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开始于7年前,当初的分开是阴差阳错,最后的相遇是机缘巧合,女主的侧颜和回眸真美,约翰库萨克是那种不帅却很难让人不喜欢的形象,书和美金的设定让人一直在期待,期待美好的降临。
很俗却很难让人不感同身受,人生很多阶段都会与各种各样的人擦肩而过,也许错过了就是一辈子,但是久别重逢的那种喜悦无法用言语描述,无论是爱情还是友情。
You can believe Destiny.
看电影嘛,不就是要点生活中没有的激情么现实生活已经够绝望的列,要是爱情电影都大悲大惨的,还活不活了。。。
只是,我不敢!
就这么把命运赌在一美元上,嘿嘿,碰到真爱还是要抓住的!
看到最后明明觉得很假,心里还是满舒服的
复制黏贴当时听力课老师让我们看后我写的影评。
Feelings After Watching Serendipity Last Saturday, we watched a seemingly romantic movie called Serendipity. Sara and John met at a shop because they wanted to buy the same black gloves . They spent a really happy night. When being separated from each other, Sara wrote her name and telephone number on a paper, but it blew away. John thought it a accident, while Sara regarded it as destiny. So Sara spent the money where John wrote his name and telephone number and sold the book where wrote hers. She kept in deep belief that if they were meant to meet, they would meet. After seven years, they were respectively going to get married but they still couldn't forget each other. If destiny permitting, they hoped to find each other. Obstacles as they went through, they met on a snowy night just as seven years ago.It looks like a moving love story that they live happily together ever after. Apparently, when Sara got his money and John found her book, it may be what the director wants to express——they are bound to see each other, which he calls "Serendipity". However, try as I can, I still don't understand the destiny. It was destiny when they first met, wasn't? I can feel that they fell in love with each other at first sight, but why did Sara have to hold on what she called fate. How stupid! Of course, as a movie, if they had exchanged their names and phone numbers as soon as they met, there wasn't such a story anymore.Therefore, in our daily life, if we meet our Mr.Right, do not hesitate to ask for "names and phone numbers". Because I believe our destiny is in our own hands.
Serendipity.2004年被英国评为最难翻译的单词之一,如今已经被扩展到了其他的语种之中。
是的,与其解释半天,不如创造一个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单词。
第一次看这部电影的时候还很懵懂,记得当时因为某些原因没有看到结局,又不知道电影的名字,就这么的等啊等,猜啊猜。
在心中有了无数的结局,无数的期盼,无数的美好,慢慢长大。
很多年之后,无意中逛音像店的时候突然发现了摆在角落里的DVD,不惜代价的买了回来,看了两遍,看到了结局,也哭了出来。
也许是因为那份早在8年前就在我心中烙下的感动吧从来没有想到这个电影会这么的打动我的心。
以至于每每在给别人推荐电影的时候,这部浪漫喜剧会显得那么的odd. 看过的人,有的说它很假,有的说结局太一般。
而我,无言以对。
不是因为没有理由去争论,而是因为 我太爱它了,爱到可以忽视任何人对它的评价,对它的质疑;就好象爱上一个人太久,太深,你甚至可以容忍他的放肆和花心记得有一次上Management Science, 这个听上去就会闷死人的课。
在老师发的notes上突然出现了一首精美的小诗,叫什么不记得了,只知道它讲了:'The Three Princes of Serendip‘ 在旅途中不断发现惊喜的故事。
最后一句好象是: In their finding of serendipity..当时我的心就一颤,身边的斯里兰卡的男生自豪地说,这里的serendip指的就是 Sir Lanka. 这是斯里兰卡的一个传说。
从此我对这门课,甚至那个国家,有了不一样的崇敬。
可是,随着自己年龄的增长,远距离恋爱的压力,也越来越觉得,电影终究是电影。
如果以它为标准,恐怕只会让自己受伤。
希望还是有的,只是不知道它在哪里。
就这样吧。
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serendipity这个单词的原因了, 你永远不能很好的解释她:'意外发现美好事物的运气'?
