然而过去有杨阿姨撑着。
她更理解那片土地,她也理解老冯这个男人心底里的拧巴,心底里的苦。
她与他之间那模模糊糊的情感,那种东亚男人的羞涩不服输和东亚女人说不清楚到底是啥的“清清白白”。
这些所有让老冯得以坚持自己的脑子,让心里潜藏的矛盾就继续潜藏下去。
然而,阿洛来了。
他改变了所有这些微妙的平衡。
年轻人的莽撞,年轻人对于法律的天真的信念,年轻人冲动地违抗长老和老冯。
那套观念已经无法支撑了,心底里的脆弱已经藏不住了。
当阿洛彻底地跑掉,当杨阿姨最后的那句“别打瞌睡”的回音也消散殆尽,当他向大山呼喊自己的信念,他的脑子终于抵不过心了,老冯的信念不是丢了,只是人总有松懈的时候啊。
他就这样“打瞌睡”,走了。
有一篇评论说得很好,这是中国司法体系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消化不良,而这种消化不良并不是靠一个基层法官就能解决的。
所谓“既要法理也要人情”,所谓“既要坚持国家规则又要尊重地区文化”在真正的基层实践中就是矛盾,最后只能靠妥协,不断地妥协。
这样的基层官员被宣传和歌颂在中国太普遍了,而这部电影却用老冯、杨阿姨、阿洛的关系之间的张力去揭示出一个“为民着想而又能坚守正义”的好官员内心的脆弱。
再说回法理上的消化不良,我想法律出现水土不服绝对不是中国一家的问题,也绝对不是仅限于少数民族地区的问题。
太多法律确实是必须推行,但又确实触犯了各种各样的利益和各种各样的传统。
可到底该怎么办呢?
基层法官的热情、耐心和奉献当然是一方面。
但仅仅依靠这些真的够吗?
我也不太能想到有什么其他的解决方法了。
又或许这种消化不良就是某种必然,期待一种普适性的法律去作用而不迎来反对大概也是不可能的,而正是这种命运的必然的反对性导致了老冯的脆弱吧。
更何况,这是一个反对的声音不可能被完全表达的国家,最后的压力也只能落在老冯的头上吧。
出于法律的目的观看电影,首先谈谈法律观感吧。
本片在探讨的是国家正式法律制度融入乡土社会的一个小片段,也就是送法下乡吧,探讨这一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发人深省的的问题。
第一个是正式法律和该社会原有调节机制的冲突。
其一,表现在二者对权利保护的偏差。
比如对于猪拱坏了别人家的祖坟这个案件,正式法律是不保护的其中权利的,正如年轻法官说的这不符合立案条件;而对于原本的习俗而言,每个人都理所当然的认为,这事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
其二,表现为二者调整目的不一样。
前者调整是为了保障公民个人权利义务,而后者更多的是为了保护所在小社群的整体和谐稳定。
这在马被盗案件中有所彰显,冯法官是想报公安,而族老则是秘密处理过了,虽然其具体处罚方式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猜想,肯定是在其固有信仰上做的最有利于其族群的处理。
第二个是正式法律制度“入侵”给乡土社群带来的影响。
其一,对乡土原有调整机制的冲击。
法官带着国徽和正式法律制度翻山越岭来到原本陌生的社群,成为一种“官家”、正式、理所应当被遵守的新的调整机制,这是一个入侵者,它使得那些对于本土居民来说本是真理的习惯、风俗甚至是信仰倾向崩塌。
其二,引导乡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转变。
我们的社会终究是在发展进步,就现阶段的视野来看,我们终究将走进现代化法治社会。
乡土社会,特别是影片中出现的这种远离现代化进程的乡土社群,若仅其靠自己的发展注定只会与我国社会发展主流进程差距越来越大,所以正式法律制度的主动介入,将有利于其社会进步与转变。
影片中村委书记自己写的村规民约虽然可能符合本地习俗,但其明显侵害了他人权益,正式法律制度的介入后,这将得到改变。
