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英有女权发展血泪史,文化差异导致很多观众当嫌疑剧看,其实这是部文化苦旅片。
女主人生经历自始至终是故事的引线,反映了低层女性为了反抗自己的命运,所做的社会抗争和妥协牺牲,有自己的理想,却不能不服从社会给女性私的枷锁定位,被丈夫强行行房事时,她就觉得丈夫其实就是男权思潮的代表,所以把丈夫列入她的"悲惨结"的故事中。
她知道自己的命运最终将是悲惨的(至始也是悲惨的),但她斗争了这么久,她不愿意低头,所以她选择隐藏真相。
另外:卡尔•马克思打酱油代表上层思潮的代入,不过没有黑化!
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伦敦,潮湿阴暗的街道,嗒嗒嗒的马车声,若隐若现的煤气灯……从福尔摩斯到开膛手杰克,仿佛只有在如此的环境下才能生产出举世闻名的侦探和杀人狂。
其实,这个在工业革命达到顶峰的时代,侦探和杀人狂就像一对双生儿,彼此需要,彼此依存。
由此,维多利亚时代也演绎出“技术革命达到一定阶段人类的道德和价值观也会分裂到一定程度”的社会规律。
这是一个保守的时代,又是一个开放的时代:一方面妇女受到空前的尊重,一方面几英镑就可以买到幼女童贞的身体;一方面文学作品的几乎“零色情描写”,一方面通俗作品的色情描写肆无忌惮;一方面是教堂林立,一方面是妓院鳞次栉比;一方面是鼓吹婚姻的神圣不可侵犯,一方面是通奸丑闻的司空见惯;一方面是工业技术的日新月异,一方面是城市基本的卫生条件都无法满足…… 在这个分裂的时代,人在自己的体内仿佛也有另一个“自己”,一个对立的自我。
女主Lizzie自小就是受到虐待并被成人性侵,骨子里的自卑和暴力因子必然会伴随她一生。
她对名誉的渴望无非就是为了抵消她自卑的恶感,为利益的不择手段无非是她体内暴力因子的背书。
所以她可以不爱约翰.克里斯却嫁给他,因为他有帮助她实现人生突破进入上一阶层的可能。
可惜的是工具的价值就在于价值本身,所以当克里斯失去了利用价值,他也不过是Lizzie祭坛上的祭品。
Lizzie对待女二,充分体现了底层出身的小人物与生俱来的自我保护的本能和狡黠。
明明很厌恶,明明被摆了无数道,Lizzie还是愿意引狼入室,甘心让她代替自己的骑乘位。
这无非就是为了帮助自己守住那一点点可怜的希望。
有怎么样的人民就有怎么样的政府。
探长在这个政府里虽然有自己的想法但也身不由己。
在那个时代,需要一个杀夫凶手比抓住一个“开膛手杰克”式的杀人魔更加重要。
一个杀夫的妻子被处决,意味着社会秩序、公共道德、时代的价值观得到维护,而一个恶魔被处决只不过让人们少了一项谈资报纸的新闻少了一个爆料点。
所谓的秩序,不过是工业化背景下自私自利的出发点,是分裂的社会价值观的一次显性。
所以探长虽然郁闷,但并不影响他的升职,毕竟内心的波澜敌不过现实利益的诱惑。
在这一点上,Lizzie、探长和整个维多利亚时代,是三位一体的。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句话仿佛为电影而生,反之亦然。
重新解读维多利亚时代,是电影带给我的有趣命题,而“维多利亚的杀人魔”仿佛有了些许的悲情色彩。
剧情分析已经有太多朋友作长评论述了,我就不赘言了。
闲聊几点:1、剧本原著里是不是也有“卡尔·马克思”,我觉得这真是神来一笔,把一个真实存在的著名历史人物映射到小说及衍生的电影里,不知道其原著作者用意何为?
当然,从电影里人物塑造上讲确确实实是照着马克思的原型蓬松发、大胡子扮的,从艺术表现手法和需要上讲,即便马克思的后人在世,也似乎无从找原著作者、本片导演和制片人打官司。
不过,片中一幕:探长把根据图书馆阅览记录调查出的几个嫌疑人照片放桌上时,剧中人物“卡尔·马克思”的照片可确确实实是真实历史人物——卡尔·海因里希·马克思(德语:Karl Heinrich Marx)的本人真实照片,这在法律上有没有构成侵权?
