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美版无间道后,2007年好莱坞又为我们带来美版门徒——American Gangster/美国黑帮。
呵呵,我不是瞎扯哟,听我道来~同样根据真人真事改编,同样是两个叱咤一时的风云人物,不过这里的叱咤是指他们各自分属的地下社会而言,因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他们都没有进入执法机构的视野,或者说其照片没有钉在“WANTED”板的最上头。
港版那个瘦瘦津津布衣素履阴鹫而低调,你看,阿力跟了昆哥八年才窥得其真正的实力;相比较美版这个家大业大有些情况不得不张扬,但也极尽收敛锋芒。
而真实的情况是,他们都非简单意义上的毒品拆家,而是从金三角/越南的罂粟种植地直接拿货,处于食物链的顶端,从而把持了全港/美毒品网络利润最大的一块,是决定游戏规则的庄家中的庄家。
港版中昆哥的落网是因为卧底,这是香港类型片的一个特色,美版中不是,卢卡斯从警方的盲区中走到阳光里起因竟然是一件裘皮大衣!
坐着那场拳赛中最好的位子头戴着西西里人只能望其后脑勺的煞帽,让丛林中窥伺已久的猎人终究嗅到了一丝衣服上的腥味,大鱼的腥味!
难怪卢卡斯会气得把这件大衣扔进壁炉里。
两版中另一个可以拎出来比的地方也是让我将本片突然与门徒联想到一起的是,加工厂设置在一个普通居民楼里,其外部环境和内造工序与港版中昆哥一直讳莫如深的“货仓”何其相似!
(行行都有红宝书啊^o^)当然我说他是美版纯属比喻,两者在版权上是没有一点联系的。
题外话:70年代扰乱全美白粉物价的“蓝色魔法”,其追本溯源竟然是龟缩于越南丛林里的蒋介石的国军。
罗伯茨那个老头子上司一出声就听着特耳熟可就是想不起是谁(脸呢?
影版嘛~是这样滴),末了终于想起来是我们伟大Monk的挚友——Captain 还能和此博的娘家扯上点关系,好有成就感啊,呵呵!
原文:http://www.friends6.com/117497/viewspace_3865.html
先来个剧情大透底:弗兰克.卢卡斯之前是毒枭约翰逊的司机,约翰逊有天暴毙后,弗兰克迅速篡位建立属于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后继续在纽约哈林区贩卖海洛因,随着慢慢发迹,他娶了选美皇后伊娃为妻,并隐瞒着母亲把弟弟也安置在了自己手下参与毒品交易,他以高纯度低价格的竞争优势最终击败了当时的黑手党多米尼克,而后顺理成章的成为纽约黑道上的Super Star。
另一方面,纽约警察里奇意识到了毒品交易网络中头目的更换交替,于是不断展开调查,随后拒绝了已受弗兰克贿赂的探员帕楚的同流之意,接着被同僚排斥,妻子呢,也因为无法忍受他长期以来对家庭的忽视而与之离婚。
就这样,抓捕大毒枭弗兰克成了里奇生活的全部重心,于是,他和他之间,随后上演了一幕幕惊心动魄捉猫逗鼠的黑帮游戏。
看完影片后,我去查阅了一些关于影片主角的个人信息,没想到这竟是个取材于真实的故事。
弗拉克.卢卡斯是活跃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美国黑帮中的显赫人物,曾一度在纽约组建了规模空前的毒品销售网络,后来还跟警方合作,揭发了大量贩卖毒品的大集团以及和他们相互勾结的腐败警察,可以说,生平的事迹绝对称得上传奇。
