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OJ.Simpson : made in America 》这个纪录片的第一集,感叹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美国黑人的人权问题如此严重。
也感叹我在如今的我国作为性少数人群,作为女性,也能深深的和纪录片中的黑人共情。
那种被结构性歧视,无法融入的感觉,我想每一个生活在这里的性少数都感同身受,不管你的阶级是否给你金钱或者地位上的特权,你应该还是能够感受到政策和执政者,以及异性恋霸权给你的生活带来的方方面面的影响,这是你无论如何像片中的OJ试图贴近白人社区,抛弃黑人社区一样假装异性恋,抛弃自己的同志身份认同,也无法否认,躲避不开的。
“How does one bend one’s soul to that degree of denial?”And that my friend, is what I wanted to ask almost everyone.
《O.J.: Made in America》事关黑白之争,不在是非之辨不记得从何时开始,“辛普森”这个名字便烙印在脑海里挥之不去,也许是轰动全球的“辛普森大案”,或者是风靡全球的辛普森动画,他们都叫辛普森,也都对美国社会现象做出讽刺和一定程度预判,前者更是对世界文化造成绝对深远的影响,探讨法律和正义关系的声量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甚至延续至今,成为每个法学生课堂必经的案例分析。
第一集从出生回顾到成名,是极为大胆的开篇,即使考虑到大部分观看此片的人都是奔着庭审的唇枪舌战而来,创作者仍然坚持强迫所有观众耐下性子,从OJ的成长经历开始介绍,与动物世界的延时摄影不同却又一致,不同在于没那么轻松肤浅,过程中呈现有很多历史影像资料和最新当事人访谈交织,更全面展示OJ的处世方式以及他人对他的态度观点;一致之处则在于流畅清晰,贫民窟出生的黑人OJ凭借自己逆天的橄榄球技术和情商在白人世界圈出自己的乐园,成功带来的荣耀让人忽略他的肤色,并不知不觉成为他的粉丝,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You’re Juiced.”,也让他迷失到英雄光环中去,不断膨胀的自我在吞噬他,暗示后续的悲剧。
第二集从个人延伸到种族,美国现代社会的历史就是种族矛盾发展的历史,1968年是这段历史最特殊的节点,一方面OJ回避他身为黑人的事实,淡化肤色只谈行动,企图脱离黑人群体打入白人派对,另一方面平权运动如火如荼和历史伟人频频遇刺,与黑人相关的社会动乱波及不到黑人OJ。
享受至高无上的荣耀,不顾水深火热的现状,不能因此说他变得自私虚浮,因为他极有可能一开始就是这样的人,这一系列的事件把他推向极端,不仅忘了根本,也丢了人性。
种族议题直接解释后续OJ为何受到黑人社区无条件甚至无脑的支持,如果底层贫贱的黑人不能逃脱白人针对,那么顶级富有的OJ是不是有希望获得正义,这是只有身为黑人社区的一份子才能体会到的“开盲盒惊喜”,他们守候在街头巷口,绝大部分人都在期待肯定的答案,不在乎他到底杀没杀人,只需记得警察会栽赃嫁祸,会刻意挑事,即刻案件不审已判不宣自明,案件结果的广播决定了他们是振臂欢呼还是挥棒打砸。
有了前两集的精细铺垫,观众以严肃的上帝视角,带着冷静悲悯的态度,跟随叙事正式进入故事主题,第三集从家暴发展成谋杀,第四集从证据确凿讨论至无罪释放,第五集从脱罪然后再入狱,情节步步递进,节奏掌控自信。
受害者Nicole与Goldman脖颈处的伤口照片触目惊心,杀人凶手在葬礼现场留下鳄鱼眼泪,在被告席位潇洒叱咤风云,重压之下出奇迹,重金之下无正义,辛普森最令人作呕的一点恰是他在相对黑白和平的年轻时代所极力甩掉的肤色标签,讽刺地成为他在如今矛盾尖锐的堕落之际逃避法律制裁的终极王牌,他能够逍遥法外得益于律师梦之队更因为黑人身份。
这是场彻头彻尾的美国式悲剧,民主和民粹的界限因为种族问题被突破,借谋杀之题,发泄愤之挥,积蓄已久的怨恨早就顾不得什么正义和理性,就连陪审团的黑人大娘都毫不避讳地承认了她投OJ无罪,就是报当年罗德尼·金一仇,所有人都有着自己的过错,所有人也都不用承担责任,但都觉得是对方的错,该由对方为此负责,骂战中忽略了本该被世人同情的Nicole和Goldman。
这部总时长接近八小时的纪录片,用客观的影音素材拼凑起事件原貌,让我看不到人类相互理解的希望。
我个人觉得导致这个刑事事件的误判有这么几个因素:1.极具社会名望的嫌犯背后强大的扭曲事实,伪造证据的经纪团队。
2.社会各界对名人的盲目崇拜蒙蔽了民众的双眼。
3.国家种族歧视和种族反抗之间的强烈仇恨和激烈战斗。
4.专业人员的失误:对证据的处理和维护中的漏洞和不专业性,使被告方的反驳陈述看上去有理有据。
4.19目前看完第一集,我的感受是就是辛普森好像是这样一种人,他可以各个方面都做得很完美,运动天赋发达,口才好,脑筋灵活,人际关系也处理得信手拈来,感觉他就是天生吃偶像或者榜样这碗饭的,但是通过第一集的背景介绍,他的成功我觉得离不开他是个黑人的这个身份的加持,所以即使当时黑人与白人的矛盾冲突已经日趋严重,但是他凭借着超凡的运动天赋已经完美的形象塑造,让他从那怕是一众名人中也分外突出。
