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琪峰是个符号,植根于香港,他的眼睛代替了观者的眼睛。
可以说,不管是故事也好,配乐也罢,《文雀》的一切都在为画面服务,只为让观众看到一个真实而鲜活的香港,杜琪峰眼中的香港。
这就足以解释为什么情节如此单薄,小偷为什么都如此可爱,任达华为什么拿着相机拍来拍去,林熙蕾为什么像只受惊的老鼠,走街串巷不知疲倦。
对白在杜琪峰的片中总是被尽量的弱化,代之表现情节和人物性格的是炉火纯青的蒙太奇手法。
镜头缓慢移动,人物面无表情,却总出现在出其不意的位置,所有想说的话都以眼神传达。
这一特点足以代表杜氏风格——大象无形般的磅礴气势,静默中暗涛汹涌。
在《文雀》中,此手法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想起吉姆·贾木许: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那,脸上写满了命运,镜头慢慢一转,便足以推翻你之前的全部想象。
关于影片中的各种明喻、暗喻,看过的人肯定都自有体会,唯独想说一下林熙蕾不知打向何方的神秘电话,很多人觉得这一情节很多余,有拖后腿之嫌。
按照一般猜测,电话可能全是打给她远方的恋人或亲人,也交待了她苦欲逃离的心情。
可看完全片,联想到她一次次的穿梭于街巷之间,难道只为找几个帮她的小偷?
她又是怎么知道任达华这一伙人的呢?
由此我大胆猜测,电话背后有可能隐藏着一个阴谋,也就是说,林熙蕾是饵,也是被人操纵利用了任达华一伙,而他们兄弟四人完全被蒙在鼓里,还为做了好事而欢喜不已。
这也暗喻了香港人的悲哀,被人利用而不自知,仍沉浸在自己的小小天地。
最后说一下配乐。
由法国人操刀的配乐贯穿全片,确实精彩纷呈,可个人认为至少某些部分并没有与画面相得益彰。
因为有时音乐抢了画面的风头,让人情不自禁专心聆听却忽略了看,对于一部电影来说这可能并非幸事吧。
总体来说,《文雀》是一部很杜琪峰的电影,很香港的电影,虽然大陆版的85分钟并不很完整,普通话也无法表现原片粤语的神髓,但电影对香港的赞美之情使人感同身受,散文诗一般的优美流畅也基本展现在了观众面前。
得见此片,还能有什么怨言呢?
私以为,杜琪峰的电影,以[暗战2]为经典。
[文雀]有暗战的精神。
说[文雀]是文艺片的,大多是小孩子,没有追根溯源的耐性,也没有这个机会。
毕竟杜琪峰的年代去今多年,记得当年雨后的暗夜街头,华丽的霓虹灯下两辆自行车相互追逐镜头的,怕都已如我,不再年轻。
又或者是一帮以之佐酒的男性观众,他们习惯于紧凑的节奏,明晰的情节,语带机锋的对话,更为重要的,亦是不可或缺的是,要有豪华的枪战场面。
毫无疑问,[文雀]让他们失望了。
电影中的对话,寥寥无几,可省则省,打出来该是覆盖不完一张A4纸。
大面积的背景音乐倾泻而出,漫过行云流水的动作画面,偶尔停顿,定格在一张仓惶而美丽的脸。
导演如此拉开架势要讲故事,却又不肯完完整整顺顺利利的把故事讲给你听。
他懒得详细介绍人物关系,介绍清楚了就变成[两根大烟枪];他不愿分解偷盗手段和技法,分解清楚了就变成[天下无贼];他亦不愿花大力气刻画正面交锋的枪火场面,因他毕竟是我们的杜琪峰,而非刘伟强和麦兆辉。
牺牲一辆自行车(后来还修好了),已是他的底线。
高手过招,总在有无之间。
他想写的是意,而非形。
意尽就够了,形似便差不多,不再更求其他。
杜琪峰总将他的观众看的很高。
聪明,冷静,耐性很好,这样,方能觉出此中乐趣。
缺点不是没有。
为达效果,难免矫枉过正。
节奏太慢就显得画面有时太过花哨,打的伏笔足够长了,包袱就容易抖不响。
很美很费脑筋,故而倒好声一片。
这是一部好电影,可圈可点,只别到电影院去看,很有可能,会睡着的。
现在是这样的,年轻人都在迷惘,年长的都无奈怀旧,皆是些零散小调,宏大的交响是没有的。
《文雀》正是一场杜琪峰与老香港的爱情。
他深陷其中,深陷其眼角眉梢的挑逗,殖民地特有的懒散随意、光影斑驳。
昏黄的街灯,空巷里飘零的背影。
配乐是轻爵士,多修饰音,妖娆曼妙得不得了。
其实谈不上爱情,只是相思。
只因他所爱的最好的时光(或是最坏的?
