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爱德华诺顿无辜的微鼓着嘴做无助状的时候,我差一点就相信这片子是部纯粹的爱情片,然后他就开枪打了女主角,在和电影里的他同时shock了一分钟后,我叹息,他演的果然还是一个变态啊。
没几分钟他又拐走了人家的弟弟,我想,他还是一人贩。
然后女主角的爸爸找出他的档案说他还因抢劫坐过牢,我于是就迷惑了,他到底是一个骗子呢还是一个神经病呢?
还是两者都是?
然后电影演到诺顿在逃亡中的某天清晨醒来发现自己置身于他日思夜想的200年前的西部,我才恍然大悟,这其实是一个穿越的故事。
我看的上一个穿越的故事大约就是休杰克曼的《穿越时空爱上你》。
那部戏的唯一看点就是休杰克曼对“白马王子”四个字尽职的演示,不过现在想来,倒是让我注意到相较于国内铺天盖地的“梦回XX",西方人似乎更喜欢设想古人来到现代都市中的情形。
像两条不甚快乐的鱼A鱼B,鱼A看着桌上的百科全书想:几时放条书里的古代鱼到缸里改变一下现有的沉闷生活。
而鱼B想:为什么不把整缸水和其他鱼、水草以及微生物全部换掉?
所以我不喜欢回到古代的“穿越”故事,原因一:我自认尚未绝望(或者清醒?
)到鱼B的程度。
原因二更简单,如果你在科技发达,信息畅通的21世纪是一个倒霉的f!cking loser, 我不认为这种状况会因为你回到大清帝国或者大唐盛世有所改变。
可惜我们无法穿回过去,这个观点无法被证实或推翻,所幸就像YY本身只在乎快感不需要逻辑一样,无数的穿越故事如汉堡包一样被吞蚀排泄,在鱼B的身体里除了热量,什么都没有留下。
所以很长的时间我都觉得穿越不过是件无伤大雅的小事,顶多有点幼稚,直到诺顿先生开始以他的方式探讨这个话题。
电影中诺顿演的哈兰在现代过着西部牛仔式的生活,影片的前半部分很公式的展现了一个男人作为一个古人生活以及一个女孩遇见一个古代男人的诸多好处。
女孩阴霾暴躁的青春期因完全牛仔化的哈兰而注入了新鲜的空气,就像冯小刚在《甲方乙方》中推出的好梦一日游一样,哈兰带你进入消失已久的牛仔生活,提供牛仔全方位的爱情套餐,更划算的是完全免费且无时间限制。
然后如所有的电影一样,故事需要戏剧化,冷酷的父亲誓要拆散恋人,牛仔的攻略书上写着应带女主角远走高飞,而享受了半部电影的女主角此时发现自己虽不喜欢所生活的鱼缸,但将鱼缸全盘换水也没有必要。
于是在女主角听见闹铃声准备醒来时,牛仔先生拉住她的手告诉她这个梦不能中途退出,愿不愿意都得一梦到底。
女主很莫名的问为什么我不能从自己的梦里醒来?
牛仔先生深情的说:亲爱的,因为这不是你的梦,而是我的梦呀。
哈兰在那天早上置身于自己朝思暮想的西部,像一个形状奇怪的拼图终于找到了自己所归属的画,他不会注意到架在一旁的摄像机,因为这种真实的体验将他最后一点属于现代的人格剥离去,他如牛仔一样在他的独角戏里完成了最后的谢幕演出——像一个牛仔一样在枪战中死去。
我于是明白他不是变态骗子或者杀人犯,他才是那只生活在鱼缸里不快乐的金鱼B,只是其他鱼把YY当消遣,而他把YY当生命。
至于究竟是他自愿用YY填满他空虚的人生,还是YY本身就具有吞噬人心的邪恶属性,大约就像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一样扑朔迷离,但总之过量服用YY这种精神鸦片的危险还是清晰的暴露出来,虽然我不认为诺顿有拍教育片的意思。
爱德华诺顿永远都能将故事捏成属于他自己的形状,我有时总觉得他是很挑衅的在跟你说故事,你说出某个行为A,如白日做梦,他便将此行为放大到极致,然后你说,行了我明白了,他又继续将其由极致发挥到变态的水准。
然后他就邪恶的扬起嘴角:那么你能将白日梦做到怎样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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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看完了这部影片这是一个苦涩而微甜的故事。