一个人越完美就越让我觉得这个人肯定有没有展现出的另一面。
而且他一如既往地坚持摒弃肤色的意识,美名其曰为超越种族,始终中立自己的立场,没有为自己本身种族所处与弱势一方的情况所发声,就是一个精致到极致的利己主义者。
可能有人会说他做与不做都是他的权利,但是我认为如果处于这样一种地位之上,你其实就是一个既得利益者,那么你就是应该有义务去为弱者发生,为一些不人道的事实事件表明自己的立场,而不是在语言和行动上若有若无得显示出白人的优越性,一直置身事外,说我只要做好我自己的OK了,这时候就感觉已经开始慢慢走歪了第二集看完了,能看到的就是黑人与白人警察之间矛盾与冲突越来越激化,而他却彻底得置身事外,因为随着他的身份与阶级不断上升越级,势必造成了与黑人处于两个完全没有联通的世界。
一边是洛城警局治理的水深火热之中,一边是OJ与各个行业的佼佼者互相交联,高尔夫球场成了最容易碰见他的地方,即使他对此一窍不通。
而且在这里再一次看见了他第一任妻子的悲剧发生在新一任妻子身上,这次出轨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她怀孕而只是他觉得变丑了,简直可笑至极。
看下来,我感觉至少接受采访的几个他的朋友对于他来说还是蛮关心的,有问题或者做得不妥的也会直接指出,不过他好像对此已经不以为意,到了觉得自己可以完全掌控整个局面的地步,也就是这样的一个特质,不难成为后续案件埋下隐患是种子。
4.20第三集 妈呀,当看到那些曾经的朋友在怀念女主人生前的种种,回忆参加葬礼时的一幕幕,当时的案发现场的惨状,难掩泪水,我都要哭了,好可怜😭身处顶峰时一刻都没有为黑人权益发声,在被围捕到时候到场围观起哄支持的黑人,问出“这群黑人来干嘛”这样的话,一群不想看清真相的人只会再那里吼叫“oj didnt do it”,到底是真的没有还是他们不愿看见。
还有那看似争取正义,寻求真相的庭审现场谁说又不是一场针对各方来说都有所企图的争名夺利的舞台呢。
案发前从来没有认同过自己的非裔身份,现在却拼命在吃同胞的红利,到最后的一句“我们要让他黑得发亮”真的是讽刺至极,想想就想笑看到第四集最后荣的父亲的发言,我真的什么都不想说了,都在要求释放oj,受害者又有谁为他们说话呢,真的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这话放在一定情境里面确实是可以实现的。
案件结局看似是黑人群体为自身权利打了一个胜仗,最终导致的结果却只能是白人与黑人之间的鸿沟越来越深。
第五集完结。
他最终的胜利对他的非裔同胞来说到来了什么积极影响吗,我觉得是没有,或许我们还可以这么理解,最终的判决带来的实际利益,最终受益者只有这个名叫辛普森的黑人运动员,别无其他。
看到最后,其实他脱罪之后过得并不如意,因为他待的那块区域还是白人聚集区,他们依旧认为真正的凶手就是他,永远不可能回到案发之前在他们眼中的那个形象了,他这又是何必呢,以后漫长的几十年都是要忍受着另一个族群的谩骂以及不信任,这样的生活又是他愿意度过的么。
最后他将只能生活在给予他二次生命的黑人群体之中,那么他真正的内心又是怎样的呢,他真的与他们站在一起了么?
当然一切的最终答案也许随着前几天他的去世都已经不重要了。
4.21看到最后不由得感慨,他太会包装自己了,情商非常高,永远懂得如何把大家理想中的样子展现给大家看,以至于有时候真得不禁要问,要是那个有强烈占有欲,把前妻和无辜的服务员迫害到这种程度的恶魔么。
他把两个人格分裂得特别清晰,以至于一段时间内仿佛在亲密的人面前会情绪失控的画面在粉丝大众面前永远不会发生,真的是这样呢,真的能一直保持么,答案是否定的,他那是真的能这么如意地掌控自己的情绪与性格,那这起案件一开始就不会发生。
所有美好的表象都是目的的驱使才得以呈现,真实的自己永远只有他自己清楚
前两集讲了辛普森成名时的社会背景:黑人族群受种族歧视的迫害,而辛普森作为黑人在白人世界混得风生水起并且拒绝为黑人发声。
乍看虽然与辛普森有一定关系但又觉得花这么大篇幅来介绍有没有必要?
看到三四集才发现前两集真是神了。
以前只知道辛普森案是为了程序正义而释放杀人凶手的典型案例,但是具体并不了解。
看完没发现什么程序正义,纯粹是控方在辩方的豪华律师团面前实在太弱了,毫无招架之力,所有的证人在庭上被辩方律师撕得那叫一个惨不忍睹。
控方真没有资格怪陪审团偏向黑人。
辛普森案的庭审比我看过的所有法庭戏精彩。
讽刺的是辛普森虽然在他风光的时候拒绝为黑人发声,极力往白人靠拢,最后救他的却是黑人群体,以及法庭上极其下作的种族牌。
黑人群体在辛普森被判not guilty那一刻,体现出来的激动、狂喜,跟当年申奥时萨马兰奇宣布举办城市是北京时国人的反应是一样的。
事实上,黑人并不在乎辛普森是否是真正的凶手,他们不过在出一口气罢了,想想被白人吊死在树上的黑人,想想被洛杉矶警察毒打的黑人,想想他们无故受到的歧视与侮辱,他们想要辛普森赢。
然而辛普森赢了,这个社会有往公平正义进步一点了吗?
