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森特死去的时候,窗外一颗树的阴影静静的降落在他身上。
文森特渐渐的走向迷茫,最后终于走向崩溃和分裂。
这个专业的杀手,在任何的时候都能精确的挑选最合适的、最安全的位置。
遗憾的是他在这个夜晚遇到洛杉矶最敬业的司机。
短短时间内杀手就变的支离破碎。
他对麦克斯讲“如果我们过的了今晚,你应该给她打电话”的时候,仅仅一次,就是这一次,他没有占据最有利的位置。
他坐在和麦克斯同一边,看着昏黄的窗外。
《爱.作战》里,王志文扮演一位杀人越货的杀手。
劫持了私车一辆到处做坏事。
按照常理,杀手应该长相平庸,面貌更应该看过就忘。
(《碟影重重》的扮演者最适合路人角色啦)可是克鲁斯实在太帅,他帅也是因为他的知名度太大。
为了更好的诠释这个杀手的角色,靓汤遵从导演旨意,化妆成圆通快递的派送员(实为连邦速递,就是《荒岛求生》里那个公司),给一家小商店派送快递,并且还在此店里和胖老人亲切交谈,从头至尾都没被认出。
这说明克鲁斯确实堪称美国的刘德华,对事业的认真程度旗鼓相当啊!
热爱麦克尔.曼的人都知道,他的电影里最帅气的就是动作场面。
这部借刀杀人再次请来了《盗火线》里的动作指导。
这位指导在英国特种部队服役12年,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教授克鲁斯如何拔枪、如何翻滚。
片中爵士乐酒吧被秒杀的奥斯卡黑人影帝说,如果克鲁斯生在以往牛仔横行的西部,他一定是一位快枪手!
(意思就是SJ很快,所以基德曼才和他离婚了......)他在枪杀完这位黑人后,久久的捧着他的头颅。
内心的同情已经写在了脸上。
动摇后迎来的就是死亡。
愤怒的麦克斯开车冲向了街道。
失魂落魄的文森特没有系保险带。
深受重伤依然像马蜂一样盯住目标。
在车箱内大喊“我以此为生!!!!!!
”这时候的麦克斯已经不信文森特的这一套了。
健四郎说过,愤怒会使身体僵硬掉的。
僵硬的文生被麦克斯击中,应了他一开始讲给麦克斯的故事。
“一个男人死在地铁上,可是有谁会介意呢?
”
It was known as “the movie in which Tom Cruise played a really bad guy.” That was as far as i knew before we walked in Coronet, our neighborhood theatre that had definitely seen better days.The giant auditorium was occupied by forty or so audiences. We congregated under the center of the giant dome like a herd of lost sheep huddled together on a stormy plain: stay close enough to be aware of each other’s presence but far enough to avoid eye contacts. City sheeps. :)The mood projected by the movie fit perfectly with this audience.The opening sequence resembled a 007 movie. Jigsaw of images: Thai newspapers and street signs, airport crowd, expensive looking leather suitcases changing hands between two handsome but rugged looking men in silk Italian suits.But then, the pace suddenly slowed down. Chaos was replaced by order; high adventure was replaced by mellow dialogs between a black cab driver and his passenger. The enclosed space of the taxi cab allowed the audience to see every facial expression shifts of the two characters, the shifting of the eyes, the pause of an opened mouth, the contemplation of an answer, a smile, a sigh,. It was meticulously done, polished and intimate.As LA’s neon nights flew passed outside of the taxi cab, like a languid river winding down to the ocean, we rode with the characters in that particular non-007 mood throughout the movie: melancholy and contemplative.Moments I enjoyed the most:1. Vincent’s face, as he stared out to the night, contemptuously stated his low opinion for the indifferent inhabitants of LA.2. The climatic moment when everything broke lose like a volcano eruption. Max and Vincent treated insults as they pointed out the fatal weakness of each other.3. The finale. What exactly happened? What made it happen? was it the finally arrived (first?) emotional connection with a fellow human being? Or was it the other way around? We’d never know.A story of the night.I like that. The sparseness of people, the space that surrounds us seems to grow under the cover of darkness. Our emotional tentacles reach out to people and places, where we wouldn’t or don’t feel safe to do in the day light.
开篇就让我感觉导演的功力不低,在嘈杂的环境里从司机关上车门的那一刻变的寂静,仿佛切换到了另一个世界一样,一瞬间就把视觉重心聚焦到司机身上,更容易调动观众的情绪。
而简单的拍摄司机和乘客之间的交流,也能大概知道司机的基本情况,大致性格,这样接下来的行动才会更加符合人物特性,从一开始知道杀手身份的惊慌失措,到紧张无助,最后无可奈何,一步步被杀手牵着鼻子走。
看着好像老实人性格的司机一直被欺负,但其实随着杀手跟司机的对话,以及通过后续的一些经历,司机的性格也不再像之前那般随意任人宰割,好像被打通了任督二脉一样,敢于走出舒适圈,迈向更大的舒适圈,从伪装杀手的身份去套取名单的时候,态度的转变仿佛气场都变了,这也跟前面铺垫的观察细致的习惯相互联系,行为举止都像一个杀手,老油条。
后面的爆发更是一次比一次猛,先是直接飙车撞向护栏同归于尽,然后又干翻警察只为去救无辜的生命,即便是赌上自己的性命,最后还能毫不犹豫的直接射伤杀手,这一次次勇敢都并非空穴来风,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杀手给司机灌输的思想,什么都不会给自己争取,明明生命这么短暂,人本就像沙漠里的沙粒那样渺小,为何不把自己的人生活的精彩,由自己去定义自己的人生。
勇敢的人先享受生活,司机的成长是有目共睹的,而以后有更美好的生活也是能预料到的,放在现实里,也是个熬制的还不错的鸡汤,共勉。
本片除了有不错的紧张气氛,文戏也是一大亮点,也是为数不多的优点。
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除了结尾结束的有点仓促以外,整片都充斥着矛盾的想法,杀手行动的第一要素就是隐蔽,为什么还会跟司机聊这么多话,而且好像还有一点点的羁绊?
就算是想把司机当替罪羊,但当替罪羊得知这一切的时候,事情就已经变得非常不可控了,但杀手依旧选择了留活口,而且杀手不一定就是铁石心肠冷酷无情的,所以避免无关人员的接触也是为了怕唤醒自己内心的情感,影响自己的任务,但这个杀手好像就一直缠着司机不放一样,接触的过于频繁了,有点像是在炒cp但是又不知道怎么炒的矛盾感。
最后我想说,绿巨人就这么杀青了?
啊?
绿巨人不要面子的吗?
