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芳华》与小说的8个不同
北大见面会2017年9月17日晚,严歌苓编剧、冯小刚导演的电影《芳华》在北大百年讲堂进行点映。
这是《芳华》正式公映前第一次公开放映,笔者有幸到现场观看。
作为原著党,看完后觉得不过瘾。
与小说相比,电影改编了很多。
文字与影像确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现形式,同时限于种种现实考虑,呈现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景象。
首先要说的是,电影拍得很好,值得一看。
对比一下电影与小说,可以列出很多不同之处,先挨个列一下:
触摸事件,电影中出现的毛衣似乎是白色的呀1、基调不同:小说以“触摸事件”为核心,来反思当时环境对人性的压抑,以及事件发生后刘峰和四个女兵不同的命运走向,电影则更多表现出对集体主义生活中的女兵、男兵群体的浪漫想象,对集体主义的怀恋情绪过于浓郁。
小说重点在反思集体主义生活对个体的伤害,对情感的压抑。
电影中男兵、女兵生活化的场景表现,像一个两小无猜的大观园,其中隐含的人与人之间的紧张、对立减少了,尤其是小说营造的禁欲主义的气氛没有了。
2、主角变化:电影是以何小萍(小说中叫何小曼)和刘峰两个人的故事为主线的,一开头是刘峰把新兵何小萍接到团队,情节发展也是以二人为核心,最后以二人互相依靠的镜头结束。
而小说中的主角是男兵刘峰和四个女兵,即何小曼、郝淑雯、林丁丁和萧穗子,他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各自不同的命运,共同构成了不同色彩的“芳华”,都是故事的主角。
电影对四个人最后命运走向交代也比较匆忙。
3、林丁丁性格、命运的改变:在小说中,林丁丁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她最大的梦想是嫁给一个部队高官子弟。
林丁丁经常生病,但还坚持正常演出,老是得到嘉奖,得到“轻伤不下火线”之类的夸奖。
她是“触摸事件”的当事人,正因为她的一声大叫,改变了刘峰后半生的命运(电影中的她没有大叫,而是被路过的两个男兵撞上了)。
她是一个花瓶式的人物,她最大的梦想是嫁给军队高官做儿媳。
最后她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但在大家庭里并不受待见,结婚又离婚。
之后,她跟随一人到国外开了餐馆,当了老板娘。
再往后,又离婚回国,给别人看房子为生。
在电影中,她嫁给了澳洲的一个富商,身材从苗条变成臃肿,最后也没有再跟其他人发生交集,这跟小说相比弱化了很多。
当然,因为在电影中,她成为次要角色,可能是导演觉得没必要着墨太多的缘故。
4、萧穗子命运改变:萧穗子是小说中的叙述者“我”。
萧穗子与部队男兵偷偷摸摸地谈恋爱,她给他写了大量书信,却连手都没敢拉。
这时另一个女兵——郝淑雯出现了,萧穗子居然敢谈恋爱,萧穗子居然敢跟那个男兵谈恋爱,萧穗子谈恋爱本来是自己的事,却在郝淑雯心里激起强烈的嫉妒之情。
在郝淑雯的怂恿下,男兵将萧穗子写给他的情书全部上交领导,领导看后大为震怒,对萧穗子展开批判,给她定性是“用资产阶级情调引诱和腐蚀革命同志加战友”。
小说开始时,萧穗子正在接受批判。
而在电影中,萧穗子从被孤立的人变成从众的人,在她身上发生的激烈故事没有了,她的形象也变得单纯简单了。
5、郝淑雯命运改变:在小说中,郝淑雯怂恿男兵揭发萧穗子,性格里无疑有些扭曲的地方。
郝淑雯的父亲是部队高层,她自带一种出身高贵感,也因此很容易有嫉妒心理,看不惯这个看不惯那个的。
她对萧穗子的嫉妒不要紧,关键是把嫉妒转变成了恨,转变成了行动,她是直接将萧穗子的男朋友抢了过来,抢的方式也很简单粗暴,直接拉手亲吻拥抱上床,这男兵怎能禁得起诱惑,又怎能忍受通了半年信连手都没拉的恋爱?
这男兵果然只是郝淑雯利用的工具,郝淑雯很快就把他甩掉,“她正是从他的倒戈看到他的无耻和残忍,彻底对他寒了心”。
郝淑雯最后嫁了一个二流子,虽然在改革开放后二流子赚了钱成了商人,郝淑雯成了富婆,但二人感情并不好。
在电影中,郝淑雯形象变得不太负面,从萧穗子手中抢男友抢的很“自然”,主要是她在得知男兵也是高干子弟后跟他发生恋爱的,并非出于对萧穗子的妒忌心理。
故事后面,郝淑雯跟男兵结婚生子,并没有抛弃男兵再嫁的故事。
6、何小萍故事改变:在小说中,何小曼出生于一个文人家庭,父亲是文化人。
他们当时很穷,父亲赊账给她买了油条,之后就上吊自杀了。
何小曼跟着母亲改嫁,嫁给一个厅长,但在新的家庭里备受歧视,内心极度自卑。
写了5份请战书上战场,她背着一个伤员背了十几里地,成了英雄,到处做报告,但她承受不了突如其来的荣誉,到最后只会机械地重复说几句话,她最后精神分裂。
影片中,何小萍的父亲被劳改,没来得及落实政策就逝世了。
小说中,何小曼头发浓密从来不摘帽子,带着一股臭味,别人都以为她是瘌痢头,郝淑雯等出于恶作剧心理,把她帽子给摘下来,这个情节电影里没有。
小说中,何小曼嫁了人,丈夫也在战争中去世;而且对她成为模范人物后的描写非常出彩,她精神失常后喃喃地不断复述“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这情节让人非常痛心,电影中一带而过,省略了。
7、刘峰命运的改变:电影黄轩扮演的刘峰很阳光,很帅气,而在小说中,刘峰是一个个子有点矮,才艺上并不是特别突出的人,文工团中的男兵对他不乏揶揄之情,电影中他则与男兵相处融洽。
电影中对“触摸事件”的处理感觉有点浅,好像刘峰是听了邓丽君的歌之后才去触摸林丁丁的,有点随意(有不同理解。
12月15日又看了一遍,电影中铺垫了很多刘峰喜欢林丁丁的场面,如打靶时吃醋,他触摸林丁丁并非偶然,而是一直喜欢她,只不过是听了邓丽君歌曲后更加激起了他表达的欲望)。
这就把小说中那种禁欲主义环境下人的紧张、压抑,而情感又特别炽烈的描写淡化了。
在小说中,他负伤后一心求死,他爬过的道路留下鲜血,蚂蚁蜂拥而上,救护员是跟随蚂蚁的踪迹发现了他。
刘峰后来的命运电影没有交代,他在海南是卖盗版书的,还跟一个发廊女同居,他带着她走上正常人的生活,虽然发廊女最后还是离开了。
刘峰最后得了癌症,流落到北京,何小曼跟他一起走过了最后的日子。
小说中有个情节特别感人,萧穗子去看望他时,他用单手把苹果固定在一个钉子上,给她削好——这个情节特别适合用镜头表现,可惜电影没有交代他的最后时光。
不管在小说中还是电影中,刘峰确实是一个好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8、叙述方式不同:小说《芳华》中,男兵女兵之间的微妙情感,以及严重冲突,构成了全书故事的主体。
