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七月一号是首映,但是昨天是加拿大的国庆,去逛街。
所以今天我选的中午十二点,这个时候上学的上学,上班的上班,电影院的人很少。
提前半个小时,选了最好的位置。
感觉很难说,没有很失望,本来就没有抱多大期待。
但是它也只是没有让我睡着的水平。
如此而已,只是看了IMDB目前8分的巨高分数~让我汗一把。
说老实话看电影一般都是被预告片骗进去的。
比如说尼古拉斯凯奇的《Knowing》真是大烂片。
而《Public Enemies》则只是约翰尼-德普和克里斯丁-贝尔的超强吸引力。
拜天涯八卦所赐,约翰尼-德普 成了最有型的男人。
我个人却对约翰尼-德普并不感冒,我比较喜欢克里斯丁-贝尔。
我其实一看这个电影导演,我就很失望。
因为这个导演的作品是《Miami Vice》,而且从预告片看来风格也和《Miami Vice》保持了一致,运用了大量大景深的画面,这样看起来更有纪实风格,说得难听点儿就是家用小DC的风格。
镜头一直晃个不停。
但是这些都不是硬伤,只是这该死的剧情是如此的平淡。
我简单表达一下:德普从监狱里救出几个同伙,然后伙同作案,连续抢劫了芝加哥的银行。
而后邂逅了女主角歌迪亚(去年奥斯卡影后),在受到国家通缉后,被迫和女主角分开,而后因为之前和女主角打勾勾说要照顾一生一世,所以不顾危险返回芝加哥与女友重逢,而后被打死在影院门口。
大体是这样,细节有出入。
看了这个片子,就像是把蝙蝠侠《暗夜骑士》搬到了1930年的美国芝加哥。
可惜的是德普也没有多么聪明和强悍,贝尔也没有多少高科技武装。
通篇都是白开水一般的剧情。
唯一打动我的是最后结束的方式显得很悲剧和浪漫。
如果单纯说表演来说,两人的表情也和白开水一般平淡。
德普从头到尾有就是带着圆形小墨镜,抿着小嘴巴。
确实非常帅非常有个性,但是也就是如此了。
贝尔则是从头到尾板着脸,没有嬉笑怒骂,唯一的一个有难度的表情就是憋着愤怒看着无能的同事而饱满了泪珠。
这绝对是两个人这么多年来表演最烂的一部电影。
细节:片中德普和歌迪亚的爱情是如此坚贞。
但是影片中对他们关系的描写却是如此的稀少而没有说服力。
不痛不痒的床戏连衣服都没有脱干净。
是怎样的爱情才能让德普冒着生命危险返回芝加哥和歌迪亚冲虚旧梦?
很遗憾没有交代。
德普扮演的John Dillinger在被捕的时候坐着警车穿过城市,人们就像看明星一样对着德普挥手,WHY?
德普不是劫富济贫的大侠,他只是个不伤无辜打劫银行的好手,这么受大众欢迎?
影片没有交代。
或许美国人电影看多了,只要有传奇色彩的人他们可能都觉得很酷,或许我开化,理解不到美国人民的文化思想。
贝尔的角色就更加平淡了,就是基础在办公室布置如何逮捕德普的任务,作出他那英明的决策。
而无非就是派人监视德普的女人,而他愚蠢的手下却让这个女人溜了。
我只给了两颗星,如果不是照顾到两位超级巨星+奥斯卡影后。
我只会给你一颗星。
因为对于这种强势宣传的电影,这样的结果真是让人不能接受。
好比你让汤姆汉克斯+汤姆克鲁斯去演《惊声尖笑》这类电影。
我对这个电影的评论可能过于苛刻,但是这是我看完此片的真实想法。
我只是好奇的是这个导演上次拍《Miami Vice》败得一塌糊涂,是什么让制作公司这么有勇气让他继续担当《Public Enemies》的导演?
或许他拍的不烂,只是剪辑的太烂了。
好吧,这个电影的配乐还是不错D我在想如果这个电影是 马丁-西科萨斯 来拍会是什么样子?