诺顿扮演的牛仔让我想起记忆中的很多面孔:他们或她们年轻、热情、充满幻想,然而,实现理想的方式,总是自然而然地选择的逃避,总想着离开这里,离开这个不属于自己的烂地方,也许下一站会更好。
我想,片中的牛仔就是代表着这一类青年。
不可否认,这样的“自由鸟”,有着瑰丽的魅力,炫目而短暂这种魅力因其自身的局限而不能隽永。
任何人都不能脱离现实的矛盾与局限而独善其身。
电影开篇,牛仔阳光的形象深入骨髓,驾着白马,奔跑在美国西部的草原和山脊上,仿佛自由的天使。
而后渐渐的,你会发现,这个完美的牛仔也是有缺点的:撒谎编故事的本事一流^^情节的安排让牛仔的魅力与缺点同时展现,他与女孩父亲争执的时候句句在理。
他的到来,赋予这个压抑家庭的两个孩子无限的快乐与轻松自由。
牛仔要带着女孩儿走,这是他表达爱的方式。
牛仔总是给一个叫JOE的人写信,后来的情节说明这个叫JOE的人是牛仔的父亲,房屋已空无一人。
可想而知,牛仔离家出走也是他逃避现实,寻求理想的结果。
包括影片后半部分,牛仔带着女孩的弟弟逃避追捕,等等,都显示了他的极端与逃避的个性特征。
总之,牛仔是一个让你恨不起来而又不敢爱的角色。
最近看了挺多Edward Norton 的电影.感觉他的电影都是很有选择性的.都很合我.从
这个世界不能以你所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出现。
幻化出另外一个理想中的世界。
那里是快乐而安全的。
有熟悉的一切。
谎言不能被戳破。
或者那全都是初衷。
也许她并不爱他。
或者时候未到。
不一样的世界,路途不通。
殊途同归都将成为不可能。
你不能再平常一点么。
再平常一点点。
不那么理想。
我们也许就天长地久了。
你看这世界中影子是不能长久存在的。
阳光之下没有人再会怕他。
死去的时光已经死去很久了。
你无法背负着他的尸体前进。
那路途有多遥远,有多辛苦。
国王穿戴着满是虱子的盔甲逃亡。
一个如同鬼魂、一阵风一般的人,不断企图从现实的重压下脱逃、从挤压的缝隙中穿梭,(堂吉诃德般的感觉,)以自己的方式(或许,成为另一个自己)想要倾听和追逐自己最本真的灵魂,最终是不是真的找到,那灵性从躯体中脱逃出去了么?
还是如同车库中被囚禁着的嘶鸣的白马一样无法远去,仍在山谷中徘徊。
补充:才意识到的是电影片场的设计真的妙,表象的与内在的,或者商业化的(现代化的)与本真的无法共存,莫不也是一种时代的幽灵?
以及OST营造出的萦绕着飘渺空灵的氛围,刚开始看时想是不是过于轻松了的配乐,逐渐勾勒出一缕轻飘而又孤独的幻影,平平淡淡下的死亡……诺德华太适合演这样的人了(说累了)一个在自己的表壳和内在之间来回穿行的人,感觉那双美丽的蓝眼睛能让全世界都想听他说话!
唉
音乐是完美的.除此之外,几乎一无是处.无法深刻的爱情.加油站的邂候,一见钟情的邀约.海滩的狂野.变换着时间地点的激吻拥抱.男主角明明已经长着一幅不讨好的模样,演的还不算是好人.只好越看越讨厌.面对着镜子练习掏枪的酷姿势明明就是抄袭Taxi Driver里的劳勃迪尼路.仍有喜欢的场景.巨大的客机掠过城市的低空.骑着白马沿着高速公路奔跑,穿过车河.是奇异的景象.美国的西部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牛仔也只能留在电影里才可以继续耍酷.这部小成本却也受到关注的电影,真像是个怪胎,听音乐像是该有断背山般唯美的爱情,至少是唯美的西部风情.看情节本该是个普通浪漫的男女情事,演着演着却成了连环杀手案,而且杀人原因还是个不明不白的.像是一夜之间的念头.不过在美国那样枪枝泛滥的地方,杀人实在也不需要有什么太好的理由了.男主角的表演,如果说神经兮兮的确是他的特色以及目的的话,他倒是成功了.可是要喜欢上神经兮兮的表演,对我来说还真是不容易.