少年时,弗兰克从大西洋沿岸的北卡罗莱州逃出,当时那里尚属于南方种族隔离区,到了纽约后,他就在纽约黑人的聚集区以贩卖毒品谋生,直到成为毒品黑帮老头子的私人司机。
弗兰克就是在老头子死后迅速上位的,之后在帮派之中实施了改革,比如他取消了进货渠道中的代理人制度,直接寻求去货源地直接进货。
可以说,为了把毒品贩卖到美国,他无所不用其极,其中最臭名昭著的就是利用越战阵亡士兵的棺材来运输。
这期间,他还提拔了不少亲朋好友,复制了企业的家族模式,最终,以极其机警和严密的销售体制而闻名美国毒品交易界,总之,一句话,弗兰克这个人和这个人的经历,充满了‘美国梦’梦幻而又传奇的色彩。
这位现年77岁,只能依靠轮椅代步的弗兰克.卢卡斯如今看起来就与纽约任何普通的黑人老人一样。
弗兰克.卢卡斯于1975年被捕,并被判处70年监禁。
但他很快成为了政府的污点证人,主要指证当时腐败的纽约警局特别调查组。
拜他所赐,特别调查组当时的70名警官中有52名被指控或投进监狱。
对此弗兰克说,他只揭发那些腐败的警官,他还特别强调:“我告发的那些人都是拿了我的钱的警察。
”而在一系列告发之后,他的刑期被缩减到5年。
但刚被释放他又因小规模贩毒被抓了起来。
第二次,他服刑7年并于1991年获释。
细数我看过的一些黑帮题材影片,《教父》系列1、2、3,这个不用说了,属于时代经典,《无间道》系列更是成就香港影坛的世界地位。
这些黑帮题材,不但以其黑色而阴郁的视角,深挖了黑帮人物的成长史,更是深刻揭示了助长黑帮成长的社会成因,就像很多人在影片中看的那样,一个个青涩少年成长为黑帮首领,心狠手辣,手段非凡,其目的最初不过是让自己和家人过得更好一些。
让我们看看两位主演。
饰演弗兰克的丹尼克.华盛顿,一直被外界称为好莱坞最具希望的黑人男明星,先后五次提名奥斯卡,其中两次获奖,而另一位的饰演警察里奇的鲁塞尔.克劳,也同样是星光熠熠,不过碍于剧情和宣传的需要,每款海报上,鲁塞尔都屈居第二,这些十分微妙的小场面,怎么看也都是好莱坞规则那一套。
不管怎么说,银幕两大硬汉正邪对峙,一方出演心狠手辣的大毒枭,一方则出演正气凛然的小警察,这种强强设置,怎么看也都是好莱坞惯用模式。
最后再唠叨唠叨导演吧,莱德利.斯科特,熟悉吗?
我说一部电影,保管你熟悉,《角斗士》,也是很巧,当年的鲁塞尔.克劳正是因为这部片子一举拿下奥斯卡最佳男主角。
有了前面这段辉煌做铺垫,两位爷们更是游刃有余。
回到影片,作为一名普通迷影人,我想看完任何片子,心中都该有个说法,我的呢,也不例外,可以说整体的场面我觉得表现既真实又宏大,其中两位影帝彪戏的精彩部分我也毋庸多言,好莱坞前辈们竖起那多么黑帮丰碑,究竟导演是向《教父》看齐呢?
还是完成了自己的现身说法?
不管怎么说,这部虽然谈不上是经典,倒也值得一看啊。
还有一件非常有意思的跟踪报道。
美国三位前缉毒探员曾控告这部电影,理由是诽谤缉毒人员,要求法院禁止这部电影上映,以及电影公司赔偿5500万美元。
而环球电影公司的说法是,三名原告隶属联邦毒品管制局,而非纽约缉毒局,他们完全没有立场提出诉讼。
呵呵,看来黑帮内外都是故事,充满电影题材。
除了提起枪就杀人象个黑帮老大,其他部分怎么看都象是500强的总裁,而且还不是那种势利,傲慢、自以为是又金钱至上的那种。
真想对他说,你不做毒品,一样能发财。
虽然警察先生也很让我肃然起敬,但是他太失意了,家里弄得一团糟,没法喜欢他哦!
