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灵神探』一桩桩让FBI毫无头绪的连环命案在拥有“预知”能力的约翰的帮助下,渐渐找到了死者间的关联——他们都是即将饱受绝症煎熬而死去的人,前半部分略带惊悚的风格加上环环相扣的悬疑推理,让人时刻保持紧张。
但当后半部分杀手自主现身后,只剩下奥斯卡影帝安东尼·霍普金斯和金球影帝科林·法瑞尔的飙戏,以及一惊一乍的背景乐了,比较可惜。
一部对“安乐死”讨论的影片,直到结尾反转道出拥有预知能力的约翰,当年为了让饱受病魔摧残的女儿不再痛苦,而亲手结束了女儿的生命时,让人陷入沉思。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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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片的英文名是solate安慰,使快乐,我认为一方便指安乐死,一方面指影片内容是主角对自己的慰藉。
主角根本没有什么特异功能!!
应该是一个年轻时主张安乐死的医生,所以对自己的女儿艾玛和朋友乔都执行了安乐死。
而后对自己之前的理念产生了质疑,所以精神出现了问题,影片开始说他们把主角和伊丽莎白分开,我感觉就是主角被隔离治疗精神疾病了!
男主和反一其实是一个人,从结尾男主头上和反一一模一样的伤疤可以看出!
整个影片都是男主自己的臆想,直到最后走出心魔,否定了原来的自己,最后的镜头是他老婆来医院接他!!!
每个人是不是都有过预知未来或者感知过去的幻觉?
抑或,不是幻觉?
比如梦境,比如恍惚,比如臆想……有时候我们经历的某个瞬间,忽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会问自己,这场景是不是做梦梦到过?
有时候我们见到某个人的模样,觉得他是自己曾经擦肩而过的人,听到某个人的话语,会觉得我早就知道你会这么说……神奇的脑电波并不能用科学来解释为什么,但是不要被幻觉控制,在真实经历的时候的感受才是最不可预见的东西,必须经历。
我们来讨论一下电影情结以外的东西。
没看过的赶紧去看这片,绝对很棒的。
这个电影实际上是在讨论一个问题:当人被病魔笼罩,失去了作为人类的自由与理智,此时出于善心帮他解脱,这算不算一种罪过?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这当然属于罪过,因为你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就让他解脱了,这起码在法律层面上是一个大罪过。
很多问题归根结底来说,都会回归到法律和宗教层面。
法律层面,一个人要解脱是要通过一系列程序的,如果你是当事人,你需要申请安乐死,心理医生会基于人类学与宗教上的理论,来讨论让不让你“自杀”。
因为基督教是反对自杀的。
如果需要安乐死的是你的亲人,那就更繁琐了。
电影里面这位反派一号就是逾越了法律层面,不管他动机如何,甚至在那位警察在死于癌症晚期的折磨之前,就设法让他死在工作期间,这让他家里领(赚)到了一笔可观的抚慰金,令他的儿子得以成材,动机绝对是好的呀,甚至让警察选一下,他都会马上同意的。
但即便如此,法律之神圣,还是要将他列入谋杀罪。
该咋判还是咋判,就算同意也是不会马虎的。
这种擅自作主的行为,恐怕连神明都没有这种权利,因为它违反了人类的自由意志。
说一下神学层面的。
可能有些人不知道,美国的法律基础是基督教。
很多法律建立的理论,都是从基督教的教条衍生出来的。
也许这部作品要探讨的真正目标也是在这里。
当一个人处于病痛折磨之下,生不如死,无法理智得思考,只剩下生的本能,如果他有理智肯定会选择死去,而此人却断然无法做此抉择时,出于对人的爱,我们是否可以为他着想,替他解脱?
这样是有罪的吗?
这个问题很难有答案。
因为我们生而为人,是无法做选择的。
但是片尾给了我们答案,作为一位父亲,霍普金斯的选择是(含泪)悄悄打入一针药剂,帮助他的女儿解脱。
这是冷血吗?
不,这是出于慈爱。
说了这么多,无非就是,人被痛苦折磨,生不如死的时候,就让他死了吧。
搬那么多理论干卵,设身处地得替人家想一想才是真的。
影片的思路和发条橙很像。
初衷是好的,但实施的手段及过程是否算是仁慈?