并没有。
他们把辛普森想象成抗争的英雄,虽然他不是,也不配。
辩方律师极力把案件往种族歧视,阴谋论里渲染,法庭内外俨然成了种族问题的战场,真相变得无足轻重,辛普森妻子和她好友的惨死也变得无足轻重,街头上,记者采访黑人,你认为辛普森有罪吗,回答,他无罪,没有理由。
这部纪录片名字起得太好了:O.J.Made in America.一个单纯的谋杀案,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发酵成一个美国特色的社会事件。
你会觉得煽动一群人的情绪很容易,仇恨和继之而起的暴力真可怕,克制和理性很珍贵,也很重要。
个人来说,对于某些过头的热情应时刻保持警惕。
记得大二某节刑法课上,老师举例时提到了美国一个著名的刑事案件——辛普森杀妻案。
这是一个当今全世界刑事法律教育都绕不开的颇具争议的经典案例:著名橄榄球明星辛普森被指控谋杀她的前妻及她的好友,证据确凿,但戏剧性的是,辛普森聘请的天价“律师梦之队”利用警方的一系列失误导致关键证据逐一失效,最终辛普森被判无罪……那时候年幼无知啊觉得哎呦不错哦老美竟然把疑罪从无的原则贯彻得这么彻底,这才是公平正义的法律体现的价值嘛。
直到最近看了《辛普森:美国制造》,很多观念都被颠覆……原来谈起“辛普森杀妻案”恐怕很多人都会十分艳羡美国的法律制度是如何如何完善,可《辛普森:美国制造》这部纪录片却提供了另一种更发人深思的视角:从报复性的宣判无罪到报复性的宣判重罪,看完这部7个半小时的纪录片,你就会明白美国制造的真正含义了。
辛普森是那个特殊时代大局里的一枚棋子,站在命运的掌心里,进退是不由自己的,他不是所谓黑人运动的象征,整个事件的开花结果既是必然,又是偶然。
我纪录片看得不多,不知道其他纪录片的叙事方式是怎样,反正就这部纪录片而言我觉得导演还是蛮用心的,故事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讲起,两条主线并行,切入角度一小一大,相互融合,当年珍贵的影像资料不断闪回:报纸期刊、电视新闻、人物采访等资料组成密集的信息群轮番轰炸观众,我们得以在翔实的证据中逐步窥探隐于海里的那一块冰山。
故事分为两条主线纵深展开。
一条主线是辛普森的成长史:因为出色的运动天赋,再加上自身勤奋,从大学的橄榄球联赛一路杀入职业联赛,体育事业虽然中间有点起伏但总体上顺风顺水,他因此成为家喻户晓、万人敬仰的“橄榄球之神”。
也正是因为橄榄球这项运动在美国的地位,辛普森得以脱离“黑人阶级”,接受良好教育,思维模式、行为举止都被“白化”,对黑人事业也毫不关心,刻意地去忽略乃至遗忘自己的“身份认同”。
也正是这样,他能毫无包袱地融入白人社会,八面玲珑,得到社会名流的认同与高度评价,只要辛普森在场,白人的第一直觉就是:哦他是辛普森,而不是哦他是个黑人。
五集的时长完全打破了我对辛普森之前的靠橄榄球发迹的暴发户的刻板印象,一个内心敏感、高情商、渴望名利、善于伪装的复杂形象一点一点被剖析在我们面前。
故事的另一条主线就是洛杉矶当时特殊的时代背景。
上世纪60到80年代,洛杉矶的种族歧视非常严重,警察区别执法与滥用职权的现象盛行,对白人展现的是真·人民公仆的形象,态度友好而和蔼;对黑人则是一骂二打三逮捕,没有丝毫温情可言。
在一次次的粗暴执法中,黑人群体的怒气值不断积攒,当时的社会已经出现高度撕裂的迹象,黑人暴乱的群体性事件会间歇性发生。
面对如此局面,洛杉矶警局没有痛定思痛,而是以暴制暴,强行将高压锅的气阀压了下去。
在看这些触目惊心的影像资料时,我一开始蛮好奇的为什么讲辛普森的案子会向前追溯二三十年去介绍这些。
再看下去时就想明白了。
在前面铺垫足够后,重点戏就是辛普森案的庭审过程。
不得不说,重金聘请的律师团还真是物有所值,他们分工明确,下手狠辣,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他们抛出种族歧视的底牌,利用警方取证的程序性疏漏有效转移了主要矛盾,一场本应该审判辛普森的法律庭审硬是搞成了审判有种族歧视前科的警察的道德庭审。
更为致命的是,检方律师甚至犯了完全可以避免的大错,直接把手里的王炸打成了一对三…….经过267天的庭审,约133名的证人出庭作证,超过45000页的庭审记录,这场世纪审判终于迎来了最后的结局。
判决出来后黑人群体喜极而泣,振臂高呼,白人群体掩面哭泣,惊愕彷徨。
难道只是因为辛普森案得到所谓“公正”的审判吗?
不尽然吧。
在判决出来之前,整个洛杉矶暗流涌动。
根据一项民意调查显示:当时77%的白人认为辛普森有罪,而72%的黑人认为辛普森无罪,社会的种族对立已经达到令人咂舌的程度。
当天成千上万的黑人聚集在法院附近,可以预见,如果那天辛普森被宣判有罪,那将会是压垮洛杉矶的最后一根稻草(先前曾发生过多起针对黑人的不公正宣判,最终导致大规模的暴乱)。
12个陪审员中有9个黑人(其中一个陪审员以前还是极端黑人运动组织成员),这么一个“黑化”的陪审团,你能指望她们会作出如何公正的判决?