远不止这么简单。
只要相信她的存在,她就在心里的某个角落等着你..用心体会,才能发觉。
提到这部电影,就不能说那张完美的原声大碟. 是我的最爱之一。
(top is Finding Neverland,但一个是古典,一个是流行。
)歌曲的选择恰到好处。
以至于几年之后每每听到它,心里还是会涌出一片感动,这种感觉,不能意会....也无法意会。
但时光不再。
不会再像以前那样:痴痴的趴在桌子上,或是站在满是雾气的窗户前,一遍一遍的,一笔一画的写下每个字母.然后心里默念着:Serendipity..."Life is not merely a series of meaningless accidents or coincidences, uh uh, but rather it is a tapestry of acts that culminate in an exquisIte, sublime plan."
几年的感情比不上几小时的勾搭 当男主接过未婚妻特地帮他买的旧书,还不管不顾继续往外奔的时候,彻底对这个追求内心的男主无语了,你丫追求真爱的同时能不能别这么自私,能不能想想那个随时会被你在婚礼上放鸽子而大丢颜面的未婚妻想想?
告诉她真相再去找你的真爱不是更潇洒吗?
非要人家当你的备胎,随时踢随时备,你要不要脸?
还玩浪漫信什么缘分中国的十年修得同船度,百年修得共枕眠,听过吗?
百年修来的在十年面前毫无还手之力,老美真能侃
这也是个“一见钟情”+“偶遇——分离——再相遇”的故事。
男女主角偶遇的很浪漫,经过重重磨难再相遇时也很浪漫。
可是……可是……我搞不清楚的是,既然最初的偶遇后两人都有顾虑,不得不回归各自的生活,那女主角为什么要搞出些这么多的花头来考验这份“一见钟情”,来折腾这份“偶遇”呢?
日本的茶道里有一句话叫“一期一会”,说白了就是错过这个村儿就没这个店儿了。
难得的是“一见钟情”的好感,那么,在回归各自的现实时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又有什么关系?
你又没有胆量与冲动来放弃现在的生活追随这份缘分,又要挖出本书来写上电话号码吊人家胃口,这不是折腾这是什么?
唉,最主要的是男主角还陪她玩,两个人在分开的那些年中对对方念念不忘相思成病——如果知道这个人是自己的真命天子,那为什么当初要放弃呢?
还是考验一段缘分很有必要吗?
不这样考验就无法坚定信心?
搞得来似乎很浪漫,其实却很神经,还对不起身边其他喜欢他们的人。
何苦呢?
何必呢?
如果真的相信缘分,就不要随便来考验。
如果不相信缘分,更加大可以相忘于江湖。
相遇了,然后在一起了,不仅需要缘分,更加需要坚定的信念与勇气。
既然没有,就不要随便来一句什么将未来交给命运来判断。
缘分是用来感激的,不是用来折腾的。
《Serendipity》中文影片名字为《缘分天注定》又或者《情有独钟》,其实我觉得前者的名字更符合剧情。
看到名字,想要在这个下雨天的上午看这部片子,是为了让自己再相信一些,不仅仅是爱情,也包括友情,或者一见倾心的东西,让自己相信可以长久一些。
很俗套的剧情,因为为各自的对象挑选圣诞礼物,同拿一副手套,他们相遇,相识,再相知。
庄一直想要知晓女方的联系方式,而她也十分有个性的让庄把联系方式写在钞票上,再用掉,交换。
并潇洒地说下次当这张钞票到我手上我会联系你,而莎拉最后也告知庄会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写在《爱在瘟疫蔓延前》(又名《霍乱时期的爱情》)放在旧书屋里。
等他找到可以联系他。
若干年后,种种机缘,他们相互寻找。
最后是一个好结局。
整个烂俗的剧情。
看到这部片子,难免想要和《爱在黎明破晓前》《爱在日落黄昏前》作比较。
显然我爱后者更多。
看片子的过程中我突然觉得这个女主应该是射手座,或者摩羯座。
这些交给命运的事情,只有射手座能做到吧,而后来她坚持的寻找,这样的执着,只有摩羯座才拥有。
其实谁相信呢。
你会相信机缘巧合么。
我是不信的。
如果影片的最后男女都选择了自己本该走的路,各自拥有自己的家庭,你是不是会说“失去的才是最珍贵的”。
然后你会继续说“把它珍藏在心底,什么多么美丽之类的话”。
其实一切后果都是自己所种下的因。
莎拉从一开始想要浪漫一次,震撼一次。
这也注定了她这些年对庄的念念不忘。
虽然结局的确很恶俗。
但电影毕竟是电影,高于生活。
林语堂先生在《京华烟云》里写道:“在人的一生,有些细微之事,本身毫无意义可言,却具有极大的重要性。
事过境迁之后,回顾其因果关系,却发现其影响之大,殊可惊人。
”其实现在想想,之所以会失去,是因为双方中有一方提前放弃。