作者的叙述方式很独特,每个人的故事并不是集中在某个段落讲完的,而是通过叙述人“我”和其他人的视角在不同地方分别讲述,读者只能根据这些类似碎片化的情节,在大脑中拼凑起每个人物的完整形象。
这种拼接的过程,也是挑战读者阅读能力和想象力的过程。
跟文字相比,电影的叙述语言明显受限,虽然保留了萧穗子“我”的画外音,但整体上仍然是全能视角的叙述方式。
最后,赞一下冯小刚导演的现场发言,一如既往的直率,敢说真话,在这个时代不容易。
个人公号“一个人的书单”
冯小刚的《芳华》是穗子朱唇皓齿咬破的西红柿,是练功房里低鸣的大提琴,是泳池旁戏水女孩儿们湿漉漉的乌发和男孩面前着急收衣裳时的娇羞,是深夜里不曾捅破薄纸的青春男女,往灯外围一圈红纱布,让毛绒绒的灯光变成罗曼蒂克的红,听邓丽君靡靡之音。
冯小刚给了自己的芳华最大的善意。
尽管有长达6分钟的战争长镜头,冯小刚似乎更迫切记录的是那些致敬青春的画面,他曾在文工团里做美工幕后,远远能看到翩翩起舞的文艺兵,在自传里,他曾写道:“她的长相我已经记不清了,印象最深的是她的脖子十分的光洁,光洁的颈部优美地立在军装的小翻领中。
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光着脖子空堂穿上军装,把军帽塞进军挎包里的走出军营。
严格地说,这种着装是不合条例的,但看上去楚楚动人。
现在只要是提到性感这个词,我首先想到的画面就是以上的描述。
直到今天我都想为这样一个细节拍一部电影,抒发多年来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女兵情节。
”或许正因为此,冯小刚镜头下的文工团红楼仿佛大观园,女孩子们,被加上了一层贾宝玉般的滤镜,纵然耍小性子小心机,也是可爱的,也是情有可原的。
他承认创伤,却不愿有更写实的收场,主角们都有比小说里更温暖的结局,仿佛那一代人的芳华,就这么随着清丽的镜头凃写了记忆,抹平了悲伤。
触碰严歌苓的小说原名,叫你触摸了我。
冯小刚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不行,活雷锋的触摸事件,太敏感,恐怕不能过审。
于是改叫《芳华》,芬芳的气味,华丽的色泽,一如导演回忆里的青春。
电影里黄轩饰演的刘峰,是对同志如春天一般温暖的社会主义暖男,是人民的标杆活雷锋。
小说里的刘峰相貌能打五六分,圆脸浓眉单眼皮,肤色细腻白净,身高一米六九。
他心灵手巧,做木匠是木匠,做铁匠是铁匠,电工也会两手,自知不重要,却用无数不重要的小事很快在文工团里证明了自己的重要。
细皮嫩肉的林丁丁,有种上海女子天生自带的娇嗲,在电影中梨涡浅笑,走几步使不得,娇贵得脚上长泡,书里更是”天生“轻伤,尽一份本职就是英勇。
想必在刘峰心中,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这样的女子平日说话还带几分天真,撒几分娇,对男孩的殷勤半推半就,自然讨喜。
刘峰对丁丁的好,丁丁不是不知道,那时的好感不方便明说,刘峰就把面团揪成一个个小驼儿,填上芝麻糖,做成甜饼,为了请丁丁一个,请了同屋里所有人。
丁丁不止是刘峰面前那个有点天真孩子气的丁丁,丁丁做着跟大多数文工团女兵一样庸俗的梦,找一个首长做儿媳。
她在两块手表之间轮流倒腾着,送上海表是宣传部摄影干事,送摩凡陀的是门诊部的医生,表的上岗时间取决于追求者的到访时间。
直到刘峰的触摸。
在舞美库房里,刘峰邀请丁丁看自己给炊事班马班长结婚打的沙发,丁丁和“其他女性一样,跟任何男性相处,只要不讨厌他们,就会来点儿小调情”,她的娇嗔和有意无意的糊涂给了刘峰错误的信号。
刘峰的拥抱让活雷锋下了神坛。
与电影里被旁人发现不同,书里的丁丁是喊了声救命逃离了舞美库房。
丁丁并不是嫌弃刘峰,只是感觉到幻灭。
书中说道,就仿佛刘峰一直展现于世人的超我(superego)是那么完美,可那么一瞬间,发现了他掺杂着自我和本我。
刘峰吃破烂饺子,给北京同志背礼物,栅栏里猪跑了追猪,都那么的理所应当,因为他本来就是英雄,是好人,而突然间"人设"崩塌,就像唐僧耶稣有了七情六欲,值得口诛笔伐。
他的真情被误会成下作,保卫干事坚定认为刘峰是想触碰丁丁脊背上胸罩的纽襻。
批斗大会上,刘峰自个儿反省,“表面上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茅坑,臭的招苍蝇,脏的生蛆”。
刘峰被赶到了伐木连。
走之前纸壳箱里装着的标兵证书、奖状、锦旗,一股脑要扔出去,何小萍看了又看,感叹全是好字啊。
那时的刘峰已经不屑于这些好字了,对他来说,是莫大的讽刺,这些用前半段青春累积下来的“好”是那么的虚伪,他忙乎着给大家贡献了那么些真情,可他索取那么一点点的真情落得了这般下场。
那时的何小萍,人生里从没有收到过好字。
电影里的小萍为了给还未平反的父亲寄一张军装照,偷了丁丁的军装去照相又悄悄地还回来了。
书里的小萍小时候随着母亲改嫁就成了拖油瓶,在继父家里,母亲是不敢宠她的,小萍想要一件母亲的红绒线衣,母亲掴了她几记耳光,说她长大了再给她,她几乎是奔着红绒线衣长大的,可是三年后,红绒线衣在继父的主张下给了妹妹。
书里的小萍偷来了红绒线衣,拆成线头,烧一大铝盆黑水,硬生生地把红绒线衣染成了黑色,再悄悄地穿上。
书里并没有偷军装照相的情节,但并不矛盾,小萍是不敢向任何人要的,她的人生缺乏最基本的善意。
刘峰的触摸拯救了她。
那是在文工团的舞蹈排练里,男女伴舞有几分假公济私的缠绵,没有人愿意托举小萍,刘峰自愿跟嫌弃小萍的朱克换了位置。
书里写到,“他的触碰是轻柔的,是抚慰的,是知道受伤者疼痛的,是输送了私人同情的,因此也就绝不只是一个舞蹈的规定动作,他给她的,超出了规定动作许多许多。
他把她搂抱起来,把她放置在肩膀上,这世界上,只有她的亲父亲那样扛过她......让她感到安全踏实,感到被宝贝着,感到,那一会儿她是娇贵的,是被人当掌上明珠的。
”“那时候恋爱是件漫长的事,似乎滋味太好了,一下子吞咽首先要腻死,其次是舍不得,必须慢慢咂摸,慢慢地品。
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可以是性部位。
从两只手打颤带汗地握在一起,到肌肤和肌肤零距离厮磨,往往是几个年头的历程。
”车马邮件都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的年代,触碰成了一辈子的赌注和惦念。
刘峰因为触碰林丁丁,被派到了前线,几乎抱着求死的心,断了一臂,多年后仍然惦念着林丁丁。
镜头里的刘峰看着郝淑雯递过来的丁丁远嫁澳洲发福的照片,眼里仍是温暖。
书里的刘峰看到丁丁照片时,脸上是静静的微笑,穗子后来回想,他断是看不清的,为什么不带上老花镜?