2、有瓣友疑惑为何女主在夫妻房事方面没什么积极性,甚至在和老公克利大婚之夜,也表现出很强的排斥感。
一种说法是女主其实是个超越维多利亚时代的追求自我发展的女性,内心并不愿屈服于只作为老公发泄性欲的充气娃娃和生孩子的工具。
我觉得除此以外,还有一点恐怕是女主厌恶男女性行为(还不说是性爱)的原因——我未看过原著,不知道从原著到电影是否有原著内容的删节,但本片中女主回忆童年被母亲用烧红的长缝纫针烫虐(烫虐哪导演和镜头似乎均无意明言)的经历时,透露了丝丝情节:片子在往前倒退1分多钟,画面展示的是童年女主送缝好的帆布去码头,一阵与码头大叔的闲聊后,一位大叔便拉着童年女主的手走出人群,去往的估计是个小黑屋,编的理由是带童年女主去拿报酬,两人走出人群前,围着的这群码头大叔还有说有笑,待两人走出人群,走向镜头远端时,众人不再发声,近景下的一个大叔的面容也突然变色变得沉默,导演的这种镜头处理似乎就是在暗示女主当时随后即遭到了那个牵她的手去拿报酬的那个大叔的性侵。
与此形成呼应的还有:影片中段,警察在街头找来一位曾看到过杀人傀儡的小女孩。
他牵着她的手穿过喧闹而肮脏的马路,来到一街头拐角处与探长和请来作翻译的修女见面时,这位小女孩开口第一段非英语话(我猜是北欧地区国家的语言),经由修女翻译出口是:The child says she's not for sale.(孩子说她不卖)。
我对这段翻译词的理解是:小女孩想告诉探长——她不是雏妓,不卖淫。
同时,借这个小女孩的角色,借这种找人翻译的情节处理,其实也是在告诉观众——19世纪末的英伦,在社会底层,还是存在雏妓、嫖幼的罪恶行为,同时也是对本片前部分女主对自己童年那部分经历回忆的呼应和暗示。
所以,其实正是女主自小便是一个较早成熟并追求自我发展(早熟跟追求自我发展并不矛盾)的女性,童年那段不堪的受辱经历(或许不只一次),令其对男女性行为产生了很强的恐惧、厌恶和排斥,所以才不愿和丈夫上床做夫妻房事,改为聘来剧社的前女同行来家作保姆并充作丈夫的“填房”。
3、本片以悬疑和惊悚为主题,但为了表现剧情所处背景时代的社会风貌,以及在适当位置表现剧情,全片还是有两处裸露的情节。
情节之一是剧社当红的女演员在后台更衣间换衣准备迎接女主未来老公的约见。
女演员在更衣间内毫无遮掩地直接脱光衣物换上束胸马甲,其间她的正面全裸还被剧社的侏儒演员看到,但该女并未表现出羞涩、尖叫和排斥,只是轻描淡写地怼了侏儒演员一句。
情节之二分别用两个镜头组成:一是女佣和自己丈夫在隔间内做爱呻吟,女主似乎既有些对叫床声有些排斥,又似乎对丈夫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做着由女主自己设计置办的通奸行为有些感兴趣。
于是女主带起正在看的书本从丈夫正搞事的放门口走过,一眼便和正在骑乘位的女佣对上眼。
镜头速度和角度把握得挺好,只点到为止的让扮演女佣的女演员玛利亚·瓦沃德露出一个乳房的轮廓和瞬间的“露点”。
另一个裸露镜头仍是由玛利亚·瓦沃德完成,是在女主毒死丈夫的前几夜、女佣继续为男东家完成性服务的场合,镜头先给了玛利亚·瓦沃德一个背面全裸(实话说,此女臀型还挺不错),紧接着女佣上床偎依到男东家身边,巧妙的镜头拍摄角度加上设计精妙的物件(床架等)遮挡,刚好让女佣不出现第二次露点,只是把修长曼妙身姿表现出来,此举即符合了影片拍摄需要,又不显得过于表现情色以免侵占影片最主要的悬疑主题色彩。
就第二个裸露镜头的处理,我觉得这正是国内导演应该细细研究琢磨的地方。
豆瓣的电影评分系统近期又惹麻烦了,不奇怪,反正我也不太拿它当回事了。
比如,《莱姆豪斯的杀人魔》豆瓣给了6.7,很多影评大神对该片非常不屑,什么老套啦生硬啦拖沓啦等等。
有人因为一开始就猜到了真凶觉得这个片子好生低级,呵呵,说得好象智商挺高的样子,猜到又如何,我也猜到了,可是完了越想越生疑,结论是否正确?