一个人能够坚持已经很难,更何况是两个人的坚持呢,难上加难。
若你总是对失去的念念不忘,且认为它是最美丽的,那你就连当下也会失去。
如此恶性循环。
于是又一次文艺装逼的陷入自己设下的圈套。
后来不玩浪漫了,不再说什么交给命运的话了。
莎拉知道去追求了。
不再只是等在那里,这是不是她的一种成长呢。
于是命运也就给了她机会。
她找到了庄。
文艺小青年总是笃信这是命运,总是相信浪漫。
莎拉在后来得知庄取笑婚礼后哭了。
其实真有够残忍。
如果她一开始不选择文艺地,浪漫地去把这一切交给命运。
他们也许不会伤害到彼此的未婚妻,未婚夫。
原谅我想问题做事情总是权衡利弊。
就好像我前些天的心境一样。
其实失去他一点也没有必要再让我惋惜。
我努力过了。
虽然依旧未果。
我也没必要无法自拔。
如果我之于他是重要的。
那么也许有一天他会和莎拉一样,找到我。
如果不是,只能说之前的自己只是在自作多情而已。
其实觉得最让我惊喜的是音乐和最后的讣闻而已(特地百度之)Jonathan Trager,prominent television producer for ESPN,died last night from complications of losing his soul mate and his fiance.He was 35 years old and soft-spoken and obsessive.Trager never looked the part of a hopless romantic.But in the final days of his life,he revealed an unknown side of his psyche.This hidden quasi-Jungian persona...surfaced during the Agatha Christie-like pursuit for his long-reputed soul mate,a woman whom he only spent a few precious hours with.Sadly,the protracted search ended late Saturday night...incomplete and utter failure.Yet even in certain defeat,the courageous Trager secretly clung to the belief...that life is not merely a series of meaningless accidents or coincidences.Uh-uh.But rather it's a tapestry of events...that culminate in an exquisite,sublime plan.Asked about the loss of his dear friend, Dean Kansky,the Pulitzer Prize-winning author and executive editor of the New York Times,described Jonathan as a changed man in the last days of his life."Things were clear for him,"Kansky noted.Ultimately, Jonathan concluded that if we are to live life in harmony with the universe,we must all possess a powerful faith in what the ancients used to call"fatum,"-what we currently refer to as destiny.庄纳顿-卓加,有线体育台优秀监制。
即失红颜,复破婚盟,肝肠寸断,遂于昨宵撒手尘寰,享年三十有五,壮君文质彬彬,公尔忘私,平素言行,绝无痴态,孰料,阳寿将尽之际......流露鲜为人知的浪漫,刹那惊绝,化作萦回梦魂,遍觅芳踪,历尽一波三折,本性情怀,浮现无遗,呜呼,踏破铁鞋......方觉一番心事付东流,语云:匹夫可以夺其爱,不可夺其志,壮君依然坚信......人生际遇绝非偶然,冥冥中,上苍早已安排周详,丝毫不爽,其友文坛巨掰,时报主笔甸恩谓......壮君晚年脱胎换骨,有所顿悟,一以蔽之......欲臻天人合一,须信一字,此字古已有之,于今亦然,唯“缘”而已。
爱情,被说过无数次,但是你真正懂爱情吗?