在我看来,没有经过个人意愿而被迫发生结果的,都有违自然,丧失人性。
毕竟谁都不是上帝,可以随意给别人下审判(无论是生命或是结论)。
扣掉两分是因为片子给的提示过多,在影片前十五分钟大概已经能猜到走向了,无趣。
片子也有记忆碎片的影子在里面。
痛苦的活下去还是安稳的死去。
生命的宝贵。
自以为能让别人过得更好,自己一厢情愿的去“救赎”别人,从而剥夺别人的生命,这样是对还是错误的。
这个问题贯穿了整个电影,乔找到约翰时,能够预知未来的约翰拒绝给乔开门,但是他最终还是打开了们,也许是因为乔的无赖,也许是因为约翰估计他两之间的情谊。
这是电影的第一个点,这时的约翰还是跟凶手抱着同样的想法,长痛不如短痛。
这在约翰在电影结尾安乐死了自己的女儿那部分的到了印证。
到了后来,约翰意识到凶手跟他是一样的人,他也能理解凶手做这些是为了什么。
他选择了退出。
也许是害怕算不过凶手,也许是他观点就跟凶手一样。
到了后来,女主找到约翰,约翰对女主的经历一整痛述,这里其实是电影的第二个点。
女主生活可能很惨,但是她挺过来了,她现在的生活变得比以前更好了。
约翰开始动摇了。
终于在大巴车上,乔把他劝了回来,继续开始调查。
直到凶手设的局让乔得到了“救赎”。
改变了他家人的命运。
然后在酒吧就是电影的第三个点,这时的约翰已经想通。
生命不止有结果,还有过程,生命不止是有长度,还有宽度。
愤怒的约翰将酒杯拍到凶手头上,也表明,自己是站在不改变命运这边的。
小男孩不被杀死,可能他能吃完手中的冰淇淋,做出更多的泥塑,跟家人分享更多的快乐。
黑人大妈不被杀死,可能她能学完电视中正在播的菜谱,能拍出更多欢乐的照片。
年轻女人不被杀死,可能她能遇到下一个爱她的男人,或许她也能知道她的伴侣也是在乎她,爱着她的,当得知她死去的消息还是会痛哭流涕的。
乔不被杀死,或许他能跟家人流下更多回忆,或许他能教会儿子开车,让自己的生命流下更多的轨迹。
影片的结尾,凶手让约翰“强行”把自己杀死。
可能是因为机关算尽,逃不出约翰的手心。
亦或是自己也认定了约翰的信念。
珍惜生命的宝贵,再多的困难,也不要放弃生活中一点一滴的乐趣。
电影前半部分大概就是用一些悬疑来引起观影者的好奇,在中间给了大家“长痛不如短痛”的悖论,然后通过整篇电影来一点点纠正这种看法,毕竟直接灌输给你你也不一定能接受吧。
一系列手法怪异、毫无动机也毫无线索的连环杀人案出现,FBI的乔和搭档凯瑟琳毫无头绪,他们只好求助于隐居的通灵神探约翰。
约翰可以读取过去,感知未来,在调查中很快就给了乔和凯瑟琳两人帮助。
很快,又一起案子发生了,一个女人,躺在浴缸里,被杀死,浴缸泡满了花瓣,死去的女人如绽放一般。
约翰找到了这些死者的共同特点,那就是他们都是重病之人,将死之人。
还有一点就是凶手也是通灵之人,甚至比约翰还要厉害。
约翰自知不是凶手对手,想要退出,不过在凯瑟琳的强烈请求之下还是留下。
接下来就是循着蛛丝马迹找到凶手。
凶手看起来人畜无害那种,可是却打伤了乔,原来乔得了脑肿瘤,也是将死之人。
约翰和凯瑟琳开启追捕凶手,期间约翰和凶手还有一次正面交锋。
最终在列车上,约翰保护下了约瑟琳,杀死了凶手,自己也是身负重伤。
查理斯改变的是过去的约翰(女儿未死时,甚至更早),导致约翰安乐死女儿,并且继承查理斯的业务。
(在遇到查理斯之前)最后那句"see you soon John"是约翰脑子里的声音,意味着约翰听到这句话时他俩还没见面。
我猜这时约翰的时间线是杀死女儿之前,约翰看到了未来(即电影中)发生的一切,最后他受查理斯的影响(杀死了查理斯),给自己的女儿做了安乐死。
然后,他继承了查理斯的理念,无痛杀死许多绝症患者。
电影约1小时11-13分钟时,女警察调查类似案件,10年内全国一共有62起,特点是【延脑并无刺伤】,但都是无痛杀人,有毒杀、一氧化碳。
因为约翰是医生,所以这些毒杀案件更像是约翰做的(年纪太大刺不动后脑勺了)。
当然,这个理论看起来有个很大的漏洞——如果约翰没有杀女儿,那么他看到的未来就不会是电影里那样(蝴蝶效应),反过来也就不会导致约翰想杀女儿。
因为我在做的游戏有类似的剧情,所以想“狡辩”(解释)一下。
这个漏洞是【基于我们普通人的认知】,即现在决定未来。
然而我们并不知道“能看到未来的人”眼中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对他们来说时间的流动是正是负还是零】?