全片都是探长的推理想象,每一个都有合理性,谁又能保证最后一个就是真相呢?
以下比剧透还剧透,慎入!
===================== 首先,这是一个想出名想疯了的恐怖故事。
为出名不择手段,不惜杀人制造轰动效应。
如果认可这个大框架,那么由此出发的分析才有意义,否则请无视下文。
那么,谁想出名谁就是嫌犯,这个推断可以有吧。
一开始被列入嫌犯的几个人中,卡尔马克思啥啥的先排除,连修女都知道马克思是代表穷人发声的,导演让老马来打酱油是有所隐喻吧,另两个也类似,不管了,故布疑阵的套路总还是不可少的。
Lizzie、Dan、John、Aveline真正迫切想出名的是这四个人,但按照欲望的强烈程度这四人的排名从左往右依次递减。
这里要说下Lizzie和Dan的关系,Lizzie小时候遭性侵,其母不知是想惩戒小女孩还是想永绝后患,总之她破坏了Lizzie的性欲。
Dan长期靠舞台上的反串来谋生,其性取向偏中性应该不出意外,而且作为一个戏子、丑角,他的社会地位也非常低下,所以在精神层面上,Lizzie和Dan是一体两面,他们从相识的那一刻开始就合体了。
Lizzie对出名的渴望Dan是感同身受的,但他对现实的认识更为清醒,他象爱自己那样爱着Lizzie,他要保护、成就Lizzie的梦想,可以说Dan是被Lizzie激活重生的。
Aveline是维多利亚时代女性的象征,她早就服从了当时社会角色的安排,她也有出人头地的欲望,但很弱,自己过得不好也见不得别人好,但如果有机会上位她也丝毫不会迟疑。
John是个失败的剧作家,不过那个时代就是那样,尽管John的事业一塌糊涂,但这并不影响他体面地混迹上流社会。
Lizzie自作主张篡改并演出了John的新剧,结果非常悲催,John因此差不多身败名裂,他急于翻盘,想重拾声名。
John作为凶手在影片中有过完整的推演,好像不如Lizzie那个版本有说服力,主要是笔迹问题,他只要留下手写的片言只字就可以证明自己是杀人魔,出名不要太容易。
Aveline呢前面说过,想出名的欲望不那么强烈,甚至不见得能读书认字,当杀人魔太牵强,忽略。
四个人去掉两个,还剩Lizzie和Dan。
探长对其他几个嫌犯都进行了笔迹鉴定,唯一漏掉了Dan,这就有意思了,其实绝大部分观众和探长一起认定Lizzie才是凶手时犯了一个大错,Dan呢?
回头再看下法庭认定Lizzie有罪草率到什么程度?
攻击Lizzie卑贱的身世,还有Aveline、图书管理员对Lizzie不利的证词,就这么判了Lizzie绞刑!
如果导演存心是要给观众下套呢?
他是不是嘲笑我们也和剧中的法官一样?
为什么不脑补下Dan作为杀人魔的可能性?
当Lizzie想投奔John的时候Dan警告她这个人根本靠不住,为了证明Lizzie根本不需要John,Dan亲自操刀为Lizzie打造了新剧,不料Aveline恶意捣鬼使得新剧惨败,那个剧就是根据1811年ratcliffehighway杀人案改编的,之后发生的真实杀人事件就是向这个旧案致敬。
如果Dan才是真凶,那么他的目的就是要创作一个更血腥更刺激更真实的新剧来吸引Lizzie重返他的舞台。
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他要栽赃给John。
整个计划直到毒死John都完美无缺,杀人日记是Dan以John的口气写的。
Lizzie没有下毒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她明知Aveline对自己深怀敌意,她在与丈夫争吵后毫不避嫌的杀夫有点弱智。
Dan万万没想到扫把星Aveline又来搅局了,她瞬间就把握住了天赐良机把Lizzie推到了绞架下。
Lizzie始终没有认罪,因为她一来真的没有下毒,二来认了这么个小儿科的罪有损她想留名青史的宏图大业。
当Lizzie毫无思想准备第一次站到绞架下的时候,她慌了,因为连一个观众都没有,她觉得自己不能这么籍籍无名地死去。
好在探长及时赶到了,而最大的悬疑就出现在这里,Lizzie看到杀手日记时顿时明白了一切,在此之前她也误以为John是杀手,但她实在不愿意看到John的名字被人永久记住,在她看来成为杀人魔也是一种巨大的荣耀。
若此刻她为了求生用自己的笔迹写下辩护词那无疑立刻成就了John,她实在无法接受!