就像人生,每天都在经历,但是你懂人生吗?
没有答案,你自己写答案,当你真正懂得的时候,也是时间用尽的时候了吧。
所以,最好的时光应该是既不老,又因此懂得一点点人生的时候吧,真是“人生三十才开始”。
我曾经写过一个短文,问:你觉得爱情是什么?
答:是信仰,你相信有就有,你相信没有就没有。
幸好,本人目前还是信爱情教成员。
对于乔纳森和萨拉来说,也是的,爱情来过,你相信它有它就有,世界有多大?
只要你真心想找一个人,那就是一个转身的距离。
美国某个大学不是做过一个试验么,世界上任何两个毫无关系的人,只要通过六次电邮的传递就能够彼此联系上,这就是事实。
爱情的确是电光火石一霎那的感觉。
有人说一见钟情不可靠,说平平淡淡才是真。
其实,平淡就只是平淡而已。
就像对于每个女人,婚纱就穿一次,但是却是人生最重要的一件衣服。
为了刹那的永恒,平淡也是值得的;只怕只有平淡,真是“无情无爱此生又何必”。
有人说这只是老美梦工厂又一个爱情肥皂片而已,我却觉得不是的,是真的。
人生之不可言说,就在于每个人生都是独一无二,每个人生都有爱情出现的时刻,就是那样“上帝会安排你的梦中情人出现”,有人又说“一切注定还需要选择吗?
”,哈哈,这就回到了原命题,“初恋时不懂爱情”。
我们的人生是什么?
我们的爱情是什么?
人生本身会给你一个答案,当你知道答案的时候,你是不是有勇气勇敢去追呢?
好友得到勇气,拿起玫瑰花,勇敢去追逐自己人生里有关爱情的答案。
我们也要加油啊!
你问我,相信一见钟情吗?
我信,就如这部电影表现的一样。
你问我,会一见钟情吗?
我承认,有次感情就是一见钟情。
这部电影把一见钟情时那种心跳,欣喜和念念不忘描述很到位,更精彩的是,喜欢却因为一些束缚而拖延了需找的过程,甚至中间还一度放弃。
看着电影,想着自己,毫不夸张的说,那些在我的生命中都曾活生生的出现过的场景,因为这部电影再一次触及到我的灵魂。
电影不仅仅描述了一见钟情,关键是把男主的勇敢表现淋漓尽致。
听着友人的讣告,我如同他一样很敬佩男主。
我曾经错过一个女孩。
那时的我一直以为彼此之间的痕迹只是人生的萍水相逢,轻飘飘的飘来,划过后只会留下一圈圈涟漪。
而现在,有时一人孤寂时想起往事,一会发觉是自己当时没有勇气,没有如同男主这般的勇气;一会却又想,我是不缺少这勇气的,缺少的是能让我有这勇气的女孩。
而现在,我更觉得,这种纠结就好像男主和友人在婚纱店门口争论那些征兆一样,没有对错,没有尽头,只有自己的选择。
幸福的过程大不一样,幸福的感觉却是相似的。
虽然电影的桥段看上去特像抄袭,有时感觉还挺匪夷所思(好吧,其实就是逻辑不通),我还是被幸福的很足。
从这个意义上说,这部电影已然成功了。
电影到最后,两个人好不容易经过多少阴错阳差再见面,流下激动喜悦的泪水。
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那年圣诞节,争执之后,当时的她赌气把手机一关,任由我在那彼此都不熟悉的城市找寻她。
结果后怕的她手机要开机时发现手机被偷了,不知道去哪,只好登上一辆地铁回住的地方。
结果在某个站,冥冥中,发疯似的找寻她的我上了那趟地铁,就那个车厢,被人流正好挤到她的座位前。
目光相接,我和她,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
Jonathan Trager,prominent television producer for ESPN,died last night from complications of losing his soul mate and his fiance.He was 35 years old and soft-spoken and obsessive.Trager never looked the part of a hopless romantic.But in the final days of his life,he revealed an unknown side of his psyche.This hidden quasi-Jungian persona...surfaced during the Agatha Christie-like pursuit for his long-reputed soul mate,a woman whom he only spent a few precious hours with.Sadly,the protracted search ended late Saturday night...in complete and utter failure.Yet even in certain defeat,the courageous Trager secretly clung to the belief...that life is not merely a series of meaningless accidents or coincidences.Uh-uh.But rather it's a tapestry of events...that culminate in an exquisite,sublime plan.Asked about the loss of his dear friend, Dean Kansky,the Pulitzer Prize-winning author and executive editor of the New York Times,described Jonathan as a changed man in the last days of his life."Things were clear for him,"Kansky noted.Ultimately, Jonathan concluded that if we are to live life in harmony with the universe,we must all possess a powerful faith in what the ancients used to call"fatum,"-what we currently refer to as destiny.