题外话可以略过的在离家几步路的电影院里做冰激凌这是我认识的所有人中最好的零工了却被我赶上了不仅钱多活少离家近而且还能无限制免费看电影,不过只能带一个人去今天是第一次享受这个福利和女友去看了此片,不出意料,她又睡着了除了一起去看Watchmen,马达加斯加2,WallE以外,跟她去的其它十几部甚至几十部电影,她大概都睡过···大概她听不懂原文对白是一个原因但是令人诧异的是,去世界上第三大的IMAX看枪战片她都能安然睡着以前从来不看电影的女友,不知道去看电影是因为我,还是只是怕一个人在家。
晚上两个人从电影院出来,已经11点50了,大概11点52分能走到家里去,相隔两分钟的路,我如果工作超过下班时间10分钟,她会发两个短信打两次电话。
虽然现在还过着没有什么可以让人Cheer Up的生活,但是这样的小日子,终身难忘。
很多故事我猜得出结局,我和女友的故事会如何结尾,我猜不出,今天看韩寒的博客,他说了一个我一直在博客里写的话。
人生是由无数个片段组成的,什么是过程什么是结尾很难说。
也许晚上和她走着的这两分钟路,是我目前经历过的最甜蜜的过程。
好吧最甜蜜的过程之一·····我想其中一个原因是,我在电影开始到结束中,经历了一个短暂的又理想到现实的跳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目前最能代表女人对爱情幻想的片子,因该就是《Twilight》了,男人要帅,要有钱(或者钱都无所谓了),而且肌肉发达,知识丰富,但是对自己要单纯,要专一,甚至要克服种族和一切其它的阻碍,(主要为男方去克服),最后只为博得你的一笑。
于是男人们笑:哈哈,单纯,愚蠢···我作为这样男人的先驱,写了一篇《Twilight》的影评,到最后已经没人看影评,只为了骂我而开始写回复了。
排除掉那些不懂求同存异的人女人们终究不理解为什么男人要嘲笑她们···现在给你们一个了解的机会了···男人总有个梦想,这个梦想无外乎钱和女人,到头,还是女人区别在于过程,以及The way it looks你长的像赵本山,你再有钱,你再威风,你可能是个好丈夫,好爸爸,许多女人的谈资,按照现在的变态审美,你甚至可以是个女人们的偶像。
但是你绝对不会成为男人梦想变成的人·····至少不完全是而迪林格同学,则完全代表了迈克尔曼导演演绎的,男人们梦想中想变成的男人。
我们可以用“如果我要是男人,我希望我...”这样的格式,来反思电影描述的男主角我要是男人,我要长的帅···耸人穿什么都像水货,帅哥就算留个中分也帅···但是光帅不行,很多男人帅,但是属于那种老了就不能看的,或者是迎合某一类小女生那样的娘里娘气型的·······我要是男人,我要越老越帅,而且帅里要带着狡猾和顽皮···光看起来狡猾和顽皮也是不行的我要真顽皮,有幽默感至于狡猾,恩,我无论做什么工作,我都要是老大,我定规则恩,建立在这些基础上,我已经是一个第一眼帅哥了这还不够我要有胆识,枪林弹雨里,你们都趴着,我站着,你们都死了,我活着···当然,这是有勇有谋的共同结果都已经这样了,许多女人因该没法抗拒我了但是这样会遭男人嫉妒所以我要做一个远近闻名的够义气男,到哪里,无论是牢里还是城里,都有兄弟愿意卖命。
已经到这一步了···还不够,我还要温柔即便是对待女人质,我也会如同对待自己的女人一样,把大衣脱下来给她披着,怕她着凉了。
最后了,我要远近闻名,只是我很低调,别人不知道我是我······我只要说出我的名字,女人们都要倒吸一口气。
至于钱我的工作几个月干一次,想干就干而收入呢,大概是干一次就有1/5银行里的钱那么多迪林格就是满足以上这些男人的终极追求的人以至于当他看上一个妞(在一个印度人极度受歧视的时候,爱上一个法国和印度混血,说明他还无视种族···)的时候,他的妞不仅漂亮貌美,出门庄重,在家淫荡(两次在家,一次在床上,一次在浴缸里),而且男人从追她到搞上床,用的只是:1.命令2.一件貂皮大衣而且这女的死心塌地,被一个胖子暴打也忠贞不二,不知道这到底算不算二现在经济萧条,而且人心不古,泡个妞不用貂皮大衣就够了但是把妞追到手,只用报上姓名然后对她下指令即可,这也是很有难度的。
如果读这个影评的有女生,且有工作想象下我踹飞你的顾客然后对你说:“老子四武汉人,晃出克留学然后定居在外头了,我的兴趣是打篮球看电影玩游戏晃豆瓣还有你,你还想知道什么?
”“跟我以后你再也不用卖热干面了,能带到任何你想去的地方晃”“你克不克(去不去?