花了3个小时,从头到尾,没有落下一个细节,直至谢幕后的哪一惊鸿。
导演很用心的选择了越战这个背景,在这个背景之下反应的一切,更有当时的意义。
"Beat Generation",那个年代的年轻人,迷茫、不知未来、吸毒,道德的沦丧和法律的无力,再加上越战,那是美国在二战后最无助的年代。
这个背景是一个伟大的年代,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黑帮这个层面也不例外。
弗兰克-卢卡斯正是这样一个年代所涌现的英雄人物。
虽然出身低微,并且跟随的大佬暴毙,但是他的身上时时刻刻涌现和反应的是大佬的印记,每一次他都在模仿,每一次他都在“学习”。
他运毒、贩毒,但是从不吸毒,85%的时间里面他和社会名流交往,他生活和生存在高档的别墅中,&林肯车、选美小姐,这一切都在掩盖罪恶的毒品交易,在影片的最后部分,里奇和卢卡斯的对话,正是反映这一段历史的露骨写照。
毒品交易杀了成千上万的孩子的父母,这正是最大的谋杀,这种手上不沾血的谋杀,才是最让人觉得寒冷的。
美国黑帮这部电影,很多人认为有些冗长,或者过于“美化”,但是我认为这恰恰是本片最美之处。
如果更为肮脏,会让这部电影失去对比,让每一个观影者都认为卢卡斯的一切是“应得的”,而不会有更为深刻的思考。
丹泽尔-华盛顿的演出,确实出彩;克劳在这一部电影里面,不修边幅的出境,也让人留下了深刻的影响。
没有获奖,确实太可惜。
《美国黑帮》是一部形式严谨的美国黑帮片。
这种严谨性或者说形式感体现在影片各个方面。
人物设置上,正反双方一开始即被刻意设置为对立面。
两人一黑一白,一警一匪,Frank注重家庭,社区,自律(family, community, discipline),这些与其导师,当时主宰Harlem的黑帮首脑Bumpy的言传身教是分不开的。
Bumpy死后Harlem陷入混乱,人人都想分一杯羹,原先并不起眼的Frank倚靠自己的胆识,从越南丛林深处直接进得高纯度的海洛因,以低廉价格出售优质"产品",一举占领纽约毒品市场,在这段权力真空期跻身上位;另一条叙事线上的主人公Robert则正处于同事关系以及婚姻关系的危机中。
他如数上缴了截获的一百万美元赃款,在当时贪污腐化的警局这么有职业道德自然是千夫所指;另一方面他热心工作而怠慢了家庭,并且不能停止不断在外寻花问柳,终至老婆把他告上法庭,要剥夺他对儿子的抚养权。
用老婆大人的话来说,他对得起职业良心却对不起家庭( 当然,这话其实已被我篡改,原话更狠:you don't take the money for one reason, to buy being dishonest with everything else)。
两条叙事线开始时各自为政,用大段落平行剪辑不断交替。
两线的汇合颇值得注意,时间上处于影片正中,Frank这条叙事线上则对应gangster的兴衰转折。
其时Frank正处于其命运的顶峰,商场上迫使意大利Mafia家族俯首称臣;情场上亦春风得意,新婚在即。
此刻Frank携美人观看Muhammed Ali的拳王争霸赛,台上台下尽显黑人兄弟的王者风范。
只可惜,所谓最顶峰说得就是从此之后便一往无前地走在下坡路上。
此前Frank谨记Bumpy的教诲,行事低调,只是这一次,或许他太得意,太需要庆贺一下了,不仅一反常态地衣着张扬,席间更与黑手党谈笑风生,还坐在比黑手党首脑更好的位置上,这些当然都引起了Robert的注意。
