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准备的……不就是我们的人生吗……还有准备好,我们就老了…一生到底要经历多少才叫足够,从年轻到年老,就已足够。
总有年轻的人走着我们走过的路,然后也老去。
总有年轻的人像年老的人年轻的时候希望帮助像自己一样年老的人,所以在自己年老了以后不要倔强说不需要年轻人的陪伴。
老人看着年轻的人们总会想起那时的自己………
这是一部关于两个老男人徒步的影片。
一个是作家,在受到具有讽刺性的采访后突然决定徒步,各处搜寻结伴的好友,大部分拒绝了,中间有些桥段很讽刺的就是大部分回绝地原因都是身体抱恙,黑色幽默式的讽刺。
最后结伴的是一个作家未曾想过的人,十余年前欠了他600美元的酒鬼,后者下飞机时让作家很吃惊,因为偌大的身躯、跛行的左腿、每小时必须进食否则就发作癫痫的状态都让作家觉得,这并不会是一个好的徒步伙伴,但他们还是出发了。
整个故事是由几个路途中发生的小故事组成的,记录几个印象比较深刻的:1、出发初期酒鬼就因酒店早餐的煎饼美味想要拖延出发的时间,但作家义无反顾地出发,酒鬼纵然贪恋美食与温暖却还是出发了,缓慢,但从没有想过放弃,即使作家多次质疑过他的坚持、嫌弃过他的拖累,但两人唯一没有想过的,就是放弃。
2、夜间露宿时碰见两只大黑熊,两个人都被吓得不行,但是仍立即翻看书本查看资料明确应对方法——吓跑黑熊,只能吓跑,而不是自己装死。
两人其实最开始的反应都是想装死蒙混过去,但书本告诉他们,必须直面,吓跑黑熊才是唯一方法。
于是两人强忍着恐惧大哄大叫终使黑熊退却。
哈哈,其实这和我们生活中很多景象都是一致的,遇见困难,我们唯一能做的,不应该是逃避,而应该是勇往直前。
真正的勇气不是没有害怕,而是即使害怕,也一样keep moving。
希望以后生活中的我,也像他们遇见黑熊般,抖着胆儿吓走一切困难,纵使我双腿发软、头皮发麻,我也一样要眼神坚定、放声嘶吼!
3、两人失足掉下悬崖并被困在半山腰,夜间两人促膝长谈,谈人生、谈过去、谈未来、谈遗憾,谈不舍,人总是要到最后一刻,才知道生命中最想珍视的是什么,才会去后悔那些当初没有说出口的话。
所以啊,想说的、想做的得最佳时间,永远是——当下。
4、作家说:我对世界的一切好奇,也喜欢我这种好奇的感觉,我对我所生活的世界充满了兴趣与疑惑,我喜欢探索的过程。
酒鬼说:我对周边的一切不感兴趣,这些都是小事情,我不拘小节,我成大事,哈哈。
这段对话挺有意思的,作家属于人生大赢家类型(successer),娇妻、儿孙满堂、名誉全国,无论是从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都是人生赢家;而酒鬼属于败家(losser),老年无妻无儿、当过罪犯蹲过监狱。
两者对待生活是那么的不一致,也许越是成功的人越有一种特性:永久的好奇心。
只有对事物好奇才会愿意花时间花精力去了解去探索,才能在相应的领域获得成功。
其实我现在的人生貌似接近那个酒鬼,一个losser的人生态度啊!
只对自己必须学得事情感兴趣,或者说,被迫去提起兴趣,却对其他一切视而不见,还美其名曰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应该留给更为重要的事情,其实殊不知这过程就已经把无限的时间和精力浪费了。
我们会习惯于把工作当做是奋斗、是消耗精力的,然后认为工作之余就应该是休息、是补充精力,使得我们在业余生活就没有任何的额外提升。
就像之前看到的文章《你业余时间所做的事情决定了你的人生格局高度》,以前不能理解这句话,甚至觉得无比的可笑,觉得业余时间当然也得用来强化你的专业知识啊,生活除了工作就应该是学习啊,学的也应该是专业相关的啊。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生活不是生存,工作也不应该只是为了生存。
不要把工作当做是任务来完成,而应该享受工作,工作之余则享受生活、感受生活、融入生活,不要用补偿心理去对待你的所有休息时间,做你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它就是休息。
5、最后回程过程,作家遗憾地说,我们才走了一半的路程不到。
酒鬼说,我不管,我知道,我已经看过了鄂尔多斯山,徒步了阿尔法林道,感受了冬日大雪和夏日炎炎,我认为我已经走完了我的徒步。
“我们离目标还远着呢。
”“你说什么,我们做到了呢。
”“我们甚至没有机会去看一眼卡塔丁山。
”(遗憾)“另一座山?