第三个是正式法律制度融入乡土社会过程中执法者重要性(这里的执法指的是广义的将法律适)。
执法者带着正式法律进入原本封闭的社群,此时他不仅仅代表自己,他还代表法律,甚至是代表国家权威,这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公家人”,其重要性是远远大于现代都市社会的法律人员的(在足够发达的现代都市社会中,法律人员仅仅只是一个普通工作者而已,社会认知会将他们和他们为之工作的法律、国家区别开来)。
这一方面是因为上面第一个提到的正式法律和原有调节机制存在偏离,这就需要合格的执法者,能够将二者综合运用,既能基本保障原有社会的稳定运行也能使正式法律制度融入进去。
这一点在老冯的身上就很好的体现出来了,他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一直照顾少数民族原有的风俗习惯,也使得正式法律制度得到运用传播。
而年轻法官则是一个反例。
另一方面的原因是上面第二个提到的正式法律“入侵”乡土社会,作为陌生的外来者,人们在初步认知中只会将这种力量和原本土力量进行区分,而对于其中的细分(法官、法律、国家)不了解,也不感兴趣。
这就要求我们的执法者不仅能够很好的运用法律弥补被冲垮的原有调整机制,还要能够引导社区发展整体趋势走向。
电影后半段中年轻法官和村长女儿出走后,彝族村民拒绝再用法律解决问题,就是一个失败的例子。
然后谈谈对三位主角的认识吧:三人是在这场法律下乡征程中广大法律工作者的缩影,各自代表了不同类型的人。
年轻法官代表从上而下的理论者,没有基层社会工作经验和强烈的为民解决问题意识,但其专业知识过硬,对法律的虔诚和拥护是不言而喻的。
老冯则似乎是完美的法官化身,理论联系实际,兼顾法律与原有习俗,不用多夸。
而杨姨则是从下而上的基层原有司法人员的代表,其专业理论知识可能有限,但勤勤恳恳工作,踏踏实实为民服务,但她们终究还是可能会被发展过快的社会抛弃。
终于!
谈完法律问题了!
说说影片吧!
个人比较喜欢乡土题材,总体看起来还是不错吧。
但总觉得差点什么,大概是觉得从头到尾没有特别激烈的冲突和强烈的转变?
大概是因为我喜欢故事性强的吧,所以对这种平实的叙事有一定偏见哈哈哈哈。
还有就是结尾处留了事情没有解决啊,虽然老冯要走有多处铺垫,但结局处还是有点突然,对于年轻法官这条这条线就突然没有交代了。
2020年上海国际电影节特辟“幸福小康”展映单元,由刘杰导演、李保田主演的《马背上的法庭》是其中较为特殊的一部。
说它特别,是因为它有别于通常意义上的“主旋律电影”,片中的法官不是我们习见的端坐于法院高堂之上的高大形象,共和国国徽也不是高悬于厅堂的国家符号。
取而代之的,是一幅基层法官骑着老马、驮着国徽,行走于云南大山深处,尽心尽力为少数民族地区村民们排忧解难的画面。
刘杰从《南方周末》的一篇报道出发,铺衍出这么一部片子,这也是他的处女作。
全片单线叙事,没有冗余枝节,镜头沉稳冷静,色调自然朴实,将少数民族的原生态鲜活地呈现于银幕之上,有一种影像志般的纪实感。
画面在苍黄、裸露出粗粝骨节的大地上展开,五十多岁的老冯法官和因学历不足、被强制提前退休的杨阿姨,带着新加入法院队伍的彝族大学生阿洛,开启了为期一周的流动法庭之旅。
旅程中的一站是阿洛的新婚。
只见简陋的法庭在村寨的广场上摆开,法官一桌,书记员一桌,剩下两桌分别坐着原告、被告。
别家的猪拱了我家的罐罐山(骨灰冢)怎么办?
别村的羊跑到我地里吃庄稼,我能否依村规把羊吃掉?
这些从现代法学视点看来似十分荒诞的案件,切实考验着老冯一行的智慧。
经过你来我往的诉状、审判,现场仍乱哄哄、一团糟,怎么办?
在第一次下乡的法学院高材生阿洛看来,这儿根本就不是讲法理的地儿嘛。
实话说,村民们所争的理,和法理不在同一维度。
由此引申出核心问题,即在乡情民约、传统建制维系下的偏远山区,司法下乡应当发挥怎样的作用?