我还想着警察能跟主角团多摩擦点火花呢,下线的属实有些仓促。
大一看这部电影是因为它在菲尔德的那本《电影剧本写作基础》里被拿出来当范例,典型的好莱坞剧本,人物为了达到某个目的,不断的克服困难,最终完成个人的转变,迎来结尾。
我在看这部电影时感觉它是一个很随性的电影,不怎么精良,甚至在我看来还有些粗糙。
不过我喜欢它的剧本,和汤姆克鲁斯的颜值,所以我全都看完了,觉得还真是很棒。
对于出租车司机来说,他有一个开公司的白日梦,但是他过于胆怯,总是一拖再拖,汤的出现戳破了这个泡影,他嘲讽出租车司机不会有这么一天,因为他太怂,喜欢窝在自欺欺人的小窝,说到转变,出租车司机肯定是转变最大的,他从被挟持到勇敢与汤抗衡,他厌倦了他杀来杀去却非要带上他的生活,于是他扔掉他的箱子,与他针锋相对。
汤这个角色呢,真的是“这个杀手不太冷”,冷的是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
汤为出租车司机大骂他那剥削人的老板,甚至还有空探望司机的母亲。
让我觉得心酸的是,这样一个为完成任务,对人的死亡感到理所当然(他也只能接受)的男人最后死在地铁上,洛杉矶有人会注意这个死在地铁上的人吗?这调侃让他身,上附上了- -层悲剧色彩,没有绝对的恶也没有绝对的善,不站在制高点上看这个人,汤还是那个直白的让人哑口无言的杀手。
在抖音评论区看到的二创图所以决定看这部电影,一看演员还有阿汤哥更要看了。
除了几场战斗片段比较精彩,莫桑比克射击法大显身手以外,总体比较闷,杀手和司机互相戳对方人生的痛处,司机分析杀手的冷漠无情,杀手分析司机的懦弱妥协,都有点话唠了。
吉米福克斯演技真好,一部片里演两种角色。
最后杀手孤单死去,有点阿兰德龙《独行杀手》的感觉,莫非黑色电影都是要这种孤寂气质。
给大家看看这个人写的影评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77006818.html 下面是我复制的借刀杀人——生存的勇气片子一开头,展现的是一个忙碌繁华的都市。
音乐也相当的暖洋洋,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做着自己的梦。
随着镜头的展开,你会看到人人都有自己的烦恼,以及各种各样的化解(逃避)方式。
对于那位主角之一,黑人出租车司机麦斯,他的方法就是看着马尔代夫群岛的照片,想象自己可以在渡假圣地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当他遇到心仪又投机的那位漂亮女检控官,他只能装作很潇洒幽默,当她下车离去的时候,他摇头叹息:他离开这种美女和上层社会的生活实在是太远了。
他骨子里有着一种自卑,甚至那位女子给了他名片,他连打个电话的勇气都没有。
所以,他接过名片的时候,又一次叹息。
命运就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突如其来的袭击。
——阿汤哥出场了。
阿汤和那司机第一次说话的时候,那个黑人还在想着刚才的事,他把照片送给了那个女子,心不在焉地整理车里的东西,没听到阿汤的话。
正当阿汤哥要转身找另外一出租车的时候,他回过神来,招呼了一声,载上了这位他不知道应该憎恨还是应该感谢的特别顾客。
有时,就差那么一点,人的生活的样子就完全不一样。
出租车里例行公事地问答,开向旅客要的目的地。
此时的音乐,开始变得有点冷。
钢琴声飘荡在夜晚的都市里,尽管依然灯火通明,但是却有说不出的冷漠。
这就是为什么阿汤哥说:“每次来到洛杉矶,我都等不及要离开。
”其实,他的潜台词是,来到这个世界,他也觉得很冷。
阿汤哥和司机都是观察力很强的人,彼此说话不需要费力,就可以懂得对方的意思。
这也是阿汤哥欣赏司机的地方。
阿汤哥也一眼看穿,司机所说的计划筹备资金开自己的公司,只不过是他欺骗自己、逃避现实的借口——这个司机过着一种庸庸碌碌的生活,但自己不肯承认和面对。
这种人,胆小怕事,应该很好控制,阿汤哥估计。
两个人都对自己职业内的事相当在行,所以,他们达成了一个协议:阿汤哥今晚包下他的车,多付给他钱。
一切都很顺利,如果不是因为那个胖子摔下楼的话。
很多人说阿汤水平真次,杀第一个人就露馅了。
导演并没有给我们镜头,在楼上发生了什么事,也许,那个胖子被射杀的时候刚好就在窗边,也许他是本能的逃到窗边,一边想要拔枪还击然后被射杀……阿汤哥是杀手,不是上帝,他可以保证要杀的人一定没命,但没法控制现场发生的事。
况且,他一点都不怕被那个司机知道这事,他一开始就想要借刀杀人,用这个司机当替死鬼。
他觉得是可以吃定司机这种人的。
(从后面警探的谈话中,可以看到,这种做法是有先例的,以前有一个司机杀了三人,然后自杀的怪案,估计就是阿汤干的)反正一晚上要杀五个,迟早是会被知道的。
早点让他吃惊,就早点镇住他,让他就范。
这个司机有一定的正义感,但作为一个平凡人他非常的平庸和怕死。
如果他想要见义勇为跟阿汤哥搏斗,或者有胆子偷跑,他很快就会没命。
阿汤哥就是吃准他了,无论是性格上还是气势上。
阿汤这个杀手很专业地立即清理了现场,这也是后来剧情发展的关键之一。
警察无法立即判断现场发生了什么事,也就没法立即联想到这是雇佣杀手连环刺杀跟某案有关的人。
警察甚至还判断不了那个失踪的胖子到底是被杀、自杀,还是跑了。
司机也是个很好心的人,他关心那两个巡警的生命,甚于关心自己。
在检查车辆的时候,他是完全有机会逃走的。
但是他没有那个勇气。
那么好的机会,他甚至没想到要逃走。
他对环境就是唯唯诺诺地适应,他没有生存的勇气。
接下来他跟出租车调度员的对话就充分表现了这一点。
面对咄咄逼人的侮辱,他甚至不敢说半句不满的话。
这让旁边的阿汤哥很不爽——阿汤哥是个独来独往,不受任何人管,而且自信对环境和他人都很有掌握能力的人。
他甚至受不了看别人对环境的屈服。
他强迫司机对上司强硬起来,就像对他强硬地灌输自己的生活理念、杀人的哲学。
阿汤哥上楼办事后,稍微冷静下来的司机还是想到该逃走了。
他已经断定阿汤不仅是个杀手,还是个疯子,迟早会威胁到自己。
他按喇叭求救,却招来了两个混混。
很多人质疑这片的结局,其实要质疑的话,这里也可以。
为什么他就招来了混混,而不是警察,或是热心的好人?
故事的发展就可以立即改写了。
生活里很多事情没有解释。
要解释的话,只能说——这就是命运!