你到底要看多少山才满足?
在我看来,我们已经走完了阿帕拉契山径了,我们走过了烈日,走过了风雪,我们走到双脚流血,我们在阿帕拉契山径远足过,布莱森。
”(自豪)“或许你说的对。
”恩,这一刻,我觉得酒鬼也是人生哲学家。
就跟余秋雨的那一段的意境很相似:,“爬,爬,只管爬,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
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
”是的,我们永远站在我们曾走过的路程的顶端,目的地并不是唯一,旅途中的风景与收获才是最应该珍重的。
第一次尝试些影评,只是想给自己一个督促,看过很多的书、看过很多的电影,如果不总结不说点什么,似乎很快就从脑中过去了。
给自己定个目标吧,每看一部电影,每看一本书,都尝试写点总结感悟,这也是种知识转化的过程,把看到的他人的人生提炼入自己的人生,也便成为了人生经历的一种吧。
今天看了林中漫步,突然想写点什么,注册了这个全新的账号,可以放心吐槽下,以往读书时代有写日记,QQ空间啥的也有记录,但是日记这东西吧就是写了后感觉过段时间看看发现当时怎么那么弱智矫情啥的,所以好多年都没咋写了,年龄大了,发现没几个可以吐槽的人,就注册个树洞吧。
这电影翻译成临终漫步貌似也行啊,老头比尔参加了葬礼被主持人刺激下想来个不一样的老年生活,打算来个说走就走的徒步穿越森林?
本打算独自前往结果他妻子打印各种可怕旅行事件给他看,这个我深有体会,每次想去旅行但是没人陪,加上微博经常刷到各种女生外出遭遇歹徒身亡的事件,死法只有你想不到,没有歹徒做不到,让我深深的对一个人旅行外出感到恐惧,比尔很幸运他呼叫了自己的每个小伙伴,结果有个不请自来的胖家伙和他一起结伴而行,貌似这老胖子是个残疾,不然为什么脱裤子那里他穿长筒袜,为了掩盖假肢,这对临时拼凑的好基友社会地位也落差很大啊,比尔是名作家,家庭美满,儿孙满堂,胖子好像没成家混的很惨,途中一起经历了走不动,不服老逞强过河掉下水,遇见其他徒步者,那女的唠叨的很,两人还经历了搞笑的艳遇,一棵因为时间要老死的大树,遇见大雪,遇见熊,掉下土坡,一起看星星,一起聊天谈论分开的生活,一起回忆年轻的时候事情,之前因为旅途辛苦想要租车回家,比尔坚持不乘车,在土坡下看星星后两人开始想家了,上来后就租车回家了,一半的路程都没走完,比尔遗憾还没看那什么山,胖子说我们走过春夏秋冬了,这大概就足够了,想家就回去吧,折腾够了回归家庭是旅行的答案?
体会不了啥高深的旅行的意义。
电影有三个地方笑出声,一是胖子住上铺结果床断了掉在比尔身上,二是比尔怕横穿马路走桥下陷入泥泞狼狈回旅馆,三是胖子 艳遇的女人老公拿枪找上门来两人 同步一起把背包扔出窗外,真的很搞笑。
印象最深的镜头是两人吵架吵着吵着就看到前方一大片开阔的森林,那镜头爽啊,好美,在里面,人类好渺小。
想起去年和好友去华山看到美景,也是这样。
回到家后比尔收到胖子寄来的明信片,接下来会做什么呢?