)已经再也不回来。
任达华踩着单车一路蹬过上环老街,斯人不在,却满眼还是她。
像是黑白照片,他在暗房里笑着看她显形。
说来说去是空有思念和氛围在那里,氛围是可以人造的,一怔就有了氛围,但实际上什么都没有。
早就完了。
杜琪峰真是活明白了,年纪大一点就自然能活得明白。
他不喜欢的,觉得做不来或者做起来困难的,他就不做了。
沉浸在那片他喜欢的梦幻中,心里却是透彻的。
微醺的肃杀,轻灵的凌厉。
故事很单薄,人也单薄。
依然是市井混混,兄弟情怀。
但这又怎么样,没有比这更好的了,没有比怀念他喜欢的那些,更好的了。
电影界真是不好混了,杜琪峰都改去做教育了课程一 熟女整蛊人大不是搞了个魅力女性学习班吗,这电影就能去参选教辅资料,从烟诱到泣求,各个击破,不着痕迹。
晴儿边看边指点:好好学着,这女人的功力不一般。。。
课程二 威震江湖任大帅哥的出场就是让虾米们学习如何当大哥的。
为了女人敢放弃性命,为了兄弟能割舍女人,为保住招牌就只能牺牲一下弟兄们了课程三 盗亦有道刀片不是谁放嘴里就能出来混的,也有被人背后一掌吞下肚后划破肠的,刃上见血,这就算低级错误了——看家本事都保不住瞧这职业纪律课程四 冷酷到底“这是我死去的老妈送给我死去的老婆的……”“我也是有正义感的香港人(PS纯正天津话)!
”要命的还是最后那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重新做人。
”……杜式冷幽默,服了!
精彩不容错过
格调很高的片。
老早就看电影杂志上极尽赞美之词,我也特地为了避开传说中的那把“看不见的剪刀”,等来粤语版本。
林熙蕾似乎还不够俏丽,但是任达华、林家栋、林雪这伙“银河帮”却真的和杜琪峰混得炉火纯青。
风格化的电影,华丽流畅,张力十足;老杜做到了大师级别的“小格局,大手笔”,四两千斤的意思。
这种没什么野心,只要做一个小小切点、小小故事的电影,在华语影坛,着实不多了。
不过能看出老杜一伙人的另一番“醉翁之意”:香港。
不是地道的香港人,不会拍出这样市井美妙的香港街巷。
那个小小的茶座,那个小小的电梯间,那个小小的楼顶,那条窄窄的、起伏的街道,那个杀机四伏的十字路口,那株亭亭如盖的大树。
自行车,照相机,黑雨伞,翡翠项链,中国护照——意象组合也巧妙用心。
我只能羡慕香港人,你们有杜琪峰。
2008.9.23《文雀》--视觉听觉都是享受放弃看港片很久了印象里的香港电影总是给人很想搞出些噱头,却最终不知所云的观感即便是请来裘德•洛、娜塔莉波曼这样的国际巨星即便是片中看不到一张中方人的面孔《蓝莓之夜》一样是不知所云花了十年时间翻来覆去最终讲述的,仍旧是同一件事情同样的高架地铁,抽帧慢镜,长焦特写至此对香港电影彻底失望。。。
上映许久,却迟迟不愿前去观赏海报上乌泱泱的一群黑色伞客没有清晰的脸孔,徒留一众黑白剪影,手指飞舞、刀片轻扬以为又是那种旧香港黑白映像这份排斥让我差点与《文雀》擦身而过这是一曲浪漫、怀旧,关于香港的记忆之歌有着标准的杜式叙述方式不论演员、表演,或是音乐、故事都打上了浓重的杜式印记电梯间,两个人、一只轻落的气球、一句勾魂的“打给我”;海边豪华轿车前,焦急的少妇,拦腰抱起摩托车上的少年,小鸟依人的靠在他肩头,离去前轻轻的一句“你的号码?