她们更多的是用手中的权力去满足黑人群体日益沸腾的报复心,无论是陪审员还是黑人群众或许在律师的煽动性言语中就已经让情绪先入为主了,辛普森案件恰是一个黑人群体挑战白人权威的契机,是用合法手段宣泄愤怒的最佳报复手段。
无罪释放后的辛普森潦倒了十几年后又犯绑架、持械抢劫罪被“报复性”重判33年,这回可没有黑人陪审团站他这边,也没有天价律师团帮他辩护......辛普森充满传奇的一生就此划上句号。
辛普森案是一件具有美国特色的司法案件,可是它内里反应的对于种族冲突的思考又具有普世意义。
目前的中国虽然没有美国那样的种族多元化的挑战,但阶级冲突、警民冲突等等矛盾也都时刻撕裂着中国社会,这既需要庙堂之高的智慧去探索解决,也需要我们自身的理性克制。
倘若各种矛盾不断积聚无处消解,说不定下一个“辛普森”就由我们制造。
辛普森大概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以这样一种方式名垂青史。
出生在贫困的黑人家庭,他的美国梦,是有一天能够出人头地,融入白人社会,不再受到歧视。
从早早的就显示出运动天赋,到跑出至今也没有被打破的球场记录,再到进入名人堂,他的前半生几乎完美。
他在美式橄榄球运动中的地位,几乎等同于篮球中的乔丹,拳击中的阿里。
幸运的是,他实现了自己儿时的梦想,在他如日中天的那几年,几乎没人在乎他的黑人身份。
他是体育明星o.j.辛普森,从球场到广告,再到好莱坞明星,他是所有人的偶像。
但今天再提起他,几乎没人再提起他在橄榄球场上的丰功伟业,人们纷纷议论的,是美国的法律制度,黑人与白人的矛盾对立。
辛普森案,竟成了理解美国法律体系的一把钥匙,或者更进一步说,成了反映美国整个社会制度的一面镜子。
有人说,辛普森案反映了美国法律制度的羸弱和虚伪,明明证据确凿,却得以无罪释放。
也有人说,辛普森的脱罪,不过是富人的特权,普通人花不起大把美金,也请不起梦幻律师团队,所以只能听之任之。
但这不过只是对辛普森案极为肤浅的看法。
确实,在辛普森案中,洛杉矶警方的不专业被几位顶尖律师抓住大做文章,辛普森的律师也的确适时引入了种族问题,将一盆脏水泼向警方,提出了超越合理性的怀疑。
但是,这个案件更明显体现的,其实是美国刑事审判的谨慎原则,即“宁可放过一千,绝不错杀一个。
”从某个角度来讲,这跟中国古代的严苛法律体系是完全相反的。
随便翻看中国古代小说,充满的都是冤假错案,屈打成招。
去古代的县衙参观,你不禁感叹中国人在发明刑具上的智慧,种种聪明人想出来折磨人的手段,令人不寒而栗。
受冤枉人的心情,呼天抢地,天地不应,大概是人生中最痛苦和无奈的。
关汉卿笔下窦娥的冤情,感天动地,竟致六月飞雪。
最早到北美殖民地的五月花号船员,也是因为受到不公待遇,才不得不背井离乡的。
所以,美国先贤对冤情感同身受,一定不允许冤假错案的发生,特别是人命关天的刑事案件,一次错判,就误人一生。
在辛普森案发时,美国社会无疑是个乱世。
南北战争后,黑人奴隶被解放,但随之而来的,就是黑人在社会中权利和地位的问题。
即使开明如林肯,也不同意给予黑人和白人完全平等的公民权。
更何况,南方有大量思想保守的白人,是从内心深处歧视黑人,这种歧视几乎等同于希特勒之于犹太人,欲杀之而后快。
但这时的美国黑人,已不再是内战前夕那些逆来顺受的待宰羔羊。
在几个民权运动领袖的带领下,黑人们已经团结一致,《民权法案》的通过是他们的一次大胜利。
虽然从法律上来说,黑人与白人完全平等。
但是现实依旧残酷,除了少数明星,黑人依然饱受歧视。
美剧《American Crime Stroy》中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辛普森的律师约翰尼柯克伦,开车载着女儿们去餐厅吃饭,却遭到白人警察的阻拦,被要求配合检查。
尽管约翰尼百般解释,警察还是不由分说的给他戴上了手铐。
对此,约翰尼表现的极为镇静,这并不是他第一次受到刁难。
直到约翰尼亮明身份,警察才知难而退。
后来,约翰尼对女儿们说,警察之所以这样做,不过是看他一个黑人却开豪车,怀疑他是偷车贼。
对于一个黑人凭奋斗开上豪车这件事,白人们从心底充满着怀疑。
种族矛盾鲜明,黑人白人对立,辛普森案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完全脱离种族歧视这个美国社会的大背景。
而律师也正是利用这一点大做文章,制造了一个白人警察肆意陷害黑人明星的阴谋论。
考虑到黑人备受欺侮的历史,这其实无可厚非。
当洛杉矶法院宣布辛普森无罪开释时,黑人们手舞足蹈,欣喜若狂,而白人们却流下不甘的眼泪。
此时的这一幕,戏剧性的反映了美国社会的裂层。
对于辛普森本人来说,最终的无罪释放,并不能算是完美结局。
纵观辛普森的一生,从一无所有的黑人小孩,到举世瞩目的体育明星。
从杀妻案证据确凿的被告,到戏剧性的无罪释放,再到最终的身败名裂,锒铛入狱。
他一生的经历好像过山车,上帝令之荣誉满身,又令之坠入深渊。
他的前半生,是美国梦的完美体现,白手起家,名利双收。