就像开始,如果他没招呼阿汤哥上车,整个故事都跟他无关了。
阿汤哥很干净利落地收拾了两个混混,注意,他开枪是有声的。
第一场杀人,他很好地控制了现场没枪声,用了无声手枪,杀那胖子没有证人听到枪声,立案的性质和调查方向是完全不一样的(杀酒吧老板也是无声手枪)。
杀这两个混混,完全是计划外的事,生活就是有意外!
这两个混混身上的枪弹和死法,也成了案子的线索之一。
让那个干练的警察意识到,这可能是专业的高手干的。
生活里的每件事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当你触动了其中一个机关,所有的关联都会作用到你身上。
但那个司机还是不知道。
他和阿汤哥最大的分别就是在这里,阿汤哥将他的信念融入到生活方式里,融入到他做的每一件事。
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用自己的哲学解释一切事情:工作、女人、好坏、生死……那个酒吧的老板也没意识到这一点,很多人觉得阿汤哥杀他不守信用。
那老板明明答对了问题,为什么要死?
其实阿汤哥问的是潜台词:你要选择什么样的生活?
你是继续在这里干你的音乐(就意味着他可能像正常人一样出庭当证人),还是回到黑道上?
老板如果想要活命,他应该立即跟阿汤说:我要回去摆平这件事,给我一个机会——阿汤确实有给他机会的意思,不然就直接射杀他了,当然阿汤不会就这样放走他,会让他回去跟老大自己谈,这是最大可能的让步了。
那老板选择了继续现在的音乐生活,他就必须死。
不管他答对了还是答错了那个问题。
这跟禅宗很相似了,你不能光从字面上理解有关生死存亡的大事。
司机麦斯被震惊了!
他无法相信阿汤就在谈笑风生中杀死了这样一个好人。
这也使得他对杀手刚起来的一点好感荡然无存——本来,他见到阿汤的身手、气度,还有敏锐观察力,是相当佩服的(他一生人就是缺乏这些气质),加上在酒吧里三个人坐在一起有说有笑,拉近了不少距离。
他的潜意识,觉得阿汤本质也许不是那么坏,甚至,有成为朋友的可能。
也许,阿汤真是在替天行道,杀一些坏蛋,清理社会垃圾?
这就是阿汤这位生活化的杀手与众不同的地方。
在酒吧里的事,彻底粉碎了他的想法:阿汤只是一个冷酷无情,把工作视为第一位的杀手。
他可以用任意的冠冕堂皇的哲学,解释自己杀死的任何人都是有理由的。
阿汤的演技我觉得在这里也发挥得淋漓尽致:在酒吧里他不断地观察周围的环境,等待最好的动手时机,同时谈笑风生之余,真的让你觉得他对老板的音乐才华是惺惺惜惺惺的。
这些细节,只有很入戏很用心研究过角色的人才能做出来。
在那里,他真的就是一个杀手,带着他的哲学和信念,一丝不苟执行的杀手。
司机已经完全失控,无论是理智上还是情绪上,他都接受不了眼前发生的事实。
阿汤必须重新对他进行掌控。
刚好总台通知麦斯,他妈妈接二连三第打电话来。
因为他没去例行公事地探望她。
于是阿汤就抓住这个机会,一方面可以让司机调节一下情绪(带着胡思乱想的脑袋开车是相当危险的),另一方面,他觉得找到了司机的弱点,他的妈妈,可以用来要挟他,让他继续就范。
事情未必会向阿汤想象的一样,但他就是一个相当有自信的男人。
以当时他的计划和环境来说,这也是一步相当妙的棋。
况且,时间已经不允许他另外找一个替罪羊了。
当然,他低估了麦斯的善心,这是一个愿意为他人牺牲自己的人。
况且,现在有危险的是他母亲,麦斯迫不得已抓起阿汤的公文包,跑出医院,他只是为了引开阿汤。
司机的这个特质,也是阿汤身上没有的,也是人性里可贵的。
司机并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
他的才华、机智和勇敢,只是被一向屈服于生活和环境的习惯掩盖了,尘封了。
麦斯毁了阿汤的笔记本电脑,里面装着要杀人的名单和住址。
整个计划被他破坏了!
有人觉得阿汤这样都不杀司机,很不合理。
其实杀了司机才是真正不合理——东西已经毁了,杀司机只能泄愤,于事无补。
阿汤是一个相当冷静有原则的杀手,他想到的是怎么样才能完成任务,如果完成不了,怎么才能掩人耳目,全身而退。
另一方面,如果杀了司机,就等于承认自己失败了,他是一个从来不承认自己失败的人。
他要保留司机。
一方面,是要借司机来投石问路,让他去黑帮重新拿资料,试探客户的反应。
如果客户生气杀了司机,说明这生意黄了,阿汤没必要继续;如果生意继续,他还是需要一个替罪羊,来演出“借刀杀人”的老套路,掩盖自己的身份。
无论哪一种情况发生,被杀的司机都会被认为是阿汤自己。
这是他混迹江湖多年的过人之处:冷静,随机应变,安全第一。
这件事让他暴怒,但他还是忍住了,不过此事也更坚定了他用麦斯当替死鬼的想法,司机后来如果不反抗,是死定的。
导演在医院又安排了一次命运的小笑话,杀手和警察在电梯里不期而遇,还互相谈了两句——有时你想要的东西,跟你是那么近,你却不知道。
查看4具尸体,警察发现杀手的枪法很有特点:总是胸口两枪,额头补一枪。
(这是个细节,也是阿汤这个杀手的习惯,后来在舞厅也是如此。
)在黑帮老大的地盘,司机遇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老大对他丢了名单很不满意,几乎要干掉他。
麦斯随机应变的潜能也被激发出来了——当你面对极大的危险,还依然懵懂胆怯,你就死定了。
这一场充分说明司机本身不是一个苯人,阿汤的确有点低估他了。
(我们是不是也有点低估了自己,我们以为,我们就该是现在这个样子)经历过这事,司机已经开始有点转变了。
他在沉睡中,有一点清醒和自信的迹象(从他走出老大地盘的样子可以看出一点)。
不过,他重新走进出租车的时候,还是要屈服在阿汤的控制之下。
因为阿汤说过,他不听话就要干掉他老妈。
去舞厅杀另外一个人的时候,路上出现了一条狼。
很诡异很突然,阿汤和司机都一时无言,注视着那条狼。
狼孤寂地在夜晚的街头匆匆而过,狼是一面镜子,映照出车上两人各自的生存状态,他们都有一个类似的特点:孤独。
对阿汤来说,他是太聪明太有能耐,看破了一切,觉得这个冷漠的世界一切都不可信,他不可能有朋友;对司机来说,他忙忙碌碌在社会的底层应付生计,没有时间去认识另外的朋友,而且他也太胆小,没有勇气去改变眼前的一切。
两个人都陷入了沉思之中……舞厅一战,充分表现出阿汤饰演这个杀手的专业素质,高的惊人——充分利用环境,以少打多,逐个击破,身手敏捷,枪法如神……总之你能想象出的赞赏词汇,用在上面都不为过。
同样的赞赏我要给予导演,这一场战斗的经典,同类的片子很少见到。
那队警察因为一开始就选错了目标,所以无所作为。
真的很喜欢在舞厅杀人的那一段:多少人在昏暗的灯光下,嘈杂的音乐里乱舞,对阿汤哥在身边杀人一无所知——多少人在这个世界上昏昏欲睡,对近在咫尺、生死攸关的大事视而不见?
