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get不到什么。
老片子也就算了,像这种20年代以后的新片子,打分真的就该严格一点,毕竟都已经有无数老片给电影这种东西打基础了,常见套路多了真的会看腻。
然后这片我看的断断续续的,因为实在是也看不太下去,居然能在国内上映好神奇,这种独立电影在院线还真不多见,虽然我没去电影院看。
忘记是谁说的,接触的人越多,越是喜欢狗。
虽然影片里体现的更加奇幻了一些,但这整个电影就是演绎一种魔幻现实。
主角的爹跟哥哥纯纯俩精神变态,主角都特么被打残废了,喂个狗都能被扔进狗笼子里,也不知道和狗一起住了多久,唯一的学习就是母亲偷藏的女性杂志。
再往后面,福利院爱好歌剧的老师,跟对象结婚了还有了孩子,我真服了牛逼;被狗偷珠宝的富人太太还有假装粉丝的律师,这家伙最后被狗活吞了;保护费收的太多被狗咬裤裆威胁的黑帮老大,找了一堆人去主角老窝报仇结果被打的稀里哗啦;最后就是炸裂越狱,出来之后就站在那个教堂下面,站不住了躺倒下来,在教堂十字架的阴影中跟特么耶稣一样,这下真成狗神了。
很巧,dog跟god俩单词本身就意外的相像。
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主角cross dress之后在台子上唱歌,一开嗓我的天,这也太动听了,仙乐贯耳,令人忘了呼吸,一曲下来我在屏幕外面都忍不住鼓起了掌。。
确实,没有我想的好看,部分原因可能是离生活太遥远了,无论是电影情节还是人物本身,抓不到一个能感受的电影所想表达的事物的角度,有隐喻我也品不出来,总而言之就是太远了。
如题,主角共情边缘人士怎么成为了你打差评的理由?
这不是没骨头硬挑吗?
对,提问者是一名正在做变装演出的边缘人士。
遭遇过类似主角的家暴,受过社会和圈子的排挤,以及体会过校园到职场的霸凌。
怎么,被害者自身有错的言论立刻就想扣上来吗?
社会边缘人士怎么你了?
你活得多骄傲多优越啊?
轻轻抬一下下巴就划出一条条漂亮的界线来,阶层、性向、心理缺陷、生理缺陷……与你不同便是异教,跟你不同就是对立。
而你又何曾想过对方有时候是否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
你多厉害啊,你是除了你之外其他人的人生模版,边缘人士看见你后立刻抱头鼠窜,你是阳光,他们只配活在下水道,他们甚至不配被一个电影主角共情。
不好意思,那些高高在上的言论。
即便遭遇上述这些我也从不觉得自己是受害者。
因为在我的认知里,错的不是我。
我从未逃避信仰和神。
时候到了,我自会接受属于自己的审判。
《狗神》是我迄今为止观影排面最大的一次。
在上海影城的首映礼上,导演吕克·贝松、制片薇吉妮·希拉(后来才知道是贝松夫人)、主演卡勒伯·兰德斯·琼斯悉数到场,可惜由于万恶的工作导致我掐着点到达,只能坐到最后一排的角落里,提问环节疯狂举手也没人看到我。
我其实只是想问一个问题:这部影片的英文名是 Dogman(狗人),但中文翻译成了狗神(Doggod),导演你怎么看?
“Dog man”这两个词在影片中仅仅出现过一次。
男主道格童年被关在狗笼里的时候,他的变态基督徒哥哥不仅不顾他死活,还在狗笼上挂了一条横幅:In the name of God (以神之名)。
隔着狗笼从背面看过去,道格正好只看到了dog man 两个词。
小男孩的演技真是好,露出了一个令人惊悚又心酸的微笑。
God 和 Dog,显然是导演刻意在玩的一个文字游戏,也是道格一生的困惑和追寻。
宗教和信仰问题似乎在影片中没有被强调,但只要深究,却又无处不在。
而与之息息相关的,是人类逃不掉的苦难。
我认为,从那条横幅起,道格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就开始混乱了。
小小的他不明白,哥哥明明是基督徒,却为什么如此残暴?
神究竟是存在的吗?
如果祂真的存在,为什么赐予他如此悲惨的命运?
是他做错了什么吗?
这也是几乎所有信徒在信仰之路上都会产生的困惑,不论哪种宗教。
“哪里有不幸,上帝就送出一只狗。
”开篇这句话其实已经点题。
神从不示人,但祂以自己的方式救赎人类。
狗就是神派来的使者。
一百二十多只狗,象征了道格一生的苦难,也象征了一次又一次的救赎。
所以狗对于道格拉斯而言,的确扮演了神的角色。
每一次他受难,拯救他的都是狗。
帮他脱离狗笼的是狗,在他因失恋自残倒地时救他的是狗,帮他盗窃、胁迫、杀害对他不利的人的也是狗,就连最后帮他出狱的也是狗。
但有趣的是,道格和狗之间显然是相互救赎的关系。
道格最初的厄运开始是因为他爱狗,从上门求助的年轻人的话判断,道格收养的一百多只狗里,很多应该也是当别人有求于他时送过来的流浪狗。
命运纠缠,因果相依。
他给了这些狗足够的爱和庇护,狗也回馈了他足够的爱和超人的能力。
他为狗狗们读莎士比亚,和狗狗们一起做蛋糕,一起度过的那段岁月静好的日子,无疑是他生命中最宁静有爱的时光。
好吧,仅次于他和萨尔玛在一起的时光。
心理医生有问过道格一个关于自我选择的问题(原话记不清了)。
在面对苦难的时候,每个人都会做出不同的选择,有人忍耐,有人反抗。
道格显然属于后者,并且他的反抗在常人眼中还属于过激那种:非得杀人不可吗?