与此同时,他又是美国式悲剧的典型代表,少年得宠后的为所欲为,肆意挥霍着人民的喜爱和尊敬。
成名期间,他每天带着面具过活。
从表面上看,他是极具亲和力的邻家大叔,阳光乐观,和谁都能打成一片。
上至明星政要,下至老幼妇孺,喜欢他的人不计其数。
但背地里,他背弃黑人部族,蔑视自己的黑人身份,沉溺名利酒色。
辛普森案后,他的另一面也彻底暴露在世人面前了。
虽然在法庭上被无罪释放,但是依然有无数人视其为杀人凶手。
广告商避之不及,他的生活开始每况日下。
但他并没有因此而痛改前非,反而更加变本加厉,彻底沉沦堕落,更加沉溺酒色名利。
很多支持他的黑人,也对其后来不加检点的生活颇有微词。
最后,他终因一次颇为荒唐的抢劫事件,被判入狱33年。
很多人说,他罪不至此,是法官伺机报复。
但无论如何,对辛普森来说,这是一件好事。
在一次狱中采访中,他说,希望最终得以被世人记住的,不是杀妻案的主角辛普森,而橄榄球场那个随风奔跑的O.J.Simpson。
不管怎样,他终于可以暂离名利场,在监狱里,重新找回自己的初心了。
片子花了近一半的篇幅讲OJ辛普森 (O. J. Simpson) 是怎么长大的,原来他出生在离我现在住处不远的Potrero Hill,当年是个黑人聚集地,属贫民窟,现在成了旧金山一个时髦小餐馆的聚集地,年轻人都喜欢往那儿跑;片子还还原了辛普森是怎么在高中阶段就展露出了过人的体育天赋,后来被招进位于洛杉矶的南加州大学(USC),成为橄榄球校队的领军人 - 在那里,他初尝成名的滋味。
进大学时他就已经结婚了,他第一任妻子原本是他发小的女友,被他辛普森抢了过来,娶回家。
大学毕业,辛普森从美国西部的加州搬到了离纽约不远的水牛城,成为了一名职业橄榄球运动员。
在当运动员时,他已经深深为“名气”着迷,接广告,拍杂志,他想要的舞台,远远不止在运动球场上。
慢慢地,他开始在电影里崭露头角。
当时,他已然是一位明星,而不是一个“球星”。
不久,他宣布从橄榄球届退役。
值得一提的是,他成名后,身边几乎都是白人,他刻意筛选着自己的朋友,从而塑造自己的形象。
他说,希望人家想到他时,“不觉得他是黑人,他就是OJ辛普森”。
那时美国种族冲突非常严重,不时就有新闻说白人警察把黑人打出翔。
那时,当美国非裔群体需要一些意见领袖站出来为黑人说话时(比如拳王阿里等都会纷纷站出来),辛普森从来都是拒绝的。
在那个种族主义盛行的年代,他的想法和行为难免会引起了一些黑人的不满,认为他自私,不帮自己人。
辛普森不在乎这些,他更在乎白人怎么想。
他想成名,想继续挣大多数人的钱。
他的第二任妻子是一个餐厅的招待,德美混血。
一见面辛普森就被她迷住了。
他很快想办法跟自己的黑人发妻离婚,娶了美丽的混血儿Nicole。
婚后几年,辛普森依旧难以抑制自己花花公子的本性,到处沾花惹草,Nicole因此多次和他发生争吵。
辛普森不能忍受Nicole竟然敢对他的行为指手画脚,几乎每次争吵都是以Nicole被严重家暴而收场。
光是警方的记录,就有8次以上的家暴报警。
Nicole记录下自己被OJ Simpson家暴终于有一天,Nicole不想再为了孩子而忍受丈夫的暴力。
她向法院提交了离婚申请,搬离了二人共同的住所。
她以为她终于可以做自己,可以决定自己要去哪里吃晚餐,可以决定自己涂什么颜色的指甲油,可以决定和谁交朋友,开始新的生活。
然而辛普森却在暗中监视着这一切,甚至Nicole见过什么人,说过什么话,辛普森都能一字不差地复述给她听。
1994年6月的一个夜晚,Nicole和家人在外吃完晚饭回到家中。
餐厅发现Nicole遗落在桌上的眼镜,于是打烊时派一个服务员去Nicole家归还。
没想到的是,晚上10点多,两人被发现死在了Nicole家,双双都被割喉,警察赶到时发现二人血都模糊,早已身亡。
辛普森的袜子上、手套上,他的车上、他家的院子里,都发现了血迹。
一些证物甚至同时发现了三人的血迹,一切证据都表明,辛普森是且绝对是凶手。
而当警察要对他进行逮捕问讯时,他竟然伙同好友(AC Cowling)驾车逃跑了,也就上演了当年震惊全美的“追捕辛普森”直播,连NBA的总决赛的转播都给它让了位。
左:辛普森;右:AC Cowling如果真的就这样顺利定罪,那么这个案子也就是个大家心服口服的平常案件一个。
问题就在于,辛普森的花千万美金聘请的律师们大打种族牌,导致了这原本信息清晰明了、证据确凿的“杀妻案”,彻彻底底变成了白人警察针对黑人的一场不公正的“栽赃嫁祸案”。
由大多数非裔组成的陪审团最后以大多数票,投出了“辛普森无罪”的结果。
全美黑人沸腾,他们觉得这是黑人庶民的胜利,是里程碑式的结果。
但是这样的胜利,无疑更加深了美国种族间的鸿沟。
90%白人认为辛普森有罪。
伊藤法官宣布辛普森“无罪”片子的最后一部分介绍了在案件结束后,各人各家发生的事情。
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不作赘述了,只是这些的确让人看到的是因果循环,或者说一部分的因果报应吧。
可是,让我久久不能释怀的是,无论如何,法庭是怎么能允许情绪占了事实的上峰呢?