阿汤哥如入无人之境,干净利落,一个个收拾外围的保镖。
他那双充满自信的眸子,就像豹子走进了羊群。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那个干练的警探,他从一开头的蛛丝马迹就判断出这晚上发生的事情很有跷蹊。
他头脑冷静,心地善良,相信那个司机只是无辜的替罪羊,一心想要查出真凶,救出那个司机。
可是,他还是死了,死的那么突然和无声无息,就在舞厅门口,被阿汤两枪穿心射杀。
请问他在专业领域内有犯过什么错误吗?
根据他掌握的资料,和他所处的职位(如果他是指挥者,情况会大不一样,可惜他只是一个小警探),你能找出他行动上出过什么漏洞吗?
在相同的处境下,谁能比他做的更好?
他还是死了。
他输了什么?
我只能说他输了运气。
很多人质疑最后阿汤在地铁被打死的一幕。
如果你能接受警探的死,那为什么不能接受,阿汤最后也是输在运气上呢?
其实在片中是有很多地方都可以质疑的。
这部片子可以有很多分支很多可能的结局,导演和编剧给我们看的,是他们认为最有意义的一个结局。
如果片子拍成一个常人思维内的大俗套,又何必专门去看这片子呢,找以前的警匪片看不就得了?
回头说剧情。
阿汤杀死那个警察,开始让司机觉得愤怒。
先前杀的人,可以说都跟司机麦斯没什么关系——而那个警察芬宁,是关心麦斯,相信他清白的,就在他眼前,被阿汤杀死了。
但是阿汤还觉得是自己救了司机,况且,死个把人根本就不值一提:“宇宙是百万个由千亿星辰构成的星云,而其中一个瞬间里的一点微尘——那就是我们,湮没在太空之中。
警察,你,我...谁又会在意?
”阿汤哥如是说。
他甚至没法在意自己,这也是阿汤心里的悲凉,虽然他很有本事,很有钱,但他很孤独。
在这个世界他找不到任何可以关心和寄托的东西。
这就是他们这两类人不同的世界观,不同世界观的人,是永远没法真正沟通的。
麦斯开始痛恨阿汤,包括他那一套处世哲学理论。
两个人很自然的争吵起来。
阿汤哥毫不客气地戳破麦斯的伪装:“某天?
有天我(你)的梦想会实现?
有天晚上你会醒来,发现自己一事无成——它只会与你擦身而过,从不会发生,而猛然间你的年华已逝。
那尚未发生,而且永远不会,因为你从未准备去做!
”“你会把它压抑在记忆中,然后钻进你的宝贝出租车。
在你的下半生里,接受白日梦的催眠。
别和我说什么谋杀,你所做的也许只是付过林肯房车的订金。
或者说那个姑娘,你甚至不会打电话给她!
你他妈的干嘛还在开计程车?
”多少庸庸碌碌的人就是这样生活的?
这些话像闪电一样惊醒了麦斯!
他沉默了很久,回答道:“因为我从没试过鼓起勇气——直面自己,我曾尝试,我试图从低谷中摆脱出来,可那不过是次注定失败的尝试。
”在那一刻,他已经被迫面对赤裸裸血淋淋的现实:他这一辈子都不会有出息!
无论是情感上还是道义上,他都痛恨这个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那么多痛苦的阿汤,他也决心和阿汤哥同归于尽。
飞车加速的时候,他有一丝报复的快感:你比我强么,现在大家一起抱着死,你也有被我掌握着命运的一刻!
其实整部戏的高潮是在这里出现和完成的。
后面的东西已经无关紧要了。
在司机决心和阿汤一起死的那一刻,他算是重生了。
为此他还应该感谢阿汤,阿汤是他生命里的一道闪电,照亮了所有的道路,让他看清楚自己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正处在什么样的状态。
生命就是这样奇怪,当接近死亡的时候,它才显露出它的辉煌。
你是否也过着同样的生活?
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你尽力地逃避生活的真相,用各种借口麻痹自己。
你哀叹生活没有给过你机会,但是当机会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你是否有勇气去面对,你是否愿意付出那个代价,去变成另外一个全新的你?
你真的可以为爱去冒险吗?
阿汤最后失败了。
我觉得是导演的安排,阿汤死了,才能反映出人在命运之下的无奈。
他死在冷冰冰的地铁里,就那样坐着,阿汤像开篇自己嘴里讲的一样:尸体随着地铁周游这个城市,不会有人知道。
没有人会在意。
你可以质疑这个安排不合理,也可以不喜欢这个结局。
就像我反复讲过的,这片子你要质疑,可以找到太多“不合理”的地方:如果一开始找的不是麦斯,如果那胖子没摔下来,如果麦斯逃跑或被杀,如果那警察杀了汤哥……有太多的可能性,什么又是合理的呢?
麦斯刚撞车,晕头转向,就能抢到那警察的枪,合理吗?
他完全可能直接就撞死了!
阿汤哥在舞厅里弹无虚发,别人却一点边都没打着他,合理吗?
结局并不重要,你我都是匆匆过客。
重要的是,导演将他要表达的意思,在片子里很好的传递了——你是否有面对真相生存的勇气?