但他并非恶人,相反,他还十分善良,不然他不会为了帮助一个洗衣店老太太而得罪黑帮老大。
他似乎停留在儿童时期的善恶观里,简单而天真,对自己不好的人都是恶人,别人说不好的也是恶人(从头到尾我都在好奇那个来找他的年轻人有没有撒谎),而他就依靠自己能控制狗群的超能力,去践行自己心中朴素的正义观。
从这个观点来看,我认为道格和异装癖也毫无关联,尽管他一出场就以一身血染梦露的造型震惊了警察和观众。
对他而言,这不过是他在萨尔玛时期养成的表演习惯和情感寄托。
他当然是对自己的人生不满意的,所以才需要从一次次扮演他人的过程中来寻得满足和快乐。
但残疾的他没有办法获得一份正式的表演工作,而这个变装秀歌舞厅给了他这样一个极好的机会。
他只是为了迎合在场观众而选择了这些女性形象而已。
成为谁对他而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可以脱离自己悲惨的人生和身体,去体验他人的美妙人生,哪怕只是一首歌的时间。
影迷对此应该都很能感同身受吧,让我们脱离一地鸡毛的生活,去体验别人的人生,哪怕只是一部电影的时间。
当然,这些女性形象也不是随便选的,琵雅芙、玛琳·黛德丽、梦露……都是鼎鼎大名的传奇女性。
吕克·贝松作为法国人,借机给法国以国葬之礼送行的女歌手伊迪丝·琵雅芙致敬两次,而琵雅芙本人也是一个悲剧式的天才人物,和道格的身世形成了巧妙的呼应。
片中的两首歌也是精心挑选的,La Foule 和 Non, je ne regrette pas,分别映射了道格的疯狂和不认为自己有过错的非常态度。
在心理医生跟他探讨为何盗窃的事情时,他认为自己只是重新分配了一下财富,他早已不被世俗常规束缚的思想可见一斑。
但他至始至终是痛苦的,即使他拥有掌控狗群的能力,连监狱都能出入自如。
所以影片的最后,他将自己收拾干净,忍着剧痛摇摇晃晃走向教堂,用他自己的话说,也是走向死亡。
当他的身影和十字架的阴影相重叠,我不知道他是否得到了死亡,得到了解脱。
导演刻意设置了这么一个开放结局,因为信仰,从来不是一个可以真正被探讨的话题。
他呈现了这么一个故事,而观众自有解读。
这部影片的最大亮点无疑是卡勒伯·兰德斯·琼斯令人拍案的演技,他的每一个眼神、脸上每一块肌肉都是戏,都让人沉迷。
但一百多条狗狗们也居功至伟,同样贡献了神演技,为观众呈现了神一般能力和温暖。
所以我想,吕克·贝松应该也会喜欢《狗神》这个翻译的吧。
耶稣是人的神,道格是狗的神。
他等待着赎罪之日,拖着残疾的身躯迈向耶稣十字像,悔过往日,祈祷来生。
他倒在耶稣的阴影里,完成了他这一世的苦难。
他的身旁不是鲜花,是百只狗狗的簇拥。
用化妆演替人生,把狗狗当作伴侣。
狗不像人一样勾心斗角、各怀鬼胎,它们团结忠诚,是温柔的朋友,也是英勇的战友。
当人类的冷漠腐蚀脊柱时,是狗狗用小小的身体扶持着。
废世的氤氲吹不到狗狗的温柔乡,肮脏的狗舍是人类的余晖,枪响之后是莎士比亚戏剧的落幕。
《狗神》是部标准又不失深度的商业片,其对“狗神”诞生原因的探讨与爱狗情怀都是加分项,穿插的莎士比亚元素与变装隐喻也是出彩之点,男主的演出有小丑的风采,当然这剧情是见怪不怪了。
狗神 (2023)8.12023 / 法国 美国 / 剧情 / 吕克·贝松 / 卡莱伯·兰德里·琼斯 克里斯托弗·邓汉
《狗神》的后劲很大,回家路上还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也不知道下次再看这样的电影要等到什么时候。
但我不会把《狗神》无差别推荐给所有人,如果你恰好喜欢《这个杀手不太冷》,倒是可以把这部电影当做是那个故事的另一个版本。
关于故事。
男主名叫道格拉斯,简称道格,是导演跟我们玩儿的一个谐音梗。
父亲家暴、哥哥变态,母亲还算正常,但太过软弱,有一天偷偷离家出走,逃离了魔窟。
相对正常的道格被父亲和哥哥关在狗笼子里很多年,他逐渐与狗狗们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
一次意外,父亲开枪导致道格下肢瘫痪,父兄二人也因此被关进监狱。
长大成人的道格并没有被社会接纳,生活上四处碰壁,似乎只有在变装酒吧化妆成别人,才是他的高光时刻。
与几百只狗生活在一起,他逐渐明白了人是不可信的。
在狗狗们的帮助下,他用自己的方式生活在世上,去主持正义。
但整个过程中,他难得的没有失掉自己的价值观和善良的底色,毕竟爱狗狗的人能差到哪里去呢。
他就这样义无反顾地奔向悲壮的结局。
关于电影。
道格从小生活在那样的家庭环境之下,身边没有一个让他信任的人类。
即使逃出父亲的魔爪,即使接纳了戏剧老师的善意,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却发现自己只是戏剧老师眼中的孩子。
他孤独地活在人世间,却只有狗狗们能完全理解他。
人狗互相支持,道格才走到今天,不然他可能早就不在了。
这让我想起了《这个杀手不太冷》结尾,莱昂对玛蒂尔达说的话,其实狗狗在《狗神》里,就是小女孩的角色,是救赎了道格的存在。
影片不止一次让我联想到“杀手莱昂”,不只是片尾大战的设计,不只是人狗感情的逐步搭建,更多是对道格孤独感的刻画,给我特别熟悉的感觉。
另一部让我多次想到的电影是《小丑》,他和道格一样的被世人所不理解和嫌弃,善意偶尔闪过,但底色永远是痛苦。
《狗神》显然不是一部故事驱动的电影,吕克贝松这次真的在耐心讲述道格的故事,塑造这个独特的人物,让观众意识到他是如此的不同,又如此的熟悉。
即便在生活中见到道格你可能就如同寻求帮助的小哥Juan一样对他敬而远之,但在电影院的2个小时中,观众是理解他的,是感同身受的。
关于结局。
有两件事情我在看电影之前没有搞明白:一是为什么电影翻译成“狗神”,而不是“狗侠”或者“狗人”。
二是为什么豆瓣评分从8.0暴涨到8.3分,而国外评分网站却普遍给出差评。
看完电影我就理解了。
原来GOD翻过来写就是DOG,而片中也有很多对于宗教和信仰的描写。
这同时解释了我的第二个疑惑,就是影片为什么在国外评价不高。
讲GOD与狗相提并论,并且父亲和哥哥两个大反派都是虔诚的信徒,再加上变装和墨西哥裔黑帮的刻画,相当于把所有“多数族群”都冒犯了个遍,惹人讨厌完全合理。
片尾道格坚定地走进十字架阴影,在狗狗们的陪伴下走向自己的死亡,极具美感。
被囚禁那么多年的道格应该不想再在笼子里被关住哪怕一天。
而以他的残疾之身,被警察通缉又不可能一直逃亡。
所以当他倒下,那一刻他似乎终于自由了。
而我也有了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我想到了《狗神》会很好,但没想到是这样的好。
关于吕克贝松。
2000年后的吕克贝松与2000年前的吕克贝松仿佛不是一个人。
《这个杀手不太冷》和《第五元素》之后,他即便不算透支自己的信用,也再没拍出过令人激动的电影。
《狗神》一出,那个男人又回来了,这仿佛是他一生功力的集大成之作。
动作戏依旧凌厉,却不会拖沓。
反派没有加里奥德曼那么遭人恨,因为他不是重点。
故事不够集中,却展现了道格的一生,甚至有种史诗感。
人狗感情比起老少关系更难以理解,却也更极致。
综合上面的一切,我能得出的结论是,我很喜欢这部电影,但肯定有相当一部分观众是接受不了的。
所以首周上映,排片跌到1.7%并不让人意外。
即使主创来华也没有挽救排片的颓势。
我只希望喜欢这类电影的观众,能够在《狗神》下映前,有机会在电影院里看到这部电影。
忘记在哪里看过这样一段对话:——据说那些童年悲惨的人,有一半都成为了罪犯。
——那另一半呢?