我打给你”;赌场里,身边忽然出现气质不俗的女人,魅惑的侧脸勾人心弦,豪赌接着豪喝,毫无悬念的醉倒,腕上的手表不翼而飞;午夜,面前突然停下一辆豪华轿车,车上的美女命令式一句“上车!
”灯火阑珊,清风拂面,美女夺过手中刚燃起的香烟含在嘴里,留下香艳的红唇印,再放回香烟主人的唇齿间。。。
于是,不可一世的四只“雀”无一幸免,全部上钩最吸引人眼球的,无非是那场雨中的大对决豪雨中,满街绽放的伞花主角轻扬的嘴角、微锁的眉头、坚毅的神情、自信的微笑加之时而清脆,时而欢快、时而略显紧张的音乐与这场豪雨完美的搭配不论视觉听觉,都是一场华丽的享受不喜欢任达华不喜欢林家栋不喜欢香港文艺片却丝毫不影响我对《文雀》的钟情这应该就是成功电影的魅力吧Josie发表于23:04 星期二 电影
当时迈入社会五年,体会到现实社会的“现实”。
它围绕利益,争夺权力,像一个冷硬的机械怪物,大口大口吞噬人生命的生机和美丽。
为此痛苦灰丧,然后看到这部电影。
里面四个男人是街头扒手,一个女人设法取得他们注意,希望他们出手解救自己。
四个扒手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冒着危险,帮女人从黑帮大佬手中逃脱。
四个扒手为什么要这么做?
可能是为了女人给出的似有若无的爱情,也可能是他们不忍心一朵花遭受摧残,不忍心“文雀”失去自由,总之,他们都是为了心里的东西,为了生命的感受。
他们没有让自己生命死到现实里,死到钱财私利里,他们保留了生命原本会有的属性。
四个扒手最终和黑帮大佬正面相见,四个扒手得到教训想偃旗息鼓。
可是那种不服输的尊严,又让他们决定再交锋对决一次。
而黑帮大佬呢,他说我们比拼扒手的技术,如果你们能从我手里偷走女人护照,我放女人自由。
而现实生活中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情节,一个掌握权力的人往往用强力压制别人,不讲道理,绝不会像孩子一样用比拼技术来决定。
这个情节真的像是成人童话,就算是浸淫黑帮的大佬,生命也有不死的部分。
然后四个扒手和黑帮大佬在街头对决。
对决是在雨中,雨滴四溅,所有人撑着伞,交锋一瞬间,身体旋转,手上的动作简练,像极了舞蹈。
这些都是浪漫。
全都是浪漫。
浪漫是什么呢?