司法的权威又在多大程度上能被当地民众承认?
情理与法理、传统与现代在这里激烈地碰撞。
老冯是经验丰富的法官,知道鸡毛蒜皮的小事如果处理不当会引发大冲突。
他和杨阿姨相互配合,用种种变通、折中的方式调解着邻里、妯娌、村落之间的矛盾。
但阿洛不理解,他质问老冯什么是法官形象:穿着制服、戴着法徽,牵着猪满街跑,不仅丢了脸面,连带着胸前的天平徽也掉价;甚至认为老冯为了结案,自掏腰包买人家的小猪仔,是花钱给自己买形象。
透过阿洛的眼,可以生生看到一股少年人的傲慢,他信奉书本上的法条,强调法律运用的严谨,看重执法人员的尊严,但却忽视了最重要的——法的适用性和法的目的。
司法下乡,只有与传统的村寨约规和人情事理相互适配补充,才能发挥效力。
老冯和杨阿姨正因为明白这一点,才赢得村民们的信赖。
影片揭示了矛盾,提出了问题,但没有给出很好的解决方案。
和《秋菊打官司》一样,要个说法,那么这个说法在哪儿呢?
如何跨越传统与现代的沟壑,通过调和两者,进而汇入中国的现代性发展图景,影片的态度依然暧昧模糊。
比如通过少数民族的萨满仪式来树立国徽威信:当国徽因盗马贼顺手牵羊丢失后,老冯与杨阿姨并没有求助警察,而是寻求摩梭族女长老的帮助;后者则是在做了敬祖宗的法事后,于茫茫草海中找回国徽,继而将国徽高悬于木桩,供村民载歌载舞膜拜。
显然,借助神秘主义赋予国徽力量的取径不是正途。
再如阿洛的婚礼。
阿洛自始至终都套着笔挺的西装,戴着领带,是标准公务员打扮;阿洛的新婚妻子也穿着牛仔裤,而事实上他们都是少数民族人。
年青一代缺失对本民族的身份体认,致使有些传统在代际的传承中渐渐湮灭。
影片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所面临的接续无力,有着非常清晰的认识。
在此现状下,怎样弥合传统与现代的裂隙,走出司法下乡的困境,对于司法人员和村民来说,都是一道需要不断深思探索总结的命题。
片末,夕阳的余晖洒落,驮着国徽的老马仍在山间踟蹰,老冯已不在画面中。
他的坠崖身亡,对于影片故事来说是道德完善的必然宿命,同时也是对中国城乡司法实践的献祭。
马背上的流动法庭,颠簸中的司法实践,前进中的中国法治,需要如老冯、杨阿姨这样的公务员先行者在摸索中烛照出前行的方向。
幸福,进步,从来都来之不易。
在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的课上,老师为我们播放了一部法律电影《马背上的法庭》。
实话说,如果不是老师在课堂上放映,这是一部我绝对不会主动打开观看的电影。
可是,当我静下心来认真地看完这部电影时,我受到了莫大的震撼。
首先为什么说我绝对不会主动看这部电影呢?
《马背上的法庭》可以说是一部国产小众的主旋律电影,整个影片给我的初印象更是浓浓的乡土生活气息。
这和我平时的观影风格完全不符,而我对主旋律电影的刻板印象也一直是“假大空”。
当然后来“真香”了。
但是对于我这个并不是特别懂电影的人来说,打动我的不是电影的艺术技法,而是它能够引发深思的法律主题,和完全不会“假大空”的法律人真挚的情怀。
我再来梳理一下电影的大致情节:影片讲述了云南山区基层法官老冯骑着马驮着国徽翻山越岭给山民断案,7天走了3个寨子,断了5桩鸡毛蒜皮的家务事,最后疲劳过度,摔下下山崖而亡的故事。
(摘自百度)在这里我也不过多地评价这部电影的艺术技法。
《马背上的法庭》就像是一部朴实的纪录片,反映了中国城乡的法制建设。
作为一个刚刚入门的法科生,我也只能谈一谈法理上的浅显的体悟——即是横贯在整部影片中最为突出的一对矛盾——法与传统习俗。
稍稍查找资料就可以知道,地方习俗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冲突一直都是国内法学教授、专家研究的重点领域。
在普遍存在的冲突与博弈中,国家法律往往处于一种比较尴尬的境地,表现在缺少公信力和权威、案结事不结等等。
正如电影中的云南西北山区,现实中还有很多落后的地区,传统习俗根深蒂固。
或许它们中的一些长期以来形成的生活准则有利于规范社会秩序,因此《民法总则》第八条明文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很多传统习俗中许多落后的、封建的因素,它们对法治建设阻碍极大。
如何协调两者的冲突呢?