——成为了制裁罪犯的人。
《狗神》是一部沉重的现实主义电影,是一部酣畅的复仇爽片,也是一部温柔的成人童话。
世界各地都曾出现过类似的新闻:一些病态的父母为了虐待自己的孩子,把孩子长期关在狗笼或者猪圈里。
法国导演吕克·贝松说,他印象中这样的新闻就有三个,一个在美国,一个在罗马尼亚,一个在法国。
就像是枝裕和通过一些社会新闻拍了《无人知晓》一样,吕克·贝松也是从社会新闻中获得了灵感,拍了这部《狗神》。
他想通过这部电影设想一下,那些长期被关在狗笼里的孩子们,长大后会变成什么样?
影片很早就揭示了片名《狗神》的来源:GOD(神),反过来看就是DOG(狗)。
影片的主人公道格拉斯就是一位一体两面的角色。
道格拉斯让我想到了两个截然相反的银幕形象:一个是迪士尼的白雪公主,一个是《神雕侠侣》的裘千尺。
白雪公主可以和小动物交流,道格拉斯也可以和他的狗交流。
裘千尺被亲人所害成为残疾,却大难不死在囚笼中练成杀人绝技,最终报仇雪恨;道格拉斯也被亲人所害成为残疾,也在囚笼中完成了对父亲哥哥的反击。
白雪公主清纯可爱,心地善良,裘千尺生性狠毒,瑕眦必报。
白雪公主代表了极致的善良美丽,裘千尺则代表了极致的恶毒丑陋。
这样在人性光谱上位于两个极端的角色,却融合在了道格拉斯一人身上。
TA可以温良,也可以凶狠。
TA可以如梦露一般风情,也可以如野狗一般嘶吼。
道格拉斯也是“性别模糊”的。
这也对应了TA毫无未来可言的前半生。
TA反抗父权的暴虐,但也无法认同母亲的懦弱。
或许这就是西方社会对性别无限细分的原因之一,单纯的男性或者女性,无法准确定义道格拉斯这样的人。
影帝卡莱伯·兰德里·琼斯的精湛表演,也让观众看到了像柏林电影节等电影奖项取消最佳男、女演员奖,将其合并为最佳演员奖的理由:这样的表演已经超越了性别。
卡莱伯·兰德里·琼斯获得戛纳影帝的影片是《内特拉姆》,在那部影片里,他扮演了一个反社会人格的角色,代表了极致的恶。
看完《狗神》,很多观众应该会好奇,为什么童年遭受过非人虐待的道格拉斯,长大后并没有心理扭曲堕入黑暗,反而成为某种意义上的“侠盗”,开始锄强扶弱、劫富济贫?