于是她模仿Dan的笔迹写下了:我是杀人魔。
(以她和Dan的关系要做到这一点不会有太大问题)探长最后的举动可以有多种解读,他觉得自己太善良被欺骗了,不愿意自己打脸,让Lizzie以投毒杀夫罪被处死最能为大众接受,反正她该死。
或者,探长震惊了,他能做的唯一正确的事就是扼杀Lizzie成名的最后希望,不让恶魔的算计得逞,这么理解也有道理吧。
Aveline两次搅黄了Dan的好事,害死了Lizzie还篡夺了本该属于Lizzie的角色,那么Dan最后让她死在Lizzie设计的机关下也真是顺理成章。
探长以为杀人魔已经找到并绞死了,他和Dan最后对视的那一眼似有所悟,故事也许还远没有结束。
重构的这个故事中,有一个细节颇费思量,Dan跟探长说,他明天会去警局对笔迹。
那是不是意味着Dan是打算自己去认领这个杀人魔呢?
他是不是这么想的,如果栽赃John是成功的,那么Lizzie认了投毒罪就可以活命,如果事与愿违,为了救下Lizzie他就挺身而出,所以他选择拖延时间静观其变。
没想到的是,Lizzie死了,John成名了。
回到影片一开头,Dan在戏中戏里说杀手的名字在伦敦口口相传时那种伤感和落寞是不是就印证了这一点呢?
杀手既不是Lizzie也不是他,而是他最看不起的John,白忙了。
那么在系列杀人开始前死掉的侏儒和Uncle是谁干的?
侏儒是Dan杀的,Dan早就厌恶他了,在Lizzie出现后他更是看到了自己在事业上的其他可能性,他不再需要侏儒,而侏儒猥亵Lizzie则让他杀心大起。
杀Uncle的可能是Dan也可能是John,Lizzie说这两个男人都极力想保护她。
Uncle死后留给Lizzie一笔钱,这可能是他在死前被迫修改的遗嘱,说Lizzie杀了Uncle有点勉强,侏儒摸她一下就被杀那她如何忍受Uncle长期施虐?
好了,不管Lizzie有没有罪,所有观众都不能靠假设判处她死刑,说好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呢?
请记住杀手在凶杀现场留下的血书:那些不能保持公正的人和行凶者一样有罪。
刚在电影院看完。
看来我不得不承认我的英文还是不行,很多细节的地方都没有听懂,所以看完以后有N个问题。
一出电影院就把imdb上所有的影评、卫报和每日电讯报上文采华丽词句拗口的评论都通读了一遍,但还是没能为我解惑,于是上来豆瓣看看有没有什么惊喜,结果发现居然一篇长评都没有!
好吧,那我来写第一篇长评吧。
以下都是我关于剧情的问题,有很多剧透的地方,所以没看过电影或者书的筒子们慎入。
第一,为什么Misery Junction的剧本手稿上的字体和Golem的那些杀人日记的笔迹是一样的?
这是说明Misery Junction的手稿根本就不是John Cree写的而是Lizzie写的吗?
总不能这夫妻俩笔迹完全一样吧?
第二,Lizzie为什么要嫁给John Cree,既然她根本都不想跟他上床?
他俩结婚那一段,John说我想跟你上床想了三年,可见Lizzie对他确实是没有男女之情的(否则哪用等那么久),那么为什么还要嫁给他?
是因为他有钱有地位吗?
可是我实在没太看出他有什么钱,社会地位我看不出来是不是比Lizzie和Dan Leno更高?
或者是因为Lizzie认为他很有才,可以写出剧本让她从喜剧演员变成真正的演员?
可是如果是为了这一点有必要嫁给他吗?
还是只是因为John一直追她一直很保护她?
可是从Lizzie的黑历史来看(Uncle和侏儒都是她杀的),她这样的人根本不需要别人保护啊!
第三,Lizzie和Dan Leno算是很有钱的人吗?
Lizzie嫁给John Cree以后,出了双倍工资把一直和John有一腿的女演员Aveline请回家当女仆+陪John上床,这是用她自己的钱吗?
如果这样她为什么比同为Music Hall的演员的Aveline更有钱呢?
是因为她更红?
第四,为什么Lizzie会成为杀人魔Golem?