看到俩人连留个电话号码都折腾半天就弃了,如果换个男主比如狼叔说不定我能看下去,毕竟女主角太美了,这个男主没有苏感,演不出一见钟情的电光火石,所以看着真没意思。
私心多减一星,精神出轨不早交代了,人未婚妻凭什么陪你耗着啊,这种所谓的命中注定是来膈应人的吗?
呵呵最讨厌这种 过分夸大爱情在生活里的意义 却不想想人在成长的同时 责任和承诺才是最重要 婊子配渣男天造地设的一对(和我爸一起看的片子 我真的给他解释的快吐血了 看这种片子原来对一些人来说需要“脑子”)
我能把它定义为商业片吗。
属于经不起时间考验的那类。男女牺牲全世界都要在一起的行为在今天估计会被骂死。不过凯特贝金赛尔的确是会让人一见钟情的。
你相信么 这叫做缘分 我相信 我一直在等你 等对的人
剪辑配乐还有那本五星的Love in the Time of Cholera,太合我胃口了就差老泪盈眶。PS.后知后觉还是前两年看珠光宝气才马克的电影。
回忆好久,还是没有任何印象了。修改给两分。
扯淡么 呵呵 哪有这种事 青春校园片都不敢这样夸张吧
原来Kate Beckinsale这么好看的...
无聊,没意思。不看为好
恕我愚钝,才知道《霍爱》还有个译名叫《爱在瘟疫蔓延时》,大概更贴切现时的语境。而现时于我,对婚礼、对婚姻、对生儿育女,和大多数还算清醒的人一样,不值得在这片土壤。可爱情,依然是唯二埋葬在多巴胺与内酚酞中的催化。经历的够多了,对过往,只有感谢没有念念;对当下,感恩且顺其自然;对黄昏,则是老夫聊发少年狂,像每一个在夕阳中结束战斗,回归人间体的背光
三星都给纽约市。这个故事——无比鄙视这种自以为是的“命运说”,一开始所谓的刻意的遵从“缘”而不尽“份”,可以给两个人在以后的生活中无数的借口怀疑当时的生活和身边的人,因为那个未曾开始的关系在想象中会比实际存在的更好,这种借口式的想象会伤害更多人。喜欢就试,不行拉倒,再接再厉
緣分不緣分的 蠢得要死 john cusack很可愛 結尾太假了…
什么破电影啊……连个主题都没有
还不错,john那时候真年轻
我曾经也傻比过,回不去了曾经到处找这个片子 最后南娱只有3个观众
放在几年前我可能会很羡慕这样一见钟情再见佳偶的爱情童话——又或者世间总有如此的巧合,但跨过三十岁的坎儿,这童话渐渐变成了神话,似乎现实的芜杂无绪比爱情的你侬我侬来得更加紧迫,曾闪亮的眼眸渐渐消逝了光华,曾单纯的笑脸渐渐荼蘼了真情,我已不再笃信有缘分这回事了。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为了追求所谓的sign、浪漫、destine 有没有考虑过其他人的感受?压抑着怒火看完
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杜拉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