许多法律社会学家给出了他们的研究结论:确立合理的价值,辩证地看待地方习俗之优劣;摒弃法律同化习俗的思维,形成二元平行的良性互动模式;在立法中重视地方习俗的作用,以地方立法为纽带,构建风俗习惯与地方立法之间的纽带……毫无疑问,这些研究结论都很有权威和道理。
但这样看下来,我很难体会到它如何真正落实到中国农村,这些结论也显得有些遥远陌生。
因此,当我观看《马背上的法庭》的时候,我能够真真切切地体会到这些问题与人民之间实实在在的距离。
正如我一开始就提到的在中国农村法律遇到的尴尬境地,电影里面都有体现。
如何增强司法公信力和司法人员的权威呢?
电影里面的关键物件便是——国徽。
它贯穿了整部电影,是国家的象征。
国徽在颠簸中前进,甚至经历了丢失事件,这反应了法律真正进入中国农村面对的是极大的阻碍。
而老冯对国徽的重视与守护,打动了村民,即是提醒司法人员自己一定要做到对国家敬畏,对法律信仰,才能打动、影响他人。
还有案结事不结。
正如电影中的一个案件,别家的猪拱了自家的罐罐山,老冯在判完了此案以后,事情也还未真正解决,被告仍是不愿意去牵猪,原因也是极其封建迷信,而老冯用自己的耐心与真诚才真正地解决了案件的后续。
老冯有着的是什么呢?
不是多么渊博的法律专业知识,也不是作为法官的权威,而是作为一个朴实的人民对于这些村民们深刻的理解,与对他们的精神家园最真诚的守护。
很明显,在电影之中,阿洛这个角色和老冯是一个鲜明的对比。
阿洛更像是当代大部分乡村法官。
严格遵守法律,具有更为先进的法律理念。
客观看待的话,很多时候我们法治建设强调的更多是这种专业型的法律人才。
而我可能不成熟的看法是,我认为比起先进的法律理念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作为司法人员,尤其是中国农村基层的司法人员,更需要的一种信仰、情怀和理解并灵活调试的能力。
在无数贫穷落后的地区,在知识的光芒很难照射到的地区,在温饱尚且不足更难谈素质的地区,需要的不是法律的条条框框,而是真正有人低下身子,一点点地瓦解固有的价值观念,让法律维护的公平正义渗透到他们的生活。
在这场法与习俗的激烈博弈之中,我却看到了最柔软的部分,法律人的情怀。
感谢在大一有幸观看这部电影。
没找到资源,找到几篇报道…电影《马背上的法庭》故事虽简单,但却十分感人。
故事发生在云南西北的崇山峻岭之间,主人公是“泥腿子”法官老冯、因学历问题被“一刀切”而最后一次工作的杨阿姨、刚大学毕业分配到岗的阿洛。
他们三人组成的马背法庭一路从羊肠小道上走来,其实,应该叫鸡肠小道,从鸡头寨开始,走到鸡肚寨,最后到鸡尾寨。
行进的路线如此戏剧,按老冯的话说,每次完成这条线路,都觉得自己像一泡鸡屎一样拉了出来。
电影里多次萦绕山间原生态的民族歌声、随山路颠簸而晃动不止的镜头、演员们有些木讷、呆板的表演,让导演刘杰自己都笑称片子平淡得像杯白开水,影片的剪辑师更是这样评价:“不用任何技巧,无论摄影还是叙事,都是最原始的。
讲故事就是单线条平铺直叙,什么插叙、倒叙、循环叙事这些全都不玩,老老实实讲老冯的一个星期。
摄影上,我不同意用任何广角镜头,人的视角该多少,摄像的视角就多少,俯拍追拍都不用,只用自然光,单一的平视视角。
”真源无味,真水无香,就是这样一杯纯净的白开水,却征服了挑剔的评委,无声无息地夺得了第63届威尼斯电影节地平线单元最佳影片奖。
隐喻 如此美好影片中关于国徽的七处情节让笔者印象深刻。
第一处,大学毕业后第一次下乡办案的阿洛往马背上绑东西,一个说不上是什么日用品的大物件,被他绑在了国徽上面,正好遮住了国徽,老冯非常生气,立刻将那个大物件重新安置了地方。
