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容易联想到去年英国的《死于独特》,都是聚焦社会“边缘”人群,以及人们对于他们的“标签”固有的抵触情绪所酿成的惨剧,整部片子处理的冷酷、悲伤,虽然很多东西都一笔带过,但片子还是很令人深思的。
为朋克树碑立传?
为“自由生活”呐喊?
别做梦了!
虽然橄榄球队员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作为混混,要选对边,要用脑子,否则你就是个死朋克,朋克之死只能证明“优胜劣汰”,想用道德去帮他们唱挽歌?
这是圣母还是为自己的族群争一点空间?
给三颗星是因为这样的片子能让人动动脑的,并不是因为喜欢。
从下载的老片子堆里偶然翻到,就看了。
片名似乎预期能看到大场面,结果却看了一个寂寞。
当然编剧好像还是挺努力地构造着悬念,法庭和案情不断交错,想要层层推进,或者是有点反转,但因为是真实事件改编的,所以故事撑不起一个电影,拍成一集《法律与秩序》更合适一点。
尤其是经历了珠海体育馆事件后,看车撞人何必去影院?
一开始我是被片名吸引过来的,而片子,其实和炸弹并没有多大的关系,片中提到过那个小镇是一个巨大的军火库。
我原本以为,在受到那些高中生欺负后,朋克们会去引爆炸弹,和他们来一个鱼死网破。
但是我错了,结尾并不是我想要的复仇,甚至,他激发了我的愤怒。
为什么朋克死了,甚至他在法庭上,还被杀死了一次。
只因为人们对他的衣服,发型所不容吗?
是的。
整个电影里,不论是任何人,都瞧不起朋克,警察肆意的侮辱朋克,甚至在检查罪证的时候,也说了慌。
那个女生,最开始的愤怒,不解,恐怖,在法庭中也变成了对同伴的辩护。
他们将自己的良心谋杀,只因为,朋克该死。
除了男主的父母。
并不是在这里宣扬朋克至上,只是,我在这里面看到的,是一种无法言语的恐怖。
一种愚昧。
朋克或许衣着和别人不同,但整部电影,他们并没有干什么坏事,相反,那群高中生,却借着自己良善的外表,欺瞒了世人。
法律被他们利用,肆意践踏着民意,实际上,我看到的是法小于情这一问题。
杀了人,就必须为此付出代价,然而电影中并不是。
啊啊啊啊····词穷了。
不知道怎么说。
如果朋克少年违反了法律伤害了别人,他们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片中能给他们安上的罪名只是着装和生活方式,。
光鲜的中产却能洗脱谋杀者的罪名。
警察对两伙人截然不同的态度。
我不禁在想,朋克少年们到底做错了什么,所有人都认为他就该这样死去。
最后的决战,无法抑制愤怒咆哮嘶吼,朋克从无畏惧。
“非吾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放在此处可能略显牵强。
我们总是害怕我们不了解的、徘徊在主流价值观之外的一切事物。
此片与punk无关,只是以此为切入,对人性道德的拷问。
影片拍摄的手法很纯熟,把一件并不复杂的案件用穿插叙事的方式将悬念留到了最后,因为从造型来看,怎么都会觉得受害者会是那些白精们。
但影片的内容显然有非常大的倾向性,在我眼中并不客观。
影片把最终的受害者描述成一个温柔善良,爱护女友,热爱动物,和父母相处融洽,照顾队友们,有梦想,有潜力(重金属摇滚唱将),有担当(为房租奔波,不知道为什么没了下文)。
即便是美国这种超级发达,有着无限可能性和包容性的国度,主角的这种人设也过于完美。
我当然一眼就能看出影片反应出的社会问题,但这种过于美化过的人生,自然会影响讨论这种社会矛盾性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自从我读史以来,对什么“仁爱兼爱”就觉得很扯。
人这种生物,必然是孤独的。
把一群心怀各异,喜好,文化层次,生活背景不一样的人凝聚起来,只有施加两种属性:共同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威胁。
二战算是人类史上遭受的最大的共同威胁,人类空前抱团。
即便如此,在意识形态都分成了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