)”无论我有多帅,我觉的多数情况下,被骂装逼是最轻微的·····多数情况下是被追打欢迎各位自认英俊的男子踊跃试验,然后将结果回复上来但是毕竟我是我,我不是迪林格,人都牛逼到迪林格这种地步了,确实能拍电影了·····我的想象力,和见识,只限于世界上我呆过的那么一个巴掌大的地方。
迈克尔曼为了让片子带出点“改编自史实,稍加艺术修改”的味道,整个片子在最后男主角走向困境的时候,点出,当初的辛迪加,现在都开始做电话生意来赚钱了。
我觉的这个时候完全可以插上一个广告镜头,那个电话男递给迪林格一张表,上面印着“XXXX大学商学院,带你走向成功”“兄弟,去读个MBA,做生意吧,以后比抢银行还赚”迪林格说,我就干最后一笔,然后我要去一个比古巴更远的地方···将这个报名表撕成两段扔到地上特写地上“XXXX大学商学院”的碎纸片1秒然后切镜头·····下面是些乱七八糟的小想法1.一开始看这个片子,我还以为是盖里奇导演的杰克船长劫狱换音乐蝙蝠侠神枪远射刷刷的就摆出两个角色迪林格那个劫狱还好条子那个开场我就觉得很傻逼了瞄啊瞄啊瞄,Pia居然偏了Pia,打中了,Alright,为了体现此条子很牛逼他因该直接回头,大脸特写,说:哼,谁也没法逃过我的枪口但是他居然跑去那个被射中的人那里,看着别人肚子上碗大一样的洞,然后说:你被逮捕了,你告诉我XXXXXXXXXX然后坏人没怎么开口,挂了·····太俗了····太俗了······因该更俗点,让那坏人眼睛睁着,帅哥将他眼睛合上路人甲乙丙丁说:老大,没线索了啊·····只见老大微微一笑,从死者上衣口袋里摸出封信,看也不看就说,线索就在这里,然后丢给手下,走出镜头······2.迪林格有给别人披大衣的习惯,我怕从此后我也会效仿,在此我要提醒我自己,切勿在大衣口袋里揣钱包,钥匙,各类证件等重要物品,虽然揣在自己衣服口袋里鼓鼓的很难看,但是很也比丢了好另一方面,如果想泡妞的话,在口袋里装一个自己的电话号码,买个便宜的大衣冬天出去泡妞,估计效果也不错3.HD的片子拍出来的枪战,用了些尾追摇晃镜头,以及各种广角镜头,快速变焦之类的手段来反应枪战,怪不得我女友会睡着,我们如果为了看汤普森来看这个片子的话,蓝光的《兄弟连》我已经看了5遍了,如果将来出了《拯救大兵瑞恩》的蓝光,我还会买····时隔了这么多年,我印象中拍黑帮拍汤普森最好的镜头只有一个,很短就是《教父1》里面,桑尼被一群人拿汤普森轮扫的场景,也就1分钟左右,胜过万千子弹的分量····4.为什么他们抢银行总用一个模式,而且总是没有保安?
或者说保安太少···为什么一个人站街上背后藏把汤普森都没人看的出来?
算了,这是细节······追究的更专业的大有人在5.最后男主角的下场给我们上了很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课程,资本主义需要原始资本积累,而这些积累多数是违法的,你抢银行积累了原始资本以后,因该去投资,利滚利···男主角虽然有了男人想要的一切,但是他还缺了一样,有文化,有艺术家气质,有高学历不过,迈克尔曼知道这一点,所以,最后男主角挂了帅,温柔,勇敢,义气,潇洒,幽默,浪漫,有钱,有文化一个也不能少但是我们假想,最后男主角如果干成了最后一票逃出了美国,带着美女,跑到中国,自学经济学,然后创办了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或者蒙牛乳业····这片子就真的成了男人们的Twilight了不过话说回来,男人比较理性,知道这是扯淡的所以,男人们看过瘾了吧?
Pia男主角崩了醒醒吧····女同学们如果不理解这是什么感觉我换个方式解释下Twilight的结局,男女主角在夜晚一起躺在草坪上看着星星,女主角说,以后你洗碗男主角想了想·····说了一声:操然后把女主角血吸干了······恩,迪林格倒下对沉浸在本片中的男人带来的感觉就是如此
这部电影是讲一个上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一个抢银行的传奇人物的故事。
电影有几个特点:1、它是好莱坞里相当忠于真人真事的电影。
改编自财经记者 Bryan Burrough的一部记实文学《Public Enemies: America's Greatest Crime Wave and the Birth of the FBI, 1933-34》(公众敌人:1933-1934年美国最强犯罪风潮、以及FBI的诞生)。
由导演Michael Mann (迈克尔·曼)搬上大荧幕。
2、时代背景很吸引人。
上世纪30年代,正是罗斯福总统下的大萧条时期。
当时有好多家喻户晓的逍遥法外的罪犯:Baby Face Nelson(“娃娃脸”尼尔森)、Pretty Boy Floyd (“漂亮男孩”弗洛伊德),还有本部电影的主角,John Dillinger 等等。
拿John Dillinger来讲,历史中他这个人确实抢劫多个银行,两次入狱,两次越狱成功,甚至还大摇大摆的去警察局里头转过一圈,视察了自己的照片,还和警察们搭讪了几句。
他被FBI宣扬成是“number one public enemy”(头号公众敌人)。
然而,由于大萧条的背景,很多民众对政府和银行本有积怨,所以他们其实是把 John Dillinger 当成了英雄。
他们传颂 John Dillinger 不拿银行顾客的钱、只拿银行的钱的轶事,他们对 John Dillinger 夹道欢迎。
他们的态度让 FBI “头号公众敌人”的口号站不住脚。
而FBI探员(Melvin Purvis)的故事也很曲折。
在wiki上看了这个真人的生平介绍:他参与追踪几大逃犯、“娃娃脸”尼尔森和“漂亮男孩”弗洛伊德的落马都有他的功劳。
但是被他的上司嫉妒而免职,由别人接替他来追捕John Dillinger,但是那人中了John Dillinger的枪。
他临死的时候,Melvin Purvis还去探望了他。
Melvin Purvis后来还是怀才不遇,就从FBI辞了职。
多年后头部中枪身亡,FBI的结论是自杀。
总之,这些复杂的人和故事、特殊的经历,还是挺有让人有兴趣了解的。
3、电影用HD(高清)模式摄制,而非传统胶片。
导演解释说,他希望观众有参与感,没有距离感。
我想,可能这样让画面更清晰吧。
(不过我没有感觉出什么不同。
大家呢?