或许他其实并不想看清现在的丁丁。
他只要丁丁安好,只要丁丁永远是那个梨涡浅笑,我见犹怜的稚气女孩,容不得岁月让她老去,只愿她得天独厚朱颜不改,才不枉自己过去轰轰烈烈投入的青春和深情。
生病与英雄生病在《芳华》里反复出现。
小萍是喜欢生病的,在教条而刚硬的社会里,只有生病才有了多余的温情。
幼年的小萍只有把自己折腾得发高烧,才能换来母亲的拥抱。
小萍甚至嫉妒林丁丁那断不去的小病,楚楚可怜,才能引来分外关心。
小萍依赖着生病把自己从看不懂的世界推开。
她潜意识里以为,如果刘峰不配做英雄,那么英雄或许不值得稀罕。
刘峰走后,小萍偷偷换了体温计,用装来的高烧拒绝了领舞机会。
可是生病的是这个世界。
团长知道她的装病,反而借机宣扬,小萍同志轻伤不下火线,带病领舞,鼓舞士气。
再后来,被利用完宣传价值的小萍,被下派了战地当护士,书里写到一次拯救伤员的行动中,小萍用裹尸布缠着昏迷的战友爬了一公里路。
等小萍醒来,报纸上是一个陌生而好看的女兵照片,手指尖捏着一枝野花,花瓣似乎挠痒了她的嘴唇,照片旁写道“战地天使何小萍”,门外挂着大横幅“响应军区号召,向何小萍同志学习”。
何小萍慌了神,一辈子被作轻作践的她不懂如何饰演一个报纸上的陌生女人,她在恍惚间为无数崇拜者写了签名,握了许多双热切的手,背着别人撰写好的演讲稿。
我猜她或许有那么瞬间想起了刘峰,刘峰当标兵的时候,在摔下神坛之前,是不是也这么被人热情地崇拜过,期盼过;这么多双伸向她的手,有多少是伸向那报纸上明媚的战地天使,又有多少是伸向那曾经整个文工团都不愿触碰的何小萍。
何小萍精神分裂了:“我不是你们要找的人,我离英雄差太远。
”一个英雄我方唱罢你登场的时代,集体主义追求的是如阿波罗般完美的神,文工团是让士兵们望梅止渴的宣传机器。
而那个挨打也要穿上红绒线衣,往乳罩里用粗针麻线填上搓澡用的海绵的何晓萍,离”英雄“差太远。
她和为林丁丁驻守在文工团放弃大学进修机会的刘峰一样,他们都是有着七情六欲的狄奥尼索斯,烟火人间流年太美,不忍错过。
尾声冯小刚就像不愿苛责林丁丁的刘峰一样,给了镜头里的每一个女孩善意的归宿。
他没有提到林丁丁是怎样果真给将军当了儿媳,却被全家嫌弃没文化,离婚嫁给了海外的潮州饭店老板,又二度离婚,最后在澳洲大城堡房子里当香港富豪孩子的保姆,教他们唱华语山歌。
他没有提到郝淑雯明知是穗子情书往来半年的意中人,却出于嫉妒用主动钻进蚊帐的方式赢取了胜利,最后嫁给他人成了富太太,却过得不幸福,也结束了婚姻。
他没有提到刘峰是不愿意”欺负“小萍的,他们互相搀扶,相依到老,他心里还留恋着那个林丁丁。
岁月像一张温柔的大网,选择性地过滤了那些黑暗冷冰冰的故事,放大了那些温暖的色泽。
平凡之人或许无法抵抗时代的洪流,无法选择相逢于战火纷飞或是盛世太平。
但每一代的青春都有相同的印记,你们的邓丽君是我们的周杰伦,每个男孩心里都有一个林丁丁。
愿流年可忆,未来可期。
关注就是最好的赞赏啦
最喜欢一个情节:小萍得知刘峰蒙冤要被发配边疆后,在楼下碰到刘峰的几个室友,特意当着其他人的面大声对刘峰说“刘峰,明早你走的时候叫我,我送你” 这句话,看上去是对刘峰说的,其实是说给周围那些一看到刘峰“犯错误”就马上疏远他的室友听的,同时也是小萍说给自己听的。
在那个特殊、畸形的环境里,发出自己的呐喊
补一个当时的截图一脸倔强的小萍与留在她身后一脸疑惑的刘峰室友,大家可以感受下当时人物的心态第二天早上小萍送刘峰时两人握了一下手,按照剧情发展这是刘峰那支右手触摸过的最后一个异性。
其实剧中还有一个对比也值得回味:刘峰因为抱了林丁丁彻底改变人生命运,而最后小萍对刘峰说她那句含在嘴里十几年的话是什么?
“能抱抱我吗”
中国这一百年来可以称得上是苍海桑田的巨变,各种灾祸、战乱、革命、运动,不管是哪一代人,说起青年时代来都有许多刻骨铭心的回忆可讲。
哪怕是战争或饥荒,苦则苦矣,事无不可对人言,只有50后这一代人的青春至今仍是禁区,是不可以触碰的。
身为50后的严歌苓写下了她的青春时代,命名为《你触碰了我》,讲述了因为“触碰”事件而触发的命运之舟的莫测航向。
同样身为50后的冯小刚把它拍成了《芳华》。
严歌苓的文风大概可以概括成“女人的史诗”,她笔下写的都是“大时代”,《金陵十三钗》写抗战,《小姨多鹤》写日本战后遗孤,《扶桑》写偷渡华人,《天浴》写知青,文革题材有《陆犯焉识》,《芳华》不是她第一次写文工团,先前就有《一个女人的史诗》。
只不过,她的“史诗”不是像《白鹿原》那么宏大壮阔深入探究,而是用作人物命运的砝码,适当地增重而已。
丰富的人生经验和职业素养让她对于敏感题材的掌握非常熟稔,她能摸着红线去写,但绝不越雷池一步。
比如在《芳华》的原著中她便无伤大雅地摸了几把“老虎屁股”。
她毫不掩饰地对“学雷锋”活动进行了讽刺,她写道:没有一个人会因为业务能力强和本职工作做得好而受到表彰,因为那些都是你应该做的,反倒是你丢下本职不做,跑去做一些额外的事情,比如帮炊事班喂猪,帮清洁工扫厕所,帮战友洗衣服啊,这种事情反而会捞到表扬。
她写到集体主义之恶: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点。
她写到何小萍(原著中叫何小曼)的疯癫原因:她被下放到医院后随着野战医院驻扎在一所学校,教学楼前集合了一个加强团的士兵开往前线,第二天清早推开窗,看到昨天还在操场上立正集合的两千男儿已经变成满地死尸。
……这些情节在电影中都没有呈现,冯小刚将原著的“触碰”力度再度削弱,变成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轻抚”,然后便直奔他的主题去了。
部队文工团在当时算是“天之骄子”,天天有饺子吃,天天可以洗热水澡,风雨飘摇的动乱年代,文工团的少男少女们躲在营地的小红楼里,俨然“大观园”里的小姐公子们,他们唱歌跳舞,恋爱撕X,过着一种老百姓们无法想象的“人中龙凤”的优越生活,可以说是不幸时代里极少数的幸存者。
正如何小萍的父亲信中所言,那个时代是没有人敢欺负解放军的。
只不过,何小萍的父亲没有想到的是,虽然没有人敢欺负解放军,但是解放军内部还是会有人欺负人的,阶级序列无所不在,很不幸,何小萍恰好处于被欺负的那个。
出身农家的刘峰本来也是被欺负的对象,但是他用无数次自虐般的牺牲换来了“活雷锋”的称号,成为了集体的光荣,以为可以躲过属于他的悲惨命运。
很可惜的是,在“触摸”事件发生以后,他还是被欺负了,并且一路悲惨下去,直到死也没有一个漂亮的翻身。
原著和电影都以萧穗子的视角展开,却故作谦虚地把主角席位让了出来,就像一帮人围着圆桌坐定了,单留了上席的座位,然后强行把刘峰和何小萍这两个人拱到了上席的位子上坐着。
在中国的人情规则里,这样的两个不够“体面”的人是坐不到上席的,表面上看来,这是对两人莫大的抬举,实际却不是这么回事。
无论是原著还是电影,叙事重心都不在这二者身上。
认真说来,黄轩并不符合刘峰这个人物的设定,原著中的刘峰是个敦厚朴实毫不出众的山东汉子,作者还特意强调他的身高只有一米六九,在文工团的俊男美女丛中是很不起眼的一个人。
所以,他对林丁丁的“触摸”才能引发那么严重的后果。
在电影的设定里,男女大防并没有那么厉害,何小萍曾经撞见过宣传干事在角落里亲吻林丁丁,平时男兵、女兵可以穿着泳衣大大方方在同一个泳池里一起戏水,吃散伙饭的时候团长和政委当众抱成一团,明明不是那么古板的环境嘛,可刘峰对林丁丁的“触摸”事件却造成了那么大的后果。
虽然作者的解释是因为刘峰平时太善良太道德了,像个圣人,圣人突然动了俗念所以才让人觉得难以接受。
这个理由未免太过牵强了,林丁丁是个虚荣的女人,她嫌弃一个男人必然是因为他的条件不够好,而不是因为他太“圣人”。
男主角刘峰好歹是一人独大,并且占据了应有的叙事篇幅,何小萍虽然是“女一号”,在一众女生的包围下却没什么存在感,戏里戏外,从相貌到话题性,不占一点优势。
《我把芳华献给你》纪录片中说,拍摄影片时冯小刚也刻意在女主角周围营造孤立氛围,把演员隔离开来,结果竟然把她“压”得一点水花都没了。
萧穗子的扮演者五官明艳,被赞“长着一张高级脸”,是华谊力捧的对象。
同时因为萧穗子一角被视为原著作者兼编剧严歌苓的化身,她在片中受到的礼遇明显超过了女一号。
如此一来,故事便陷入了一个很尴尬的境地。
明面是讲刘峰与何小萍的命运与爱情,实际上却侧重于萧穗子们的芳华。
影片的高潮是裁军之前的散伙饭,文工团全体唱着《送战友》哭成一团抱成一团,这是萧穗子、郝淑雯们最后的狂欢,也是冯小刚和严歌苓最动情的自我代入。
这样的重头戏并没有刘峰和何小萍什么事儿,他们俩一个疯一个残,早已不知漂泊何处。
这浓墨重彩的一幕于主线剧情并没有多大意义,但是看得出来对于导演本人来说非常重要,不客气地说,基本可以断定就是导演在夹带私货。
甚至会让人怀疑,也许冯小刚拍摄这部电影最大的用意不过就是怀一把自己的旧顺便赚一把观众的钱而已。
还活着的中国人里,没有比50后那一代人更加残酷和不堪回首的青春了。
时间也许能稀释当年的苦痛,并将之裹上糖衣,让他们也已经可以笑着话当年。
所以,问题来了,导演老夫聊发少年狂就是要拍成一部幸存者的青春记忆不可以吗?