或许是有狗狗的陪伴,或许是话剧老师为TA带来了一丝温暖,又或许是在TA被社会拒之门外,走投无路的时刻,变装秀的“姐妹”们为TA敞开了一道门。
当道格拉斯求职屡屡被拒,最后来到剧场时,台上的歌手正在模仿Eurythmics的MV造型,演唱那首极具动感的《Sweet Dreams》。
《Sweet Dreams》曾被《X战警:天启》当做插曲使用,被称为“快银专属BGM”。
快银是一个可以跑得很快的超级英雄,而道格拉斯是一个离开轮椅几乎走不了几步路的残疾人。
但是看到变装秀的表演后,道格拉斯也仿佛觉醒了超能力,TA不借助轮椅只能站立一首歌的时间,但只用这一首歌,TA就征服了变装秀的老板和观众。
道格拉斯成功在正常人的社会里“站”稳了脚跟,有了立足之地。
TA还成功培养了一支狗狗大军,可以做很多普通人无法做到的事情。
此时,道格拉斯并没有去报复社会,反而开始尝试纠正这个社会。
这样的剧情走向,可以理解为导演兼编剧吕克·贝松的温柔,他不想让这个成人童话太阴暗。
也可以理解为本文开头的那段对话,那些童年悲惨的人,长大后变好与变坏的比例,向来是50:50。
道格拉斯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好人”,TA的所作所为都在法律的底线之外,但向来不喜超英电影的吕克·贝松也无意将其打造为一个无所不能的“反英雄”。
道格拉斯纵然可以面对黑帮大杀特杀,但最终仍敌不过命运的诅咒——站起来走,就意味着走向死亡。
道格拉斯最终选择了站着走完自己的最后一段路,然后倒在了教堂十字架的阴影里,狗群闻讯而至,在TA的身旁围了一圈又一圈。
我们无法猜测道格拉斯一生中对待神的态度。
在TA的童年,哥哥和父亲正是以神的名义对TA百般虐待,而一个命运坎坷,生活百般不如意的人,很容易把过错怪罪到神的头上。
但是在结尾的大战中,那一枪卡壳,似乎又证明了神(或者说命运)在关键时刻还是站在了道格拉斯一边。
或许在那个时刻,道格拉斯才真正与神(命运)和解,得以坦然迎接自己的终局。
在今年平遥影展期间,我错过了《狗神》的中国首映。
因为影展安排的是露天放映,我担心天气太冷而主动放弃了观影。
但从影迷或褒或贬的讨论中对影片始终留有好奇。
2个月后,在气温更冷的北京,在杜比影院的大银幕上看完了《狗神》,我终于明白影片为何会产生各种争议,也收获了一些意料之外的亮点和惊喜。
男主角道格是被父亲和哥哥像狗一样唾弃的。
但却是被狗狗们爱戴的守护神。
也受到神的垂怜。
对父亲和哥哥来说,道格是狗。
对狗来说,道格是神。
对神来说,道格是不幸而可怜的孩子。
DOG倒过来,便是GOD。
《狗神》中虽然有100多只狗,还被人调侃是“《汪汪队立大功》电影”。
但最大的亮点是男主角卡莱伯·兰德里·琼斯的表演。
曾凭借《内特拉姆》获得戛纳影帝的他成功驾驭了社会边缘人格的影片主角道格的形象,大部分戏要坐在轮椅上表演,且还有多个变装造型。
其演技丝毫不输《小丑》中的华金·菲尼克斯。
在电影里,道格讲到他童年在原生家庭的被虐待、在少年时期与演员萨尔玛的美好回忆,这些桥段我明知是编剧有意的煽情,但在卡莱伯·兰德里·琼斯精湛的演绎下,仍然让我几度感觉鼻子发酸,击中泪点,不得不调整收敛情绪。
甚至因代入感过强,一度觉得好像自己的双腿也失去知觉,无法从座位上站起来。
不得不承认,吕克·贝松是情绪渲染的高手,而卡莱伯·兰德里·琼斯即使不能称之为“天才演员”,也绝对证明了自己是一位演技派。
这种收放自如的表演张力,我至今还未能在国内演员中看到。
吕克·贝松也在平遥影展的分享中说,他一度认为这部影片无法被拍成,直到找到了男主角的演员卡莱伯·兰德里·琼斯。
吕克·贝松发现这个演员已经演了10年戏,大部分都是小角色,但可塑性很强。
他们见面并一起吃了三次午饭,但一直没聊剧本,他发现卡莱伯·兰德里·琼斯和道格一样敏感细腻,于是决定让他主演。
为了准备道格——一个坐在轮椅上的残障人士这样一个角色,卡莱伯·兰德里·琼斯买了一个轮椅并在上面生活了5个月以充分适应这样的生活。
吕克·贝松决定把影片对男主角最难的两场戏放在第一天和第二天拍摄——在戏院见到萨尔玛和在流浪动物收养所大吼大叫的戏。
拍摄完后,吕克·贝松觉得对男主的表演已经心里有底了。
确实,卡莱伯·兰德里·琼斯的演技撑起了道格,也撑起了整部影片。
即便如此,卡莱伯·兰德里·琼斯仍然对片中的一场戏感到害怕,那便是以艾迪特·皮雅芙的造型用法语演唱的戏。
吕克·贝松观察到这一点,于是他耍了一点伎俩:他不断地推迟这场戏的拍摄,从开拍第四周推迟到第七周,反复地出尔反尔延期拍摄,直到卡莱伯·兰德里·琼斯终于忍无可忍。
他愤怒地向吕克·贝松表示希望尽早拍摄这场戏,他不再对此感到恐惧,而是充满劲头。
这便和片中道格“背水一战”的心态形成共鸣。
吕克·贝松的“阴谋”成功了。
提到法语演唱这场戏,不得不说《狗神》的另一惊喜在于男主角道格的各种变装造型及歌曲,分别致敬了多位熠熠生辉的著名歌星、影星。
道格第一次登台便是致敬法国一代香颂女王艾迪特·皮雅芙(Édith Piaf),演唱的是《人群之中》(La Foule),技惊四座。
影片结尾道格走出看守所时,配乐也是艾迪特·皮雅芙的另一首名曲《我无怨无悔》(Non, je ne Regrette rien)的英语版。
道格还以德国著名女星玛琳·黛德丽(Marie Magdalene Dietrich,代表作《上海快车》《柏林艳史》《控方证人》)的造型演唱了在二战期间广为传唱的名曲《莉莉玛莲》(Lili Marleen)的英语版。
在影片片尾,道格以玛丽莲·梦露的造型独自哼唱了电影《热情似火》(Some Like It Hot)的著名插曲《我想要你的爱》(I Wanna Be Loved By You)。
所以在《狗神》中,吕克·贝松仍然将很多迷影元素融入故事之中,给影迷以眼前一亮的惊喜。
片中客串出演,饰演首饰失窃女士的马里莎·贝伦森曾演过卢基诺·维斯康蒂的《魂断威尼斯》,并是斯坦利·库布里克《巴里·林登》的女主角。
也算是影片让人意料之外的,在诸多影史经典上留下倩影的“迷影元素”。
《狗神》以男主角卡莱伯·兰德里·琼斯的演技撑起,情绪动人。
又在造型与音乐上有令人惊喜的迷影元素。
也在宗教、神性、异装、原生家庭方面有所表达。
能够在内地商业院线看到这样形象的主角实属不易。
值得肯定,也值得在大银幕观影。
感觉在发一种逻辑自洽的疯,在普世价值观的边缘,试图建立起一个自己的宗教,在这里你有无数无条件爱你的信徒,有自己的皇宫,有自己审判的尺度,你是你自己世界的神。