)4、阵容很强大:Johnny Depp (强尼·戴普)在这部电影中演抢匪老大 John Dillinger。
他不用说了,很有个人魅力,喜欢尝试不同的、有点怪的角色,而且都诠释得很好。
加勒比海岛里他的演出太牛了,让我以为演员一定就是那样又丑又怪的,结果看了真人才发现原来挺帅的。
后来又看了他和Kate Winslet (凯特·温斯莱特)演的Finding Neverland(寻找梦幻岛),他演一个很有童心的创作出彼得潘的作家,演的也挺好。
还看过他演的 Secret Window(秘窗),演一个精神分裂的作家,有点诡异的故事,某种程度有点像 Fight Club(搏击俱乐部),但是同样很有他的风格。。。
顺便说,连这家伙找的女朋友,比如kate moss(名模凯特·莫斯),都是很有个性的。
Christian Bale (克里斯蒂安·贝尔)在这部电影中演FBI探员Melvin Purvis。
他也演过好几个不错的片子:蝙蝠侠系列,还有The Prestige(致命魔术)。
我都挺喜欢。
感觉他是个安静、复杂而有戏的人。
女演员Marion Cotillard(玛丽昂·歌蒂亚)在这部电影中演抢匪老大的女人。
她是法国人,得过08年奥斯卡最佳女主角。
很漂亮清纯,有大大的眼睛。
之上是看之前的了解。
下面讲看完以后我的感觉:优点:1。
演员的演出确实都挺中规中矩的。
演出了抢匪老大的酷,坚定聪明重感情。
演出了老大女人的可爱、忠心。
演出了FBI探员的沉默、坚定、经受打击。。
虽然探员的改变不让我信服,但是我想那是编剧的责任。。
三个人中,女演员的演出最让我惊艳。
2。
时代背景确实挺有意思的。
70多年前,人们穿的衣服、开的车、听的收音机、看的电影、银行的样子、经济萧条的背景,都是有历史感的东西,在这部电影中展示得很充分,让人觉得有趣。
缺点:看完以后觉得空空的,似乎影片少了点东西。
影片两个多小时,都有点像头脑简单、又匆匆忙忙讲故事的动作片:越狱、抢劫、被抓、再越狱、逃亡、老大女人被抓、老大要去救她、结果被毙了。
全剧终。
中间稍微渲染了Johnny Depp所演的抢匪的聪明机智、重感情。
就几乎是剧情的全部了。
看完了,觉得:“哦,好吧。
他死了,我脚指头也猜得到”。
就没有别的带走的东西了。
我不得不责怪编剧。
我以为,这样一个抢匪,应该更有故事、更复杂、更扣人心弦。
电影虽然也涉及到他的成长(通过他的只字片语)、他的理念(通过他看电影,对电影情节的共鸣)、他在大萧条这个大背景中对大众的影响(通过大家对他的夹道欢迎),但是都只是蜻蜓点水。
90%的时间还是放在他抢劫、越狱上面——可是抢劫、越狱却也没有展开讲充分,所以根本不揪心。
有这个时间,我还不如重温一遍电视剧 Prison break(《越狱》)呢,起码狱越得更曲折。
而Bale演的那个FBI,感觉编剧想说明他情绪的变化,但却没时间说清楚。
他原本是个坚定的正义的人,但后来却显得惘然若失,最终字幕还显示,他一年后辞去了fbi的工作,而且多年后自杀。
可是由于他的戏份太少,这个变化非常不让人信服。
我都不知道这些变化是为什么,还没有真人的故事吸引人。
总之,电影似乎缺乏深度、也缺乏讲故事、吸引人之处,如果能把人性的部分表达得更丰满,或者更会讲故事,我都会更喜欢。
不要为导演开脱是忠于原著,所以没有发挥空间。
因为电影就是应该追求好看、吸引人、给人留下一些东西才对。
约翰尼·戴普的片子,还不错吧,和其他的片子比起来,在这部电影中,他饰演的角色还是比较正常的。
约翰:“你可以把钱拿走,我们是为了银行的钱而来,不是为了你的钱。
”他抢银行,但他又不是穷凶极恶,他们有意愿去杀人,也许,对他来说,他只是想要钱,只要目的达到了,何必表现的穷凶极恶,他似乎是一个高雅的抢劫者,奉行一点盗亦有道的精神,也许这也是影片中他悲剧色彩诞生的原因吧。
“他们都在看我。
他们之所以看我是因为他们不习惯在这样的餐厅中有一个穿着只值3美元衣服的女孩”“那是因为他们只关心人们从哪里来,但是将要到哪里去才是唯一重要的事情”“报纸说你发现他的时候他还活着。
他们看着你,然后逃之夭夭,这使你夜不能寐。
”“那是什么使你睡不着呢?