http://axinlove.com/2010/05/collateral/《Collateral[借刀杀人]》的士司机,光明前途的职业by @xinl.ve 100506Movie Rating:Bravo!Robert De Niro凭借《Taxi Driver[的士司机]》里扮演一名神智不正常的的士获得奥斯卡最佳男主角提名,Jamie Foxx在《Collateral[借刀杀人]》里扮演的士司机Max获得最佳男配角提名,更要紧的是Max在影片结束后极有可能凭借其聪慧勇猛抱得美人归。
Benz算啥,一个能干的老婆既能挣工资又能操持家务,比烧钱耗油不环保的汽车要实在的多了去。
喂,醒一醒,做什么黄粱美梦,电影结束,剧中人物也就挂掉,代入他的人生两个小时已经算可以了,再绚烂的烟花也是别人的。
不仅女人老了不能看,男人老了也不能看。
一袭银灰色西服的的Tom Cruise顶着染过的灰色头发,比40多岁的真实年龄显得年轻的多,也比他在接下去的《War of the Worlds[世界大战]》里面为人父亲要年轻。
摆脱如攀岩、吊钢丝偷窃等刻意为之的惊险场面,本片中Vicent干掉目标的方式,均发生在的士司机Max能接触的普通人生活场景,呈现的是一个常人,“一般”杀手的一己之力,从矫捷身手、细密心思到普通的手枪,远离了那些炫目的机械、装备等酷物。
行事干净利落,态度极其专业,Vicent比《Mission Impossible》系列有模有样的耍枪弄棒更需要年轻的体魄。
撇开偶像的所谓演技,单就Vicent在Disco舞厅干掉目标的一场戏,Tom Cruise在动作电影能做的也不过于此了。
舞厅里人多到挤来挤去,喧闹和混乱的环境里,不管是警察锁定Max这个冒牌Vicent,还是Vicent锁定目标都极为不易。
此时的Max被当做诱饵放出去,警察首先发现他,然后是Vicent同时应对扑向Max的警察,同时像猛兽牢牢盯紧猎物不放地专注盯紧要干掉的目标。
人群因枪声开始四处逃窜后,场面更加混乱。
被某特殊警察找到的Max暂且不表,被警察抓住手腕打掉枪的Vicent又同时被猎物——亚裔胖子——发现,最危急的关头,利用匕首的反击是简洁有效——Tom Cruise的动作底子。
回身捡起手枪后还击胖子的手下,枪枪集中目标,需要注意的是周遭的无关人等没有被他误伤。
小喽啰清完后面对过关Boss,特意加入的换弹夹情节,给了表示Vicent枪法准确的特写,击中目标头颅确保对方死亡。
李白《侠客行》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也不过如此。
大概可以说,自《Collateral》后再无动作巨星Tom Cruise。
推荐下本片选用的音乐,听不懂歌词的片尾曲,加深了Vicent死在地铁的椅子后的伤感。
他和Max讨论人生应该怎样选择和经历的不同,让《Coolateral》具有超过一般动作片的深度,而二人被相遇的偶然改变的命运结局则是世事无常的写照。
偶然,女律师Annie上了Max的车,在Annie下车后Vicent又紧接着上来,的士司机的精彩人生。
“张华考上了北京大学;李萍进了中等技术学校;我在百货公司当售货员:我们都有光明的前途。
”——《新华字典》1998年修订本P673。
”百货公司的售货员都有光明前途,做一个像Max一样的士司机大概也不会差。
Collateral.2004.720p.BluRay.x264-MELiTE
一部情节紧凑扣人心弦而又非常具有深度的电影。
编剧的能力丝毫不逊于昆汀和科恩兄弟,我的意思是和《低俗小说》《老无所依》这类代表作比。
剧情紧凑毫不拖泥带水,一波五六折,扣人心弦,几乎可以说全程在线。
大家都夸赞Jami Foster的演技,我认为阿汤哥的表演也一如往常地出色,炉火纯青。
我认为这部电影开了一个先河,在一种类型鲜明的叙事方式上堪称开山鼻祖。
究竟是哪种叙事方式呢?
第一眼看到LAPD的那位干练警察,你有没有把他当做救世主?
而当他被阿汤哥2+1打死时,你有没有觉得很意外?
初见FBI的头目,我立马联想起《边境杀手》里的亚历桑德罗:满脸沧桑,冷静、棱角分明又咄咄逼人,以为接下来就是他和阿汤的大战,却没想到他被一小卒在蹦迪的人群中打上了腿,被救护车拉走了。
最后阿汤和Jami隔门互射,阿汤仍然是精准的2+1,谁曾想就是因为太精准而完全射偏了。
反倒是连保险都不会开的Jami一阵乱射歪打正着打中了对方的心脏。
除了血浆和话痨,还有更深层次的东西呢?
这部电影以一个悖论毫不留情地批判了人类的文明。
杀手说一个陌生人被杀,你愤怒地质问我;而卢旺达每天日落前就有一百万人死去,你却全然不知。
而当你说你完全不了解卢旺达时,杀手又说“一个人登上洛杉矶的地铁,静悄悄地死去,周围却无一人发现”。
阿多诺说奥斯维辛之后再无诗歌,而在那之后我们的文明又有多少进步呢?
当然杀手也给出了建议,试图告诉Max如何更好地生活:
临了再补充一句,我觉得杀手很像金融精英,西装革履公文包,抗压能力强,工作专业程度高,不达目的誓不罢休,高收入高风险,并且奉行的秘诀也是一样:“indifferent”。
片子一开头,展现的是一个忙碌繁华的都市。
音乐也相当的暖洋洋,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做着自己的梦。
随着镜头的展开,你会看到人人都有自己的烦恼,以及各种各样的化解(逃避)方式。
对于那位主角之一,黑人出租车司机麦斯,他的方法就是看着马尔代夫群岛的照片,想象自己可以在渡假圣地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当他遇到心仪又投机的那位漂亮女检控官,他只能装作很潇洒幽默,当她下车离去的时候,他摇头叹息:他离开这种美女和上层社会的生活实在是太远了。
他骨子里有着一种自卑,甚至那位女子给了他名片,他连打个电话的勇气都没有。
所以,他接过名片的时候,又一次叹息。
命运就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突如其来的袭击。
——阿汤哥出场了。
阿汤和那司机第一次说话的时候,那个黑人还在想着刚才的事,他把照片送给了那个女子,心不在焉地整理车里的东西,没听到阿汤的话。
正当阿汤哥要转身找另外一出租车的时候,他回过神来,招呼了一声,载上了这位他不知道应该憎恨还是应该感谢的特别顾客。
有时,就差那么一点,人的生活的样子就完全不一样。
出租车里例行公事地问答,开向旅客要的目的地。
此时的音乐,开始变得有点冷。
钢琴声飘荡在夜晚的都市里,尽管依然灯火通明,但是却有说不出的冷漠。