感觉他们还会开始大冒险。
年龄大了无法走完全程是遗憾也不是遗憾,昨天看了王德顺拍的那个视频,这么老了还一身肌肉,厉害啊,没有什么能阻止你去实现梦想,除开你自己。
还是很害怕一个人出去旅游,但是我真的想出去看看,等明年减肥成功体力变好些的时候开始吧,还怕一个人那先从跟团游开始吧,加油!
比尔,很羡慕你有一起折腾的小伙伴,时隔那么多年你们还能这样,仿佛时间没有离开一样。
I appreciate the friendship. Even they have totally different life experience, family backgroud, knowledge level, or living way. But the most lucky thing is that when you want to do something, I also want to go, and when you want to say something, I am willing to listen. 尽管生活经历、家庭背景、知识水平、生活方式截然不同。
一个移居英国10多年,以写作为生,天文地理信手拈来,家庭美满三代同堂;一个纵情声色犬马,酗过酒坐过牢,多情浪子单身独居。
难得的是你想做的事我正好愿意相随,你想说话时我正好愿意倾听。
年轻人总有梦想,总拥有未来,虽然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但是他们有。
老年人没有了未来,但还拥有现在,未来也好,当下也罢,生活总是还在继续的。
影片中的俩老头不甘于平常的普通生活,希望能通过徒步找回自己对过去的感觉,但是在丛林中,他们终于意识到,老年人的生活才是他们真正的生活,他们所追求的,是他们的过去,别人的未来。
开始家人的反对,徒步知识的匮乏,并没有挡住老头的脚步,他们坚定的开始了自己的旅行。
徒步过程中,遇到了几波年轻人,带着他们行走的并埋怨他们娘娘腔的女人,青年旅店的徒步者们,过小溪的年轻人,能预测天气的男子,以及旅店中所谓艳遇。。。
年轻人的敏捷和强壮以及欲望让老头们认识到自己已经不再年轻,很多事情只能沉浸在回忆中,但他们还要实现自我。
在他们感到疲惫而准备选择开车走完下一段艰难的路的时候主人公犹豫了,他选择走完这段不可能走完的路。
他们最终踏上古老的道路,盘艮的道路和枯老的巨树让他们认识到,老的终将离去,那是势不可挡的规律,他们回忆着过去,看着那无法展望的未来,显得力不从心然而,体力上的老去并不意味着心灵不再年轻,老头们用行动证明了自己能够完成甚至年轻人都做不到的壮举,戒酒!
最终,当他们失足落在悬崖边上而无计可施的时候,又是两个年轻人把他们拉了上来,是啊,这个时候,必须面对已经不能在做什么了的自己,看到自己的不足,接受现实。
生命终究会走到尽头,而这尽头就是生命的原点 —— 家庭。
这个电影我已经看了两遍,每次看,都会为老人们的精神感动。
人老雄心在,同时也被这电影中浓浓的亲情和人与人间的友情所感动。
人生就应该永不言败,而这基础便是完美的家庭。
落叶归根,每个人最终要回归家庭,所有的光荣与梦想都在家庭中找到自己的归宿。
愿永远年轻,愿感动常在,愿每个在外漂泊的心灵最终都能在家庭中找到归宿。
上海这两天寒冷透了,下了几部片子准备慢慢的煲。
其中就有这部挺另类又温馨的老美徒步片——《林中漫步》。
片子整体基调都是慢慢的,缓缓的,没有特别的高潮,也不说大道理,很安静,却让你停不下来,一晃眼就结束了。
故事说的是一个生在美国,在英国生活了10多年作家Bill Bryson, 有一天上了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问他为何不写写自己国家风土人情,参加了朋友的葬礼之后,有一天,他发现自己住所附近就是大名鼎鼎的美国徒步路径——阿帕拉契亚小径的起点,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用自己的双脚徒步走完这个长达3000多公里的山林小路。
不知道这条徒步径的可自行百度,老美对于建设成熟的徒步路线还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
在发出了无数个邀请给身边认识的朋友后,收到的多数是嘲讽和不理解,只有一个被转告,没有被直接相邀的年少小伙伴——Kates愿意陪着他冒这个险。
而这位哥们,把大半辈子都花在了酗酒和泡妞的事上,当他看到Bryson房间里各种奖章和荣誉的时候,内心既是喜悦又是落寞。
而这位爷爷级人物是一个身材胖胖,爱吃零嘴,腿上还装了一副假肢的家伙,看他的身材只能一个想法,这能行吗?