”“咖啡”约翰平淡的说着这些话,也许,这只是他隐藏自己的一种方式,与其说是挖苦对方不如说是同病相怜,他知道看着自己的朋友死去是什么样的感觉,因为他刚刚看着自己的朋友沃尔特在自己面前死去,而自己又无能为力。
尼蒂:“10月23日,你抢了74802元,你以为那就不少了。
这些电话,每天都能赚那么多钱。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除非有警察闯进来。
而你在这里的话,警察无论如何会闯进来的,你觉得这意味着什么?
”“我很受欢迎”“这告诉我们,你对我们的生意不利。
理事会做出了决定,像你这样的人,我们不在会为你洗钱了。
不在为你提供任何援助。
”他的时代似乎过去了,单纯的暴力抢银行不再是黑帮主要做的事情了,他们有了更好的赚钱方法,而此时的约翰似乎成了没落的贵族,被时代所抛弃,变得没有什么价值了,并且似乎成为了黑道赚钱的绊脚石。
里德:“我觉得我的时代过去了。
如果你的时代结束,那就应该结束了。
”里德似乎也开始接受这个现状了。
有点英雄末路的感觉,他们也许有很强的的抢银行的能力,然而这已经成为了边缘化的东西,似乎成为了屠龙之技,变得毫无用处了。
“你不喜欢与不熟悉的人共事”“永远不要和绝望的人共事”“我了解你,你从未让任何人失望过,但是这一次,你必须放手。
”然而有多少人又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有时候,人们在乎的并不是那一个简单的结果,而是在结果到来之前的整个过程。
一个时代的亡结总是从伟大生命的消逝开始的。
昨晚上去看这电影纯粹是个意外。
上个星期看变形金刚的时候晃过了它的预告片,当时只觉得是一部有大变态约翰尼德普,蝙蝠侠和曼哈顿博士的摄影乱七八糟,内容稀里糊涂的犯罪片。
等美国军队和擎天柱们把我脑子搅的翻江倒海以后早把它忘得一干二净了。
可一哥们老惦记着它,夜里没事儿就遛到了电影院。
就这样,不知道导演编剧作曲是何方神圣,连预告片都还没有看全,除了演员之外没带着任何偏见看这电影(一堆男人,也提不起我兴趣)。
看到一多半的时候,我就心想,这片子我给六颗星。
电影前半段有点不着调。
只见着Dillinger和他的同伙们神不停佛不挡的在监狱和银行间闲逛,自自在在的把警察当狗遛,顺便泡了个妞。
摄影比预告片还乱七八糟,人物没得一点生气,总之完全不知道这个电影想干什么。
一直到他第二次越狱的时候才让我有了方向:这是一个人,一群人,一个时代走向终结的悲剧。
如果对二三十年代美国历史不太了解的话可能看这电影会有点不着调。
从二十年代禁酒令开始,暴力犯罪在媒体的推波助澜下几乎成为了美国大众生活的一部分,一大批曝光率极高的怪盗被偶像化成为了路人皆知的名人,这些“公众敌人”(public enemies这个词出自曼哈顿博士演的那位胡佛局长,FBI的创始人)是大萧条时期最让人着迷的社会怪象之一。
那些无法无天,凶煞嚣张的歹徒在那个希望破灭的时代被当成了公众逃避现实的幻想对象,还有民众认为是银行的贪婪导致了大萧条,那些银行抢劫犯就变成了以暴力对抗腐败和权威的象征。
许多大名鼎鼎的罪犯在各种各样的演义和传奇中都被变成了神话,像邦尼和克莱德,baby face奈尔森, Al Capone, 当然还这这部电影的主角,John Dillinger。
电影没有任何引述背景的字幕或介绍,直接跳入了大萧条最严重同时也是罗斯福上任的1933年。
这部电影比大部分声称“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电影要更贴近史实,因为它抓住了那个时代的精髓:随着罗斯福的新政和整个社会结构在大萧条中的转型,传奇式的暴力犯罪时代即将结束了,高度组织化的经济犯罪成了“新潮流”,Dillinger们这样罗宾汉式的侠盗就成了旧时代的象征。
他们不仅是警察的眼中钉,吸引了太多镁光灯的他们更成了让过去的同伙如芒在背的麻烦。
曾经的“safe haven” 将他们拒之门外,獠爪日显的FBI更是倾力的逮捕他以树立声望. 强敌的追剿,朋友的出卖,被逼入墙角的Dillinger做着一次次漂亮但也绝望的挣扎,虽然结局早已经没有了悬念,然而他的一次次反击却成了他们的时代精神最后的强音:游侠式的自由自在,蔑视一切的狂放豪情,这一切都随着他的倒地消逝了。