这就是为什么阿汤哥说:“每次来到洛杉矶,我都等不及要离开。
”其实,他的潜台词是,来到这个世界,他也觉得很冷。
阿汤哥和司机都是观察力很强的人,彼此说话不需要费力,就可以懂得对方的意思。
这也是阿汤哥欣赏司机的地方。
阿汤哥也一眼看穿,司机所说的计划筹备资金开自己的公司,只不过是他欺骗自己、逃避现实的借口——这个司机过着一种庸庸碌碌的生活,但自己不肯承认和面对。
这种人,胆小怕事,应该很好控制,阿汤哥估计。
两个人都对自己职业内的事相当在行,所以,他们达成了一个协议:阿汤哥今晚包下他的车,多付给他钱。
一切都很顺利,如果不是因为那个胖子摔下楼的话。
很多人说阿汤水平真次,杀第一个人就露馅了。
导演并没有给我们镜头,在楼上发生了什么事,也许,那个胖子被射杀的时候刚好就在窗边,也许他是本能的逃到窗边,一边想要拔枪还击然后被射杀……阿汤哥是杀手,不是上帝,他可以保证要杀的人一定没命,但没法控制现场发生的事。
况且,他一点都不怕被那个司机知道这事,他一开始就想要借刀杀人,用这个司机当替死鬼。
他觉得是可以吃定司机这种人的。
(从后面警探的谈话中,可以看到,这种做法是有先例的,以前有一个司机杀了三人,然后自杀的怪案,估计就是阿汤干的)反正一晚上要杀五个,迟早是会被知道的。
早点让他吃惊,就早点镇住他,让他就范。
这个司机有一定的正义感,但作为一个平凡人他非常的平庸和怕死。
如果他想要见义勇为跟阿汤哥搏斗,或者有胆子偷跑,他很快就会没命。
阿汤哥就是吃准他了,无论是性格上还是气势上。
阿汤这个杀手很专业地立即清理了现场,这也是后来剧情发展的关键之一。
警察无法立即判断现场发生了什么事,也就没法立即联想到这是雇佣杀手连环刺杀跟某案有关的人。
警察甚至还判断不了那个失踪的胖子到底是被杀、自杀,还是跑了。
司机也是个很好心的人,他关心那两个巡警的生命,甚于关心自己。
在检查车辆的时候,他是完全有机会逃走的。
但是他没有那个勇气。
那么好的机会,他甚至没想到要逃走。
他对环境就是唯唯诺诺地适应,他没有生存的勇气。
接下来他跟出租车调度员的对话就充分表现了这一点。
面对咄咄逼人的侮辱,他甚至不敢说半句不满的话。
这让旁边的阿汤哥很不爽——阿汤哥是个独来独往,不受任何人管,而且自信对环境和他人都很有掌握能力的人。
他甚至受不了看别人对环境的屈服。
他强迫司机对上司强硬起来,就像对他强硬地灌输自己的生活理念、杀人的哲学。
阿汤哥上楼办事后,稍微冷静下来的司机还是想到该逃走了。
他已经断定阿汤不仅是个杀手,还是个疯子,迟早会威胁到自己。
他按喇叭求救,却招来了两个混混。
很多人质疑这片的结局,其实要质疑的话,这里也可以。
为什么他就招来了混混,而不是警察,或是热心的好人?
故事的发展就可以立即改写了。
生活里很多事情没有解释。
要解释的话,只能说——这就是命运!
就像开始,如果他没招呼阿汤哥上车,整个故事都跟他无关了。
阿汤哥很干净利落地收拾了两个混混,注意,他开枪是有声的。
第一场杀人,他很好地控制了现场没枪声,用了无声手枪,杀那胖子没有证人听到枪声,立案的性质和调查方向是完全不一样的(杀酒吧老板也是无声手枪)。
杀这两个混混,完全是计划外的事,生活就是有意外!
这两个混混身上的枪弹和死法,也成了案子的线索之一。
让那个干练的警察意识到,这可能是专业的高手干的。
生活里的每件事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当你触动了其中一个机关,所有的关联都会作用到你身上。
但那个司机还是不知道。
他和阿汤哥最大的分别就是在这里,阿汤哥将他的信念融入到生活方式里,融入到他做的每一件事。
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用自己的哲学解释一切事情:工作、女人、好坏、生死……那个酒吧的老板也没意识到这一点,很多人觉得阿汤哥杀他不守信用。
那老板明明答对了问题,为什么要死?
其实阿汤哥问的是潜台词:你要选择什么样的生活?
你是继续在这里干你的音乐(就意味着他可能像正常人一样出庭当证人),还是回到黑道上?
老板如果想要活命,他应该立即跟阿汤说:我要回去摆平这件事,给我一个机会——阿汤确实有给他机会的意思,不然就直接射杀他了,当然阿汤不会就这样放走他,会让他回去跟老大自己谈,这是最大可能的让步了。
那老板选择了继续现在的音乐生活,他就必须死。
不管他答对了还是答错了那个问题。
这跟禅宗很相似了,你不能光从字面上理解有关生死存亡的大事。
司机麦斯被震惊了!
他无法相信阿汤就在谈笑风生中杀死了这样一个好人。
这也使得他对杀手刚起来的一点好感荡然无存——本来,他见到阿汤的身手、气度,还有敏锐观察力,是相当佩服的(他一生人就是缺乏这些气质),加上在酒吧里三个人坐在一起有说有笑,拉近了不少距离。
他的潜意识,觉得阿汤本质也许不是那么坏,甚至,有成为朋友的可能。
也许,阿汤真是在替天行道,杀一些坏蛋,清理社会垃圾?
这就是阿汤这位生活化的杀手与众不同的地方。
在酒吧里的事,彻底粉碎了他的想法:阿汤只是一个冷酷无情,把工作视为第一位的杀手。
他可以用任意的冠冕堂皇的哲学,解释自己杀死的任何人都是有理由的。
阿汤的演技我觉得在这里也发挥得淋漓尽致:在酒吧里他不断地观察周围的环境,等待最好的动手时机,同时谈笑风生之余,真的让你觉得他对老板的音乐才华是惺惺惜惺惺的。
这些细节,只有很入戏很用心研究过角色的人才能做出来。
在那里,他真的就是一个杀手,带着他的哲学和信念,一丝不苟执行的杀手。
司机已经完全失控,无论是理智上还是情绪上,他都接受不了眼前发生的事实。
阿汤必须重新对他进行掌控。
刚好总台通知麦斯,他妈妈接二连三第打电话来。
因为他没去例行公事地探望她。
于是阿汤就抓住这个机会,一方面可以让司机调节一下情绪(带着胡思乱想的脑袋开车是相当危险的),另一方面,他觉得找到了司机的弱点,他的妈妈,可以用来要挟他,让他继续就范。
事情未必会向阿汤想象的一样,但他就是一个相当有自信的男人。
以当时他的计划和环境来说,这也是一步相当妙的棋。
况且,时间已经不允许他另外找一个替罪羊了。
当然,他低估了麦斯的善心,这是一个愿意为他人牺牲自己的人。
况且,现在有危险的是他母亲,麦斯迫不得已抓起阿汤的公文包,跑出医院,他只是为了引开阿汤。
司机的这个特质,也是阿汤身上没有的,也是人性里可贵的。
司机并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
他的才华、机智和勇敢,只是被一向屈服于生活和环境的习惯掩盖了,尘封了。
麦斯毁了阿汤的笔记本电脑,里面装着要杀人的名单和住址。
整个计划被他破坏了!