第二处,要开庭了,老冯让阿洛就地取材,将国徽挂在柴火垛上,他上下左右校正国徽端正度的认真劲,带着些许骄傲。
第三处,夜宿摩梭老大妈家,由于阿洛疏忽,没有将国徽从马上卸下,半夜马被偷了,国徽也没了踪影,老冯跳脚大怒,痛批了阿洛,自己也像丢了魂似的局促不安,说出了“国徽丢了,还要啥子脸”的狠话。
第四处,国徽在草海里被发现了,老冯径直要去取回,全然忘了眼前的草海是一口要人命的血盆大嘴,要不是杨阿姨的及时劝阻,一场悲剧就要上演。
第五处,老冯请求摩梭族老乡想办法拿回国徽,大家询问国徽是金的、银的,还是铜的、铁的。
老冯回答,就像摩梭人拜的佛那么重要。
第六处,摩梭族老乡们发挥智慧,卸下自家门板,首尾交替相连,踩在上面,走过草海,拿回了国徽,大呼“国徽请到了”,当时的夕阳映衬着高举国徽的族人,非常诗意。
第七处,失而复得的国徽,被擦得锃亮,庄严地放置在笔直的木桩上,摩梭族人围着国徽欢快地跳起了民族舞蹈,而后一个个像供奉神灵般相继对国徽顶礼膜拜。
电影,常常被称作隐喻的艺术。
在这部大多数人将其定位为主旋律的电影里,如果一定要找到一个隐喻的载体,那么熠熠生辉代表着司法权威的国徽无疑是最佳答案。
观众认为最后第七处情节(即摩梭人围着国徽欢快地跳舞)是对主旋律的逢迎,有故意、做作之嫌。
可作为基层法院的普通一员,我更愿意认为上述七处有关国徽的细节,并不是导演刻意的安排,叙事的发展更像是一条自然恬静的小溪,不谈信仰,不谈理想,国徽的故事静静流淌,填平了阿洛精英文化和老冯乡土文化的沟壑,弥补了法律规定与村民公约之间的偏差。
传承 如此神奇在这条路上奉献了几十年的老冯,深谙当地民风习俗,他解决矛盾的方法看起来有些“不合法”,但服“水土”;初来乍到的大学毕业生阿洛,带着满腹的法律知识,办案以法条为唯一准则。
试想我们身边,何尝不是活跃着这样特色鲜明的两群人。
“办完案件还得给你擦屁股”,爱护大于责备的嗔怪是否觉得耳熟?
“杨阿姨走了,还有我”,向老前辈表决心时的场景历历在目,一想起来,周身的热血还会再次澎湃。
故事在继续,由于办案理念的差异,更是因为缺乏实践经验的磨砺,阿洛对老冯的土办法很不理解,两代司法工作者的冲突,在办案过程中愈演愈烈。
矛盾在猪拱罐罐山(骨灰)案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受害方要求对方赔偿并做场法事,阿洛以诉求不合法且法律不支持迷信为由予以驳回,可这样简单的处理,差点引起了双方的一场械斗。
最终老冯出马,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终于以赔偿一头猪解决了纠纷,而且没有“越境”,对做场法事的要求没有支持。
真正做到了法律的归法律,宗教的归宗教。
案件并没有到此为止,当事人主意的改变,使得老冯要亲自去牵猪执行。
看着已不再年轻的老冯牵着猪满街乱跑,狼狈得有些可笑,阿洛实在想不通,心里反思着法官的形象,郁闷之极。
最终,老冯和阿洛在一场更激烈的争吵中不欢而散,直到影片的最后老冯因为打瞌睡坠落山崖牺牲,阿洛也没有再露面。
不必难过,导演是不会留给大家这样的遗憾的。
分别前夜,温暖的炭火旁,杨阿姨对老冯的一句“阿洛跟你年轻的时候好像哦”的话,胜似千言万语。
电影无需再用胶卷展示,阿洛会坚定地走在这条大山深处前辈们用生命开拓出的法治之路上的。
是呀,如果说亲属之间源于DNA的相似,是生物遗传使然,那么两代法律人之间的相像,又是什么?