这不是由几个三岁小孩就组成的陪审团啊。
陪审员们明知居心叵测的律师是在“种族牌”,却也顺着这样莫名其妙的规则在法庭上继续游戏。
律师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那么,陪审员们,你们告诉我,你真的在这么多证据面前,依旧相信这个辛普森没有残忍割喉另外两个生命,是因为他是黑人吗?
案件至今三十多年,你们每一个人晚上都睡得着觉吗?
陪审团成员之一,承认自己投“辛普森无罪”是出于报复白人的心理。
2007年9月,辛普森跟认识的小混混在赌城拉斯维加斯一起制造了一起打劫案件,没有人员伤亡,也没有过大的财物损失,但是辛普森被判33年监禁(依所有罪名总和)。
这个案件常被大家拿来说道的是,本该是10月2日下午宣判的,法官生生把所有陪审员拖到了深夜11点才宣判,因为10月3日是个不寻常的日子。
十三年前的10月3日,伊藤法官宣布辛普森杀妻案结案,辛普森无罪被当庭释放。
而33年的总监禁时间,也对应了当年辛普森在民事法庭被处罚的3千3百万美元的赔偿金。
这样一个轮回,你说是不是巧合?
94年辛普森杀妻案,司法是进步了还是倒退了?
07年辛普森抢劫案,司法是进步了还是倒退了?
94年辛普森杀妻案到07年辛普森抢劫案,种族问题是缓解了,还是加深了?
1、肤色斗争在Beyong乐队的那首献给曼德拉的《光辉岁月》中,他们将曼德拉反种族隔离的伟大事业称之为“肤色斗争”——20世纪中期以来的轰轰烈烈的反种族隔离斗争确实是由“肤色”引起的“斗争”。
这场“肤色斗争”在美国进行了半个多世纪了,至今仍未落幕。
时至今天,“反种族隔离”已经成为美国基本的社会共识,但“斗争”的“剧情”仍不时会有所反转。
看完这部长达7个半小时的纪录片《辛普森:美国制造》,我深深感受到,“肤色斗争”并不是单纯的“正义”问题,它还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从而折射出个体的悲剧。
2、美国制造说起O.J.辛普森这个人物,无与伦比的橄榄球生涯和“辛普森杀妻案”是他身上最重要的两个标签。
“辛普森杀妻案”引发了一场“世纪审判”,整个事件对美国的司法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如今,很多人言辛普森必“杀妻案”,对他辉煌的橄榄球生涯已经不感兴趣。
事实上,辛普森的橄榄球生涯与“杀妻案”是密不可分的。
橄榄球生涯是辛普森成为社会精英并打入上流社会的基石。
在黑白通婚还比较少见的年代,辛普森与妮可·布朗的结合能够得到普遍的认可,与他的橄榄球明星身份有关,也与他刻意模糊肤色界限的自我意识有关——而这个自我意识的形成,又与橄榄球生涯带给他的荣耀密切相关。
在成为“杀妻嫌犯”之前,辛普森是远离“肤色斗争”的,他生活的圈子是“漂白”了的。
但如果没有辉煌的橄榄球生涯,即使他想“漂白”,恐怕也难以被接受。
当然,“果汁先生”(辛普森的“昵称”)的亲和力也是他被广泛接受的重要原因。
以“杀妻案”作为分野,前半生辛普森远离自己的“肤色”,后半生辛普森靠近自己的“肤色”,这是个体的转变,也是美国的制造——在“肤色斗争”中,辛普森其实从来都不是“局外人”。
3、360度成长史作为一部关于辛普森的纪录片,《辛普森:美国制造》不可避免要把“辛普森杀妻案”作为影片的重点,但这部纪录片的过人之处却在于它对案件之外的内容的呈现。
影片的第一集和第二集,讲的是“杀妻案”之前的辛普森的成长史。
这个部分长达180分钟,足足占了影片的40%!