只是因为她和John两个人夫妻关系不和好像实在有点牵强。
是因为她把杀人当成了她表演的舞台?
第五,Dan和Lizzie的性取向电影里有明确的交待吗?
两人都在舞台上反串,台下又是非常亲密的朋友,他俩一直没有发生一点什么,是因为各自的取向吗?
第六,最后,Kildare为什么要把那张Lizzie写下的她就是Golem的纸烧掉?
他急匆匆的跑去刑场从绞刑架上救下Lizzie,然后知道了Lizzie才是Golem,然后他就回房间发呆并且把Lizzie写下的证据烧掉了?
这算什么意思?
Golem的案子算是了结了吗?
Lizzie第一次上绞刑架的时候一直让侩子手等一等Kildare是因为她怕自己是Golem的真相就此湮灭吗?
第七,所以,最后除了Kildare以外,还有别人知道Lizzie就是Golem吗?
Kildare的警察助手知道吗?
Dan知道吗?
公众知道吗?
第八,Music Hall最后那场戏中Aveline被吊死是纯粹的意外吗?
还是有什么特别的暗示或者含义?
目前就想起来这些问题。
如果以后想起其它再来补充。
女主最后想活, 想让探长帮其减刑,但未能成功。
有可能是探长故意拖延时间,也有可能减刑申请未被批准。
毕竟是毒杀亲夫,不管因为什么,也是杀人罪。
最后女主也是心满意足大声说着继续表演,慷慨赴死。
然后成了人们心中的英雄, 其作品继续上演,观众都来观看,为女主角色鼓掌。。。
这时候女主影像又出现在舞台上,表达了女主演技实在高超,蒙蔽了世人的双眼。
英剧特有的质感,道具考究,时代感强,演员功力不俗,但是,影片节奏感不强,悬念也不够抓人,多少有些拖沓。
老马(Karl Heinrich Marx)1818年-1883年,还在片里露了个脸,有几句台词,也算英伦骄傲的特色,我大英随便一个时代的配角,就是改变世界的三大人物之一。
老马在大英图书馆蹲了些年月,码出《资本论》,虽说老马几十年如一日泡图书馆,在座位下的水泥地上磨出脚印已经被证伪,但是也从侧面印证了时代特征:异化、扭曲、肮脏。
老马是犹太人,他爹是律法师,通俗点就是律师、牧师合二为一,老马的理论要消灭剥削,消除人的异化,通向自由王国,就饱含宗教拯救的意味。
狄更斯(Charles Dickens)1812年-1870年,其实也是这个时代的人物,这位《雾都孤儿》的作者,他说了那句万金油名言: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
联系到本片,这句话也是不错的注脚。
雏妓、戏子的遭遇可见底层民众的悲惨命运。
1993年出生的Olivia Cooke演技不错,既有可爱的一面,也有人性扭曲后强悍的一面。
Olivia Cooke的彪悍人生,不出意外就是童年阴影系列,而且是单亲家庭、遭受性侵,这一切几乎是连环变态杀人犯的标配。
前面谈到改变时代的三大人物,是BBC评的,里面就有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年—1939年,他的时代晚了些,但是理论也能套用到片中。
例如,性压抑、仇母情节,甚至丽兹的性取向都是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丽兹可以说是女权主义者的先驱,用一种极端的手段,去追寻自己的职业理想,但是时代却不允许她作为一个女人去这么做。
其实,这些事情可以作为励志片的背景,特别是日本的晨间剧,女性如何逆势自强,可是该片却以一种血淋淋的方式进行展现。
片尾小三被吊死,应该是丽兹事先安排的一幕,一是丽兹出资捐助剧团,二是将自己的案件作为剧本,引发轰动,小三扮演的是丽兹,死也需要是真实的,所以丽兹早先在道具上做了手脚,一切都在她的安排布局中。
英国人确实很重传统,人家辉煌的那会儿正是东印度公司风风火火,坚船利炮四处横行的年月,辉煌的背后需要付出承受很多代价,这部片子就是时代痛感的某种写照。
片子很英伦风,很哥特式。
紧致的服装,还原式的背景。
如果你很爱看戏剧,这部剧是很好的选择。
以戏剧作为背景,脱离开这个舞台,仍是一幕更大的戏剧,而你作为观众,看着这作为整体的最大戏剧。
男女主人公将妆容跟情节推到了极致,不算是一部传统的电影,倒像是看了场莎士比亚。
有这么一段对白:――我夫人原来是干这个的(肉体),你怎 么看起来一点也不惊讶?