是同样的坚守,是岁月的打磨,抑或是不变的情怀,答案也许并不那么重要。
因为在这里,传承,自然而然,如此神奇。
在老师给出的一系列片单之中,我选择了《马背上的法庭》这部影片,因为虽然我不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但是我认为法律在日常生活中占据着崇高的地位,并且能够反映所在时代的政治、经济、社会状况,从讲法庭的运转情况和法律的实施状况入手,能够更好地帮助观众对少数民族所在地方的社会做一个准确的侧面认识。
而我选的这部影片也没有令我失望,它不仅在最后赚了我几滴眼泪,也使我反思对待少数民族的时候是否应该更加理解他们。
《马背上的法庭》是一部由刘杰执导,李保田、杨亚宁、吕聿来主演的剧情片,于2006年9月6日上映。
影片讲述了云南山区基层法官老冯骑着马驮着国徽翻山越岭给山民们断案。
7天走了3个寨子,断了5桩鸡毛蒜皮的家务事,最后他疲劳过度,摔下山崖身亡的故事。
影片中,老冯一行人共断了5个案子,以及途中发生的一些与国徽和执法人员相关的事件,我就以这样的顺序来讲一下我的感想。
首先是两妯娌因为一个只值两块五毛钱的罐子就闹得不可开交的案子,影片从一开始就把此地的穷以最直观的方式展现在我们面前,我看到时都惊呆了,才两块五的罐子呀!
虽然这是06年的片子,可是即使在06年,两块五在那时的我家也差不多是一家人的早餐钱,即使那时的钱很值钱,也完全不能想象为了这样一点钱去打官司,我简直不能相信这个地方得有多穷,在我窝在大学宿舍里享受着便捷的水电时,我们的国家有多少人连一个罐子都要吵架。
在这里,我更明白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道理,以及国家的脱贫攻坚是多么地有必要,没有人天生应该过这样贫穷的日子,不管TA的国别、性别、族别,希望现在,在云南的那个地方,人们不会因为一些简单的生活必需品而吵架了,要打官司也应该是更重要的东西,那样才是生活富裕的体现。
而老冯最后怎么断案呢?
他摔了个罐子,给他们一人一个罐子的钱,行为固然高尚,可是他在这种地方做村官,收入又能有多少?
他要补贴到什么时候去?
这种不可持续的行为只能是饮鸩止渴,最根本的还是要西部发展起来,才能改变当地的生活和法律判决状况。
其次是猪拱罐罐山的案子,一个简陋的法庭,被告人没有被告人的自觉,原告更是胡搅蛮缠,令人头痛,在受过教育的算是开化的我看来,这些人根本就是故意没正形!
拿着不知道怎么做的“老祖宗的梦”就不讲道理地刁难人,祖先怎么了?
谁不是有祖先?
你这样胡搅蛮缠有没有想过会给自己的祖先蒙羞?
——但,这只是我的想法,他们看来天经地义。
老冯为了更好断案,因地制宜,只好尊重当地习俗,猪拱倒罐罐山在法律看来根本不成问题,但是在这个地方,就有罪,事情就是这样,要么适应,要么被抛弃。
老冯选择了适应,而阿洛还没有看透这一点。
第三个案子是一个女人欠另一个女人150块钱,她倒是知道欠债还钱,然而问题是她家里根本没有价值足够150块钱的物品抵债,没办法,这次我们的老好人老冯又一次抵了债,然而——再一次,就如同我在第一个案件中的问题——老冯的存款还能维持他这样的撒钱行为多久?