可以的,电影拍成《致50后文工团那终将逝去的青春》一点问题也没有,大大方方去把萧穗子“扶正”做第一女主角,拍她和郝淑雯、陈灿的三角恋就好了。
三角恋、大白腿、哭成狗的散伙饭,这些都是青春原教旨主义电影的标配啊,相信过审也更容易。
可是,以冯导今时今日的江湖地位,他当然不太好意思直接这么干,故事拍得太过单薄肤浅,没有一点儿深沉和厚度,老冯的脸也挂不住,毕竟是个六十岁的老导演了,于是一定要把刘峰和何小萍扶到“上席”供起来,彰显他的人文关怀。
只是,这样消费不幸者的不幸,即使谈不上无耻,鸡贼是逃不掉了。
在这样一部言不由衷的电影里,冯小刚想表达他们那一辈人经历了多么恢宏壮烈的青春时代,可结果就像一个人说他参加了一场伟大战争,你问他在战争中做了什么呢?
他说我们家的青菜萝卜卖给了部队军需处。
当断臂之后的刘峰回到云南边境的墓园拜祭战友时,何小萍问他过得好吗,他十分谨慎地说“比起这些躺在地下的战友们,我能说不好吗?
”而“萧穗子”和冯小刚却完全没有这种自醒。
他们伪善地把不幸者贴上主角名牌,宣称要以他们的悲惨命运为靶心,借他们来“碰瓷”引发关注,最后大家在电影院里看到的却是幸存者的“芳华”,就像影片中何小萍费心瞄准的子弹全都打到了郝淑雯的靶上。
这到底是一起技术上的脱靶事件还是做事的本心偏了位?
金马奖上颗粒无收大概可以算答案的一种。
除了主题对焦的虚伪,这部电影没有大毛病。
从道德角度去谴责一个商业片导演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尤其是这个对象还是老狐狸冯小刚。
他交的功课四平八稳五脏俱全,甚至还有何小萍月下独舞这样沉痛凝炼可圈可点的戏,明面上你抓不到他什么把柄。
至于意识形态上做的那点手脚哪怕你看破也说破,最后也只能叹一声可惜。
可惜一个从业几十年站在业界食物链顶端的大导演,掌握着一流的资源,出来的活儿却是一个资深影视包工头的质量。
因此,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芳华》都是一部令人忧伤的电影。
电影看完了好几天才写的文,写完以后又放了好几天,有些东西想要再补充一下,可是又觉得本来也不是什么好电影,不值得为它费太多时间,那就这样吧。
《芳华》打动我的细节,就是那两个放在饭盒里的西红柿。
对,就是那两个出现过的西红柿。
电影《唐山大地震》中,馋得娃儿想提前吃的西红柿代表着生活的亮度和新鲜度。
可是,一场天灾毁灭了家人,毁灭了亲情。
在无情的灾难面前,只有做无情的选择。
有了选择,就有了伤害。
当失而复得的女儿出现在面前时,妈妈伤心欲绝: “这十八年你都躲到哪儿去了?
” “你就这么恨妈妈吗?
” “你十八年前要吃的西红柿妈妈都给你冰好了。
” 这些不是电影的原话,只是我依稀的记忆。
太痛心的画面,不忍心温习。
那个时候,作为《唐山大地震》导演的冯小刚还没有上拉斯蒂涅上过的人生第三课,他对西红柿还充满期待。
在影片中,他让徐帆饰演的妈妈保留着希望,希望用一盆井水镇过的西红柿来向天地求得和解,向自己无奈之中伤害的女儿求得和解。
不过,冯小刚已经开始了绝望,陈道明饰演的养父一个人孤独地数着日子,他也想知道,自己那么疼爱的养女都到哪里去了!
一切,现在,都有了答案。
都走了,不在了。
和解无望了。
冯小刚将那一盆西红柿变成了一盒西红柿,让举轻若重的情节变成了戏谑和调侃。
从食堂顺出来,给心仪的女孩儿吃。
心仪的女孩儿香香甜甜地吃着。
那种香甜就是生活的温度和深度,没心没肺的香甜,没心没肺的温度,没心没肺的亮度和深度。
吃完之后,故事依旧。
一代又一代人的芳华就这么“虚掷”了。
接下来的故事是,雷锋也有私心,雷锋也有爱欲,更让人失望的是,雷锋也有绝望,也有木讷。
于此同时,大家依然各自活在各自的信仰里,高干的女儿嫁给了高干的儿子。
这位此前不愿意说自家身世的痴情男孩最终还是靠着身世赢得了美人的芳心,也就是操蛋的爱情。
那个因为仰视“雷锋”而鄙视刘峰的林丁丁从来不会认为她诬告了刘峰,她毅然嫁给了华侨,去了国外,胖成了大妈。
刘峰为什么做雷锋?
因为他来自基层。
何小萍去看望即将下伐木连的刘峰时,刘峰自己道出了这个经历。
就像旁白说得那样,只有始终不受善待的人才能够识别善良并尊重善良。
只有在基层滚了无数身泥流过无数次血汗的人才知道真情的可贵,才能那么长久地付出真情。
可是,在付出真情的同时,刘峰也渴望着爱情。
为了爱情,他也曾经纯情,曾经天真。
就像那颗西红柿,光洁,鲜红。
光洁来自新鲜和稚嫩。
新鲜和稚嫩容易受到污染和伤害。
西红柿在这部片子里,是无数值得回味的隐喻之一。
无数的隐喻最终都指向一个现实,一个充满人间俗世愿望的现实。
在世俗中,这一团红色代表着热烈,代表着欲望,代表着冲动,代表着生鲜……只是代表而已。
没有深度,没有救赎的温度,没有改变的力量。
《芳华》中,只有两个角色最有可能带给我们一个非常老套的大团圆叙事。
可是,他们最终都不是充满我们所期望的所谓正能量的人,都没有做出超凡脱俗的举动。
刘锋铁了心要死却没有死掉,只得隐忍苟活,过着鸡飞狗跳妻离家散的生活,没有孩子,没有稳定的生活,终于攒出一场大病,几乎死掉。
幸亏有了何小萍的照顾,得以延续生命,继续苟活下去。
何小萍呢?