是不讲究现实功用利益,去为感受到的美,去为精神上的东西,作出不那么实际的事。
这样的事,都能称为浪漫。
除了浪漫,这个电影还有许多微妙好笑的喜剧段落。
好笑有许多种,有一种是我们看到人心里的天真,觉得太可爱了,而觉得好笑。
这部电影重看过好几遍了。
这次看,觉得不只是一个浪漫故事,好像也无意识表达了对大陆和香港关系的感受。
另外,我还想起来,我第一次看这个电影的时候,被结尾出现的黑白照片深深打动到。
说不出话。
照片不是用来看的,照片是用来感受的。
拍照片,不是要动脑,而是要放开你的感受,在时间空间中弥漫它们,沉醉的时候,留下它们。
看完《文雀》,觉得实在按捺不住心头涌起的如不倒翁一般按下又起来的各种奇特感觉,因此实在有必要堆几行字出来直抒胸臆……说实话,曾经很抗拒看《文雀》,因为我不得不承认我迷恋的仍然是杜sir的《枪火》,而对于一部看名字便已知道有多文雅的片子,我兴味索然。
(咳,毕竟杜sir让人失望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只是前两日看了金像奖颁奖典礼,最佳原创音乐提名的《文雀》着实吸引了我。
还有优雅的贼老大一手抓着自车把潇洒前行,另一手却按着古董相机的快门对街景路人“咔嚓”不停,脸上的笑容惬意满足到让人嫉恨。
于是忽然产生了兴趣。
虽然这部片子不似杜sir的某些经典一般轰动,甚至对它的评价招致了不少争议,但是我仍然肯给它五颗星,为它无可挑剔、肆意妄为的自私和任性。
因为我始终觉得,这是属于杜琪峰一个人的电影。
杜sir喜欢摄影,所以贼老大任达华手里少不得那部黑白片的相机,并且还要说“颜色骗人的”;杜sir想要留住10年以后便可能不复存在的香港街道,所以无论是这四个贼,还是闯入他们生活的林熙蕾,几乎整部片子里都在不停地穿梭,于茶餐厅林立的喧闹街道,于鸽子楼间清冷阴暗的小径;杜sir说想要把它拍成“歌舞剧”,所以有了一点点爵士味道混着二胡的配乐,像是唇角没来得及舔掉的奶茶余香,所以有了最后《雨中曲》一般的偷技决战,一次侧步一个转身都是在起舞。
杜sir希望自己的电影里多点童真多点浪漫。
我想说他做到了。
他真的在这部片子里把他这个贪心的孩子所钟爱的一切都塞了进去,塞得满满当当,并且在众目睽睽之下任其像陶罐里溢出的蜂蜜一样缓缓的带着淡淡的香甜流淌。
这样一部微妙的,在近乎中产阶级的优雅、嬉皮和浪漫中隐藏着诡异又有些刺激的电影,是杜sir给他的香港的情书。
的确,也只有这种自私而任性的孩子,才会把情人呼吸中的味道都一缕不差地收集好,再有些羞涩又有些得意地给情人一个惊喜。
我们看到的是香港的风吹起一片落叶,可杜sir看到的是落叶被卷起的瞬间,空气被落叶的尖缘击破的圈圈裂纹。
“文雀”,或者通俗地叫“贼”,就是他眼中“既微妙又刺激”的可以照见香港缩影的最佳人选。
而作为一封优秀的能打动人的情书,不仅仅应当具备情人最美好的一切,还必须包括诉情人的匠心独运、精巧非常。
鉴于这两点,主角似乎非“贼”莫属了。
那句说烂了的俗话讲:盗亦有道。
搬到杜sir这里,意思是:文雀也有自己的江湖。
江湖里有几样必不可少元素:交战,兄弟,女人,规矩。
但是《文雀》里的交战,不似《枪火》里明枪暗枪的酣畅淋漓,也不似《黑社会》里龙头之位的明争暗斗。
他们的交战在雨里,在一把把黑伞旋转出的水花中,在他们舌尖如莲花般绽放的刀片上,在他们轻灵飘逸的迷踪舞步下;他们的交战不见血——不能见血。
文雀也有兄弟,这自不必说,“贼”往往成团体而行动。
贼老大对傅先生提起另外三位时,粤语的台词听得依稀是“我这班手足”。