接踵而至的是FBI代表的大政府的崛起,高度统一化和组织化的社会让以暴力对抗权威的精神从此销声匿迹, “英雄”变成了在海外为美国夺取光荣和利益的军人,领导游行的民权领袖和摇滚歌星,像约翰迪林杰那样漂亮的翻过柜台的身影永远的消失了。
人物性格的模糊我认为是导演有意的。
上面我也说了,电影对史实忠实到了让人有看历史片的感觉,而对历史最准确的把握,是对时代更替的掌析。
FBI的一步步壮大其实是美国走上帝国之路的缩影,曼哈顿博士演的(不知道那家伙叫什么,反正就认得他是他个大蓝人)的胡佛局长,一个急功近利的官僚几乎是片子里唯一符合传统审美习惯的人物,他是有性格的(虽然戏份很少),因为历史在他这样的人的手中;其他的角色,都是只有特点但没有真正的性格,不管是Dillinger 还是Purvis,他们都不是创造历史的人,一个陨落,一个功成,跟他们本人是什么样的性格没太大的关系,只是被时代的大潮挟裹着走过各自的人生而已。
约翰尼德普的表演是蛮成功的,平时充愣卖乖惯了,猛一下见他端着汤姆森狂扫还有点不习惯。
Dillinger不是作为一个性格鲜明的人物出现的,而是作为一个时代的象征显现在一个人的身上。
能细腻的刻画出时代交替中面对终亡宿命的人的痛苦挣扎和坚持,就已经成功了。
到了片尾cast 出来的时候才知道导演是Michael Mann, 有点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感觉。
很多人觉得用HD拍这样的电影是滥俗,老实说这电影的摄影的确不算出众,但是还算中规中矩,Michael Mann 本就不是以画面见长的。
我发觉如今“影像风格”变成了太多人挑剔电影的标准,其实很多导演并不是在追求留下什么“影像经典”,只求讲好一个故事,而深蕴的悲剧隐喻才是Michael mann 电影最迷人的地方。
Stranger stop and wish me well,Just say a prayer for my soul in hell.I was a good fellow, most people said,Betrayed by a woman dressed all in red
又是一段传奇故事,又是根据事实改编而成的犯罪枪战大片。
但是看演员阵容,就着实够吸引人的了。
约翰尼·德普和克里斯蒂安·贝尔几乎可以说是当前好莱坞最当红的两位男星,而玛丽昂·歌迪亚更贵为奥斯卡和金球奖的双料影后。
剧情主要以真实性为主要诉求,再现了银行大盗约翰·迪林格风起云涌的一生。
他也许并不算是侠盗,尽管他的座右铭是对银行客户说“收起你的钱,我是来抢银行的钱的”。
贝尔饰演的特工几经周折,终于在最后击毙了这位30年代的美国头号通缉犯。
有枪战 而且有很多枪战更 有很多的台词和细致入微的交代文艺片式的处理却迷失了重点总体来说 其暴力男人灰色线条性的叙述和基调让其丧失了所谓的能满足普通大众一般性暴力娱乐期待的调调而文艺范儿又拿捏得不够圆熟和干练简洁前一个小时的精彩在后一个半小时里慢慢Fade out拖沓且碎碎念 然后又结束得突然 找不到高潮其风格还是可谈的 个性是绝对有 不仅来自Depp的个人魅力 也在于镜头剪辑和适当的音乐搭配可惜的还是又沦为了那样的结局最精彩的段落都在预告片了...
这部电影在爱情的刻画上似乎比黑帮抢劫、枪战更抢眼球。
电影把John Dillinger塑造成一个枭雄而不仅仅是个抢劫犯,他义气、有勇有谋、对妇女还很绅士,尤其是刻画成一个霸气逼人、海枯石烂的浪漫盗匪。
最后的情节,有些潦草。
我不太了解他为什么要去看电影,而且看完后还面带笑容,为什么他和那个女人的女儿坐在一起而不是和他的情妇,但这些不解,以及整部电影的评价我都不想多说。
因为这部电影唯一让我思考的就是为什么女人会容易被霸道的男人所俘获。
年轻女孩的心里都曾有个梦,有一天有个英俊男人直逼她的眼说“我要定你了。
”这样的话,然后她就不可救药的哑口无言,而心里乐开花了,情节有点类似流行花园。
本片也是,一个陌生的俊男(如果是个癞蛤蟆,恐怕避之不及了)没见过几面就霸道的说:你保证再也不许离开我,你就是我的。
然后野蛮的打走一切竞争对手,紧紧地抱住她再说这一遍这样的话。
像不像是琼瑶小说?