终于逃出了家庭,却逃不出被嘲笑、被愚弄、被欺凌的狗日的日子。
爱着,不敢说;恨着,也不敢说。
终于说了,却不是那个对象。
凭着自己的努力,突然出了名,又发了疯。
发疯之后的何小萍居然又被治好了。
治好了的何小萍如狂人治愈后去候补官职一样继续默默无闻地活着。
再后来,也曾鼓起勇气说出心里话,扑进了心仪对象的怀里,结局也还是那样尴尬。
两人最终镇日活在了一起,却无法彻底走进彼此。
这就是生活。
冯小刚解构了他和编剧的芳华。
不再有期望,没有像《儒林外史》那样安排出民间四大奇人寄托希望,没有像《唐山大地震》那样用西红柿求取和解。
然而,他却仍旧拿出西红柿,仍旧使出调侃、嘲讽的手段。
他没有做出往常那样的努力。
唯一所做的,就是,铸造了一块警示世人的“永不妥协”“一个都不宽恕”的金币。
金币的一面是,生活就是生活,充满了琐屑和杂乱,一地鸡毛,无地自由;金币的另一面是,电影前半程让你笑,让你沉重地笑,而后半场让你哭,让你无法抑制泪水,无法光鲜地走出电影场。
冯小刚的文工团往事、季羡林先生年轻时亦曾代表所有男人表达的渴望一看的女生的光光大腿、邓丽君的挠心挠肺的靡靡之音、高干子弟下海经商拿地皮,等等等等,都是虚晃一枪,两枪,三枪。
三枪不拍案,也不惊奇。
三枪生万枪,万枪戳中的都是一个点儿,那个点儿写着这么一行字:生活就是颗大白菜,从第一层到最后一层,没有质的变化,但是,你还得一层层地剥下去。
千百万别带着希望,你带着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
所以,不要再惦记西红柿了。
冯小刚绝望了,他再次拿出了它,径直让演员吃了。
没心没肺地吃完了它们,然后,所有的悲欢离合纷至沓来,一样都没有少,当然也没有多,外甥打灯笼,照旧。
我又看了一遍《芳华》。
上次是九月底的点映,陪父母一起看的,原本国庆档期公映的这部影片因故撤档,我算是先睹为快;这次是陪女儿一起看的,她要完成老师布置的影评作业。
这期间,我也读了严歌苓的小说原著。
陪父母看《芳华》时,大概因为拘谨,也因为更多关注他们的感受,我自己并没有特别的感慨和感动;陪女儿看这部影片,大概更放松一些,我有先见之明地多拿了几张面巾纸。
那个00后的小孩是不容易被感动的人,我依然会在别人的故事里掉自己的眼泪。
同样一部电影,跟不同的人一起看,会有不同的体验。
以我个人的经验,看电影和读书一样,都是很私人、很自我的事情。
我熟悉影片中所有的歌曲和背景音乐,《绒花》,《绣金匾》、《沂蒙颂》,以及《送别》、《驼铃》等。
恍惚中,觉得听这些歌的年代,也是我最好的芳华了。
2主人公刘峰是个活雷锋。
小说中用大量的篇幅介绍了刘峰与雷锋名字的相似之处和渊源,“刘峰”读起来是“liu-you-feng”,猛然听上去就是“雷锋”。
他的好,并不是刻意的表现,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人的特质。
我父亲所在的部队也有一位“学雷锋标兵”,他的事迹曾长期刊登在黑板报上,我至今记得那个叔叔的名字。
有一年回部队驻地,在钢山上遇到一位晨练的老者,说起他的名字,那位老者竟然也认识,还说他每天都会到山上锻炼,让我多等一会也许就能碰到他了。
我们急着赶路,没有等。
看过《芳华》,想到现实生活里曾经认识的一位“学雷锋标兵”,有着很好的晚年,也算是一种安慰吧。
刘峰的好,电影一开始就交待了。
他接何小萍到文工团,在雨中,他告诉何小萍自己知道她的身世,父亲在劳改,何小萍随母亲改嫁随了继父的姓,但在档案出身一栏,刘峰帮她填了“革干”(革命干部),还叮嘱她自己也保密。
何小萍感激得给了刘峰一个不标准的敬礼。
刘峰告诉她标准的敬礼姿势是:大臂带动小臂,五指并拢……我的第一张面巾纸是这时候派上用场的,忽然就热了眼眶。
这个细节交待出刘峰是个很善良、能够为别人着想的人,而且是愿意帮助别人的人。
同样是敬礼,何小萍领了军需用品第一天到宿舍,遇到郝淑雯,穗子告诉她这是舍长,何小萍又一个不标准的敬礼算是打招呼。
郝淑雯沉默了一下,冷冷道:“难道你不知道不穿军装不能敬礼吗?
”并模仿小萍举手在耳边的动作,“你这是耍猴呢?
!
”郝淑雯是部队高干子弟,她的傲慢、她的高高在上、她的优越感、她的不屑,溢于言表,与刘峰的善良、热心,形成鲜明对比。
真的很佩服冯小刚对这种细节的把控和处理。
3刘峰好在哪里呢?
影片中,他两次从北京回来,都是大包小包一大堆,第二次,腰还受了伤。
食堂吃饺子,他知道林丁丁不喜欢饺子,就给她煮了挂面,自己专门捡饺子皮吃,理由是“饺子皮也得有人吃啊”;饭没吃完,炊事员就喊:“刘峰,猪跑了!
”他摞下饭碗,就去抓猪……那真的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做这些事,都是他的心甘情愿。
抗洪抢险中,刘峰扭伤了腰,他又自动要求到文工团做后勤支持。
“我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影片中没有这样的台词,但能看到这种“一块砖”和“一颗螺丝钉”的精神。
炊事班长要结婚,他帮忙打沙发;没有人愿意与何小萍搭档练习《沂蒙颂》,他拖着受伤的腰,自愿为何小萍伴舞;部队安排他去进修,进修完就能官升一级,他把机会让给了别人,说那个人更适合……电影院里,我听到旁边有个姑娘小声道:这么傻!
傻死了!
好心痛的刘峰!
如果刘峰生活在当今,会把这样的机会让给别人吗?
会因为喜欢文工团、喜欢林丁丁而放弃学习、晋升的机会吗?
林丁丁说他“那么无私啊,把进修的机会都让给了别人。
”刘峰的真,在那一刻、在喜欢的女人面前袒露无遗:“我才不无私呢,我最自私了,我走了……就见不到你了。
”他向林丁丁表白时,被人撞见。
好人刘峰的人设从此崩塌。
这其中不乏林丁丁的落井下石,周围人墙倒众人推,保卫部门的诬陷……他所有的好,都在“触摸事件”发生后被忽略了。
他被处分,去了更边远的连队,后来又上了战场。
小说中有这样一段话: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
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刘峰从离开文工团的那一刻起,大概就对生活就充满了绝望吧。
那种绝望因为感情而起,又何尝不是对周围的人的绝望?
他离开文工团收拾行李时,把奖状和出席表彰大会发的提包让何小萍统统给扔掉,一方面是他根本不在乎那些荣誉了,另一方面也因为深深的绝望吧。
他扔掉的理由是“上面都印着字,没法用了。
”何小萍说:“可都是好字啊”。
都是好字,是受过表彰奖励的标兵,是好人,为什么没有好报呢?
何小萍也不理解吧。
她也是不曾被善待过的人,不曾被善待的人才更能理解和感知别人的好。
那种失望和绝望,刘峰离开部队后,在何小萍身上也表现了出来。
她有上台表演的机会,却装病不肯上场,最后还是被发现。
她也因此受了处分,离开文工团到了部队医院。
刘峰的另一场绝望是在战场上,他受了伤,仍然选择坚守阵地。
他想成全自己,也许想的是壮烈牺牲吧。
影片中,是穗子的独白:这样,他的事迹就会被写成歌曲,也许演唱者就是林丁丁,自己爱的人不得不歌唱……刘峰无疑是个好人。
好到让人心痛。
但这样的好人,有好报吗?