我认为他们眼中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是同时发生的。
查理斯在列车上对约翰说过,他们一直看着这一幕,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结尾伊丽莎白(约翰前妻)说的话印证了这一点,她说这次约翰的信不一样,“全是有关过去的”,然而【约翰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也就是说之前约翰也写过信,多少都是有关于未来的,因为对于约翰来说,他可能分不清过去未来和现在。
在我的游戏设定里,类似约翰的角色对时间的感知是不一样的,对他们来说,未来和现在同时发生着,因果关系不再是过去决定未来,还可以是未来决定过去。
(因为对他们来说【是同时发生】的)如果一定要试图用我们的角度去理解他们的时间流动,我觉得“回忆”是最好的用词。
即他们的一生已经结束,已经发生的事情不会改变,他们只是在回忆那些已经发生过的事情,没有特定的时间顺序。
(假设)对约翰来说,过去、现在、未来是同时发生的,那么【查理斯改变了过去的约翰】这一说法就说的通了。
有意思的是约翰最后救女警察,在左前额上留下一道疤,这道疤和查理斯左前额上的疤几乎一模一样,让我一度认为查理斯和约翰是同一个人。
现在想想,或许查理斯也经历了差不多的事情。
说到底是个脑洞,看着玩就好。
这部电影在我眼中的核心价值争议其实与“安乐死应不应该合法化”有着密切的联系。
其下的观点其实要么老生常谈要么就过于抽象。
这部电影却带给我新的想法。
痛苦让共情的人新的痛苦,而由于新的痛苦促使共情的人去终结这种痛苦,无形之中忽略了一种痛苦者的感受。
当然我们会认为他们的感受就是痛苦,对么?
然而却忽略了某种可能性:他们存活的本能大于了痛苦,即我宁愿痛苦着逐渐靠近死亡,但我愿意多几刻去呼吸空气,感受“痛苦”这种活着的人才独有的感觉。
通解或许是在可询问的情况下询问,不可询问下不拒绝其追求感觉的可能性。
绝了,这部电影只有二刷才能找到更多细节。
就是简介大家也看了很多这就不多说了,我要说的是这样的。
关于人格分裂,关于安乐死,关于懂得死亡这部电影讲了很多,也让我想了很多。
曾经家里养了一只德牧,他陪着我们度过了很长时间。
后来他老了,两条后腿瘫痪了,只能在地上磨来磨去。
伤口引来蛆虫,我不知道那要多疼,看着他吃不下一点东西,爸爸难过的问我们要不要安乐死他,我下了很大决心才把要说出口。
然后再被窝里哭了很久… 电影里说的对,痛苦是想要活下去的美丽。
我没有权力决定生死。
下面是一些我认为的细节--细节一:左额的疤,我觉得这是一个象征,象征着约翰的人格们。
在凶手暴露出来之前的一点点,考尔斯探员左额上出现了伤口,而且经历撞车,翻车之后,人怎么可能只是流个鼻血,破个额头。
所以合理分析发现,排除穿帮可能性那就是之后发生或者是说除了精神病画家杀人,开枪,飙车,一切都是约翰的梦境。
或者说人格之间的斗争。
而查尔斯和约翰就不多说了,从后期约翰左额上和查尔斯一样的疤还有查尔斯不断重复的我们是相连的都能看出来。
细节二:火车里,约翰明明伤到的地方是颧骨上,太阳穴下的位置,为什么镜头一切,伤口变成了左额上?
穿帮吗?
我认为不是,假设,约翰因为车祸住院,昏迷,那么时间梳理一下,车祸发生在查尔斯出现前,所以那时候伤疤就已经出现在约翰脸上了。
查尔斯出现时左额伤疤也就晚于约翰,加之查尔斯后来大屏幕上说,他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那么左额伤疤怎么来的?