变装和戏剧同理,都是在现实的边缘创造的另一个世界,在这世界里你无所不能,你主宰一切。
与《小丑》有相似也有不同,同样是经历童年创伤成长起来的孩子,小丑倾向于混乱和毁灭,狗神倾向于独立与秩序。
一定程度上来说是边缘人的另一种自我救赎方式。
但狗神的行为其实是在普世价值观的边缘疯狂试探的,导演必须要给人性增重,来达到超过普世价值观的程度。
男主的表演是最大砝码,他必须给出人性深处非常能被共情的瞬间,比如说看到女神结婚那段,镜头是仰视的男主视角,这对才子佳人满溢的幸福压迫而来,令人窒息,你完全可以共情到男主的悲愤,嫉妒,不甘,又强作风度,隐隐地你也想站起来撕毁他们的幸福。
同时他又是天真的,优雅的,在舞台上唱歌的那段,虽然你知道不是他唱的,但依然感动于在歌声中,他长久以来的压抑、伤痛得到暂时的释放。
天生异于常人的发疯会让你感觉很遥远,但一个你可以理解,共情,欣赏,迷醉的灵魂,他的发疯是美丽的。
这种美丽不来自于他的五官,完完全全是表演魅力的加持。
是他,让整个故事成立。
Man以一己之身贡献了多个流行文化符号的吕克·贝松,在《狗神》的刚开场,就迫不及待地致敬了另一个流行文化经典,《教父》:“狗神”道格拉斯收下一只流浪狗,作为替人出头的报酬。
他端坐着,抚摸狗,露出维托·科里昂式的微笑,仿佛区别只在于后者抚摸的是猫。
紧接着,就是一段《教父》的经典配乐。
这是吕克·贝松的老毛病了——他老怕你看不出彩蛋。
在映后他就坦承“配乐是本片的第二台词”,因此不惜给每句歌词都配了中文字幕。
Godfather,Dogfather,当然是文字游戏。
但这种对照并未贯穿《狗神》始终——这样的委托,狗神全片中只接到了一次。
因为比起暗示狗神就是教父,吕克·贝松更想先声夺人地揭穿他和教父之间的距离:狗神并不是那个能随意和人“讲讲道理”的黑帮老大。
正如你无法忽视他的优雅,你也无法忽视他的怪:他剃着寸头,但敷了厚厚的底妆;柔软有质感的丝质睡袍下,穿了一件“平地起惊雷”的鱼骨胸衣;他保持坐姿,是因为他无法站立,只有调整了螺丝,才能勉强挪动;容纳着轮椅和数百只狗的陋室,取代了教父庄园那间盖不住血雨腥风的会客厅。
不是教父,是怪人。
正如其自述,他的“怪”来源于他的过去:被父兄囚禁在狗笼里、被枪轰掉一截手指并致残、流落孤儿院、孤独、失业……但另一方面,他的“怪”也是他精心补缝、对抗创痛的盔甲:他和数百只狗共生,因为狗爱人,唯一的缺点是太爱人;他沉迷戏剧和变装:“我一直喜欢伪装。
如果你不真正了解自己是谁,你就会这么做。
装扮自己,编造一个过去,来忘记自己的过去。
”所以,如果剥离了带有超英色彩的狗的段落,《狗神》其实更像一部聚焦边缘人物的新现实主义电影,除了用了太多配乐和蒙太奇。
也无怪乎道格让人想到小丑,因为其实上一部有类似评价的电影,就是华金·菲尼克斯的《小丑》:同样是开局小人物,同样是被生活的凌虐转变为浓妆面具下、大开杀戒的畸零人。
然而,当文化坐标从教父换成小丑,却仍然是对《狗神》的误读。
为什么是误读?
其实,两个角色之间最大的差别在于:小丑演绎的是“沉沦”,狗神却是“起伏”:受家人虐待致残是为伏,受老师点拨戏剧启蒙是为起;流浪狗收容所被迫关闭是为伏,登上舞台发出自己的声音是为起;为黑帮追杀入狱是为伏,对咨询师敞开心扉是为起……而《狗神》拍的最传神的部分,并不在于“伏”,即经受生活、命运乃至神祇的打压。
而恰恰在于“起”——为那仅有的爱、艺术和自由意志所打捞。
我觉得最精彩的,是变装俱乐部相关的剧情。
这一片段对中国观众尤其意义深刻的一点是:它很可能是大多数观众第一次有机会在院线银幕上,深入这个被神秘化、污名化的“不存在的空间”(很希望不是最后一次)。
道格获得一个驻演的面试机会。
虽然这里演的不是高雅的莎士比亚,但他仍旧唱得淋漓尽致,遥遥致意35年前的《第五元素》里,外星歌姬演唱的那首Lucia di Lammermoor。
变装俱乐部,是以成为本片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随着同伴落泪,平生唯一一次,道格成为了某个人类群体的成员,即使是十分短暂的:每周一次,每次一首歌的时间。
在那台上的,是怎样一个怪人!
妆容粗劣、假发突兀、舞步举步维艰。
他又是如此地无惧于自己的怪,甚至把怪作为一种糟糕的武器,以自卫、以宣誓、以挑衅。
这正是所谓坎普美学的精髓:热烈、伧俗、粗野、过度。
如苏珊·桑塔格所言:坎普的最终生命:它之所以是好的,是因为它是可怕的。
当然是“可怕”的。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影片还尚未在国内公映,但我很期待它受到的回应,并可以预想到有被冒犯的声音:又是残疾,又是变装,吕克·贝松是不是在玩什么政治正确,是不是在叠buff?
或许起初,你也会觉得这是一种生硬的议题嫁接。
然而最后,你会发现,所谓残疾或变装,共同指向的,都是个体被主流社会排异的孤独。
正如学者罗伯特·麦克鲁尔(Robert McRuer)指出的,残疾者和酷儿个体存在某种交叉性,这来源于他们因不符合社会对于“正常性”的认知而处在的边缘处境。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也可以把《狗神》所展示的,认作一种激进的身体政治:虽然道格的残疾是飞来横祸,但变装策略不仅帮助他重塑自我认知,也同时打破了关于身体和性别的常规预期——既然给予我这样多舛的命途,我就把它痛快打碎重组了给你看。
正是从这次表演开始,道格习惯女装。
除了冒犯和挑衅,女装给予他的,还是一种和生活的有意间离。
在幼时女老师的引导下,亦是在别无选择之中,他只能希冀伪装和表演,让他逃遁去一个比现实更美好的世界。
做“女明星”是一种角色扮演,其实扮“教父”和“珠宝大盗”也是。
道格的行为,总是形式大于实质,大概因为人生已经如此凋敝,所谓“实质”早就对他失去意义,所以他偷了宝石却只是在陋室中孤芳自赏、从不求变现,且每次都为他人“总是为了钱”的动机而感到失望。
我因此觉得《狗神》的海报特别切中题意:化妆镜中折射出道格的面容,隔着距离远远看去,点点烛火衬出一个金发美人。
但视觉中心以外、更大的阴影里,蛰伏着道格的轮椅和他背部的伤疤。
他久久注视着镜子,不愿挪开眼去。
如果我们再进一步想,会发现更有意思的事:镜子之于道格,何尝不是电影之于我们?