前面也有女网友表示过艳羡女主角的遭遇。
为什么会这样呢?
(尤其需要给不够大胆中规中矩的男青年们说)。
我想根源还在于女人主动或者被动按照传统观点,把自己置于弱者需要保护的心理。
男强女弱,男主外女主内,男人要比女人强,都是一样的心理。
电影里贫民窟出来的Billie,没见过世面,一旦被这种强大气场和自信乃至自负的男人追求,立马就投降了。
大部分女人被比自己社会地位高的男士追求的话,都会有种崇拜的心理,所以投入情网是很容易的事,男人也会以此为乐。
但是不得不指出的是,女人只看见了表象却没有思考。
像男主角John能一眼刺中此生所爱的人,短短几秒即定终生,是需要在女人堆里历练才能成就的功夫,也就是说你要忍受他有无数红颜的事实。
正如扮演者Johnny Depp所说,他从后背就被他的妻子(不知是不是法律上的)所吸引,就知道她是他要的人。
没有无数风流,哪得这般本事呢?
不过涉世不深的小女孩是不会想到这层的,她眼里只看到了他拜倒在石榴裙下,却不知道她进监狱后,还能去另一个情妇哪里住。
另外,超级自信的男人说的话不要全信。
女人喜欢自信的男人,不自信就不能成功。
可是男人有时在外的自信是带有一点夸张的自信,尤其对不在他生活圈、工作圈的MM来说,他说的不全是事实,也不一定会实现。
正如Billie相信John所说的跑到山高水远去天荒地老,事实上却是生离死别。
我不知道她遭遇John是幸还是不幸。
女人终究还是要靠自己的思考,而不是男人的嘴巴。
冲着johnny去看的,和大多数一样。
不一样的是,比起加勒比里面的jack船长,我更喜欢他塑造的Dillinger。
一个传奇,总带来想象。
Dillinger人格的魅力足以说服一段略显沉闷的史实。
对一个从小就没有根的人来说,他只是选择了自己的一种存在方式,这种存在方式尽管是冲着公众去的,戏谑着社会体制,但出发点也许只是一种很私人的手段。
没有来源。
对比来看,警察群体的懦弱、冷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真是让人无言。
Dillinger却坦荡着,坦荡地去爱人和被爱,坦荡地去接受和被接受,坦荡地选择生存和死亡。
聪明的人也懂得怎么准确的找到自己的blackbird,他教会一个女人流浪而不是安定,当然,也懂得如何去告别。
导演还是带着价值观入戏的,我也会影片途中不自觉地嘲笑那些警察(除了白头发那位),置身在那个年代的街道上,我也会拍着手像他致敬。
事实证明有情商的盗客比一般的屠夫要来的梦幻,就像是没有哪位屠夫会说出“我会老死在你怀里”这样的句子,或是台词来。
最终,也许只是向一段传奇致敬。
《公众之敌》,你并不是在读一本小说,而是在读半部第三人称传记。
不要指望能从中读到什么惊险刺激的故事,这里面没有相差毫厘的生死瞬间,也没有上天安排的奇特相遇,有的只是这个活生生的人在那个特定时期的真实所作所为,仅此而已。
所以为半部第三人称?
之所以说它是半部第三人称传记首先是因为本片并没有给我们呈现一个美国头号通缉犯从生到死,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全过程,本片一开始主人公约翰·迪林格就已经是一名猖狂的银行抢劫犯,当时他每次抢劫银行就像现在我们从自动取款机里取钱一样容易,但约翰·迪林格不断彪悍的嚣张态度,使警方忍无可忍,于是乎发誓要干掉他,并确实干掉了他。
本片把虽然把更多的精力花在了30年代初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人们的生活状态、匪与警天生对立氛围的营造上,无论是演员的服装、枪支,老式的汽车与建筑都非常到位,但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到底是什么使主人公有这样的所作所为”却被无视得令人无语。
诚然逼真的背景硬件处理增加了影片非常多的真实感,观众很容易进入影片所营造的30年代氛围,但只是空有其表是无法在明年的奥斯卡有所斩获的,除了道具、布景、化妆这类外部奖项本片有戏之外(片中很多镜头运用手持摄像机拍摄,晃动的画面也是为了这方面的考虑),其它观影影片本身更深层次的奖项,《公众之敌》连提名奖都甭想沾边。
本应该或多或少的对约翰·迪林格的少年生活,他是如何走上这条犯罪道路的给予适当交代,反正整部电影长达140分钟,就后面约翰·迪林格与警方不断交锋的冗长来说,完全可以压缩一下,把时间分配给约翰·迪林格身世的交代里。
还有约翰·迪林格身世中其实不无亮点,比如他年少时就退学,然后因为与严厉的父亲产生矛盾以及为了躲避因为偷车可能招致的官司而参加了海军,但没过几个月就因为在海军不光彩的履历被除名,后来一段失败的婚姻使他完全丧失了上进的信心,面对一个小案子时他选择了认罪伏法,结果他获得了超过12年的刑期,而他的同伙选择不认罪为自己辩护,结果仅仅入狱两年。
这些都可以使约翰·迪林格这个人物变得更加丰满与立体,最起码能够给他以后的“美国头号通缉犯”这个名头找到一个软件支撑。
所以为传记?