有人觉得阿汤这样都不杀司机,很不合理。
其实杀了司机才是真正不合理——东西已经毁了,杀司机只能泄愤,于事无补。
阿汤是一个相当冷静有原则的杀手,他想到的是怎么样才能完成任务,如果完成不了,怎么才能掩人耳目,全身而退。
另一方面,如果杀了司机,就等于承认自己失败了,他是一个从来不承认自己失败的人。
他要保留司机。
一方面,是要借司机来投石问路,让他去黑帮重新拿资料,试探客户的反应。
如果客户生气杀了司机,说明这生意黄了,阿汤没必要继续;如果生意继续,他还是需要一个替罪羊,来演出“借刀杀人”的老套路,掩盖自己的身份。
无论哪一种情况发生,被杀的司机都会被认为是阿汤自己。
这是他混迹江湖多年的过人之处:冷静,随机应变,安全第一。
这件事让他暴怒,但他还是忍住了,不过此事也更坚定了他用麦斯当替死鬼的想法,司机后来如果不反抗,是死定的。
导演在医院又安排了一次命运的小笑话,杀手和警察在电梯里不期而遇,还互相谈了两句——有时你想要的东西,跟你是那么近,你却不知道。
查看4具尸体,警察发现杀手的枪法很有特点:总是胸口两枪,额头补一枪。
(这是个细节,也是阿汤这个杀手的习惯,后来在舞厅也是如此。
)在黑帮老大的地盘,司机遇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老大对他丢了名单很不满意,几乎要干掉他。
麦斯随机应变的潜能也被激发出来了——当你面对极大的危险,还依然懵懂胆怯,你就死定了。
这一场充分说明司机本身不是一个苯人,阿汤的确有点低估他了。
(我们是不是也有点低估了自己,我们以为,我们就该是现在这个样子)经历过这事,司机已经开始有点转变了。
他在沉睡中,有一点清醒和自信的迹象(从他走出老大地盘的样子可以看出一点)。
不过,他重新走进出租车的时候,还是要屈服在阿汤的控制之下。
因为阿汤说过,他不听话就要干掉他老妈。
去舞厅杀另外一个人的时候,路上出现了一条狼。
很诡异很突然,阿汤和司机都一时无言,注视着那条狼。
狼孤寂地在夜晚的街头匆匆而过,狼是一面镜子,映照出车上两人各自的生存状态,他们都有一个类似的特点:孤独。
对阿汤来说,他是太聪明太有能耐,看破了一切,觉得这个冷漠的世界一切都不可信,他不可能有朋友;对司机来说,他忙忙碌碌在社会的底层应付生计,没有时间去认识另外的朋友,而且他也太胆小,没有勇气去改变眼前的一切。
两个人都陷入了沉思之中……舞厅一战,充分表现出阿汤饰演这个杀手的专业素质,高的惊人——充分利用环境,以少打多,逐个击破,身手敏捷,枪法如神……总之你能想象出的赞赏词汇,用在上面都不为过。
同样的赞赏我要给予导演,这一场战斗的经典,同类的片子很少见到。
那队警察因为一开始就选错了目标,所以无所作为。
真的很喜欢在舞厅杀人的那一段:多少人在昏暗的灯光下,嘈杂的音乐里乱舞,对阿汤哥在身边杀人一无所知——多少人在这个世界上昏昏欲睡,对近在咫尺、生死攸关的大事视而不见?
阿汤哥如入无人之境,干净利落,一个个收拾外围的保镖。
他那双充满自信的眸子,就像豹子走进了羊群。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那个干练的警探,他从一开头的蛛丝马迹就判断出这晚上发生的事情很有跷蹊。
他头脑冷静,心地善良,相信那个司机只是无辜的替罪羊,一心想要查出真凶,救出那个司机。
可是,他还是死了,死的那么突然和无声无息,就在舞厅门口,被阿汤两枪穿心射杀。
请问他在专业领域内有犯过什么错误吗?
根据他掌握的资料,和他所处的职位(如果他是指挥者,情况会大不一样,可惜他只是一个小警探),你能找出他行动上出过什么漏洞吗?
在相同的处境下,谁能比他做的更好?
他还是死了。
他输了什么?
我只能说他输了运气。
很多人质疑最后阿汤在地铁被打死的一幕。
如果你能接受警探的死,那为什么不能接受,阿汤最后也是输在运气上呢?
其实在片中是有很多地方都可以质疑的。
这部片子可以有很多分支很多可能的结局,导演和编剧给我们看的,是他们认为最有意义的一个结局。
如果片子拍成一个常人思维内的大俗套,又何必专门去看这片子呢,找以前的警匪片看不就得了?
回头说剧情。
阿汤杀死那个警察,开始让司机觉得愤怒。
先前杀的人,可以说都跟司机麦斯没什么关系——而那个警察芬宁,是关心麦斯,相信他清白的,就在他眼前,被阿汤杀死了。
但是阿汤还觉得是自己救了司机,况且,死个把人根本就不值一提:“宇宙是百万个由千亿星辰构成的星云,而其中一个瞬间里的一点微尘——那就是我们,湮没在太空之中。
警察,你,我...谁又会在意?
”阿汤哥如是说。
他甚至没法在意自己,这也是阿汤心里的悲凉,虽然他很有本事,很有钱,但他很孤独。
在这个世界他找不到任何可以关心和寄托的东西。
这就是他们这两类人不同的世界观,不同世界观的人,是永远没法真正沟通的。
麦斯开始痛恨阿汤,包括他那一套处世哲学理论。
两个人很自然的争吵起来。
阿汤哥毫不客气地戳破麦斯的伪装:“某天?
有天我(你)的梦想会实现?
有天晚上你会醒来,发现自己一事无成——它只会与你擦身而过,从不会发生,而猛然间你的年华已逝。
那尚未发生,而且永远不会,因为你从未准备去做!
”“你会把它压抑在记忆中,然后钻进你的宝贝出租车。
在你的下半生里,接受白日梦的催眠。
别和我说什么谋杀,你所做的也许只是付过林肯房车的订金。
或者说那个姑娘,你甚至不会打电话给她!
你他妈的干嘛还在开计程车?
”多少庸庸碌碌的人就是这样生活的?
这些话像闪电一样惊醒了麦斯!
他沉默了很久,回答道:“因为我从没试过鼓起勇气——直面自己,我曾尝试,我试图从低谷中摆脱出来,可那不过是次注定失败的尝试。
”在那一刻,他已经被迫面对赤裸裸血淋淋的现实:他这一辈子都不会有出息!
无论是情感上还是道义上,他都痛恨这个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那么多痛苦的阿汤,他也决心和阿汤哥同归于尽。
飞车加速的时候,他有一丝报复的快感:你比我强么,现在大家一起抱着死,你也有被我掌握着命运的一刻!
其实整部戏的高潮是在这里出现和完成的。
后面的东西已经无关紧要了。
在司机决心和阿汤一起死的那一刻,他算是重生了。
为此他还应该感谢阿汤,阿汤是他生命里的一道闪电,照亮了所有的道路,让他看清楚自己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正处在什么样的状态。
生命就是这样奇怪,当接近死亡的时候,它才显露出它的辉煌。
你是否也过着同样的生活?