当我们凝视银幕的时候,又何尝不是在期待着被带到一个精彩得“忘我”的地方去?
但正如好的电影总应该与现实发生回响,道格也无法无止境地活在幻境之中。
吕克·贝松因此没有讳言道格的残疾,没有粉饰他背后的伤疤。
他最终走出了自己的房间。
生而为人,道格要接受他最后的审判。
Dog说到这里,才要讲本片的核心元素——狗。
首先抛出一个观点,狗对于《狗神》来说,还真的没那么重要。
所以其实很怀疑,冲着狗来看《狗神》的爱狗人士,会不会多少有点失望?
狗和狗神的关系,很明显是以狗写人。
狗只有在和道格的关系中才存在意义。
比起现实生活中的生灵,吕克·贝松描绘的狗,更像是一种美好和爱的象征物。
类似的角色,我们甚至可以联想到《第五元素》中的女主角莉露——一个从天而降的红发美人,武力值max,能够拯救世界,却可怜巴巴地缩在男主角的车后排请求援助。
同样缺乏主体性,同样作为美好的象征物,可能唯一区别在于狗比Leeloo获得的刻画还要少。
看完电影,我还和朋友打趣:吕克·贝松拍了几百只狗,里面竟没有一只是比格。
因为比格是出了名的不服训导。
其实,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吕克·贝松并不想突出塑造某只或某几只狗的个性。
所以,看完《忠犬八公》以后,你痛哭流涕地会记住八公的名字,但看完《狗神》以后你几乎记不住任何一只狗的名字。
它们大多也没有名字。
狗以群像的形式呈现,实际上,就是强调狗是概念化的和象征化的——对于道格来说,狗就是神谕。
再看看吕克·贝松的文字游戏:幼时,道格被关在狗笼里,狗笼外被钉上一行字:IN THE NAME OF GOD(以上帝之名)。
然而,从狗笼里,道格看见的是几个被遮蔽后又重组的字母:DOGMAN。
这就是道格所获得的神谕:被“上帝”抛弃了、被当作“恶魔”对待,他遇见了狗。
这么一群指哪儿打哪儿的生力军,为道格做了一系列难以想象的事:为道格舔舐伤口、为道格偷盗杀人、和道格一起亡命天涯……
狗和道格的相互吸引,是一拍即合。
片中从未出现任何训练镜头,宛如神迹。
这一点,吕克·贝松也通过道格的一个表情暗示了:当狗为道格一分不差地衔来食物和调料后,道格有一瞬间的怔忡,然后是感动。
这是一个信徒听到神明回应了他的请求以后的神情。
那些被家庭和社会排异的时光、那枚没有被上帝关照而送入他脊柱的子弹,在这一刻开始,终于变得不那么重要。
虽然肉身仍然难以移动,但狗已经化作了他的“身外身”。
把DOG和MAN之间的空格删去,《狗神》原片名DOGMAN一词,直观体现的,就是一种“人狗合一”的状态。
和DOGMAN遥遥相对,在《敞开:人与动物》中,意大利哲学家吉奥乔·阿甘本提到过一种奇异的生物——古希腊神话中的“人马”:对于人马,很难从分类学上给予归类,尽管是一种虚构的造物,但人马不是神灵,因为它不能归于奥林匹斯众神和泰坦神的后代。
同时人马也不能归于人类,相对于人,人马更为残暴,也更具肉欲。
当然,人马也不是动物,尽管人马拥有马的身躯,但是人马却拥有与人一样的智慧,尤其是人马在某些技能和智慧上胜人一筹。
利用这种非人非马的的动物,阿甘本指出了“人类”在分类学上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人并不存在一种实质性的界定,他是位于“绝对超越的神性”和“绝对世俗的动物性之间的第三项”。
简单来说,就是人要在神和动物之间,找到自己的位置。
因此,关于人的定义和分类,并非是天然就有的,也不是颠扑不破的。
从古至今,有一系列封闭性的论调,它们总是试图界定生命的本质,以及生命和非生命、人与动物之间的严格分界。
这种分界在允许一些人群物种成为至高者的同时,自然也导致某些生命形式被排除在外:当然,这就包括道格和关在铁笼里无法自决命运的流浪狗——一组道格瘫倒在地面上,而狗笼上贴着“ADOPT ME”(领养我)字条的蒙太奇镜头,就暗示了这种边缘生命的共通性。
因此,DOGMAN几乎象征着一种阿甘本式的“敞开”,鼓舞我们重新定义生命,重新思考那些原本封闭的、关于人和动物的本体论与人为划界。
流浪狗基地关闭,道格没有上诉,带着所有的狗走了。
小屋里,狗不再生活在笼中,他们正式开始作为一个家庭来生活。
也是在这个小屋里,边界开始消融,而网络开始搭建,他们开始享有同样的意识,因此根本不需要多余的训练和解释。
狗和人之间的那个空格,倏忽消失了。
God如果用超级英雄范式来理解《狗神》,那么《狗神》中最大的反派,显然是与狗(DOG)逆序的神(GOD)。
道格所经历的,是不被上帝眷顾的一生。
如果说父兄可能只是神意的错误实践者,那么此后漫长的余生中所经历的波折,也足以让他明白他并不是神的孩子。
他对神的怨怼,转化成吕克·贝松的镜头语言:手持摄像机里摇晃着、带来不祥意味的哥哥脖子上的十字架。
在另一个道格的主观镜头里,狗笼外有一面美国国旗,歪斜着。
作为神在世俗意义上的对照,国家的概念也在他的心中凋敝了。
在神之界和世俗之界,他都注定是一个没有位置的弃子。
在吕克·贝松的过往作品中,就不乏关于神与人的讨论。
《第五元素》里,莉露是拯救人类的神使,而《超体》的女主角露西通过100%地开发了大脑,获得了可与神匹敌的能力——掌控物质、意志,甚至时间。
除了利用这些女神形象去提供商业电影所需的视觉刺激以外,吕克·贝松更着重塑造她们对于人类,那种带有距离感的好奇和审视:莉露作为外星人,要从头开始建立对人类的认知;而露西随着大脑的开发进度,逐渐丧失人性。
给母亲的那通电话是她留在世界上最后的具有温度的表达。
莉露和露西同样有“量子阅读”的名场面,即盯着屏幕光速吸取海量的人类知识。
有一处经典剧情:在拯救世界的关头,莉露对人类历史的理解终于到了近现代。
面对战争中自相残杀的画面,她流泪了也犹豫了,不知道还该不该伸出援手。
这种颇具现代精神的反思,应该是这部老商业片,如今仍能带给观众的唯一惊喜:神俯瞰着一无是处的人类,实在不知拿他们如何是好,而吕克·贝松总选择再救人类一次。
所以有了莉露最后的一吻,和露西递出的代表未来的“U盘”。
从这个角度来说,《狗神》的确是吕克·贝松作品中比较特别的一部。
因为在人与神之间,故事采用了人类的视角。
不再是神的纠结,而是人的命运。
后者自然比前者更微观,但也无疑比前者更沉痛。
《狗神》的表达,更类似《这个杀手不太冷》的那段经典台词:“人生是一直这么痛苦,还是只有是小孩子的时候才这样?