小说中的结局比电影更不堪。
小说里,刘峰的老婆跟别人跑了,他在三亚还找了个发廊妹,也是继续做好人拯救人家的想法,最后得了癌症死掉了,连追悼会都开得仓促而匆忙,因为要把礼堂谦让给别的死人。
冯小刚在影片中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相对温暖的结局。
我觉得这是冯小刚人性的光辉闪耀之处。
4好人没有好报吗?
关于“为什么还要做一个好人”,曾看过一个故事。
1963年,一个叫玛莉·班尼的女孩写信给《芝加哥论坛报》,因为她实在搞不明白,为什么她帮妈妈把烤好的甜饼送到餐桌上,只得到一句“好孩子”的夸奖;而他的弟弟什么都不干,只知捣蛋,得到的却是一个甜饼。
她想问一问无所不知的西勒·库斯特先生:上帝真的是公平的吗?
为什么她在家和学校常看到一些像她这样的好孩子被上帝遗忘了。
西勒·库斯特是《芝加哥论坛报》儿童版栏目的主持人,十多年来,孩子们有关“上帝为什么不奖赏好人,为什么不惩罚坏人”之类的来信,他收到不下千封。
每当拆阅这样的信件,他心就非常沉重,因为他不知该怎样回答这些提问。
正当他对玛莉小姑娘的来信不知如何回答是好时,一位朋友邀请他参加婚礼。
也许他一生都该感谢这次婚礼,因为就是在这次婚礼上,他找到了答案,并且这个答案让他一夜之间名扬天下。
西勒·库斯特是这样回忆那场婚礼的:牧师主持完仪式后,新娘和新郎互赠戒指,也许是他们正沉浸在幸福之中,也许是两人过于激动。
总之,在他们互赠戒指时,两人阴错阳差地把戒指戴在了对方的右手上。
牧师看到这一情节,幽默地提醒:右手已经够完美了,我想你们最好还是用它来装扮左手吧。
牧师的这一幽默,让西勒 · 库斯特茅塞顿开。
右手成为右手,本身就非常完美了,是没有必要把饰物再戴在右手上了。
那些有道德的人,之所以常常被忽略,不就是因为他们已经非常完美了吗?
后来,西勒·库斯特得出结论:上帝让右手成为右手,就是对右手最高的奖赏,同理,上帝让好人成为好人,也就是对好人的最高奖赏。
西勒 · 库斯特发现这一真理后,兴奋不已,他以“上帝让你成为好孩子,就是对你的最高奖赏”为题,立即给玛莉·班尼回了一封信,这封信在《芝加哥论坛报》刊登之后,在短时间内,就被美国以及欧洲上千家报刊转载,并且每年的儿童节他们都要重新刊载一次。
5看《芳华》,好人刘峰看得好心痛。
让我感动的另一个场景,也是敬礼。
刘峰离开文工团,只有何小萍一个人等在部队大门口为他送行。
俩人告别,目送刘峰离去,何小萍始终是敬礼的姿势。
这是一个军人对另一个军人的致敬,也是一个被善待过的女人对男人的致敬,一个爱慕着却不曾表白过的女人的致敬,或者说是对好人刘峰的致敬。
电影结尾时,他俩坐在长椅上,何小萍对刘峰说,你走的前一天我去你宿舍,是想跟你说一句话。
刘峰因为抱林丁丁而名声扫地,成了部队保卫部门审察和拷问的“流氓”。
何小萍想说的是,“能抱抱我吗?
”那个年代的人,不会轻易把“爱”说出口。
这样的表白,刘峰也就懂了。
已经人到中年的他,把她的头拥在肩上,算是抱了抱当年的那个何小萍。
他对何小萍,应该是没有男女之爱的,他只是——对每个人都好。
那种好,几乎是一代人的本能。
这种“本能”,也可以看作是被教育的结果。
我小时候,都恨不得去炸碉堡、堵枪眼、拦惊马、送老大娘回家、冒风雪找寻生产队走失的羊只……我们家对门有个比我小两岁的男孩,回想自己当年还只是个小学生的时候,曾偷拿过家里的零钱交给老师,以期盼自己的拾金不昧能得到老师的表扬。
当年,哪个孩子没打量过路上是不是能捡到一分钱,有机会“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呢?!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
影片《芳华》结尾,处理得比小说更好、更温暖、更花好月圆一些。
虽然只是简单地交待了几句,战友聚会,刘峰和何小萍是所有人里最淡定从容的一对,虽然他们没结婚,但生活在了一起。
好人刘峰被冯小刚善待了一回。
如果这个社会没有变得更好,那是因为刘峰们没有得到过善待,没有得到过好报。
而好人是应该得到好报的。
“上帝让好人成为好人,就是对好人最高的赞赏”,就算不信上帝,就算什么都不信,做个好人,才得得到心灵的宁静与平和、淡定与从容吧?
就像电影结局中的刘峰和何小萍。
彼此善待的人,最终获得了想要的相守。
当一卡车的伤员运送下来的时候,小萍打开车厢,她吐了,但护士长去安慰她的时候,她说我不是嫌弃他们,一个被嫌弃了大半生的人,却从不曾嫌弃过任何一个人,这难道不是最大的善?
全身烧焦的石林峰,是车上那唯一活的人,他说,其实我十六岁,瞒报的十七岁当的兵,特别是最后的那句你一定很漂亮吧,十六岁的少年,是否经历过爱的滋润,就因为战争,最后离开了。
随后炸弹响,小萍毫不犹豫的跃到了他的身上,即使是个将死的人,她也要舍命保护,这不是善吗?
善的人真就是那大白菜,在室外冻着还好,拿到室内,就会很快烂掉,这社会不就是这个理吗?
我很讨厌阶级啊时代啊,这些宏大的命题框架,好像把这种标签一贴,就洞悉了事情的真相,没了讨论空间。
这不是全部真相,因为忽视了每一个人原有的样貌性格与故事。
刘峰的命运与他是谁的儿子关系不大,核心原因在于他给自己规划的人设出了大问题。
电影里的刘峰,穿梭在红二代和知识分子后代中间。
他是自卑的。
按说只要稍有悟性,通过学习来融入集体慢慢扩大视野了解世界,并不是一个门槛很高的事情,尤其当你身边还有很多水平和见识不凡的人。
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见过猪跑吗?
就算有些红二代很装逼很操蛋,但是还是有很多不错的红二代。
要知道搁在现在,别说红二代了,就算是有钱人家的小朋友都不跟你家小朋友过家家了。
刘峰面对这些战友的身份压力,给自己设计了一个道德完人的人设,他无条件的对所有人好,用自己的巧手,包揽了文工团从食堂到澡堂的所有杂活累活。
在其他人眼里,他是个活雷锋,是空气和水一样的存在,离不开他,但也看不见他。
道德完人的缺陷是只有崇拜者或对立面。
他对每个人都很好,但却融不进去任何一个小圈子。
很多男战友对他嫉妒嘲笑和愤恨。
而在心里默默喜欢他的何晓萍,会说:“他是最好的人,我配不上他”
另外,道德完人是不能有性生活的,面对欲望必须只能一定要克制。
面对蜘蛛精白鼠精杏树精的花式撩拨,唐僧必须强压欲火。
而喝酒吃肉打家劫舍,杀人都不眨眼的鲁智深,却万般不能接近女色,否则聆潮圆寂成佛的这个形象无论如何也接不住撑不起来。
所以被刘峰抱了一把的林丁丁面对郝淑雯的质问:“医生啊干事啊那些人都能抱你,为什么偏偏刘峰不能抱?