在这个部分中,影片并不单纯讲述辛普森的个人史,而是让他与当时的社会环境“互动”。
辛普森是了不起的辛普森,是万千宠爱的辛普森,也是美国社会的辛普森,还是“肤色斗争”中的辛普森。
60年代的黑人明星,很多都投身于马丁·路德·金领导的“肤色斗争”,黑人族群也希望辛普森能够加入,但辛普森反复强调的是“肤色不是他身上最重要的特征”。
他自始至终没有为自己的族群发过声。
在种族大融合之后再来看辛普森刻意模糊肤色的“理念”,他也是政治正确的。
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来看,辛普森的“理念”更多是一种自私的选择。
虽然人人都爱“果汁先生”,但光鲜的外表之下,辛普森身上的“劣根性”从未拔掉。
据他的上流社会朋友回忆,当年辛普森在高尔夫球比赛中,喜欢玩作弊的小把戏,这在上流社会是很让人鄙视的行为。
这个小细节暴露了辛普森根深蒂固的陋习。
出身底层的辛普森在飞黄腾达之后,难免自我膨胀,他很大男子主义,控制欲极强。
他经常在外拈花惹草,却又要牢牢掌控妻子的一举一动。
而妮可·布朗又不是百依百顺的角色,强大的辛普森自然很容易陷入用拳头解决问题的漩涡。
从家暴到婚姻破裂,这是必经之路了。
超凡的运动能力让辛普森解决了财富问题,也让他跨越了阶层和种族的鸿沟,但成长背景、自身性格和原生家庭的影响,也让他在收获这一切的同时,并没有建立新的生命平衡。
最终,他迈向了个人的悲剧,也将三个家庭推进了悲剧的深渊。
4、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辛普森:美国制造》是一部“摆事实,讲逻辑”的纪录片,但影片仍然是有创作者的“个人立场”的。
影片中最明显的“个人立场”是——暗示辛普森就是杀人犯。
其实,这个“个人立场”也代表了大多数美国人的立场——尽管辛普森被无罪释放,但大多数美国人很难相信他不是凶手。
影片以约3个小时的篇幅,通过大量的庭审录像和相关人物访谈,再现这场长达九个月的“世纪审判”。
从证据看,从动机看,从行为推断看,辛普森都有着极大的嫌疑,但杀人案定罪要求的是“铁证”,而有瑕疵的证据恰恰动摇了“铁证”的根基。
尽管大部分人都会以简单的逻辑来给辛普森“定罪”,但简单的逻辑却不能适用于刑事法庭上的“定罪”——它必须有完整的证据链来支撑。
虽然“无罪判决”在当年引起了轩然大波,但按“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陪审团作出这样的判决,并未违背陪审团的职责。
从控辩双方的庭审表现看,让辛普森试戴手套是控方的一个“昏招”,而辩方大打“种族主义”牌,转移陪审团的视线,在某种程度上干扰了陪审团的判断——这一招虽然“跑偏”了,却击中了要害,是一次辩护技术上的胜利。
多年以后,访问当年的辩方律师时,对方一再回避对所谓“真相”的质问,他强调的是他作为律师的专业行为——最大限度为客户提供有利他的辩护。
所以,如果辛普森不是有钱人,请不起如此强大的律师团,案件的审判结果很可能是相反的。
5、报复性的另外两个审判辛普森得以无罪释放,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了“种族主义”这张牌,而这张牌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让辛普森脱罪,也可以狠狠地报复他。
在美国,刑事判决和民事判决是分开的,两者的判决标准也大不相同。
民事判决是可以依据现场证据进行常理推断做出的,无需“铁证如山”。
而辛普森案民事赔偿的数额之大,让布朗家族和高曼家族成了辛普森的最大债主和终身债主。
2007年9月,辛普森因为一宗所谓的持械抢劫案被捕。
虽然有各种“事实认定”,但这宗抢劫案其实是一宗“乌龙案”——辛普森被人怂恿,要去夺回所谓自己的“纪念品”。
但辛普森却为此付出了远超过他的鲁莽行为本身的代价,获刑33年!
发生在辛普森身上的三个判决,都因其肤色和名人身份而“跑偏”了。
放大来看,这三个判决都难以“种族主义”脱离关系——社会问题和个体悲剧同时在“肤色斗争”中呈现出来了。
6、赢了官司,输了人生辛普森赢了官司,却输了人生,他的家庭毁了,他也不再是人见人爱的“果汁先生”,他前半生努力靠近的上流社会也不再接纳他。
辛普森干脆破罐子破摔,与三教九流混在一起,继续消费他的名人身份。
如果说O.J.辛普森是美国制造的产物,那么,他的前半生可以说是美国梦的正面,而后半生则成了美国梦的反面。
纵观OJ的一生,从童年到成人,这部细致入微的纪录片详细的将OJ各个时段的所做所为搬上了荧幕,从细节到整体,将这种带有“OJ风格”的人领进了我们的认知中。
分析OJ的人格,要追溯到他的童年。
OJ的童年代表着在美国的千千万万贫民窟的黑人孩子的童年生活,家里有很多弟弟妹妹,母亲为了生计夙夜操劳,顾不上对孩子们的关心。
很快,OJ与其他孩童一样,在街上游荡,与社会的边缘人物沆瀣一气。
除此之外,影片里OJ的父亲是一位同性恋者,在二三十年代,同性恋者还未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人们对这种现象想必避之不及,而OJ知道真相后,感到自惭形秽,暴跳如雷,认为父亲丢了他的脸,一直耿耿于怀。
这是一个自尊心强,缺少关爱,过早接触社会的儿童。
依此而见,不难想象OJ为何对名望的渴望如此之大———强烈的自尊心不允许任何人鄙夷他,瞧不起他,反之,OJ希望所有人都喜欢他,众星捧月拥戴他,他太迷恋这种感觉了。
如果说一个人的人格一部分由遗传因素确定,另一部分就是由环境所影响。