其后Frank的命运急转直下,新婚第一天即受到腐化的纽约警察Trupo的敲诈,其后又与另一帮派发生冲突,并遭枪袭。。。
**********************我要剧透****************************我真剧透了嘛?
这种类型片的结局难道还猜不到嘛?******直至最后越战结束,切断了Frank的运输路线,而Robert则掌握了Frank一干人等贩毒的证据,将其送至被告席上。
两位主人公中Robert的角色有些薄弱,虽然影片也为他设置了arc,从开始畏惧公开演说到结尾在评审团前侃侃而谈,并最终成为律师,这个角色有变化,他反贪的信念也可能是逐渐增强的,但仍然缺乏厚度。
尤其是心理动机交代不清,他缘何两次拒收那一百万,完全可以交代得更清晰更有说服力一些(Frank被捕后,称愿意在他车后厢放上一百万以收买他--这一设置与之前那次构成对称)。
而Frank的角色无疑完整许多。
他童年目睹三K党身份的警察对其亲人无端欺凌,从小便树立起对警方,政府这些"秩序维护者"的极端不信任。
后来他跟随Bumpy,后者为他指明了道路。
影片开场,一扇门拉开,Bumpy向台下的Harlem贫民欢呼Happy Thanksgiving,然后发放火鸡。
Frank在台下默默注视这一切,注视着台上的英雄,他的Martin Luther King,这扇门的拉开也是他美国梦的开始(伴随门的拉开还有光线的变化,暗喻enlightening)。
其时美国深陷越战泥潭,越来越多的人感到越战是政府对于公民的欺骗。
与此相应的则是警方的贪污腐败,Trupo便是一个的典型,他甚至敢于主动出击,勒索黑帮老大Frank。
还有军方的腐败,Frank通过士兵棺木进行大规模贩毒无疑已买通了军方高层。
传统的道德观,价值观正不断被剥离(moral decline)。
小店被超市所取代,糖果店成了麦当劳,服务业变得这么impersonal,正如美国本身成了一台impersonal的国家机器。
如此种种传统的式微可以用Bumpy死前的那句话来解释--No one's in charge。
年老的Bumpy对此已愈来愈力不从心,只能"forget it",说话间一个远景镜头,画面远端的Bumpy与Frank被近处一台台巨大的电视机,一排排挂灯所over-shadow,Bumpy说完话,便断了气。
Bumpy虽然死了,但他对Harlem秩序的维护,他的行事风格却在Frank心中留下深深的烙印。
如果没人在维护秩序,那么他就应当站出来恢复秩序,恢复美国人对于家庭,对于社区的commitment,恢复传统的价值观。
他成功了,并且倚赖地正是家族产业,正是整个Harlem对他的支持,不过另一方面他的成功倚赖的也是毒品,他与腐败警方军方的合作。
他成功了,但千千万万的人死在了毒品手中,千千万万的家庭毁于一旦。
影片一处对比蒙太奇触目惊心,先是Frank与其一大家子在铺着白色桌布的西式餐桌两旁,手挽着手,做餐前祷告;随后几个快切镜头,一个又一个junkie注射毒品,然后一个个瘫倒在地,家破人亡,其惨状诸位看官可以借Requiem for a Dream的结尾来visualize一下。
容我插几句话说说影片的剪辑,应该说此片的一大看点便是剪辑。
剪辑点的选择(飞机,车,复习/考试的时空跳跃,非常利索),同质影像的插入式剪辑(伪造护照的笔/注射毒品的针筒,etc),声画对位的运用--Robert抓住Frank一个手下的把柄,声空间是Robert的威胁之语,画面空间是后者在厕所战战兢兢地给自己绑上窃听器。
声画对应于不同时空,但因果关系强(声音->画面),且简洁有力又加快了叙事节奏。
此片还用了不少蒙太奇,洗练的镜语交代了Frank毒品的贩运;加工;流入市场;其势力的崛起。
有几处平行剪辑也颇直一提:比如Frank把他一帮堂兄弟拉来扩充自己的实力对应于Robert挑选人手组成缉毒调查组。
更有力的一处是影片高潮时Trupo在Frank家搜索Frank的逃命钱对应Robert在机场搜查Frank的毒品,让人直觉得Frank大势已去,其后他与家人一如既往地去教堂做礼拜时,教堂钟声仿佛是为他而敲的丧钟。
待他走出教堂,便已被警方包围(教堂这段也与影片开始Bumpy的丧礼,中间Frank的婚礼相对应,其意义不言而喻)。
Frank最终选择了与Robert合作,共同剿灭警方与黑帮的犯罪分子。