――为什么惊讶?
――像我这样一个绅士,一个学者,娶了一个堕落的女人。
――为什么要感到惊讶?
世界上像你这样的人多的很。
男人在他们真正追求的东西时假装慷慨,是在庆祝通过拯救生命扮演上帝。
1880年代伦敦的莱姆豪斯(Limehouse)地区,黑暗脏乱、浓雾弥漫,扒手、流氓、罪犯寄居于此,在这里发生了一连串骇人的谋杀,受害者皆死状凄惨。
凶手因其残暴的手法被称为Golem(戈伦):一种犹太传说中的怪物。
一时之间伦敦市民人人自危,关于凶手的流言也不胫而走。
另一方面,音乐剧演员丽兹(Lizzie)因被控毒杀亲夫而遭逮捕,整个案件谜团重重,受命调查Golem身分的警探,却渐渐发现两起案件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乍看之下,《莱姆豪斯杀人魔》(The Limehouse Golem)是另一部取材自开膛手杰克的类型电影,但在悬疑氛围的表面下,所潜藏的却是女性主义的暗流。
丽兹来自暗无天日的社会底层,因受喜剧演员丹利诺(Dan Leno)的影响展开舞台生涯。
随着警探的介入,丽兹与丈夫的过往渐渐被揭开:丽兹的丈夫是位失意的剧作家,第一次见到丽兹时就对她的处境起了同情,进而不由自主地关心她。
这种情感是上对下的,相当古老的damsel in distress(陷入困境的少女)传统。
然而丽兹等待的并非拯救,而是功成名就的机会。
她将希望寄托于丈夫的剧作〈悲惨交点〉,以为能藉由扮演女主角为自己赢得荣耀。
然而〈悲惨交点〉在首映之日便彻底失败,之后丈夫更强迫她中断演员生涯,种种压迫让丽兹活在悲惨之中。
警探渐渐对丽兹起了同情,同时认为自己有义务为她洗刷冤屈,然而这种同情何其虚假。
剧中警探与丽兹丈夫的名字都叫John,似乎正暗示了两个男性角色的共通点:试图扮演拯救者。
电影利用警探的视角达到叙述性诡计,从头到尾,一切推理都是为了营救丽兹而展开,但丽兹并非他们所想象的受害者。
她对于自己的欲望一直握有相当程度的主控权。
在〈悲惨交点〉中,她扮演压迫女主角的男性,丹利诺扮演的却是被压迫的女性,性别的对倒不只是剧场风尚,更暗示了操控与被操控的复杂关系,当警探一开始以男性形象假想犯人时,就注定被这种理所当然的迷思狠狠嘲讽。
这是一个必须从结局说起的故事,因为唯有走到最后的终局,角色真正的样貌才能呈现在观众眼前。
惊人真相并非事件的终结,反而是角色塑造的真正起点。
就这点而言,有趣的是,电影中的人物并非全然虚构,Golem案件的四个嫌疑犯中,卡尔‧马克思(Karl Marx)和乔治‧吉辛(George Gissing)皆是赫赫有名的真实人物,丹利诺也是19世纪末真实存在的喜剧演员。
虚实参半的人物设定,模糊了真实与虚构的界线,也呼应了嫌疑犯的暧昧处境,而一再与嫌疑犯合而为一的凶手影像,更让「凶手」的意义延展,衍生出更多层次的可能。
为什么是Golem呢?
这个犹太传说中的人形造物,由泥土或石头组成,必须由人赋予生命,当人们在它的前额贴上「emet」(希伯来文中「真实」之意)时,它便活过来,而当「emet」被改成「met」(死亡)时,它便失去生命。
Golem并不拥有自己的意志,因此也无关邪恶或良善。
剧中凶手在命案现场留下一段文字:「旁观血腥者比施暴者更嗜血。
(He who observes spills no less blood than he who inflicts the blow.)」从19世纪末一直到现在,大众对于诸如开膛手杰克等犯罪者一直有种毫不掩饰的好奇,《莱姆豪斯杀人魔》反过来指控/揶揄了这种好奇——Golem的罪恶并非单单出于凶手之手,推波助澜的大众人人都参与其中。
大众对于谋杀案的关注使得凶手一再犯案,正如无生命的Golem被人的意志注入生命。
Golem操控着大众,大众更操控着Golem。
但这就回到如何获得名声与荣耀的问题了——为了永垂不朽,一个人必须做到什么地步?