我朝媒体最爱恶心美国的就是黑人问题,恨不得把美国渲染成除了上流白左们,各个白人都是种族主义者。
如果说《美国x档案》里讲述的是种族矛盾,那么该片里根本不存在这个问题,这是白人之间的矛盾。
与其说是生活方式的矛盾,不如坦诚点说就是中产白人和穷白人之间的矛盾。
这些中产的白人家孩子们绝大多数将来的生活都比这帮穷庞克们优越的多,当然现在也是。
他们却的,只是“不太酷”。
事实上他们之中除了少部分类似4分位之类的角色能集荣宠女人为一身,大部分生活虽物质无忧却单调乏味。
在看该片之前刚好看了日本的《日日摇滚》,我说过摇滚(其实也包括了说唱)作为最特殊的音乐分类也最受年轻人热爱,因为哪怕你嗓音不行吉他也弹的很烂,你都可以通过嘶吼讲述内心的独白。
如同《八英里》中的阿姆,在公车上在痛苦中,随时随地都可以在本子上记录下内心的韵脚,配合上简单的律动,就可以在台上表达自我,门槛极低。
而提琴钢琴,当然只能是中产的白人老爷们才能涉及的艺术形式了。
影片最后才出现的原告律师深情款款的表述,我觉得是本片最大的意义:我不是希望你们享受判被告有罪的过程,而是用判决的结果告诉这个社区的孩子,做错事会受到惩罚。
在斗殴中,其实谁被打伤打死都有可能,另一种结局也许是主角一锁头把哪个白精小子头爆了。
年轻人这种没有沉淀又荷尔蒙爆炸的群体,做错事本来没什么,但是杀人从来都是另一回事了。
即便该片中的白精小子受到惩罚,这个世界的矛盾也不会减少一分,但至少可以让一部分群体哪怕在酒精和荷尔蒙上头的时候,也能保存最后一份理智的底线。
■前天傍晚,看完了剧情片《Bomb City(炸弹之城)》(美国/2018),影片讲述了一群无政府主义的朋克青年奋力对抗不公正待遇的故事。
影片采用了法庭审判倒叙的手法讲述了这个真实的故事,叛逆街头青年的白人青年,诠释了何为真正的“美国谎言”。
所谓的“杰出公民”们只知道“与我不同”就一定是不良与离经叛道,却从来无人关心成年人犯罪无意义暴力行为的真正原因,就是因为大家都不去问为什么,仿佛世上所有的罪恶都只有年轻的孩子才该去负责,这本就是对于自我约束的放纵和对社会异类群体最赤裸的刻板偏见。
在人们看来,所有奇装异服、“怒发冲天”的朋克信徒都该是白人当局的奴隶,这里根本没有对错,有的只是“我觉得你该死”!
一声声的“Not me!Not me!”,一次次被阉割了的命运多舛,那些看起来根本无力招架强权镇压的“小混混们”,在庭审过程中几乎又被杀死了一次!
没有别的理由,只因为他们是朋克,是个活该去死的地痞流氓。
影片结尾部分的法庭反高潮和帮派对殴的戏份拍的相当细腻,清晰的慢镜头设计和一路上的皮卡沉默,将死亡来临前的压抑气氛烘托的充满了末世的力量。
在那一刻,他们已经不再仅仅对抗着嘲弄与挑衅,他们更在孤独的抗辩着命运之门的开合不公。
影片最后长段旁白中露脸的玛丽莲·曼森,算是全片的惊喜之一;而影片的大方向难能可贵的在影片的结尾处依旧没有走偏,对于暴力以及社会群体制度纷争的深入探讨,《炸弹之城》做的到位而且凝重。
而所有真正朋克过的倔强灵魂,在看过此片后,也真的能向陆晨(上海地下乐队“顶楼马戏团”主脑)的歌曲抬起头吼上一句 :“朋克不是娘娘腔”!
……朋克不死!
愿世界永远留存着应有的反叛与独立之心,只因愤怒并不代表我不够善良。
【评分:7.5分/10分】
很不喜欢看这类的电影,坏人当道。
坏人当道的电影分为两种,一种是像上帝之城、无间道一样,在坏人横行的世界里一个坏人打败了所有的坏人,纯粹的极恶非道。
另一种是好人被坏人欺负,坏人却逍遥法外,好人无处申诉。
前者令人痛快,后者令人心塞。
炸弹之城改编自真实故事,属于后者。
影片讲述的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故事,一帮准备上大学的美式好好学生和另一帮已经不上学搞另类音乐的朋克少年发生了争执斗殴,一个朋克少年被好好学生意外撞死。
故事那么简单,怎么拍得出色呢?
炸弹之城的答案是更多地描述那位朋克生前的生活。
更突显得最后的无力。
那位朋克少年喜欢音乐,一直想搞个大乐队:平时的工作是为镇子上制作路牌。
而这位朋克不只是想赚份钱来养活自己的音乐那么简单,他想要把每一个路牌变得独一无二,最后使小镇变成世界上最大的博物馆,事实上也是,他制作的路牌仍能在镇上看得见。
难道就因为是朋克,所以该死吗?