其实,虽然表面上看这两人处处不同,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并不是敌人,他们的敌人是各自阵营中腐化分子。
Robert在Frank表示愿意供出黑帮犯罪分子时说"I will take them too",显示出他更关心的其实是警方内部的腐败。
而Frank的夺权如前所述是因为对于混乱现实的不满(当然,这是艺术作品中的拔高,现实中的Frank的动机就不那么简单了)。
这一警一匪,都对这没有法制的社会甚为不满,都希望改变这种状况,只不过,他们有不同的处事原则。
Frank是传统家庭伦理的拥护者,而Robert则是性解放运动的产物(我瞎说的,崩信),在性关系上极为随便。
但这一差别并不特别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对于改变社会现状的vision。
最后Frank因为合作态度好,坦白(难怪叫Frank)从宽,得以减刑至15年。
影片的最后一个镜头,是他15年后走出监狱,踏上纽约街头,面对的是一个陌生的世界,听到的是不绝于耳的黑人RAP。
他身后的监狱大门拉下,与片首Bumpy在Harlem施舍时大门的拉起相应,表明Frank Lucas美国梦的终结。
这也是一个时代的终结:越战结束了,以对美国人最好的方式结束了(end with the best way);警方名目张胆搞腐败的时代也终结了,以最好的方式终结了(Trupo的自杀)。
所谓的American Gangster大概也不只是被黑帮的gangster,也包括了那个混乱时代一切为非作歹的人。
时代背景在此片中至关重要,这是越战,民权运动,吸大麻,性解放的时代,一切价值均被颠覆,重估,什么是正,什么是邪,在那个时代真不是那么容易说清的。
这个时代对于Frank来说,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他的传奇离不开这个chaotic的时代,他的成功正在于他抓住了时代赋予他的契机,而他的失败则是这个时代终结的大势所趋。
在Frank出狱时美国已经进入里根时代,Frank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连同它的梦想,它或许丑恶但却富有魅力的一面。
一个黑帮故事,一般都要置于一个特殊的环境中,大到历史风云,小如内部背景,才能显得传奇。
取材于真实的《美国黑帮》,看看名字就知道在这方面是有备而来。
不过这个名字说起来也“中庸”的很,有内容也有些气势,却不见独具一格横空出世的个性,不过不失,基本也就是整部影片的调调。
《美国黑帮》有一个越战的大美国背景,同时也有一个具体的黑帮环境。
一代老大的去世,是一个新的时代的开始。
群龙无首,各自为战。
如果和旁人做的没什么两样,那就算再有能力和努力,差别也就只是一定程度上的优劣量数之分,而不是本质的区别。
要想独领风骚、成为新一代的局势掌控者,就得另辟蹊径,并拥足够的眼光和勇气。
有个人走了出来,他利用军中的关系,开辟了一条从毒品生产地直接到美国本土的空中走廊,这个人就是本片的主角弗兰克·卢卡斯。
在战争的掩护之下,很多东西都变得微妙,不再是简单明了的黑白之分了。
弗兰克·卢卡斯曾是“老教父”的司机及亲信,得到过他的言传身教,保有了老一代的传统,又有自己的魄力和精明。
其中最厉害的一条,就是他的商业头脑。
他想到从原产地进货,降低成本又同时提高了质量。
他利用家族亲友组织起一个严密有效的销售网络,而且还打造出专属的品牌效应。
当这一切在监管下运作起来之后,要做的就是等着收钱了。
象这样一个胆大心细深谋远虑的人物,是非常有戏的。
让丹泽尔·华盛顿来演是很棒的,这也不是他第一次演“坏人”了。
在《训练日》中是带着些很明显的“匪气”的,但在《美国黑帮》里形象则不需要有什么改变。
因为除开他干的违法的黑帮生意,他本身的形象还是满容易让人产生认同的。
除了上面已经提到的优点,在平时他还总是刻意的谨慎低调,实在是个不一般的人物。
就戏来讲,平时的低调,是为某些时刻的爆发准备的。
突然的反差和对比,增加人物的不可预知性,随着观影的过程中对“不可预知”的熟悉,人物也就变的丰满起来,同时带来的戏剧冲突也起到调节影片节奏的作用。
片中,枪杀挑衅的对手和教训弟兄,是非常直接非常暴力的两段。
相比之下,我更喜欢烧裘皮大衣那场戏。