”“一直如此。
”因此,如果我们纯把《狗神》里那些“十一罗汉”式的偷盗和“小鬼当家”式的反击当成爽片看,就忽略了道格身上那道始终挥之不去的阴翳。
在映后,吕克·贝松特意强调,道格不是杀手。
他的杀戮,本质上都是必要的防卫和反抗,不是纵情自洽的发泄。
他坦诚自己以狗杀人,嘲弄遵循着字面意思的“狗咬狗”的世界,本质上,这并不带来解脱,而仍然是一种对社会规则抗拒着的无奈认同。
道格的最终救赎,来源于心理咨询师提到的一个词:“自由意志”。
此前,道格一直相信,因为脊柱里的子弹,自己走的每一步都是走向死亡。
在命运的确定轨道上,注定没有什么个人意志的空间。
女心理师的“点化”看似刻意,但如果联系到道格此前经历的几次转变,又显得情有可原:狗、狗笼里的女性杂志、莎士比亚、变装俱乐部……或许萍水相逢,它们都在不同的时刻给过他一些上浮的动力。
而他仿佛一直就是这样,撕开一条缝,就要争一点光。
所以,与其说是女心理师拯救了道格、另一种“神旨”拯救了道格,都不如说他是又一次选择了自我救赎,而这种自我救赎,就是对于神旨的终极反叛。
连女心理师都没太寄希望于开解他,所以也没有太费口舌,而他虽然嘴上嘲讽着“现在改变我是不是太晚了”,却还是在那一个凌晨让狗打开了牢房的门。
必须强调,这并不是一个温暖、祥和的结局。
正如道格蹒跚的步履、扭曲的表情、沉重下落的身体所暗示的,这很可能是他的生命所能负担的最后行动。
当十字架的影子叠映在他的身体上,而他的狗环绕着他,道格以沉默面对着神明,和过往加诸他身的所有伤痕:控诉、质问、挑战……或者,是一种最深的平静。
一种不再希求,也不再怨怼的平静。
最终,他和它——他的命运——是平等的了,以亲手把自己悬挂上十字架的姿态。
如果你把《狗神》当作一种超级英雄电影,或许也不奇怪。
毕竟,吕克·贝松的确把狗神的能力,理所应当地渲染成了一种超能力。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们都知道杜拉斯说过:“爱,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里的英雄梦想。
”历经打压后一次次握住渺茫的稻草、将自己向生命的复杂性和脆弱性彻底敞开、勇敢地凝视那备受摧残的命运。
这又何尝不是一种英雄主义呢?
吕克贝松不愧是当今“文艺片中最商业,商业片中最文艺”的导演没有之一,这个人总是能用最熟练的商业技巧拍出最文艺的商业片,也是能用最能触及人心灵的感动让一部可能爆米花电影升华的神奇导演。
《狗神》的技法可以说是熟练,熟练得甚至有点陈词滥调,大部分正序加上片段闪回以及3/4处的高潮以及结尾,可以说是经典好莱坞电影的格式,片长也只有两小时左右,不会让人感觉出了影院恍若隔世。
《狗神》就像你逛街累了走进一家咖啡馆,然后偶遇了隔壁桌的一次采访吸引了你,一不小心听了两小时身临其境的访谈,访谈结束,你长舒一口气起身继续逛街,完全没有任何负担。
但尽管只有两小时,吕克贝松还是熟练得在里面插入了许多私货,这一个个“超链接”给影片带来和典型美式爆米花电影不一样的地方,比如男主人公在孤儿院中最后扮演的圣女贞德(执导过的电影),酷似“疯马俱乐部”的舞台陈设(可能是巧合)以及两首Edith Piaf歌曲的英语版本等。
尽管卡司阵容和语言全都是英语,但开头的“吕克贝松电影公司”以及TF1和CANAL+和结尾的制作人员名单中可见,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法国电影。
同样,电影当中用了很“法式”的角度来阐述人与宗教的关系,毕竟电影中最大的恶人不是人类的法律,也不是南美黑帮,而是被男主角家人笃信的美式南传新教——浸信会一类的狂热宗教,宗教如何被人用来作恶,许多影视剧作品中都有描述,在这就不赘述。
形象的来讲,吕克贝松知名的电影作品,几乎都是成人的童话故事,任何人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无论是原生家庭带来的痛苦,对爱情的求而不得,事业不顺,遇人不淑,在他的童话中都会出现,但这些都不会阻挡主角追求自己的脚步。
成为你想成为的自己,而不是社会、宗教以及别人眼中定义的自己。
这就是《狗神》最让人感动的地方了。
2.9 一次观影训练:连看Joker与Doger,问哪部是好电影,哪位是更好的表演? dog和god的对位挺土的,跟一个片子8.3分实际只有3.8分的价值差不多。也没必要找吕克贝松导,找哪个导演导都一样,如果选法国导演只是想宣传一下里面所谓的法国元素的话…
总结下来就是:狗好!人坏!只有标签没有内容 童年创伤 畸形成长 社会边缘 dog和god的对位和置换成为单纯的文字游戏 所有都被简单处理 只剩下演员卖力的表演
法国不愧是LGBT大本营,通篇刻意的LGBT元素让我很不适