一路上,两人一开始互相拌嘴,住酒店住一晚还是两晚,到回忆往昔,细数过往泡妞的经历,到困在山坡上一起看星星感叹人生,令人唏嘘不已。
印象最深的是二个镜头,一个是两人在拌嘴的时候看到前方是一片开阔,举目望去是山峦叠嶂,顿时都懵了没有说话,背景拉长,只看到渺小的人影和巍峨的山峰。
另一个镜头是Kates拿出那瓶酒,他说我并没有想要隐藏这瓶酒,我很爱喝酒,爱这种气味,也爱喝了几口下肚后那种愉悦的心情,但是我却不太去酒馆喝酒,往往是一人在家热热饭菜看看电视喝喝酒,想想自己年轻时候那种风华岁月,每个人都会面对其实生活不是每天都充实又刺激,但现在我的确是戒酒了,我带着这瓶酒就是为了提醒自己,我可以做到,当然万一实在做不到可以喝一口。
他问Bryson是否相信他可以做到的时候,Bryson给了老基友一个Yes,于是他抖着手把酒撒了,还笑说这是非常浪漫的一刻。
人应当都是害怕老去的,特别害怕在迟暮之年,听到身边的人得这个病,那个谁谁又去世了,似乎自己活着就是在等待这个终结么,日子也不再是每天充实又刺激了,于是主角背上行囊,带上干粮,走进山林,试图打破现状,寻找一些安逸生活中没有的东西。
整部片子中都是以Bryson的视角看出去的徒步之旅,对于他为何开展这段疯狂的旅程铺垫较多,而Kates的心理描写是一条隐线,但可以从一些他们林中交谈中感受到,可能是为了逃避那几张针对自己的追捕令,想陪着老基友一起去冒险,或是一种对于往昔的追忆。
除了故事本身的题材令我印象深刻,此外片子中两个性格迥异的老基友,社会身份悬殊,一个是知名作家人生赢家,另一个是底层无业游民,还有些腿疾,但两人间隔几十年,再聚首却像是老朋友一般,言辞坦诚真挚,这样的相处方式令人羡慕。
不禁让我想到去年我也和我的一个朋友一起去德国旅行,也是临时起意,愿意搭伙一起走的念头,我们乘坐俄航从上海出发,途经莫斯科,火车途经慕尼黑,到海德堡,柏林,国王湖,爬哲学家小径看海德堡的落日,在内瓦河边徒步,或是经过勃兰登堡门悼念巴黎恐怖袭击的人群,路上也会拌嘴,意见不同,但是会相互照顾,一路走来,心怀感恩。
这部电影讲的是一个侨居英国三十年的作家回美国,被人讽刺忘本,希望通过徒步阿巴拉契亚山小径(the Appalachian Trail)来了解美国,进行自己的寻根之旅。
影片讲的比较简单,选择了旅途中的几个事件讲述,有一些风光拍摄,但总体平淡,除了主角是两个年过60的老人略显亮点。
让我写下这篇评论的是,影片中的the Appalachian Trail全长2000多英里(也就是3000多公里),是国家级的步行道。
在美国旅行期间,无论是在居住处附近,还是国家公园里,到处都能看到这种Trail,不只是在路边看到,而是非常郑重的在地图上清晰标注和建议,甚至有些公园非Trail根本无法体会到其美妙之处。
当时就感概这种不起眼的Trail网络可能才是美国旅行的灵魂组成。
后来查资料,才知道美国甚至有国家级的风景步道,等级跟风靡全球的国家公园一样(据说目前美国有11条这种国家级步道,要知道美国国家公园也才59个)。
这在影片中得到了印证。
可惜影片对此并无强调,只是一句话带过了,或许是觉得美国观众都能理解?