兄弟反目往往是江湖片的经典到泛滥的桥段,然而这四个贼从来没有真的反目。
震波最多只是小孩子赌气一般想要与老大争个高下。
到最后的雨夜,另外三个仍然会出现在老大的面前,让老大面对强劲的敌手时忽而露出如同取得胜利一般心满意足的微笑;而在雨夜之后,他们仍然可以四人骑着(或者说压迫着)一辆自行车去开工。
这次女人的出现有点离奇,带着一种令所有人说不清的神秘与匆忙。
四兄弟似乎为她产生了小小“反目”,但结果却不是其中的某一个争得了这个女人。
这个女人的神秘与匆忙存活在他们的世界之外,于是他们微笑也好叹气也好,都仅仅是在这一刻为了这个打马而过的女人。
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江湖。
文雀的规矩是不见血。
傅先生纵使是个贪婪的情痴,却也是恪守规矩的老江湖。
他甘心为一滴血承认失败,或者说,无论是在职的还是隐退的文雀,对于他们的江湖,始终抱有无上的崇敬。
如同许多老规矩、老情结,总要有人去遵守,总会有人去追逐。
这是杜sir为他的情人描绘的无与伦比的江湖。
语无伦次说了好多,也该就此打住。
一部贼片,堪称华丽,堪称精致,是杜sir花费四年的光阴为香港打造的绝代影像簿。
那些在剧末出现的黑白照片,捕捉了香港一个个古旧的、朴素的角落与表情。
“颜色骗人的。
”杜sir借贼老大的口说出自己想说的话。
所以他热爱摄影,用“不骗人”的方法,保留情人最动人的倩影。
以我的观影水平,尚且看不出电影了包裹的更深层次的香港意味。
我看到的是一份赤诚的,又有些顽皮的情怀,来自被我们认为非常酷毙的杜sir。
但有时候,酷毙并不妨碍孩子气。
所以我要由衷地说一声:杜sir,您酷毙了。
为您这次自私而任性的酷毙,热烈鼓掌。
明明可以挂失护照就能解决的问题,却拍了一整部电影,感觉本片绝不止表面讲的故事那么简单。
《文雀》是一部被打磨了四年的影片,想来镜头语言应该都是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于是,戴着寻找政治隐喻的”有色眼镜”观影,发现了诸多导演隐藏的彩蛋和妙想,乐趣无穷。
也许是过度解读,但纯当脑洞大开,给觉得本片简单乏味的各位提供另一层次的解读思路。
影片年代我自己把影片发生的年代理解为60-70年代的香港。
这一点其实在情节中没有明确的指向,杜琪峰在被访谈问到时也不愿给出答案。
但跟着他却讲到自己最喜欢的香港是60年代,彼时的香港华洋杂处,东西方文化交融最为丰富,既保留有传统,又有西方的东西。
怀旧所念必是钟情之物,既然这是一部怀旧情怀片,那么导演想要送给所有香港人的集体记忆,应该是发生在他心中最好的时光。
60-70年代的时代背景是,香港虽处在港英政府的殖民统治下,但新界租约即将在20多年后到期,英国人明白香港的未来终将由中国政府领导人来决定。
香港民众中也分化出了不同的思潮,包括亲中回归派,亲英西化派,以及处于中间、扎根于香港自身文化的本土市民。
电影中的角色就暗含这三类人。
人物对应珍妮 (林熙蕾) - 对应香港人中的回归派。
珍妮一心所求就是取回被锁在傅先生保险箱里的中国护照,即其中华身份。
她对傅先生的情感很复杂,“傅先生是个好人,他对我很好,这些年我生活的很好,吃的穿的都是最好的,他用了很多关系帮我,我欠他太多了,他年纪这么大了,我应该照顾他”。
这确实代表了当年香港民众对港英政府的复杂情绪,即使到今天也依然存在- 珍妮初登场是紫色外套,对应香港紫荆花 - 珍妮的身份证显示的姓名是钟珍妮。