其次在表现约翰·迪林格如何抢劫一个又一个银行时,本片的处理也毫无新意,除了那些枪战场面还保持着迈克尔·曼在好莱坞无出其右的精彩,观众根本无法回想起影片所表现的这几次银行抢劫过程之间有什么不同,甚至是集体的特点也没有,每次的行动基本等于蛮干:拿枪进去,抢钱后挟持几个人质,再与警察经过一番枪战,最后坐车逃走。
其实真实的历史银行抢劫过程并没有影片反映出的这么枯燥,他们留下了一些让人拍案叫绝的抢劫案例,比如约翰·迪林格曾经假装成一个银行警报的推销员,堂而皇之的研究每个银行的保安系统,然后在胸有成竹的去抢一票;还有他们曾假装成一个电影剧组,想找一个合适的场地拍摄银行抢劫的场景,然后在与银行主管的寒暄过程中,掏出枪抢劫,然后扬长而去。
这些都可以作为素材加入到每次抢劫的过程中,而且这样处理不仅可以增加德普饰演的约翰·迪林格的角色魅力,还可以极大的丰富影片的观赏性,也就是说钱可以赚的更多。
不要以为这样加入戏剧化情节就得不了奥斯卡评委们的青睐,去年的奥斯卡奖的最佳影片不是就被那个拿着照片跳粪池的小孩拿走了吗?
总之,“半部第三人称传记”的另类格式使它既失去了票房,也失去了明年的奥斯卡奖。
迈克尔·曼失算了!
乱套了。如果不是depp撑着 整出戏都得砸
bale的演技在片子里没发挥出来,浪费了。看过bale的《机械师》和《美国精神病人》的就知道他的演技有多赞~~~
哎……期望值太高了
剧情拖沓的看不下去
没啥意思
不知道depp为什么接这部片子,期待 Alice in Wonderland
还打坏他的脸。
德普那些神经质的小动作很加分,其余的就太平淡了,最后那句台词本该很打动人心,可是效果不佳
这是怎样的一部烂片 是这样的一部没有高潮开端结局 除了装b的shabi 窃贼和 阴郁的警察之 外 可是找出无数这样的片子 无非是换个主角 连腔调都tmd一样
耍帅扮酷。没了
Goodbye, black bird
DEEP太狂了~
勉强两分。迈克尔·曼在那两年沉迷上了手持肩扛的、电视剧质感的摄影,可惜比大卫·阿耶呈现出来的效果还是差的明显。本片纪实风的形式造成两个问题:第一,如果你用这种风格讲述当下的故事当然ok,哪怕《迈阿密风云》也能把炽热的环境打造出他个人冷调的有趣风格,但本片讲的是30年代,那个黑帮、爵士的世界跟当下不沾边;第二,德普的演技可能属于卡通、僵硬、神经质,但肯定不是“自然”的,那跟这种纪实风也几乎是背道而驰的。剧本也很孱弱,它基本是匪徒德普跟警察贝尔的双雄戏,另外加了德普和歌迪亚的爱情戏,但爱情这边,对歌迪亚的孤儿身份可能带出的江湖感未加深入,通篇只有德普几句黄晓明式“我就要你”的蹩脚台词,德普一伙的成员面目模糊,作案也是没有前因后果的突然呈现,贝尔那边也没什么抓捕的妙计,乱七八糟的流水账
曾經聽聞有種說法,相愛的人第一次合唱的歌曲是悲歌的話終將分手。------------------------------------------------------DEPP總算翻身演了回瀟灑倜儻的角色。只可惜類似英雄。損夫折兵。
加厚毛料的上好大衣+顶级皮质滚边+优质硬朗tophat..... 我嗨了。
有点传神
不感冒黑帮片。另外从来就不懂德普哥帅在哪?一群群姑娘们哭着喊着要嫁他= =
他象诗人一样说出最浪漫的情话。
跟德普叔永远不在一个频率上(加勒比除外),他演戏感觉就是闷
强尼戴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