”,她会抹着眼泪说,被别人抱行,就是被活雷锋抱就不行。
其实不难理解,本来那些医生干事都是人人皆知的猥琐,被他们抱了就抱了,亲了就亲了。
因为,被他们丫抱了亲了甚至睡了都不是我浪,而是是他们丫太猥琐。
不是我小龙女喜欢被摸,而是尹志平太无耻。
一但被活雷锋抱了,自己就成了坐在唐僧怀里的女妖精。
所有人都不会认为唐僧不好,而是因为我太骚太浪,我的道德品质有问题。
所以林丁丁才会百般诬陷刘峰,洗白了自己,改变了刘峰的命运。
而那些平时只能仰视他光环的战友,到这个时候,则毫不客气的把他的人格踩在脚下
可以说,刘峰手巧并不心灵,甚至可以说是一个糊涂蛋。
糊涂在不能识人断认,明明知道自己在林丁丁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既不改变自己的策略变成强者,也不改变爱的流向,任荷尔蒙激发的盲目一见钟情控制自己。
还糊涂在,不能顺应潮流改变自己,通过学习提高眼界来改变自己。
他拒绝了读大学深造的机会,可以说打造人设放弃作出的最大牺牲,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放弃的是什么,放弃和得到之间他也没想明白。
红楼梦里秦可卿的弟弟秦钟临死前,和无常判官大费周折的求情,续了一口气,等宝玉来了说话,而宝玉来了,他说了什么呢?
“并无别话,以前你我见识自为高过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误了。
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
”看到了吗?
这句话看起来俗不俗,俗,为啥临死到想起功名利禄来了呢?
其实这是秦钟的一种反思,我们如此叛逆,如此这样那样的作,看起来我们多牛逼,而实际上,挺傻逼的,你人是什么人,不会因为喜欢世俗而变化,以功名未要,你看的是皮,我看的是瓤,功名加身,做出很好的事就是有情怀的人,做出很垃圾的事就是没情怀的人,这本不关功名这个皮的事,而是关于你自己该怎么样看待自己的事。
显然刘峰,没有这样的觉悟,思想幼稚犹如中二的孩童。
自己造了人设,崩的太满,绷得太紧,甚至想要用一心求死的牺牲,来成就和树立起在明月沟渠那个女孩心中的地位,心心念念还是自己这个小我。
而经历了更多生死的何晓萍,则超越了自己
相比较那个受尽屈辱,仍然在用一生倔强的寻找尊严的何晓萍,刘峰渺小而又不值一提。
刘峰扔掉了属于自己荣誉的那些证书,但却从来没从心里放下它们。
文工团就像红楼梦里的大观园,似乎没有一条故事的主线,但是却塑造了一群完全不同个性的人。
我不认为其中的哪一个人有什么好坏,包括辜负了刘峰的林丁丁和郝淑雯。
但芳华终会逝去,时间会给每个人一个人生答案。
细水如流的时光,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选出一些幸运儿,把他们推上浪尖,也会抛弃一些失意者,把他们丢在海底。
有些人活成了悲剧,有些人活成了英雄,更多的人活成了俗不可耐和默默无闻,说不好谁更幸运。
2017年就要过去了,用这样一部电影与一段芳华告别,心里装满了无可名状的感叹和失落。
1前几天,和丈夫一起看了电影《芳华》,真是一部好看的电影。
电影中文工团的那群姑娘个个年轻鲜活,美丽动人,那种青春勃发的感觉透过荧幕让人内心为之摇曳。
除了画面美,故事也好,讲了几个年轻人在大时代的背景之下,每个人不同的命运和最后的人生归宿。
电影中由黄轩扮演的刘峰是个绝对的好人,人称“活雷锋。
”每次到北京出差,给战友们捎东西,大包小包地拎着回来,又一一分发下去,不怕麻烦,不怕辛苦;食堂里吃饺子,南方的战友不喜欢吃饺子,他就为其煮一碗挂面;破了皮的饺子没人要,他就打了一碗饺子皮吃,战友的手表坏了,他带去北京修,因为太名贵,没人敢修,他便找书学习,自己研究,动手修好;团里的脏活儿累活,他都抢着干,就连团里的猪跑了,别人找他帮忙,他立刻放下碗筷,就去追猪;战友家庭条件不好,国庆要结婚,买不起沙发,他就从七月开始,利用业余时间熬夜帮战友打好了一对漂亮的沙发;因为年年评为“学雷锋”标兵,又因为参加抗洪救灾时他冲在前线伤了腰,没法再跳舞,组织给他上大学的机会,他却把千载难逢的机会让给了更需要的战友,自己在团里干着打杂的活儿。
这样一个善良的好人,一个道德榜样,因为某一个夏日的晚上,听着邓丽君动情的歌,按捺不住自己内心蓬勃的情感,向团里漂亮的富家女林丁丁表白,并一把抱住她。
因为被经过的战友看见了,林丁丁为了保全自己的名声,怕别人说她“你腐蚀我们的活雷锋”而告了刘峰耍流氓。
刘峰被诬陷后,调查人员在问询过程中不断引导和暗示,变相逼迫刘峰承认自己耍流氓的行为及细节。
那些接受他的好的战友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他说话。
因为这件事,刘峰跌入谷底,从文工团被下放到了伐木连。
人们接受不了“活雷锋”也有私欲,也在心里盼着这个高高在上的男人跌落神坛,以致大家急于与他划清界限。
离开文工团时,之前受过他帮助的战友,没有一个人为他送行,只有家世悲惨,在文工团遭受欺负和排挤的何小萍去送他,因为“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接着他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丢掉了一只右手。
改革开放后,他在海南靠蹬三轮车卖盗版书籍为生,车子被联防办扣了还被讹诈,那时的老婆还跟着长途司机跑了,生活窘迫、艰难。
他的命运让人感叹:“好人没有好报!
”
2为什么刘峰的善良,他对战友的好与付出,没有得到他人的回报,没有被人感激、尊重和珍惜?
因为刘峰的善良与好是没有边界的,缺乏自尊自爱的底子,是一种自卑,是一种讨好的姿态。
电影里这一点描述得并不是很明显,比如他吃破了的饺子皮,他说自己吃什么都一样,破了皮的饺子也要有人吃;比如他把上大学的机会让给别人,在团里做做修修道具的打杂工作,他对政委说,他觉得自己干这样的工作挺好的。
这反映了在他的内心里,他觉得自己只配吃没馅的饺子皮,只配做做打杂的工作,不值得,也配不上过更好的生活。
原著里这一点展现得更明显,刘峰的父亲是个木匠,他从小在农村长大,相貌平平,身高最多168(黄轩比真实的刘峰高太多,帅太多了),在文工团里,官二代、富二代、长得好看的人扎堆,他的出身低微,内心自卑,完全没有存在感。
也许在他看来,只有通过不断对别人好, 不断地让自己去牺牲和付出,压抑自己作为一个正常人的私欲,成为一个道德上的完人,一个组织上认可的“活雷锋”,才能融入集体,才能在这个集体里有价值,才能得到别人的认可。
但是这样低自尊讨好的姿态,别人只会一边在表面上认可他,赞扬他,享受着他的付出(遇到坏人甚至因此利用和剥削他),一边在心里轻视他,认为他所有的牺牲和付出都是理所应当。
讨好者得不到他人的尊重。
在兄弟姐妹很多的一些家庭中也有类似的情况,某一个子女为了获得父母和手足的认同,为了在家庭中获取自己的价值,往往会牺牲自己,为家庭成员不断付出,如自己拼命赚的钱都给兄弟姐妹上学、买房,回报父母,可是等到自己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父母或者其他兄弟姐妹对其却很冷漠,家庭其他成员会把他/她的付出视为理所当然,如果他/她不持续地付出,就认为他/她不好。
这就是低自尊讨好者不幸的地方:拼命对别人好,换来的却是别人的理所当然,欲求不满,得寸进尺。
原著中作者严歌苓说:“刘峰,就是过剩的善良”。
刘峰式的善良是一种过剩的善良,这种没有自我没有边界没有底线的善良与付出,不仅换不来别人的尊重,还容易让别人认为你的付出理所当然,不值得感恩与珍惜,甚至让自己背负不幸的命运。
做一个善良的好人是一种选择。
但是当我们选择善良的同时,应带着自尊自爱,带着边界,带着一双能辨明善恶的眼睛。
不要让恶人利用你的善良伤害你。
如果你在帮助别人的时,不幸遇到那种不知感恩,不尊重你的界限,忘恩负义甚至对你生出仇恨之心的人,一定要看清楚这种人其实配不上你的善良,不值得你的付出与帮助。
然后收回你的善良,保护好你自己。
3从人性和人际规则的角度讲,刘峰对别人的帮助和付出越多,别人接受他的帮助和给予越多,别人对他的“恨”“讨厌”就会越多。
因为“一碗米养恩人,一袋米养仇人”。
一碗米这样小小的恩惠能够唤起接受者的感激之情,一袋米这样的恩惠重了,多了,因为施与受地位的反差太大而唤起了恨意。
在施与受这样的关系中,施与者会有力量上的强大感,道德上的优越感,接受者会有弱小、无能和卑微的感觉,而没有人喜欢这样的感觉,也不喜欢自己一直处在这样“弱”的位置上,因此当这个集体里的人越是接受刘峰的帮助时,他们对他的恨与讨厌也就越多。
刘峰越是做一个好人,越是做一个道德上的完人,善良的人,无私的人,别人在他犯错时,落井下石得越厉害。
这是人性中恶的地方。
当他做一个完美的好人时,对于很多人而言,就是一种攻击,让他们看到的是自己的不完美,不好;他崇高,善良,无私,别人看到的是自己的狭隘、丑陋、自私,可是没有人愿意看到自己的这些部分。
对于很多人来说,当感受别人好的时候,就会将自己感觉为不好的;当感受别人不好的时候,就会将自己感觉会好。
他们的人际交往模式往往是扭曲的“我不好你好” “我好你不好”, 而不是健康的“我好你也好”。
他们的心理还停留在分裂的阶段,好与坏的分裂。
好与坏对他们而言是绝对对立的关系,越好对应的就是越坏,而不是好与坏其实可以在一起。
所以,当别人问林丁丁,其他人都可以抱她,为什么刘峰不行?