姓是“中”的化音,但反常的是名——Chun Lei并不是珍妮的粤语发音,猜测是“春雷”或“春蕾”的谐音,暗指即将发生的时代变革阿祺(任达华)- 对应怀旧的带有老香港回忆的人,也是杜琪峰本人的情感载体。
杜曾在访谈中提到,拍《文雀》是因为感觉到香港的一些集体记忆在近些年逐渐消失,例如天星码头,皇后码头等等老建筑都被拆除。
他希望用镜头语言,穿插真实老街区的摄影照片来唤起港人的回忆- “文雀”代称扒手,这个职业本身就是正在消逝的老香港物事之一,是一种越来越边缘化的生活方式。
杜琪峰曾在访谈中直言“这工作成本大,收益低,已经少有人做了”。
他说的又何止是小偷而已。
- 影片中珍妮曾问为什么阿祺拍的照片都是黑白的,阿祺答“简单嘛,颜色骗人的”。
颜色也寓意主义,老香港这一派更关注生活本身,对姓资还是姓社,是左还是右,并不在意。
当然,珍妮是不能不在乎的,因此她烧掉了照片,并叮嘱“不要再洗出来给人看”,因为她不能被人看到不带有颜色的样子,不能去除主义的标签傅先生- 对应亲英西化派,抽雪茄,坐奔驰,住大洋房,戴红蓝宝石戒指(颜色也对应英国)。
和扒手头目形成鲜明对比——阿祺吃叉烧蛋饭,骑自行车,住老旧唐楼,拿老式Rollieflex 反光相机- 傅先生对珍妮恩威并施,除了锁住她的护照,也给她丰厚的金钱奖赏—— 一条贵重的翡翠项链。
影片最后当珍妮坚决的说出自己想拿回身份离开他时,便摘掉了这条项链以明志- 他有句台词“东西迟早是你的,何必要偷”,即他很清楚,大势不可抵挡,珍妮终将回归中国电话那头- 中国大陆。
珍妮打的是越洋亲情电话,打给始终见不到,但一直牵挂的大陆- 曾经有一个摇镜头给了暗示,在她通话中,专门闪了红光映在玻璃上
最后的雨中决斗- 在小偷行规之下进行的决斗,公平公正,一旦见血即输,颇有君子风度。
寓意亲中派+大陆 vs 亲英派+英国在公开商业规则下展开的和平较量。
那个年代的大陆、香港都处在高速经济发展的腾飞阶段,最终也的确在谈判桌上赢得了香港回归。
- 决斗开始于上环一栋叫“Western Market”的建筑物(这个建筑现在都还在,中文地名叫“西港城”)。
导演用一个缓慢的下摇镜头在这里停留了25秒之久,这个含义很直白了- 第一回合,交手后敌方三人过马路,站在麦当劳店门口,裤子破了,一败涂地。
麦当劳大大的红底黄字灯箱,是西方消费主义的典型符号- 第二回合,对面路口背景是“为食猫”——“为了吃食的猫”,很容易联想到“黑猫白猫,抓住耗子就是好猫”- 切纵向角度,有个“青年桌球会”的霓虹灯——联想到中美乒乓球外交,似乎隐喻的是中国改革开放后,转向市场经济,并与美国建交,国力迅速增长
一、文雀小偷是一个古老的职业,小偷这个词最早见于《汉书·张敝传》。
鼠窃狗盗最早出自《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鸡鸣狗盗最早出自《史记·孟尝君列传》,鼠窃狗盗之徒、偷鸡摸狗之流和鸡鸣狗盗之辈也泛指小偷。
梁上君子出自《后汉书·陈寔自传》,也是小偷和窃贼的代称。
扒手、掱手更是大家都熟知的小偷别称。
飞贼又名越墙贼,专指不撬锁而靠登墙上房入室的贼,其中徒手不借助工具的叫做上把子手,需要借助器具的叫做下把子手。
粤语中,根据作案时间、作案地点、作案方式不同,偷有不同的称呼。
白撞又名白日撞,指白天入室行窃;黑相、黑漆、鼠摸都指夜间行窃,鼠摸仔和墨七也是小偷的意思;爆在粤语中是破坏的意思,粤语中保险箱叫“夹万”,所以爆夹专指破坏保险箱来盗取财物。