因为是妻子送的礼物,所以弗兰克打破自己的一贯风格、穿着皮衣去看拳赛,结果引起了警察的注意(这也是整部电影中相当重要的一个进程点)。
烧皮衣的时候,是没有丝毫的犹豫和顾忌,倒是为自己的偶尔一次冲动很是自责和不满。
弗兰克和妻子的关系,走的也是“先甜蜜后分裂”的老路,就不多说。
值得说的是有关亲人家族的关系和态度。
很多电影中的黑帮老大,最喜欢挂在嘴边的就是“为家族办事、为了维护家族的利益”之类的话。
在《美国黑帮》中,弗兰克将整个家族都带入到他的事业中,因为他个人,让整个家族的人的生活彻底改变并对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影片中特别提到了他的一个侄子,本来非常喜欢且也擅长打棒球,在跟在他身边一段时间后,对棒球已完全没有兴趣,也根本不想进什么扬基队了,而是一心以弗兰克为榜样,也成为一个如此荣耀的人。
对此,弗兰克当然是无言以对,他不能空口去教导他对错是非,更不可能从此变化身形去树立一个新的榜样。
因为他的关系而改变了一个人的观念、未来,比起家族生计的依靠,这样的负担更沉重也更难以承受或消解吧。
如果说弗兰克象冰的话,那里奇·罗伯茨警官就是火了。
里奇特别的地方是他以不收黑钱上缴赃款闻名,并因此成为弗兰克后来的直接交锋对手。
扮演里奇的也是个大卡,罗素·克劳。
相比黑帮老大,这个正义警察的角色就显得单薄的多了。
虽然,家庭问题、事业问题、信义问题、寻找线索的问题、等等的问题,有很多的问题来塑造他的形象跟性格。
但这些只是象被被贴上去的标签一样,只有叙述,没有内容,得不到充分的展开,也就没有展开后最后重组得到的新鲜和丰富了。
我个人是觉得这个角色很不吸引人。
主将如此,他手下的那些就更无足轻重了,整个特别小组显得毫不“特别”。
(在这边突然想到了《铁面无私》,里面的特别小组的四个成员个个让人激动、感动。
这几个人都没有铺开描述,就是性格加事迹,就有荡气回肠的感觉。
虽然两部电影警匪之间的着重点不一样,但人物的表现力很有差。
)角色不够光彩,另一个原因可能是两个最重要的对立角色之间缺乏直接的、真正激烈的碰撞和交锋。
一个是早已隐藏好的、专心于生意的黑老大,一个是在逆境中寻找蛛丝马迹的小警察,两者各忙各的,到最后才真正相交,且还变成了合作者。
真正与双方直接对话的,还是那帮坏警察比较多。
收黑钱的坏警察的存在,一方面是那个特定时代的一个标签,另外也为黑帮老大和正义警察的最后的合作提供可能。
《美国黑帮》,当然是以黑帮的故事为主,也是黑帮的部分更精彩些。
丹泽尔·华盛顿演的上世纪60-70年代美国大毒枭,卢塞尔•克劳演警察,两条线,作为黑帮老大的司机在老大嗝屁后如何积极上位,警察在糟糕的生活面前如何锲而不舍;初看你会抓不住头脑,在中段开始两个人逐渐交叉,然后你就明白了,哦,原来是这么回事。
片子挺长,看了两个晚上,看来是准备冲奥斯卡的。
两个主人公的刻画,在细节处看得出精彩,但我总感觉整体的剧情似乎过于片段,有点纪录片的味道,也许是因为真人真事的演绎,力求真实再现吧?
如你所知,这是一个有故事原型的电影,而且关于frank lucas的真实人生或许比电影更加电影。
人生如戏这四个字,一部分人想到的是伤感的悲剧,而另一部分人可能想到的是令人向往的传奇。
我以前很难明白为什么名人死后总是有各自的私人日记可以拿来公开,而且拜读之后,总觉得都是一些预备了给人看的文字。
后来博客流行起来,我突然明白,以前的人仅仅是因为没有博客这样的平台,退而求其次的选择了日记本。
所以你可以宽心的是,如果你死去还有人对你感兴趣,他们至少还可以去看你的博客,哪怕你没有日记本。
当然,问题的关键是,现行的博客运营商能不能活的比你久,很难讲。
社会相处的经验告诉我们需要别人的关注,而社会价值告诉我们需要为别人所敬仰,而社会生存的过程则教会我们需要谋求财富、名望或者任何个体认为有价值的东西,简单的讲就是占有和享受。
所以人需要实现价值和资本。
资本为上的社会聚合我们称之为资本主义,价值为上的社会聚合我们称之为社会主义(请不要跟天朝的现行政体混为一谈)。
而作为个体,缺少后者,你只能卑微的活着;而缺少前者,你只能卑微的死去;只有你同时拥有了两样,你才能称得上是了不起的人物,有一些词是为这样的你准备的:伟人、历史名人、传奇人物、流芳百世...当然更多的人从生到死,都没有获得两样中的任何一样,所以你我只是活着的走肉和死后的行尸,we are nobody!