看完影片,这是留给我最大的问题。
在影片的最后部分,律师一件一件地拿出朋克少年的遗物,力求证明这是一个朋克少年,从而通过朋克是一种暴力、社会蛀虫来证明这位朋友,死有余辜,杀人者无需承担的结论。
这让我想起前段的一个新闻,被告母亲试图通过被告是学校眼中的好好学生的证词来为被告减轻量型。
两者不谋而同,难道不应该从他做了还是没做上进行判决吗?
难道要从他不应该和应该上吗?
整个影片似乎没有重点,无论是对朋克团体的描述,还是对那位朋友少年的刻画,对双方团体的争斗,还是对最后法庭上的定罪都没有重点讲述。
导致了我看完影片甚至还有些平淡,仔细一想,才发现这种平淡是深深的无力。
对人类本身所固有偏见的无力。
这部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看完,感受的到导演本身想拍一部具有社会意义且能为边缘群体发声的电影,奈何可能功力不够,用了大时间铺垫了同样生活在美国的年轻人,所经历的截然不同的两种生活方式。
但不得不说最后玛丽莲曼森的旁白真正意义上值得大家去思考,也是点睛之笔。
看似不可一世的美国朋克,他们喝酒,打架,嚣张,不可一世。
毁灭一切——是他们的口号,可现状只是一群连房租都交不起的底层年轻人。
他们只是在音乐中称王称霸,讽刺社会,抱怨不满。
看似一群有教养有朝气的明星大学生们,他们上着名牌大学,有着闪耀的光环,他们是美国的未来,可实际上,打架斗殴,喝酒泡妞,1997年,在美国的一个小镇,几个玩乐队的青年和一群高中生发生口角,之后便矛盾升级,两伙人先后打了几次架,最终以男孩布莱恩被冲动的高中生科恩开车撞死后,结束了这场冲突然而看似是一场简单明了的杀人事件,但在法庭上且出现了令人咂舌的偏差,科恩被定为过失杀人,不仅没有坐牢,反而无罪释放,而朋克少年布莱恩,在法庭上又被杀死了一次他有教养,有前途,法官不愿相信他会故意杀人他抨击社会,抱怨一切,口号中富有攻击性,婉如死不足惜。
最终科恩的父母带他回家了,布莱恩的父母连再看他一眼的机会都没有了。
异端就是该死吗?
事实上真正的朋克已经死了,如今的朋克已经不得已的归进了主流,从极端无政府主义,发展到反战,唱些少年心事。
朋克本身已经不具有攻击性了。
尽管朋克已经发展至此,在大众看来,现实生活中莫西干头,满身挂饰的小清新们,依然还是异端。
异端还是该死朋克在字典里的定义还是一文不值的人,好斗或暴力的年轻人,通常是流氓和匪徒,反社会者律师对朋克的定义:他们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来恐吓周围的人,你甚至可以说他注定会那样死去,陪审团的最终判决也告诉每一个人,有色眼镜下的偏见深深地扎根在每个人的心底正如朋克涂鸦被警察一顿毒打,高中生集会纵火,警察只是让他们快点回家,布莱恩不是死在轮胎下的,而是死在了偏见中,死在了自己选择的生活方式。
人们总是害怕和自己不一样的事物,害怕那些勇敢张扬自我的人,这种偏见无疑是愚蠢和可笑的,更可笑的是直到如今这种偏见依然存在且日益加重朋克从一开始,仅仅只是通过音乐的方式反对主流,抱怨不满,而主流反对异端,则是多管齐下恨不得再加个邪教暴恐的名号。
所以我很喜欢科特科本所表达的那样:与其苟延残喘的活着,不如涅槃重生,错的不是这些朋克青年,错的是这个世界 个人很难独立于体制之外,从出生那一刻起,社会无时无刻传输给你什么是正确的,如果你没选择大多数人的生活方式,社会会抛弃你,并给你一个一文不值的标签。
是成人娱乐杀死了我们的孩子,还是杀死孩子娱乐成人呢?
朋克向来被标记为具有侵略性的一种亚文化,但很可能这不是一种正确的理解。
比如中国的朋克青少年基本就是聚在一起喝酒玩耍,自娱自乐那种;美国的也许要张狂很多,不过也是大同小异,亚文化不就是如此吗?
自己玩自己的,对外的张力其实更多时候因为社会资源占据的不足而显的没有什么实际力量,也许BAT老总们的内裤甩起来的力量都要远大于一百支朋克乐队的嚎叫。
但这些并不重要,因为无论哪个国家的朋克,他们的“革命”只能归结为纸上谈兵的发泄,荷尔蒙的喷射而已,能干些什么?
重点在于:一个社会能否容下这帮生活在地表以下的文化族群?
据说曾经在欧洲,吉普赛人被视为最低贱的群体,虽然他们没有祖国,没有固定的家园,也没有野心要占据哪国的领土,但就是这么没来由地被贴上了“贱种”的标签,在风中流浪,听上去很浪漫,其实已经被挤压到人类社会的边缘,这算不算是一种歧视?