格是指暗格或者隐秘地点的意思,爆格就是指盗取室内、车内暗格财物,爆格这个词又和英文burglary(盗窃)同音同义,所以也泛指所有盗窃行为。
香港七十年代管小偷叫兵仔、棍仔、钳工、拗骿佬,都是特定时期的称呼,现在已经基本不用了。
香港七十年代还管针对路人的偷窃行为叫杀步兵,专偷手提袋的叫抬棺材,都一样是特定时期的称呼。
(阿)泡哥现在也是粤语中小偷的别称。
荷包友、荷包仔指专偷钱包的小偷。
沙滩老鼠指专门在沙滩浴场作案的行窃者。
文雀这个词很有意思,好听又形象,流传甚广。
文雀又名禾雀是农村田间常见的一种鸟,身体黄褐色为主,这种天然保护色很适合田间“作案”,体型又小巧灵活,常偷吃田间粮食。
文雀做为小偷的代名词实际是源于“文(禾)雀占卦”。
卦师对文雀训练后,只要一开鸟笼门,文雀即飞跳出来,从一堆卦签中啄取一只,然后卦师为问卜者解签。
由于文雀啄卦签的举动与扒手行窃手法相似,于是粤语中便用“文雀”喻扒手。
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监控安防设施的普及和完善,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年轻人不愿意吃苦受罪,特别是移动支付方式的普及、非现金支付方式和场景的便利化等一系列原因,小偷也面临后继无人的局面。
具体到香港还有另一层原因。
香港曾经是华洋杂处、东西文化交汇之地,更是中国大陆开放前的中转站、桥头堡。
但随着大陆开放水平越来越高,香港完全失去了昔日的作用和地位,日渐式微。
经济基础的变化必然带来上层建筑的改变,香港受大陆的影响越来越大,无论是资本还是文化,香港很不再是大陆文化潮流的带路人,反而开始迎合大陆的资本与文化。
每个行业都如此,电影行业当然也不例外。
昔日的香港正在一点儿一点儿地消失。
电影中豪车、公车、小货车等各色车辆和早已淡出香港人视野的老式自行车,鳞次栉比的摩天大楼和破败低矮的居民楼,摩天大楼刺眼的、整齐又光滑的玻璃幕墙和旧商业街昏暗发黄、层峦叠嶂的各式灯箱,宽敞明亮的马路和狭窄杂乱的小巷,无线化的现代都市和电线天线网线杂乱交错的天台,附带通信功能的现代移动数码相机和古董级别的双反黑白相机等等,这些一个个鲜明的镜头对比就是香港新旧交替的真实写照,他们好似硬币的两面:一面是模糊消失的旧香港,另一面是逐日扩张的新香港。
连旧日香港车站码头、街头巷尾寻常见的文雀都仿佛成了古董级别的存在,我们只能在杜琪峰的电影中像欣赏街头行为艺术一般来回味昔日的香港日常。
所以,本片其实是杜琪峰拍给未来的一本新旧香港交替之际的纪念册,也是给自己的一个留念。
二、江湖与义气杜琪峰对盗亦有道、江湖义气是有执着的,他显然是一个怀旧的人,也是一个认清现实的人。
杜琪峰是香港当代电影的代表人物之一,是一个有着鲜明个人风格的导演,他鲜明的个人风格就包括不迎合资本,执着于自己的电影梦想和创新实验,带着浓厚烟火气息的老香港味,没有剧本、坚持用镜头而不是特效来讲好故事。
在人心浮躁、拜金盛行、物欲横流的现代化社会,一切讲求快,人人都想赚快钱,人人都想快速暴富,片中的四个文雀也是如此。
但在电影中的这段故事里,四个一心想赚快钱的文雀却愿意为了彼此的兄弟情谊而不离不弃、身处险境。
任达华不愿意其他兄弟三人介入一个陌生女人的危险故事,虽然没能阻拦成功,但也尊重他们的选择。
在兄弟们出事后,任达华仍然把他们带了出来。
人虽然没事了,但是兄弟四人的面子却丢尽了,人在江湖,面子没了招牌砸了怎么混?