论Trail运动爱好的起源,可能已经无从考察了,但我猜想可能跟约翰-缪尔有很大关系。
这位特立独行的荒野之子影响了太多人,无论是国家公园之父、现代自然环境保护运动的创始人等光环,还是其流行畅销至今的诸多书籍(美国国家公园纪念品店中很多都是关于的书,我前端时间给女儿读的《我的青少年生活》也是他的自传),都让他在很多很多人视其为楷模。
这在影片中,主角随口引用他的一句话就可以看出。
再回来看中国的情况。
其实类似运动爱好也日益普及,从各种“古道”的被发掘和热门、到各种山脉的徒步指南,虽然还没有形成美国那样的政府级推动,但在民间确实高潮迭起。
从数里到数十里,甚至数百里(比如玄奘之路最近就特别受推崇),徒步道正越来越受到苦逼郁闷的都市的新追求。
这应该是城市化带来的效应之一,美国估计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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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燃烧的黎明致敬,对着夜幕降临欢庆,请允许我一路漫游,直到死神带走生命。
——罗伯特·塞维斯《滚石之歌》(Rhymes of a Rolling Stone)你为什么要旅行?
因为世界这么大,而我充满好奇?
因为我想通过探索自然、感受人文来寻根?
因为我骨子里是一个爱冒险爱挑战的人?
因为我想给自己施压,不想生活波澜不惊,最后死于一事无成?
还是因为别的原因?
比尔·布莱森绝对称得上事业成功、婚姻幸福、家庭圆满,然而,有一天,这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告知家人及朋友一件事——他要在阿巴拉契亚山道进行一次路程2118英里的远足。
阿巴拉契亚小道(The Appalachian Trail)是世界上最长的步行山道,全长3000多公里,它起自美国东北部缅因州的卡塔丁山,向西穿过阿巴拉契亚山脉,蜿蜒伸展至乔治亚州的斯普林格山,最高点在大雾山的克林曼山(Clingmans Dome,海拔2025米)。
该小道纵贯14个州,经过105个城镇,通过8座国家森林、国家公园系统中的6个公园、60个州立公园和野生动物保护区。
有人说“在那些徒步旅行者心中,这条路不仅是最长的一条路,同时更是洗涤心灵的一次旅程,还是最有效的一次减肥挑战和最有故事的一幅美丽画卷。
”据说每年平均有1200人试图走完小道全程,但只有不到200人能在一个季节内完成此行,而多数人只是利用周末或假期进行一两天或较长的远足。
不出意料,布莱森的家人一致反对,他们认为这个想法实在荒唐、糟糕,因为布莱森已经不年轻了,一个二十几岁的健康人要在五个月内完成五百万步的远足都很不容易,为什么不开车去呢?
而且他的户外徒步经验非常欠缺,山道里充满了各种未知的危险。
因此,妻子卡瑟琳为了打消布莱森出行的想法,特意搜集远足者受伤或遇难的新闻给丈夫看,后来又提出他不能独自一人远行。
布莱森向很多朋友发出邀请,但没有人愿意,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同行者斯蒂文·卡茨,布莱森却在机场发现这个很久不见、主动联系他的老同学走路一瘸一拐,而且卡茨一个小时就得吃点东西防止癫痫的发作,显然,这样一个肥胖多病的同行者会拖后腿的。
但不管怎么样,布莱森和卡茨还是出发了。
就像所有的旅行一样,同行者会碰到各种突发情况——他们得面对年轻人不解的目光、碰到一个古怪、爱挑剔的话唠、不慎落水、露营中遭遇灰熊、不小心从山上摔下来、有时天公不作美,突然下雨下雪、投宿时还可能只有不干净的床位房……可他们没有轻易放弃,二人也很少抱怨对方,一开始是友善的沉默,而后来的真诚沟通让布莱森和卡茨的友谊增长,他们对彼此更加了解。
因此,比起阿巴拉契亚山道那壮美又迷人的风景,比起二人所遭遇的困难,布莱森和卡茨在远足中的谈话更有意思,而有三次对话可能会让你印象深刻——一次对话是落水后在岩石上休息,卡茨问布莱森:“你拥有了一个男人想要的一切,然而你在这儿,和我跋山涉水,说实话,你是怎么想的?