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你尽力地逃避生活的真相,用各种借口麻痹自己。
你哀叹生活没有给过你机会,但是当机会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你是否有勇气去面对,你是否愿意付出那个代价,去变成另外一个全新的你?
你真的可以为爱去冒险吗?
阿汤最后失败了。
我觉得是导演的安排,阿汤死了,才能反映出人在命运之下的无奈。
他死在冷冰冰的地铁里,就那样坐着,阿汤像开篇自己嘴里讲的一样:尸体随着地铁周游这个城市,不会有人知道。
没有人会在意。
你可以质疑这个安排不合理,也可以不喜欢这个结局。
就像我反复讲过的,这片子你要质疑,可以找到太多“不合理”的地方:如果一开始找的不是麦斯,如果那胖子没摔下来,如果麦斯逃跑或被杀,如果那警察杀了汤哥……有太多的可能性,什么又是合理的呢?
麦斯刚撞车,晕头转向,就能抢到那警察的枪,合理吗?
他完全可能直接就撞死了!
阿汤哥在舞厅里弹无虚发,别人却一点边都没打着他,合理吗?
结局并不重要,你我都是匆匆过客。
重要的是,导演将他要表达的意思,在片子里很好的传递了——你是否有面对真相生存的勇气?
有一天?
梦想会成真?
但是午夜梦回,你会发觉一切从来都没有发生,一切都与你擦肩而过。
梦想永远不会实现,突然你就垂垂老矣。
什么都没发生,永远也不会,因为你根本没有去尝试。
“某天?
有天我(你)的梦想会实现?
有天晚上你会醒来,发现自己一事无成? 它只会与你擦身而过,从不会发生,而猛然间你的年华已逝。
那尚未发生,而且永远不会,因为你从未准备去做!
你会把它压抑在记忆中,然后钻进你的宝贝出租车。
在你的下半生里,在回忆的泡沫里,接受白日梦的催眠。
你所做的也许只是付过林肯房车的订金。
或者说那个姑娘,你甚至不会(没有勇气)打电话给她!
你干嘛还在开计程车?
”“因为我从没试过鼓起勇气,直面自己,也许曾尝试,我试图从低谷中摆脱出来,可那不过是次注定失败的尝试。
” “有位老人在地铁上突然发病死亡,六个小时之后才被人发现。
周围的乘客上上下下,他旁边不停地有人坐下、站起,却没有一个人去注意身边那一动不动的老人。
在洛杉矶这个全美第二大、拥有1500万人口的城市,人海茫茫,你、我都不过是其中的一粒微尘,有谁会在乎谁?
”在我看来,这部电影的看电不在于它那精彩的打斗场面,小汤哥的耍酷和好听的音乐,而是它的每个哲理和人性。
每个哲理都说得非常好,就从第三个哲理可以看出小汤哥是一个对被杀对象极端冷漠,而对冷漠的城市人生极端不满的矛盾心理,刻画得淋漓尽致。
但是这部剧的剧情很好,吸引着我看到最后,但是后半段最精彩。
在看完整部电影的时候,我有前所未有沉思。
这部电影虽然是好莱坞的电影但是拍出了不同的风格。
和《守法公民》一样,后面强行喂观众屎,是真的受不了,前面还可以的,后面剧情直转急下,这两部影片还都是吉米·福克斯主演……最大的亮点还是在于阿汤贡献了他银幕史上最靓造型。杰森·斯坦森只打了个酱油,我还以为会是两人对戏
这是一个理想化的叙事,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故事。节奏是完全不同的全新体验。最后的追逐戏很有压迫力,配乐要占很大的功劳。文戏很像《蓝莓之夜》,很像王家卫。
阿汤哥很卖力 几场近身肉搏很凌厉 画面质感一流 不失商业又带着观众思考 就是边角细节实在是弱到与整体风格不符到莫名其妙带着狗血
除了俗套的结尾还是挺喜欢这片的,还有那个不被社会道德体系所束缚,按自己规律行事的杀手
不必太在意
你可以跟中国编剧拼一手 好演员都特么让你给浪费了
就讲一个敬业的杀手?还是一个冷漠的城市?我特么就在这儿呢啊
配音剧情演员都堪称完美!很久没有看完一部片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了 也很久没有给五星 Jim的演技毫不逊色于比他帅气N倍的汤哥呀
除了有些话痨,太爱输出大段道理之外。其他都算恰到好处,包括音乐,包括两个人、两种人生观的碰撞,最后戛然而止却有力的结尾。都是可以的。汤姆克鲁斯作为演员的高光时刻,绿巨人年轻的时候明明也又潮又苏,就是结局太戛然而止了。熟面孔很多。
04年的手机已经成古董了,阿汤哥难得这么帅,却被JamieFoxx作弄了一个完全不合理的结尾,真替编剧智商捉鸡
散漫的中心思想,唯独两个主角的精彩演技支撑全片。
克鲁斯与通常迥异的形象,带来了更加异乎寻常的魅力,导演精妙的台词对这个冷漠的都市提供了最好的鞭笞,还提到了易经,嘿嘿
8.2 现代黑色电影范本,后半段虽不再简洁但依旧抓人,有着动作电影的爽快调度,也泛着爵士腔调的淡然忧伤,命运的十字路口在医院交错,茫茫黑夜下是永恒的宿命博弈,逃不掉的。
不行啊,这故事实在太简单肤浅了,毫无深度可言。
阿汤哥太帅了加一星。那个黑人不是直接奔到女检察官办公室而是跑到她对面楼顶?以杀手为职业的阿汤哥居然最后被没经验的黑人灭了?遇见一个杀一个不怕暴露行踪?不得不说这个杀手有点弱。。
这个阵容能这么烂,也真难得
不知所云的一部电影。导演怀里攒着一个大道理,但是电影死活就表达不出来。这部电影的主题是靠主人公嘴里说出来的,而不是电影看出来的。电影拍成这样,真是失败。
🧎♂️对不起,当年的数字摄影真的很廉价,每每我觉得要沉浸了就会有毛边出来提醒我。我本对胶片毫无执着,然而《公众之敌》和本片的摄影竟都令我如此分心,我不禁怀疑,我到底是不喜欢数字影机还是不喜欢迈克尔曼了。
This is《李米的猜想》英文原版。
2018.06.07.……“文森特,灰西装灰领带白衬衫黑皮鞋头发染白,一位无名商人的造型,似乎在向西北偏北的加里格兰特致敬。但趣在角色特质正好相反。格兰特饰演一位被杀手追逐的无辜普通人。而汤姆克鲁斯则饰演一位专门折磨无辜普通人的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