丽兹对丹利诺说:「有些人的名字被刻在石头上,有些人的被刻在冰上。
」她希望自己的演员生涯有真正的代表作,而非注定被遗忘的插科打诨。
丹利诺告诉她:「如果你想让名字被刻在石头上,你可以自己拿起凿子。
」丽兹的确自己拿起了凿子——或说刀子——但拿起刀子就能刻入石头吗?
得知一切真相的警探选择掩盖事实,这对丽兹而言无疑成了最大的嘲讽。
最后丹利诺将丽兹的故事改编成新剧,首映当日,扮演丽兹的女演员因舞台装置失灵,演到绞刑片段时,竟真的被吊死在台上。
底下观众一片哗然,丹利诺立刻冲到台前接替了女演员——彷佛一则再明显不过的隐喻,丽兹死了,就得有人代替她活下去——无论这个活下去的丽兹是否是他人再现的想象。
最后(想象中的)丽兹站在舞台上,接受观众的欢呼,但这欢呼所为何来?
是旁人不断替她塑造的受害者形象,或者她为自己一刀一刀划下的罪行?
她的确让自己重新活在舞台上了,但这形象何其空心。
虽然看到这一幕还是有点替她开心的,但这种开心也何其虚无。
我非常喜欢这部电影,并且我觉得它被低估了。
其次,浏览所有长评后我觉得没有特别强的共鸣,于是抒发一下自己的感受。
这是我第一次写影评,我真的非常喜欢这部影片。
我从大家比较纠结的结尾,也就是女主Lizzie的结局说起。
在壁炉前呆滞烧掉女主写下的认罪纸张后的警探,和巡警小哥的对话是整部影片我最喜欢的一个部分。
巡警小哥和沉默的警探之间的话语,呈现出一个精彩绝伦又奇妙的错位。
巡警小哥是不知道真相的,他在安慰警探可以证明女主的清白,即使她马上命丧绞刑架。
You are about to toast of London,John.I know how much you care for her.我知道你多关心她Just know how grateful she would be that the world will know what her bastard husband really was.只要想想她会多么感激,如果整个世界知道她丈夫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Not just a murderer, but as a man who sought to deny her all she wanted to be.不仅仅是个杀人犯,还是一个阻碍她想成为的样子的人It’s you who saved hr honor.Her memory.是你,拯救了她的荣誉,她的记忆She would’ve wanted you to have this.她想让你这样做期间警探一直空洞地注视前方,显得十分挣扎痛苦。
他明白,女主究竟想什么。
他看起来很震惊,很痛苦。
但此时警探不是在为自己之前迷惑在女主的谎言中震惊,他是在挣扎。
我认为警探有两个挣扎的点。
第一点,警探在挣扎是否要揭露真凶。
影片伊始,杀人魔在墙上留下的貌似挑衅警方的血书:“The truth has a habit of sticking in the mind.Those who fail to prevent injustice are as guilty as the perpetrator.”真相总是藏匿起来。
不维持公正的人和凶手一样有罪。
第一句最终一语成谶。
但同时,它也在刺痛警探:不揭露真凶,警探也是有罪的。
这句话就是女主故意留给揭露她大作的正义警员的。
第二点,若不揭露Lizzie的杀人魔身份,警探就是剥夺Lizzie honor的人,和女主悲惨人生中无数否定她的男人无异。
显然,警探是尊重女性的人,从影片中可以看到,他不认可不尊重女性的大众,正是他的尊重,让他愿意为女主寻找真相;他也不认可幻想当救世主的男人——类似 John cree 和娶了继女的作家他都嗤之以鼻。
但最终,他却也要成为剥夺Lizzie“荣誉”的男人。
要成为他所厌弃的人。
听完最后一句话警探猛然抽回了手。
他决定不帮扭曲的女主实现她的畸梦,也深深反感所谓的honor.正是女主执迷的honor,无数无辜的市民惨死。
Lizzie第二次上绞刑架时,Lizzie: No! We must wait for him,please.I am not a poisoner. I am so much more我不仅仅是个投毒着。
我比这厉害多了。