”布莱森引用了约翰·谬尔的一句话来回答——“有的时候男人就应该拿上面包,扔进麻布袋里,翻过后篱笆。
”卡茨认为布莱森在篱笆院里的生活太完美,可以看到生活的尽头,但他其实像一个笼中困兽想重回森林,而卡茨袒露自己之所以要远足,是因为他不想在监狱度过余生,害怕没结婚而被逮捕或类似的理由。
第二次对话是二人见识了大雾山的美景之后,卡茨在山顶对布莱森袒露心声,讲述自己多年来因为酗酒而产生的痛苦。
而第三次对话则发生在他们被困在半山腰的悬崖,两人感慨自己所经历的大半辈子,卡茨感激布莱森:“你是唯一一个我甘愿为其付出生命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在无路可走的时候能带我走出困境的人。
”如果按照“有志者事竟成”的编剧原则和观众期待,布莱森和卡茨应该走完整个阿巴拉契亚山道,但是导演和编剧并没有这样做,他们被年轻人救上来后本可以继续行走,背包里有牛肉干,水杯里也还有四分之三的水,但他们想家了……最终,布莱森和卡茨放弃看卡塔丁山,也未能走完全程,他们或许没有尽力,也有些遗憾,但是,他们的收获已经很多了,正如卡茨所说的:“我们经历了夏天的炎热,早春的风雪,我们走到脚底流血,我们曾经在阿巴拉契亚山道上徒步”。
整体而言,《林中漫步》更像是一部真实而温暖的散文电影,没有紧张激烈的情节冲突,没有让你过目不忘的大场面,但电影对日常生活的细腻表现却让你觉得亲切可信,布莱森和卡茨就像我们生活中的邻居一样,开心或忧伤会写在脸上,有优点有缺点,富裕或贫穷,成功或失败,但他们都努力地生活着、思考着。
不过话说回来,《林中漫步》虽然没有表现主人公对远足的狂热信仰,但这次徒步给了一个机会让布莱森和卡茨反思自己过去所经历的一切,对生活有了更加清晰的理解,使得他们能够调整好心态,微笑生活,继续前行。
或许,这就是旅行给人带来的一种意义吧!
因此——如果你想旅行,请不要错过《林中漫步》。
如果你爱旅行,更不应该错过《林中漫步》。
有人说,心灵和身体总有一个在路上。
不太赞同这句话。
有一颗在路上的心,其实不够,如果身体没跟上,人就会难受。
就像男主,在旁人看来,有着幸福的人生:事业有成,儿孙满堂,但他还是在寻找着什么?
一个目的地?
一位旅伴?
一个自我?
每个人的人生,都不同,男主多年未见的朋友,也许曾经因为某种因素避而不见,但在某个时刻,又因为某种原因还是会再见。
人生应有坚持,也应有豁达。
旅途中应有拒绝,也应有包容,更应该知止。
保持一颗好奇心,把生活过得有趣,才是人生的意义,而不是那个最后的目的地。
影片两位主演,自然流畅的演技,青山叠嶂的画面,个性鲜明的人物,不着痕迹的叙事手法,讲诉着身边的故事。
童话故事里,森林里住着各种动物,故事里的兔子愿意耗费两天和乌龟赛跑,猴子愿意去捞月亮,黑猫警长抓老鼠却不为了吃掉它......小时候的森林是个有不停歇故事的宝库,即便长大后不再有童话,你会不会好奇森林里有什么?
《林中漫步》,电影根据游记作家同名小说改编,故事很简单,讲了两位零户外经验的菜鸟老头相约徒步穿越2118英里的阿巴拉契亚山小径的故事。
最开始是被电影海报吸引的。
俩老头站在岩石上像聊天、像争论、像两个人要闹翻了、像一个在慷慨陈词另一个哑口无言......对,是因为好奇。
俩人失足滑落被救起后结束旅程,在回程的路上有一段对话,很精彩:“我们离目标还远着呢。
”“你说什么,我们做到了呢。
”“我们甚至没有机会去看一眼卡塔丁山。
”(遗憾)“另一座山?
你到底要看多少山才满足?