伤口有一种气味,能让我们彼此相认。疼痛是一门语言,能让我们互相沟通。嵌进双腿的子弹让我倒下,看见反写的上帝。笼中的爱犬让我站起,成为正写的人犬。睡前搬起沉重的假肢,仿佛是困在笼中的人生。对镜画好美艳的妆容,如同是刺向命运的玫瑰。我倒在十字架的阴影里,是受难的耶稣,也是重生的狗神。
哭了两次。第一次是男主在百老汇看“初恋”谢幕,大家站起来鼓掌,他抱着花被人群遮挡,拼命鼓掌眼含泪光。第二次是他为了狗狗努力找工作不断被拒,获得一次上台演出的机会,艰难却又完美地演绎,获得大家的掌声。洗衣店的老板对他表达了善意,他为了回馈善意,最终导致了这一场“战斗”,男主好苦啊。狗狗们都神了,和男主心灵相通到极致,配合超默契。最后接男主出狱那段,哇!在黑暗里出生,但死在阳光下。
卡莱伯表演没让我失望,但这个剧本真的太一般,典型的关键词编剧。家庭暴力、动物虐待、高材失业、残疾人就业、异装表演、资本失衡、职场单身妈妈还得加上黑社会...一会儿悲惨童年、一会儿戏剧表演、一下狗狗收容、一下狗狗盗窃、拍个异装不够少数还得配残疾、啥都沾点边啥都没讲清楚,主角看似花里胡哨实则扁平无比,里面的狗神得违和,女演员角色表现太夸张抓马得令人出戏,剧本硬要跟你讲道理但却连一个故事都讲不好,又想拍成爽片怎么办呢?只能让演员表现得很装,虚无处生牛逼就很莫名其妙。卡莱伯辛苦了,狗狗们辛苦了,吕克贝松表现平平,有些导演即使拿到个烂本也能拍出不错的效果,但是这部,不行。
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电影刚放完,一只喜鹊飞进影厅,就落在我前排的椅子上!
《我的左脚》《疾速追杀》《小丑》《教父》,吕克贝松选取(抑或是偶然共鸣)了它们各自最为平庸、浅显甚至糟粕的戏剧元素和戏剧模式杂糅出了这样一部貌似另类优雅实则烂俗粗糙的中庸之作。一个从父亲的狗笼里逃出来的孩子,仍身残志坚渴望融入社会,仍幻想拥有柏拉图式爱情,玻璃心碎一地后,捡起来,放回去,仍满怀热烈的舞台梦想,仍心系和谐社会,还搞起了公益事业资源再分配。他真的我哭死,要评感动美国十大人物是吧?无论这位仿似Philip Seymour Hoffman表演魅力传承者的男演员多么卖力演出,无论训练有素的狗狗们的出演多么无可挑剔,无论你们的上帝多么伟大、全能和神圣,都无法把这些无趣的碎片拼凑成一种完整、先进的影像表达。
豆瓣不能发视频很可惜,想把现场所有的掌声尖叫声,手电筒点亮的满场灯光和泪光,送给喜欢狗神、喜欢电影、喜欢电影节的每一个人。#PYIFF
拍出了小丑如果被温柔对待后可能会变成的样子...
本质上是一个童话,莎士比亚的调子写出的通话,有最孩童的闪亮之心,也有深邃的受难意识。
狗狗教万岁。Caleb的表演远高于电影本身的水平。
边缘人+狗狗的设定,当然很吸引人,但故事本身还是太缺乏新意,太容易预测了。人物塑造上也令人一头雾水,实在太潦草了,完全靠着强设定在撑,虽然男主的演绎救活了很大一部分……整体还是,失望
头一回在院线看异装癖主角的电影,生在无爱的家庭,就自己去爱,去找爱。
吕克贝松这些年真是风格多变什么类型都愿意尝试,活脱脱一个法国张艺谋。这部电影更是大乱炖的集大成者,你只需要在天幕花20块钱就能欣赏到教父、小丑、汪汪队立大功和达拉斯买家俱乐部,太棒了还需要给你再加一部小鬼当家吗。奇观化的原生家庭与异装癖除了吸引一帮巴甫洛夫的狗打高分以外只显得处处割裂,也不是说你对话插进几句财富分配自由意志就显得你现实主义批判社会了,灾难性的倒叙结构使人物和情感完全没能在最后一幕立起来——或许只是为了插进一个屁用没有的黑人女警官吧,宁痛苦锤子呢。
消费其他人的痛苦,教父借弱势群体的尸回魂
并不认为是一部好电影,人物连弧光都没有,主线故事也非常松散,回忆段落和审讯段落没有很强的关联性,现实段落几乎就是在新闻采访,没有剧情发展。影片的根基非常牵强,一个非常奇观化的童年阴影,一群开了挂的狗狗,一种天降神力的歌声buff,完全没有前因后果,世界观构建相当失败,就连现实中警局的审讯也莫名其妙,如此掏心掏肺的理由仅仅通过台词来圆。映后导演说想表达男主拯救了狗狗,所以可以像耶稣一样受难,可是影片中基本都是狗狗在帮男主。导演想拍一个落魄版“教父”,可就只拍了一个事件,其他的故事都没有去加强这种人设,最后又是通过台词来强行圆剧情。过誉的电影,不推荐。
简直是俗套
这个电影我有很多地方不理解,父亲的暴躁来源是什么?道格拉斯的演绎天赋和战斗力源于何处?道格拉斯的善良和的犯罪行为有明显冲突?导演到底信不信上帝?医生有什么痛苦?道格拉斯和医生为什么会感同身受?莫非我中途上了趟厕所就错过了许多许多?
“伪装是为了掩盖你不想看到的东西” 2023年度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