遗传是潜在的风险,环境则为人格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平台,OJ的肤色承载着黑人百年来屈辱的历史———黑人,这个“麻烦”的标签深深的打在了他的心上,成为了他成功的第一大绊脚石。
于是他开始不断的“跑”,不断的摆脱,爬的越来越高,让人们永远记住OJ辛普森的名字,而不是一个黑人。
患有自恋性人格障碍的人,有一种夸大的自我重要感,被成功或权力的想象所占据,需要持续的赞美。
这些人通常有人际关系方面的问题,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剥削他人,很难认识和体验别人的感受。
OJ自负且用一切的手段去追求名望声誉。
分析影片,我们了解到了这样的一个OJ———他的感情平淡且不深入,对权利的渴望却十分执着,他善于利用别人,演技不错,只要有人在,他时时刻刻都可以挤出一个笑脸。
他是绝对的利己主义者。
美国,十八世纪的美国,种族主义冲突下的美国,渐渐造就了这样一个自恋,利己,表演型的人格,社会不仅包容OJ,且欢迎他的加入。
有多少人怙恃他,就有多少人吹捧他,人们天天赞美着OJ,令他的虚荣心不断的膨胀———终于,他狂妄到了顶点,目上无尘的那一刻终于到来了。
只是他的一时冲动,后半生就被撕裂了。
患有自恋型人格障碍的人一直有一个特点———只要与他们建立起亲密的关系,他们便认为自己有特权不顾别人的感受,有特权不履行自己的义务,随性而为。
于是,OJ认为妮可已经成为了他的所有物,不可能逃脱他的掌心。
OJ愤怒了,可以说是失控了,他简直不敢相信妮可会“背叛”他,他的东西已不属于他了。
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是很难理解他人的感受的。
OJ从来不会反思自己的问题,而是只感觉到了背叛与愤怒。
妮可先前用行动控诉了他很多次,可他不在意,他极力使自己相信,妮可还会回来到他的身边———他的永远只能是他的。
人格内潜在的危险终于被引爆了———这次,他触犯了法律。
这个世界,只有法律的红线是不可以随便碰及的,而OJ过线了。
美国社会塑造了这样一个反社会人格,将他高高的捧起,也重重的摔下。
这样的人,社会总有一天会将他铲除,不管他往昔多么风光霁月。
纵观OJ的一生,之所以会走到这般田地,是他的问题还是社会的错?
(本文涉及到的心理学分析只是作者的一点点见解,如有不专业之处,请勿见怪)
大哥前面铺垫的太长了
记了很多笔记。人情冷暖;一直到近两千年还存在的种族歧视;美国陪审员;疑罪从无。首先,我认为在杀妻案上无罪是好处更大,可以给种族主义者杀鸡儆猴;其二结尾说33年是“白人正义的复仇”,这部片子的主观基调就已经定下了,并不认为这是好事。
这个推动的贼慢啊,我就想看看案件审理,你给我了整个世界
辛普森案理应放在这样的背景下用这样的篇幅去解读,从60年代黑人平权运动的发轫开始,辛普森的人生在游刃有余的社交和难能可贵的天赋中达到巅峰,后面的跌落与判决也和洛杉矶乃至整个美国的历史重叠,命运与历史,不管你是否相信,在看到辛普森的故事后,都必须承认,没人能超越时代本身
如何从一个人讲一个时代。
7/10
伟大的纪录片,成就与毁灭,人性和社会的交响乐。表现配角们的人生也很有力量,执着的受害人父亲,被私人感情和良知拉扯的黑人警察,变成道德审判主角的福尔曼。史诗般的主题配乐下,美国人在生活。
7/10。开场先抛出一个悬念:司法工作者在询问谁以及他为何被捕?接着导演用丰富的素材组成多维化的主题和众多故事线,第一条主线围绕辛普森的成名道路、参与电视与广告的明星形象,第二条是美国制造的种族冲突和司法不公,辛普森漠视黑人民权运动,但恰恰是种族审判使他逃脱谋杀罪,他从辉煌的偶像堕落为马男波杰克式的毒鸡汤,最终宿命般地为一起小劫案付出谋杀的代价。纪录素材将庞杂的访谈、照片、警方监控、媒体视频和讽刺种族暴力的绘画进行故事化的塑造,摒弃了主持人的解说词,隐藏创作主观性,并直接运用了电话录音、对当事人的跟拍画面、追捕段落中呼啸的警车声和直升机航拍视角,不仅渲染了好莱坞大片般的震撼感和真实感,而且从不同人口中完善辛普森追求自我、易怒、善于扮演和欺骗的多重人格。就是对辛普森事件太了解,总感觉太长太不新鲜。
深层挖掘还不够
丰富、深刻、伟大。纪录片的力量。
最让我唏嘘却是众矢之的Mark Fuhrman对着镜头说“for you, it's a documentary, for me,it's the end of my life...这部纪录片要是早出两个月,绝不会浪费时间看Ryan Murphy拍的犯罪故事版了
这么高评分,以为多好看,实际欣赏不来。。。
这根本就不是纪录片,这是辛普森庭审读后感。
这个纪录片能量太足了,看完像被炸了一下,结束了还在耳鸣。
并没有宣传的这么好吧,只是一般般的纪录片。政治倾向太明显了,并不客观。很多请来的嘉宾只是按照自己的主观意见一个劲表达,没有这个意思的都硬理解成那样了。
假设这是一篇论文,毫无疑问,这是一篇好论文!论点清晰,论据详实。但作为纪录片,我觉得导演的主观倾向太明确了。我看完了,理解了,但没有啥想法。
还行吧
人们用谨慎,严密的逻辑,一次又一次的去演绎一个个荒诞,可笑的闹剧。
能在赤裸裸的把偶像推上最高点又跌落的同时将种族问题和警察暴力无死角的展示出来这种精彩刺激的故事只能是MADE IN AMERICAN
原来是打四星的,但此纪录片和李昌钰以及其他相关记录访谈有很多偏差,很多关键点都被故意忽略,导演有误导倾向。(原评价:到最后也只是结果论而已,无关公正,无关对错,看得人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