Edward Norton的片子我一部都不会错过。
看这部独立电影的初衷,也纯粹是因为有他的出演。
看完后觉得,这电影,和我想象的相差甚远。
都市牛仔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他爱Tobe,这种爱是真挚的,但和周围的环境、时代交织在一起,却又不得不将感情建立在一个被谎言筑起的承台之上。
被轻视,被看作是“败类”,想要证明自却又没有任何头绪,善良却暴躁,这就是Harlan。
穿着过时的牛仔装束,用牛仔的方式说话,用牛仔的方式处理矛盾。
他活得不真实,他撒了很多谎,他用很落伍的方式生存在这个世界。
他对Tobe的爱恋,对Lonnie的爱都是孤立的,倘若与时空隔绝,他可以是一个好情人,好朋友,但事实上不是这样。
事实上,爱是有条件的,Wade的暴躁和强硬是一部分原因,另外大部分来自整个时代。
深奥的个中道理我也不是很能用文字表达,但是这种孤独的爱最终走上了危险的不归路,却是在情理之中的。
印象最深的是他们坐在浴缸里的那段对话,虽然是影片才开始不久,但我觉得好像已经到了尽头,那种悲剧的预示感一开始就出现在意识里,随着情节一点点的扩散开来。
一个多小时我都处在一种“全身戒备”的状态,似乎在等在“最后的审判”。
爱已成伤的故事很多,这又算上一个。
结尾的处理我不是很喜欢,总的来说,整部片子我还是挺喜欢的。
毕竟是只有八百万的独立电影,并且题材还满后现代的,情节也不怎么俗套,比较符合Edward一贯的风格。
明快的不多,暗色的不少。
另外值得推荐的是这部片子的配乐。
这确实值得大力推荐一下,配乐很好,很特别。
关于Edward,我一直都关注他,最近在系统地看他的片子。
这个人不演主流的人物,那种社会边缘人的角色适合他,也许正是这种独特的作风让他在影迷中间拥有今天的地位。
这位明确表示讨厌商业片的先生,经常混迹于暴躁的、精神脆弱的角色之中,赚得我们很多真情流露。
P.S. 我坚信片中法语是他自己说的。
我一看完就写了这个,也懒得去考证了,不过Edward确实经常在影片中不遗余力的表现他的各种天赋。
比如在《保持信仰》里面,他就彪了几句西班牙语(或者是其他的?
我听了觉得是西班牙语),还有吉他...嗯。
差不多就这些。
第一部分,偶遇爱情…熟悉的剧情第二部分,犯罪(不断升级)偷马。
显然是不认识马主人演了个戏(警官父亲说给你机会,诚实说出来)带13岁孩子射击。
想着早点送回去,没人会知道。
第一次约私奔…被拒绝第二次上门约…拒绝后开枪了,然后不是送医院是跑了(挺讽刺。
之前车里对话,诺顿说人要承担自己罪责,即使犯罪了也是)对自己开了枪,伪装成犯罪人是父亲,骗走弟弟(这里可能是想串口供,然后转罪名)得知女主未死,开枪打死多人,最后毙第三部分,文艺骨灰被撒,女主和弟弟仍然心中挂念……(要不是文艺片,要不是诺顿确实帅,第三部分剧情真怪)
《流入山谷》(Down in the Valley)是2005年的一部独立电影,投资小于1000万美元,导演是大卫·杰勃森,而演员阵容除了有着名影星爱德华·诺顿外,还网罗了18岁的好莱坞青春女星埃文·瑞切尔·伍德。
显然这部电影的核心就是爱德华·诺顿,因为钱是靠他搞来的。
本片入围了2005戛纳电影节的“一种关注”单元。
我在上个月看的这部片子,看了两遍,有一种奇怪的东西一直萦绕着我。
我非常喜欢这部电影,它干净的像清泉,而情节却令人匪夷所思,我们搞不清楚它的情节为什么会是这样,可又很自然。
配乐极其舒服。
它让我想起了文森特·加洛的《棕兔》,相比之下,它没有那么阴郁,但是同样忧郁,它呈现了一种罕见的明朗的忧郁、孤独和绝望。
http://wuqing.org/
这部电影由诺顿主演,但是不算出名,豆瓣评分7.2,也不算太高,究其原因,大概是这部电影非常地叫人迷惑。
这种迷惑不是看完《资产阶级的审慎魅力》之后的迷惑,也不是看完《大都会》之后的迷惑,这两部电影看完之后,人会陷入一种沉默,但是你能感受到导演表达的一个方向,你也许不甚清楚它们究竟要说什么,但是你知道方向,但是这部电影,它带给我的迷惑是没有方向的。
为什么陷入迷惑?