这种做法在居住在沿海城市的我看来简直近于憨,西部货币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老冯可以仗义疏财,或许老杨会给他一点援助,但是这终不是长久之计。
一个家里连150块的物品都凑不出来的地方,还是太穷了,我们必须去援助他们。
第四个案子是一桩事先张扬(了一年)的离婚案,被赶出家门一年的丈夫和他年迈的父亲想要回到他们的房子里。
而看似恶妇的妻子也是另有隐情,她不搬出去、在法庭上撒泼不是因为她有多么爱她的丈夫,不是因为她有多邪恶,不是因为她不想搬,只是因为她没有自己的房子,十三岁嫁了人,三十年来操持家务,然后丈夫一纸休书,她就变成了无根的浮萍。
最后丈夫看她这样闹,决定不离婚了,屏幕前的我送了口气,心却沉了下去。
——有多少女子像她这样,只是为了有个容身之地,只是想要活着,却只能把希望寄托于丈夫的良心?
在这里我得已一窥当地的教育情况:不用说,女性早婚早育,受教育情况必然不高,连男性的普遍学历都不高的情况,生活只会对女性更加残忍。
这一情况不分汉族还是少数民族,哪里都是一样,民族有南北,人性却无南北,住在大城市里,即使是汉族外的民族也会让他们的女儿读书(少数除外……),而在边地或山区,即使是汉族的女孩,又有多少失学的呢?
她们无法受教育,无法积蓄人生的认识和财富,更别说在男权社会的农村里根本分不到宅基地,连容身之处都没有,她们要怎样活出精彩的人生,怎样有尊严地度过这一生?
电影看得我心中百味杂陈,影片中的这位妇女只是因为运气好,丈夫突然不想离婚了,否则难道她能赖在丈夫家的房子里吗?
丈夫被赶出去了可以睡在他兄弟的屋子里,因为这个社会是以男性主导的小家庭组成的乡土社会,他住在外面虽然有些不好听,但也不是不行,但女性呢,她如果被赶出去了,那就是真正无根之木、无源之水,有多少好姐妹会给她地方住,这时她们的丈夫会同意吗?
对于真正的弱势群体,并没有“按闹分配”的可行性。
第五个案件是村约案,因为阿洛坚持法律的规定,所以他的岳父认为是背叛,“收回”了他的新娘子(这一幕的槽点如果让我详细说出来就写不完了),于是小伙子一怒之下带着新娘私奔,然后引起了村民对法律的信任危机。
我真是无语凝噎……明明是隔壁村的人争斗导致阿洛私奔为红颜,他们反而说如果阿洛不把女孩子还回来(所以他们根本没有女孩子是有自己的人身自主权这个意识的吗?!
),他们就不打官司了,我真是服了……跟这些人讲道理根本讲不通,明明是你们先闹事,却搞得像法官对不起你们一样,这都什么神逻辑……在这里,我却比较认同阿洛的想法:在国法和家规(当地习俗)之间有一片地带,叫社会治理,这个空当,法律不去填补它,习俗就会去占领。
加强法律权威和执行力才是关键,我知道这样很不应该,但是我会想:如果有一排武警跟在老冯后面,让村民必须执行判决,这块地,老冯判了必须给谁那就给谁!
不许岳父阻拦这对小情侣!
那执行力还不是手到擒来?