然而,没有人想做nobody,每个人想做了不起的事和了不起的人。
在这个层面上来讲,大毒枭Frank和小探员Richie在做同样的事情,追求个体的价值和资本。
然而价值和资本是一对有趣的博弈。
有时候价值定义了资本,有时候资本定义了价值。
好比电影里Frank用资本去实现他所认知的价值:保护爱情,关爱家人,怜悯贫民;而Richie的价值观否认了拥有后车箱里的一百万会比上缴更有意义。
所以,虽然个体的价值总和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社会价值的构成,但是两者永远都没有办法保持一致。
没有一个人可以代表完整的社会价值,他总是会顾此失彼。
比如像Richie这样一个正直而有魅力的探员,有家庭有老婆有孩子,却与辩护律师两情相悦,我们说难听点叫偷情,说深刻点就是通奸,如果不幸是在伊拉克,那么这位英俊探员和美貌律师必须被判用乱石砸死。
相信社会的价值或者相信个人的价值都没有办法可以让你活得更风光,或者死得更体面。
所以,导演也是矛盾的,他也解答不了价值的意义和资本的意义之间的关系。
法律和道德是维系社会秩序的手段,就好像电影里那个老一辈黑帮和Frank说的一样,秩序比生命更重要。
我看完之后在想,Frank不管结果是判几年其实都能让观众接受,因为导演没有让他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其实真正十恶不赦的人也只有电影中才有),你可以给同情分,而这个同情分的多少,你自己都没有谱。
但是关键是,如果我们来个比较呢,那些重判的其他人呢,比如3/4涉案的警察。
如果导演为其中一个安排了一场感情戏,哪怕只是保护了一个被人欺负的弱者,你会不会关心他的结局会不会变得更好。
所以,你的感情会误导你的道德观,你的道德观会左右你的价值观。
不要把这些子虚乌有的东西看的太认真了。
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事可以让你做,也没有什么值得你去做了不起的人。
关心一下自己的睡眠够不够,抽烟有没有影响了你身边爱的人,等等,可能更有价值。
一个因廉洁和正义而被孤立于污水横流的警界的小警察,一个因黑人身份而被排斥于黑帮社会的黑老大,一正一邪却有着同样被同族视为异类的悲凉处境,当两人因共同的遭遇而惺惺相惜时,很容易联想到《喋血双雄》中的杀手与警察最后面悲壮的结局。
但本片中卢卡斯和罗伯茨的联手却给了我们一个完全意想不到的大团圆结尾。
罗伯茨利用卢卡斯的证词成功地指证了警局缉毒部门四分之三的警员以及政府部门其他涉黑人员共计150多名公职人员的受贿及犯罪事实。
一举摧毁了纽约的毒品王国和政府及警界的腐败网络,真是大快人心。
而由警察转作律师的罗伯茨又成功地将卢卡斯70年的监禁时间缩短为15年。
当卢卡斯刑满出狱后,两人一边喝着咖啡一边走在纽约街头时,就像两个旧时的老友,这一黑一白最终都获得了应有的安宁和幸福,结局没有落入是英雄就要以悲剧收场的俗套,非常给力,很过瘾,好人有好报,坏人下地狱。
是美国黑帮,不是意大利黑帮,不是教父,只是美国黑帮,那么美国黑帮有什么特色呢?
谁才是美国黑帮?