影片最开始,一对姐弟有一个独裁式地养父,姐姐偶然遇到了在加油站打工的哈兰,他们相爱了,哈兰像所有恋爱中的男孩子一样,希望显示显示自己的本领,他告诉姐姐他认识一个农场主,可以借来一匹马,于是他们就在这个农场的山上骑着马,度过了浪漫的一天,只是实际上,哈兰并不认识这个农场主,农场主最后拿出枪来,招来了警察。
这件事使得这对姐弟的父亲十分厌恶哈兰,不让女儿再和哈兰来往。
一次,哈兰偷偷去见姐姐托布而没有见到的时候,他私自带着弟弟出去骑马练枪,回家的时候又碰上了他们的父亲,矛盾升级。
这时候哈兰萌生了带姐弟俩离家出走的想法,姐姐断然拒绝,但是哈兰去入室盗窃攒到了钱,来到了托布家里,托布不愿意走,哈兰认为托布想离开只是没有胆子,争吵之下,哈兰顺手拔枪射伤了托布,哈兰懊悔不已,这天夜里他射伤了自己,但是他再一次来到托布家里,告诉弟弟是他们的父亲射伤了托布,说服弟弟和他一起离开。
弟弟同意了,他们开始逃亡的旅程,弟弟非常依恋哈兰。
最后的枪战中,哈兰射杀了一名警察,姐弟俩的父亲射杀了哈兰,弟弟伏在哈兰的尸体上痛苦。
等到一切过去,姐姐和弟弟捧着哈兰的骨灰,撒在了一个山坡上,而他们的父亲孤独地坐在车里,望着他们。
即使光看上面这段剧情就很疑惑。
前半段,哈兰是一个有思想,很浪漫,想到什么就做什么的牛仔,他带着牛仔帽,穿着一件白衬衫,牛仔裤和靴子,不大愿意不穿泳衣而穿着内衣游泳,不抽大麻,会在马路的车流中间大声地发表宣扬自由的演讲,这时候他赢得了观众的心,他是一个反传统的英雄。
不过很快,他入室盗窃了,这也没什么,观众会原谅为正确的理由做错误的事情,观众会找到借口。
但是当他射伤姐姐,欺骗弟弟的时候,就很难再为他找到借口了,此时,姐弟俩的父亲展现出他对姐弟俩的爱,他一刻不离地守护在重伤的托布身边。
于是,一个印象转折产生了,原本应该是反英雄的主角有了真正的道德缺陷,原本应该是坏蛋的父亲开始博得理解和同情。
观众这个时候开始犹豫,究竟应该以何种态度面对我们的主角哈兰,是相信他是一个好人,还是相信他是一个坏人,如果说他是一个坏人,他做任何事都似乎有一个出于美好期望的理由,如果说他是好人,他射伤了他的爱人,诬陷父亲,欺骗了弟弟,这些都很难说是一个正面角色会做的事情。
第二个印象转折点在逃亡的路上,哈兰想帮助弟弟克服怕黑的弱点,他鼓励他像男子汉一样鼓起勇气,他们在小镇上欣赏歌舞,弟弟和哈兰的关系变得非常的紧密。
这时候,观众又会调整自己的印象,这样哈兰毕竟是一个好人,一个可以原谅,值得同情的坏人,却有一颗善良的心。
但是在和父亲对峙的过程中,哈兰大喊“我们俩个都知道是你射伤了托布!
”,如果哈兰不提这句,那么观众对他应该是完全的同情的,但是仍然,他还在试图欺骗别人。
究竟如何去理解哈兰这个人呢?