合理解释就是,约翰在安乐死自己亲身女儿时,因为重大打击产生了人格分裂。
当时分裂出了查尔斯这个人格,而再后来预知了朋友乔死亡后,有了一个类似于女儿的人格考尔斯。
那么一切解释就通了。
为什么约翰说查尔斯矛盾,为什么约翰会救考尔斯探员,为什么约翰会从医院醒来等等。
都有了合理解释。
好了,电影里还有很多细节,各位看官去自己寻找吧。
以上为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老戏骨撑完了全场,这个特殊能力太bug了,到后面都无法自圆其说了,于是男二只能选择狗带⋯⋯
拥有预见未来的能力却用来安乐死将死之人是不是有些浪费,导演对剧本的掌控力不够,最后反派莫名其妙就死了,原来救女主是最重要的
因为科林·法瑞尔是GAY蜜的男神,所以硬着头皮陪他看了这么无聊的片子。如果我有这种超能力,我才不会吃饱了撑的去思考救赎与慈悲这么高深莫测的哲学问题。我会在雍和宫附近支个摊儿,从而开启京城第一算命大师的职业生涯。
要是拍的好一点可以拍出七宗罪的感觉了,后半段有些长,剧情主要人物很少,故事简单,剪辑方式很棒,探讨的病痛和死亡问题,惊喜亮点tm我在学校食堂看的居然看到了漏点!!!美女洗澡脱衣服那段居然真tm播出来了,不知道是不是那删减的一分钟,不知道那个电视和版本是什么,总之是我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这么过点的场景…如果全部电影都这样的话那中国电影体系不歹世界和平,要是没有性欲那我们还有什么意义,为了一点漏点和删减而吵的不可开交。
好吧,承认看过这片子,但是讲了个啥确实没啥印象了。好像就记得这个爷爷特牛逼!
其实对于家人来说 执行安乐死 至少在国外的环境下 即便不是自己动手 也还算一部分人的选择 那么这也只能解释全片最后的部分 可是头上的疤呢?charles和john的一样的部位 那charles到底是否存在 还是他本来就是john的年轻版 反正有不少bug AH有时挑片比较让人费解
要是后半段也尊重观众智商就好了
一般般~~每个角色都没有发挥空间,故事又没有侧重,挺流水帐的~
不要被片名骗到,这是哲学片
痛苦的活还是愉快地死?没人能给出让多数人能够接受的答案,而题设本身又隐藏着更多的问题……本片为了删繁就简,设置了两个能够预知未来的超能力者,导致深入研究只是浅尝辄。试想如果改变了能预知的未来,预知的未来就没有发生,那么预知的还是未来吗?频繁闪现的惊悚元素则哗众取宠,正反超能该对调
如果最后科林法瑞尔真的把霍普金斯训练出来了并“继承”了他的遗志,那这片子感觉就可以上一个档次了。。
对七宗罪的拙劣模仿,没有老爷子的演技这戏就什么都不剩了。看的时候一直在想,ColinFarrell究竟是怎么糊成这样的
表面是通灵,其实是哲学。生死善恶之辩尽让人无言以对。
前半段悬疑气氛不错,后半段有点烂尾嫌疑。通灵探案加上宗教元素的融入让我想到《七宗罪》和刘青云的《神探》,当然这部显然不够精致和完美。上帝究竟是仁慈的还是残忍的?痛苦地活着还是安乐的死去?这样的问题确实不吸引人
对两大影帝的对决抱以很大期望,可惜剧情并不咋滴,杀手和神探其实是同一类人。
结局应该直接反转,法瑞尔以为占据主动,其实就是霍普金斯一路引导,培养一个弟子
身患重病之人,面对没有治愈的希望,而又需经历长时间痛苦的过程,提前结束生命是正确还是错误呢?电影是想探讨安乐死吗?可是这也有本质的区别呀,安乐死是自我意识,电影是旁观者在做决定吧,如果是无关的人“自以为是”,当然是不对的。
5分。这剧本是什么鬼,故弄玄虚啊,看上去是个探案片,但其实是并没太多需要探的,都先知了,没毛是你不知道的,一路看两位先知比拼谁更牛X……是该在痛苦来临前死去,还是该挣扎着等待生命的耗尽,这个倒是本片留下的唯一值得回想的话题,但其实还是安乐死话题。通灵先知这种题材能上映倒是略意外。
Sometimes the greatest acts of love are the hardest acts to commit.有时候最难以付诸的行动,往往是爱意最伟大的体现。——安东尼·霍普金斯,科林·法瑞尔。某一幕《预见未来》既视感。
整体有些乏味,严重的虎头蛇尾,越往后,神棍感越重。叙事混乱,剧本有些拉垮,浪费了霍普金斯的好演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