不同于意大利那样感觉正统的家族黑帮,美国黑帮在这样一个混杂的混血的社会中的兴起有着本身的特色,比如说投机,比如说金钱,比如说种族。
丹泽尔华盛顿,这个表情不多的男人,就是演了这样一个美国黑帮首领。
作为戏中那个弗兰克卢卡斯,他有个人崇拜,他崇拜他以前的老板,从老板那里学到了很多,并且也遵从一些想法和做法,但是却不同于老板的老传统,就是所谓社会发展带来的各种投机以及违反规则的做法,要知道不管是社会还是黑帮都有其规则的存在,但是他就是违反了规则,因为对于他而言错或者对没有很大的意义。
美国社会总是抨击着政府行为,剧中就是强烈的抨击了警察贩毒的事实,对的,是可以说事实,片头有一句话:从真实故事而来。
所以的确存在警察从毒贩手中强取毒品然后造出低品质的毒品卖出的事实。
作为毒贩也是非常不满,但是都遵从了这个规则,但是弗兰克违法了,他利用军队从越南那里直接运毒回来,自己制造了高纯度却低价的毒品,因此扰乱了整个市场,他瞬间就占领了整个毒品市场,没有中间商没有经营商,直接跳过,利用自己的家族单独运作,就像整个美国社会许多商业竞争一样,他,这样一个黑人做到了意大利黑帮很多年都没有做到的一种毒品垄断。
另一个男人,罗素•克劳演的那个似乎不怎么得志的瑞奇罗伯兹,是一个警察,一个把没有做任何记号的钱上交的警察,所以他被孤立了,其他警察觉得他既然不同流合污就必须被排斥。
他生活中并不算一个很好的人,花心、神经质、自命清高,他的妻子儿子都离开了他。
他和弗兰克一样,都是违反规则的人,自然容易被作为异类进行排斥。
两个男人终于交锋了,瑞奇层层追查终于跟上了弗兰克这条线,也是天注定弗兰克气数已尽,战争结束了,他的运货渠道断了,这使得他穷途末路,同时那些贩毒警察的逼迫,同行人的排挤,家族内部的叛徒,最后毒品被截获,造毒窝点和家被毁去,人被抓获。
故事如果到此结束那么还不是美国黑帮,弗兰克最后最为污点证人揪出了警察内部那些蛀虫,让整个警界翻天覆地的惊动了。
其实片子我没有找到很经典的地方,有些镜头似乎有些潦草,只是没有弄明白谁才是美国黑帮,是黑帮本身还是所有参与黑帮活动的人,包括了军队包括了社会要员包括了警察。
社会的前进是需要一些人去破坏一些规则,以及创造一些规则,但是规则的创造与破坏都将会让团队组织伤经动骨。
怎一个差字了得
快3小时的电影,前面比较沉闷,好像就是为了等待两主角对戏的时刻。那之后就都是精彩的了。 -- 2009-9-3
一时黑帮风云
结果是最佳女配角提名,有意思。
还行呢
不见力度,更别提深度了。反转后也是莫名其妙的怪。
看了三小时加长版,真心拍的很长 很慢 很无聊,雷太公整个职业生涯真有不少不好看的电影
大家知道美国黑帮是啥东东了吧?
发家史详细度不及教父,还顺带提了一嘴种族问题。全片有种肌无力的感觉,什么都想表达,可什么都只是泛泛而谈,虚虚地浮了一层。
太柔软了···
好看 像教父 denzel太酷了 不过老大悲剧的太快了点 还没过瘾
很不错,前面确实过于分散了,但其实有导演的意图
看得我....累啊!!接近三小时长片,然而并没什么亮点,看到一半能坚持下去理由也就里玛丽的美貌和最后的十分钟。老雷浪费了我三小时的时间。。失望,and今年看了毒枭之后,我感觉这类型黑帮片都不是事。。哎
两人就像一面镜子,命运如此相似,却又完全是相反的方向。剧本有美化大毒枭的嫌疑
分了无数次把这个全程毫无高潮的平淡电影终结了,当初被演员表吸引而去啊。
因为下的是英文版的,看的一头雾水
不喜欢自以为是英雄主义的傻警察
有好家伙等片珠玉在前,演员的表演无法如教父的角色塑造那么经典,此片可划为“值得知道的一个故事”行列。
不是黑帮史诗,是传统警匪片。华盛顿表演比克劳好一点。斯科特又是低水准发挥,残念。我觉得应该拍卢卡斯和尼奇的对手传奇
还好结尾节奏拉紧了,要不然又是一部“盗火线”似的警匪基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