在我看来,我们已经走完了阿帕拉契山径了,我们走过了烈日,走过了风雪,我们走到双脚流血,我们在阿帕拉契山径远足过,布莱森。
”(自豪)“或许你说的对。
”喜欢胖老头说的这段话,他乐观地说出了一些捉摸不透的道理——你为什么要远行?
电影开始,布莱森说他想“探索自然、寻找自己的根”,真实的是因为自己的作品被媒体轻浮地挖苦,因为参加老友的葬礼的尴尬言论,因为他搬回故土却又种种不适应。
他的远行想回避也希望找到生活方向。
这也同样是大部分人的远行起因。
故事里最大的抗争是老头们夜晚遇到了两头熊和最后失足滑落无奈等待被救,当然老头们没有走完全程,甚至没有走完一半。
俩人聊起了往事,聊起了分开二十年各自的生活,也开玩笑也像顽童也老夫聊发少年狂......摄影机安静地呆在一旁,记录没头没尾的谈话和自顾自说的回忆(对我们最大的好处就是你不用先入为主地赞同谁的观点)。
被风雪大自然洗礼后,在等待被救的夜晚,一个想起了从不缺席的集市一个想起了爱了二十年的妻子,俩人明显不是在对话,是在自己的情绪里,说给自己听。
旅途或许没有答案,但一定有关于答案的线索,不是吗?
电影走到这里,是极具共鸣的。
我停下来回想每一次远行,很多人事都模糊了,可是记得累到崩溃继续爬山的兴奋,记得深夜闹情绪窝在沙发里不睡,记得和朋友聊很久聊出的坦然,记得自说自话把自己感动得不得了,记得我说过我要忘记要有改变......所有的所有在后来潜移默化,我总有改变。
看,每一段经历都有意义,是不是很神奇。
长大后,我们不期望森林里有很多瑰宝,只希望看到一棵枯树旁长出了新芽,看到小路尽头有人走的脚印,看到黑夜里除了熊出没还有微光......或许,这是远行的一种意义。
很轻松温馨的片子,看得挺开心,感觉我以后年纪大的时候可以再重温一遍
风景镜头满分,让我想起《断背山》。可惜剧情太过散乱,完全get不到影片想要传达的内容。
很喜欢这部电影
一开始看到老家伙要穿越丛林的想法觉得很激动,以为另一个版本的月亮和便士的故事即将发生,看到后面发现索然无味。
翻越了几座山也不一定能寻到自己想要的生活,年过半百方知身边人的珍贵
飞机上挑电影完全靠名字和海报,没想到刚好是讲Bill Bryson老爷子。演员选得不好,长相太正统,反而是演基友的老爷爷比较像本人。很喜欢拍到老爷子屋子的镜头,看见了墙上的图书馆照片。
好基友一起出生入死互相嫌弃但又一起玩什么的最有爱了
美不胜收~~两个老爷就不要互相折腾了吧,最后还真的来个娘炮明信片...
真正的徒步不是丈量土地,而是让风雨冲刷掉都市生活的锈迹。徒步中狼狈的经历撕碎了“诗意远行”的浪漫想象。当比尔在暴雨中脱光衣服狂奔,这场“原始人行为艺术”治愈了他的失眠和焦虑。
想去某个地方的念头真的有时候就是突然一瞥,ps结局很棒
很美式但也很无聊,下饭都不香但这电影吧也不能说它上烂片公路片普遍本该算比较吸引人的但是这片就是无聊,没意思
好多笑点,哈哈!1. 那些看起来就实现不了的事情,讲真,的确实现不了。2. 但是那样的事情非常值得试一下,冒点傻气,找个逗逼损友,说走就走。3. 虽然没能实现,但是那样的过程也是足够了,直觉要收手时就收手吧。4. 知识和常识很重要,关键时刻能救命哒!
差点什么
写审片最怕庸片,所以做人也还是不要做庸人的好
总是想要做点不一样的,挑战挑战,冒险冒险,在未来这会成为更常见的事的。
装备
毫无特色。两星给应该去说相声的胖老头。
两个可爱的老头。看来结不结婚不重要,还是得有个可以一起旅行的好友啊。
尴尬中透露着点诙谐与幽默。
两个老头历险记。还好但自己没到那年纪很难引起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