但是问题也正在于这块地方不够发达,还不能支持如此的力量,在法官都要走山路的情况下,只能被当地的习俗改造也是可想而知的了。
希望经济发展得越来越好,希望西部地区的人们受到现代化的影响越来越强,这样才能带来开化吧。
还有教育问题也要重视。
还有国徽失窃案,老冯对法律的重视让我动容(也让我感觉到这是一部主旋律电影的情况),而为了找马去询问摩梭人的“老祖母”,则让人无奈,被科学熏陶过的人自然觉得这不可信,可是在滇西,一切皆有可能,他们的观念还停留在他们的神的信仰上,包括当在水塘里发现了国徽时,摩梭人问老冯国徽是什么,老冯无法为他们解释“法律、国家象征”这样的概念,只好简单说,这就像你们的神一样。
于是摩梭人立刻明白了。
这样的类比真是贻笑大方,可是在要与这些与我们信仰不同,观念不同的人交往,要互相理解,似乎最好的方法也是如此了。
一些民族和地区区别鲜明可见。
最后是老冯和老杨的感情问题,他们的情意是从来不说,但暗流涌动的,连年轻的小伙子都看出来了,可是他们为了一些微不足道的东西(如果老冯知道他第二天就要走,他会捅开这层玻璃纸吗)矜持了一辈子。
当老冯遇难的消息传来,老杨穿着摩梭人的服饰坐在垫子上,在凄凉忧伤的女声中,掉了三滴泪。
生不能同床共衾,死不能同茔而眠,谁也不怀疑他们的感情,可是年轻时没能说出来的话终究是没有机会再说了,大山埋葬了她一生的爱人。
我真想冲进影片里问问老冯,如果你知道老杨的走会让你失魂落魄至此,如果你知道失去老杨会让你连继续生活的动力也没有了,你会不会即使显得不道德也要强拉着她继续和你走在这条九曲十八弯的路上,你知道她愿意的,她爱你爱了一辈子,给你洗刷衣服,和你一起调解各种案件,那都是为了什么呀!
难道还能是因为司法系统工资高待遇好值得她做得妥当周全,还把这感情移到你这个上司身上?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你这辈子没能说出口的话,下辈子也来不及啦!
这一对颇有些尾生抱柱的古典情意,在这个时代又显得多么动人……而伤感。
如果他们遵循古礼,如一般的摩梭人那样,老杨早把老冯抢去走婚了;如果他们学着现代的爱情观念,搞人性解放那一套,反正老冯妻女已经抛弃他了,他们两个人就算说开了走在一起又有什么,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老冯实际上等于单身,知道他们两个郎情妾意,连阿洛都在为他们的感情事操心。
可是他们偏偏卡在古典与现实之间,不说爱,也不讲情,就这样过了几十年……耗到女子青春逝去,耗到男子葬身山谷。
每每想起,就叫人揪心。
据说这还是导演刘杰的处女作,这部片子还得了第63届威尼斯电影节的地平线单元奖(当然我并不认为外国认可的片子才是好片子,我认为它好是因为它打动了我),事实证明主旋律片子并不是不值得看,如果我们只顾着一些外在的装饰,比如“主旋律”、“威尼斯电影节”等虚名,反而会对理解电影本身造成阻碍。
关注少数民族的影片,也是值得挖掘的领域。
哈哈,村民撒泼太有意思了
“嘎”神马的最讨厌了
道德是高于法律的...再次證明法律體系不完整...無論怎樣美化...
重看一遍,还不错,在这么容易向各种大主题失足的故事里,竟还讲了些人性,还有组迷人的感情关系,完成的可以说是不错了。只是大学生这条线不完整。“人生就这么多嘎,三言两语就说完了嘎,衣服还没洗完就说完了嘎”,多好的台词。
看到一半实在忍不了了,开了两倍速看完的
~
值得一看!
忒恶心的主旋律片
3.5
挺好的 学电编的时候老师就给放过
那年考浙传说考这电影,还老子看了10遍,结果考的雏菊
阿表妹,三杯酒。
真是很不错的片,主题也很特别,介于内地主流片和乡土片之间,
马背上的法庭,流水一样的人生;你有你的庄严,我有我的生存法则。
几段有关国徽的戏生硬,但坦率说,这样的观感我已经搞不清是电影的原因还是自己的原因了。
三星半,专业演员表演出了原生态还是很难得的。
云南腔学的确实不够地道,人最终还是没了,这类片子结尾太趋同,木里的景色真是棒
叫嚣着的成了逃兵,默默的人守住了尊严
干嘛一天到晚都是这种审丑电影拿到国际上献媚啊,这种生活又不是中国的主流,我们国人看了都很讶异和压抑.美丽的云南在片中荒凉绝望,演员很卖力,给两星吧.
很不错的片子(感觉过于土气的名字影响了一定的观众缘,虽然扣题得像小学生作文般无懈可击)。国内广大乡村的现实就是如此,只会更糟,那是另一种生存方式与智慧。吕聿来这么多年一直没出头也是很可惜很可惜啊,当年《孔雀》里的弟弟多惊艳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