美国人把棒球和橄榄球视为国球,一般来说在高中和大学,一个男青年能成为这两个球类的运动员,基本上他就算稳当的进入了社会的主流阶级,他会被贴上“强壮”,“文明”,“进步”的美好标签,他们是未来美国社会的精英,人们会对他们保持某种积极的期待和迟早要到来的尊敬。
我们知道朋克乐的祖宗也来自于美国,比如朋克鼻祖Ramones,虽然是诞生地,但朋克从诞生的那一分钟起就已经被排除在主流之外,和欧洲的吉普赛人一样被压缩到地下。
在观看《炸弹之城》之前,虽然知道一般美国人也不太喜欢朋克,但是没想到过他们会恨至如斯,当陪审团经过短暂商议后,一致得出高中橄榄球运动员科迪谋杀朋克青年布莱恩罪名不成立,因为科迪是个看上去文明的前途光明的橄榄球运动员,而布莱恩是个只会到处开朋克演唱会到处涂鸦的无用之人。
看上去前者不可能谋杀后者。
这件事的荒谬之处在于,如果一个美国法庭敢在二十世纪末叶根据肤色判断一个人有罪的可能性,估计法官是不想混了,但是判决一个被杀死的朋克死于意外却轻松许多,因为这帮家伙上不是上流社会,下也不是黑人大哥,他们什么都不是,只是一种每个有教养的美国人希望消失的那一类群体,尽管这个群体啥都没干。
前面我提到:一个社会能否容下一种并没有违反法律的亚文化?
这个问题不光是关于亚文化,其实我更想知道的是:所谓的自由的包容性的界限在哪里?
美国已经是人类社会公认的自由世界,然而这种对少数群体的歧视依然存在,那么可见自由的界限仍然存在于社会大多数的裁决。
有时候我们发现社会如此不公正,但又无可奈何,即便是政治正确,也需要发声的群体又足够的力量,比如最近两年声势浩大的反职场性侵声浪,还有更高音量的“女权”,这些声音之所以被听见,也是因为这些群体的构成越来越多的来自于社会的领导或者中坚力量。
而很多很多的细小群体没有被注意到,只是因为他们太弱了。
老实说,我不认为有什么大佬站出来为他们发声,他们就能被注意到并被改变其不利处境,可能在那一瞬间他们像被划过的火柴点燃的肖像,但很快就会随着火柴的熄灭而再次消匿在黑色之中,除了短暂的焦点式的“被关爱”,基本于事无补,之前和之后,他们都依然是大象脚下不会被发现的蚂蚁。
这些事情没什么解决方法,人类社会的发展永恒如此,少数从来只能服从多数。
不过我有一个感想:假如意识到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人类的话,作为社会大多数的行动会不会稍微不那么独裁?
至少陪审团不会从喜好--而是事实--来避免对一个业已死于车轮下的朋克青年的再次羞辱。
组装和拆卸核武器的工厂位于得克萨斯州北部的一座小城,因此这座城市被称为炸弹之城。
这是一部反战电影,也是一部价值观激烈碰撞的电影,全篇以审判的和现实的手法双线叙述。
好像审判带来的是惩罚,而他却忽略了这个城市就是暴力的象征,而朋克只是以他特有的形式在宣泄。
试问,谁能更有资格去审判对方?
讲述了有着朋克思潮的一群年轻人,在炸弹之城无助消极被排挤,最终被男主被有着不同价值观的年轻人打死的故事。
又看了一部拍的像shithole 但是maybe just maybe会有些意义的片子
凶手那一堆人典型的的欠揍长相啊,布莱恩1978-1992,死时才14岁,就因为没有一个标准的主流行头在法庭又死了一次
为了维护世界和平
主流与非主流的帮派之争。其实结局可以艺(bao)术(li)一点,不用那么现实……
朋克、司法
啥玩意
他被杀死了 在审判中再一次被杀死
自由,民主和法制
TMD为啥倒霉每回都是朋克!
少数群体的问题其实可以放大,夸张,诉求司法公正太不朋克了.
两星都给摄影和美术,导演给摄影师跪一个吧,要不是画面和我的强迫症,我是不会看完的。
6.0/10 分。无法认同朋克的这种生活方式。。。但无罪的审判也是无语。。。
看得比较压抑
残酷青春物语,科迪开车撞死朋克只因为自己不够酷。
难得把真实事件拍出了足够的剧情张力,最后曼森的出镜点睛了
烧死异端
非常好的一部片子看的很扎心
叙述的不错
主流社会的偏见就是最毒辣的杀人凶手。
玩朋克的都是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