Lizzie很想让世人知道,她才不是一个小角色,她要留自己的名字在石头上,扬名立万。
画面切到这里——一大胡子警员在女主上绞刑架时,对媒体说“一小时后会有关于 john cree 的报告,伦敦市民可以安心睡觉了”。
说明警探向大众公布杀人魔是剧作家John Cree,他没有让邪恶的女主扭曲的目的实现,他知道这才是Lizzie最想要的,但他没有。
“杀人魔不再”也是真实的,因为警探知道,此时此刻,真正的杀人魔正在绞刑架上。
Lizzie最终的绞刑现场和台词却无人观看,正如现实中无人知道她是谁。
但她大概是开心得带着幸福走向死亡。
因为她认定警探会完成 “恢复她的荣誉”这一使命——公布她的杀人魔大作。
但现实却相反,令人唏嘘。
私以为这是对她犯下如此滔天罪行,无论出于什么原因,的最好的惩罚。
但从另一方面看,受了一辈子压迫的女性,Lizzie,用如此极端的手法,想获得自己的价值的疯狂尝试,还是被抹去了。
正像John Cree 说的,there is no stage for lady.她还是没争取到她的serious actor的角色,过于讽刺。
影片最后几分钟,剧院里上演着misery junction的终章,而不是铺天盖地报道:一个疯狂的女杀人魔。
Lizzie最终想把自己的名字刻在石头上,可惜,最终的她,依旧只是停留在狭小剧院里的丑角,just a 从clown,茶余饭后很快被人遗忘。
现在来看一下整部影片。
整个影片其实有三条线,第一条是现实中发生的警探调查的线,第二条是Lizzie口中叙述的线,第三条是剧院中的misery junction。
这期间虚实相加,真实的情况在女主自己的闪回中得以呈现。
可惜这里本来可以是一个发挥更好的地方,但是交代得有些过于凌乱,不好梳理。
观众容易迷失走神。
杀人手书里叙述的内容,如“第一次登台”“希望把名字永记”都与Lizzie 的线重叠,每一句念出的笔记内容都是有意义的,都是Lizzie的心理走向。
通过和女主的现实线画面同时出现来逐步揭露女主就是这笔记的主人,让观众享受自己揭露事件真相的乐趣。
我们和警探其实是同步的,信息共享的。
而且影片也完整描绘了一个底层女孩怎么变成邪恶杀人魔的背景,扭曲可怜的经历让Lizzie具备了充分的动机。
这都是观众想要的。
可以看出来,导演想要的很多,想要表现和隐含的很多,想给观众带来的乐趣也有很多,但有些过于多和杂乱,反而失去了重点和应有的光彩。
这部影片缺失了最闪亮的焦点,"杀人真凶是谁"这件事,并不是大家最好奇和导演最想表现的。
但是除了这件事,其他事件又都过于零散。
其实还有很多想写,比如社会对女性的偏见,女主的变态过程等等,但姑且就写到这里吧。
还会再刷,以上仅是一点点个人的拙见,欢迎大家一起探讨。
你穿上魔鬼的衣服,终于换来众人的惊叹,你的心裂开长出刺来,你不再害怕,因为你掌控着他们的喜怒哀乐...
好难看。
拖沓、节奏感太慢,结局的反转就没有了惊喜。
算不上恐怖片吧。女主复仇片
嗯片子可视性不错,细节也不错。
女主太美了,粉粉。
一个女的哪有可能杀害那么多人?包括那么多大男人?我都不信
剧情对白生硬,让人看了十分钟都有点不知所云,好的电影不应该是这样的
也就最后高潮看了判断才看完
节奏有些拖,再加上真相近乎从一开始就摆在眼前显得节奏更加缓慢,不过故事本身还是挺吸引人的
嗯 就是这么一回事
卡尔·马克思是一大看点
有点看不懂,还刷了把马克思哦
拍的乱糟糟,看的我昏昏欲睡。
真凶不难猜结局却不经意陡然升华,哥特鬼魅维多利亚时代极宜杀人嗜血,更感慨是剧院演员生存处境女性觉醒,《低俗怪谈》亦有展现,马克思等真实人物出场颇具乐趣,有一个地方,与众不同之人能找到平静丑陋可以变得美丽异类不受到回避而能得到欣赏,那就是剧院,而看客获得娱乐后终将把小丑遗忘,
比较像电视电影啦,其实可以拍系列
线索其实很明显,但即使不去留心那些铺垫的细节,女主人设也讨厌到让人对她将要被绞死这件事毫无心理负担。现在真的太多这种歌颂女性意识觉醒、批判男权压迫的片子跑偏了,比田园女权还让人作呕
The film is dedicated to the memory of Alan Rickman.
不知道说什么,节奏慢得伤感……
看到歌舞那段沉闷欣赏不来。画面好暗看不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