于是任达华让兄弟们先走,只身一人单挑文雀大佬。
这是一种敢于亮剑不服输的勇气,无论输赢,单是这份勇气就值得钦佩。
在最关键的时刻,其他兄弟三人挺身而出,前来援手。
虽然任达华双拳难敌四手,被大佬手下众贼合力赢了,但虽败犹荣,更重要的是兄弟们之间的友谊和义气还在,男人的血性还在。
没有真刀真枪的砍砍杀杀,没有血浆四溅、汽车爆炸的大场面,但义气和血性还是一样的,这也正是现在社会里最缺乏、最宝贵的东西。
现在我们讲团结,义气其实就是一种团结。
香港社会现在需要义气,需要团结。
三、包容香港是中国东西文化融合的重要前沿之一,所以香港文化是包容度很高的。
片中的四个文雀虽然被林熙蕾骗得很惨,但是发现真相后,他们并没有对林熙蕾怎么样,这是一种包容,一种男人对女人的包容,一种同为天涯沦落人的包容。
林熙蕾其实想偷的并不是保险柜里的古董珠宝,而只是一本自己的大陆护照,她只是想离开大佬,离开香港,去哪里,除了林熙蕾之外可能没人知道,四个文雀也没有人问过,同样也没人问过她为什么来香港和为什么被大佬扣留。
这还是一种包容,包容的背后是强大的共情力和同情心。
每当有人因为各种原因来到香港后,香港都接纳了他们。
不问出处,不问原因,不问归处,哪怕香港只是跳板和中转站。
包容是香港文化的底色之一,所以在杜琪峰的多部电影中,都有这个主题。
四、女人杜琪峰电影一直都是男性做为主要角色,本片一反常态,林熙蕾饰演的神秘女人主导着整部影片。
她是谁?
不知道,香港身份证上的名字也不知道是真假,因为连证件都不知真伪,唯一的中国护照上写的应该是真名,但是从未打开过。
虽然持有中国护照也未必确定她是从大陆来香港,只能说明她是大陆妹。
不知道名字、不知道从哪里来、不知道要到哪里去、不知道为什么陷入大佬的掌控、不知道她一直在和谁打电话、不知道电话另一头的人和她什么关系,甚至不知道电话那头是否真的有人(否则大佬为什么没有查到),她是像耶利亚一样的神秘女人。
神秘是一种迷人的魅力,因为她可以让你无限遐想。
她是影片最大的Boss,无论大佬还是街头四兄弟,他们只是偷取财物的文雀,而她,偷的是人心,特别是男人的心。
她漂亮、风骚、撒娇、示弱,惹男人无限怜爱。
她懂男人,所以偷心如探囊取物。
在这样的女人面前,男人不过是力工、打手、玩物,随意使用。
结语:杜琪峰的电影在我眼中,其实都是拍给他自己的。
观众只是他电影梦想的见证人。
没玩好!
价值观不合
最后的决斗像歌舞剧。
韵味与感觉让我无话可说,我爱银河。
人家说不好看 我很喜欢电影里的那种人文情怀 老杜可见是拍给自己看的
看得我瞌睡
妖娆的林熙蕾~
小品
做个幸福的小贼,人生之幸事。
这是《世说新语》啊!
是装b失误了么?
节奏太慢了。。。从下午看到了晚上。。。
男人的电影
音乐是最大的亮点。
太他吗白痴了,老子要骂人了,什么不好玩,要玩电影,太吃屎的片了!
就知道跟香港版不一样
本来挺好的,就是太装。尤其林熙蕾在里头演技太烂了
老杜的故事不够狠辣
非常精巧的小品,很电影的电影,但是观影过程在“哇拍的好有味道”和“呃好想快进”之间摆荡……当代都市武侠的感觉,杜琪峰的香港真浪漫。配乐太好。
国语版的。愣是没看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