看完电影的二十分钟里我都在思考这个问题。
有几个细节也许值得注意。
第一,就是哈兰两次给一个人写信,但是我们没有看到他寄出,第二封信的落款是“你的儿子”。
第二个细节就是他在说服弟弟跟他离开的时候,他提起儿童福利机构的事情,他说他知道这是能发生在一个孩子身上最糟糕的事情,他不愿意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弟弟身上。
这个细节可能暗示着他的童年是在福利机构度过的,这实际上解释了他为什么会有非常强烈的要拯救姐弟俩的欲望,为什么要对抗他们的父亲,他自己的童年应该是不幸福的,所以当他看见姐弟俩的生活状况的时候,他奋力地想要帮助他们脱离这个家庭。
那么最重要的问题是,如果他的童年是在福利机构里度过的,那么他在给谁写信的。
我的感觉就是,他试图欺骗自己,他有家人,有一个好父亲,同样的道理,他在欺骗弟弟说是他们的父亲射伤了他的姐姐的时候,也是在试图欺骗自己,源于内疚,他希望是父亲射伤了托布而不是他自己。
下面的解释,就要看你相不相信他是一个疯子。
如果你觉得他是一个神智正常的人,那么他做这一切虚假的事情只是为了创造一种美好,一种他不曾得到的美好。
如果你觉得他神智不正常,那么他是真的相信自己有一个父亲,真的相信托布拒绝跟他离开不过是太害怕了,真的相信不是自己射伤了托布。
我个人倾向于他是能够分清的,但是他不愿意去分清。
哈兰注定是个悲剧。
他不合时宜地生错了年代。
他在车水马龙的柏油马路上骑着一匹白马,显得那么怪异和滑稽,他像五六十年代的牛仔一样,熟练的玩着柯尔特,拔枪的动作完全像西部片里的赏金猎人,他滔滔不绝地谈论着西部的牛仔和传奇,他乐此不疲地在卧室里玩牛仔的角色扮演,他是一个牛仔,一个孤独的牛仔,他完全信奉个人英雄主义、理想主义和冒险主义,法律和道德对他并不适用,他想凭一己之力拯救两个孤苦伶仃的孩子从此以后浪迹天涯,他想凭一人一枪就可以阻挡来犯之敌,他想骑上一匹白马,驰骋戈壁,只是,他生错了年代。
这部电影说到底,完全可以用一个镜头来形容,就是那匹哈兰带着他“拯救”出来的孩子,骑着那匹白马奔驰在宽阔工整的柏油马路上,身后是开着汽车的追兵。
他以为自己是五十年代的牛仔,不过他遇到了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父亲,父亲过度的保护欲来源于他做警察这么多年的恐惧,他深深的明白,二十一世纪,人人都有可能是变态神经病。
这是两种道德观和价值观的根本对立。
前半段浪漫得要命 后半段是堂吉诃德之死
诺顿和德妹都年轻的时候
EdwardNorton本身就是一种象征。
装嫩呀,我也喜欢
what a wait!
就是那参不透的,人与人之间的,无法言寓的,痴迷。
小故事。配乐动人。ED演技依然美好。
会有Harlan这种人,也会有相信Harlan的人。。。
所以我糯演了个美版丁蟹吗
说不上来,美式雄性、压抑、白皙。两人相遇真是又热烈又醇厚的空气碰撞,美好、空旷。一眼也可以看到童稚的眼神敏感得藏不住秘密,仿佛十月从未出现过。(喜欢秋千的镜头!)
男主真的是五毒俱全,讲话方式也听得好难受
我只能说,这的确是诺顿的电影。我爱那山顶。
嘎!!!诺叔和Kat Dennings出现在一个片子里过!!!
有mazzy star的背景音乐,还有norton,夫妇何求。以为这是一部小清新,结果事实告诉我我男人不会接治愈系。yeah...
不坏的电影,很孤单很忧伤,空荡的房子,这种空虚的illusion,经典的美国警察父亲,有一些落入窠臼的老生常谈。我说这个儿子的生活肯定很崩溃,身边的人都拔枪相向,父亲也很崩溃,就有那么个人缠着我的家庭不放。如果不够成熟,那么无法分清伤害与爱。
什么也不说了,幻想大发了必然没有好结果,警惕
Funny how life goes.
6.8分。很难评的片子。每一步都莫名其妙出乎意料,牛仔吗。怀旧真是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逃避还是什么,觉得自己融入不进现代社会?所以给自己找的蹩脚理由?感觉很天真很莫名其妙。我来看rory的,还是很萌的宝宝一枚,姐姐也美死了。诺顿你咋拍过这么难看的电影。
诺顿请不要努力扮演异性恋了……
很早很早前看的,甚至有点儿忘了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