林丁丁会说:“谁都可以,就刘峰不行,谁让他是活雷锋呢?
”像萧穗子独白说的那样,“一个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神,忽然坠落凡间,还对你说他惦记你了很多年,她心里觉得紧张害怕,觉得肮脏恶心。
”文工团的战友们看到刘峰也喜欢美女林丁丁,也会抱着美女的身体不松手,人们就把他从“好人”直接变为了“坏人”,他成为了人人喊打的臭流氓,其实他只是做了一件正常人会做的事情。
这与刘峰之前表现出来的绝对的好人有关。
反差太大了,大家都无法接受一个 “活雷锋”也有七情六欲。
但是上海富家女林丁丁享受着被众多男人的追求,在几个男生之间熟练地暧昧着,挑逗着,接受着别人对她的好与付出,又虚荣又套路,不仅没有人说她“坏”,最后她还傍上了华侨,出了国获得了幸福。
因为她的表现一贯如此,她就是一个真实的“坏女孩”,而不是一个所谓的“好女孩”。
4我觉得电影《芳华》中刘峰最真实最可爱的一幕就是表白林丁丁的时候,他说:“我才不无私呢,我的私心可大了。
”一个真实的人是怎样的?
是不完美的,有优点,也有缺点,有好我,也有坏我,有无私的时候,也有自私的时候,有光鲜亮丽的一面,也有丑陋不堪的另一面……现在看来,刘峰那时的表白是一个男青年多么正常,多么真实的情感需求啊,可惜他处在那样一个压抑人性,压抑私欲的环境和时代里。
而他很善良,且他的善良又被那个时代利用了,当人们越是歌颂与赞美他的善良,他越被自己的善良所捆绑,越是压抑自己作为一个正常人真实的情感。
多年压抑之后的情感爆发,就成了别人口中的“臭流氓”,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于是,刘峰成了那个荒谬时代的牺牲品。
蒋方舟说:“一个人为他的时代生活的越多,他就与它一道死去得越多。
一个人在自身保持他的本质越多,那他保留的就越多。
”这部电影里面的人物命运让我看到,一个人的命运是家庭背景、自身性格特点和所处时代三者互动的结果。
出身与时代我们没法选择,但是我们依然可以选择努力活出自己,活出真实的自己,真实的人性,哪怕平凡,也值得过一生。
当一个人压抑并远离真实的自我,去迎合他人的评价,做一个道德上的好人时,他就将自己贩卖给了别人,只能任人宰割。
在人际关系中,做一个真实的人,比做一个道德上的好人更重要。
这样的人为自己而活,活得真实,活得可爱。
首发公众号meiya(ID:OneStepUp)
15号正值周五,分别给正在上班的父母打了电话。
我说“爸妈,一定要去看啊,讲的是你们的青春,肯定很怀旧。
” 然后给他们买了晚上的票,等到10点多看差不多了忍不住打过去问观后感,我妈说没有想象的好,但是还不错,最感动的地方是最后两人靠在一起,然后她说晚上我们去购物广场你爸还嫌里面吃饭贵,搞得我哭笑不得。
我又问爸呢,她说爸没什么反应,我就纳闷了,该不会睡着了吧哈哈哈,然后也没敢再打电话问他,我怕他觉得拍的不好,生起气来。
周天事忙完了我也跑去看了,我一男的哭的稀里哗啦,周围也尽是哭声,旁边一对情侣,女生看着看着就靠在男生怀里了。
最后亮灯了就狂奔了出去,不想让人看我哭这么惨。
回来边听着演员们倾情奉献的《那些花儿》逛豆瓣,看着看着越来越有感,于是写下了这段文字。
父亲于1978年参军,当年18岁,79年响应号召前往河南集结,随大部队南下进入越南,当时是背着电台上树架线的通信兵。
那时候,第一线战斗已经打响,他们属于后援部队,既便如此也还是整天提心吊胆大气不敢喘,有过半夜离队撒尿归队又忘记口号一枪打过来的逗比情节(子弹从耳边飞过,再偏一点就没我了哈哈),也有中了埋伏手里又没枪(后勤部队只有长官配枪)到处躲的惊险遭遇。
于是边想着从小听到大的这些故事一边走进了眼前的故事。
那天晚上,我跟老爸聊了一晚上,这真是这辈子第一次觉得他的形象如此伟岸。
当大部分人还享受着芬芳年华的时候,他们决定为祖国抛头颅洒热血,献出自己最炽热的青春,多少人缺胳膊少腿,多少人倒在那里没能回来,多少年后还有多少人记得有一群人为了这份来之不易的太平盛世经历过生与死的考验。
记得初中社会课老师有一次突然说起让我们珍惜现在的和平年代,说着说着就抹起了眼泪,他也是越战老兵,不少战友就倒在了他身边,他带着哭腔说:“你们要记住,有的人去了一辈子就再没回来过!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了父亲扛起几十斤的东西陪我去学校报到的背影,不禁潸然泪下。
在家境优越的我妈眼里,这辈子他没什么大成就,因改革开放而下岗后当过出租车司机、做过小生意、曾在面试的时候因不会英语而被嫌弃。
但他也是那个从小骂我起床不叠被子、每次烧个菜都要端去孝敬岳父母、拍着我肩膀叫我谈恋爱不要乱糟蹋姑娘、有人想欺负我妈抡起袖子就准备干但一辈子都没打过女人的男人。
这就是我爸,与刘峰一样,一个被淹没在历史洪流中的,平凡的人。
即便芳华已逝,两鬓斑白,他们还是那样的善良、可爱。
没有芳华,只留碎片。想法太多就没法纯粹,个人记忆融不进时代意识,总觉得应该感动了可就是感动不出来,全程捉急。结尾的《绒花》让韩红唱太失败了,技巧再好也没用,那是时代曲,只属于李谷一。
拍给1960前后出生,有部队经历的人的致青春。当下的限制使改编水准无法高于或等于原著,但片中讽刺与控诉无限接近越界,加之二度创作者强烈的情感投射,电影虽然改编趋向弱化但终瑕不掩瑜,又一次证明冯小刚最好的作品都不是喜剧。6分钟战场戏一镜到底非常了不起,当中人体爆炸之血腥证明审查是双标的
贪多剧情,剪辑硬伤,角度太平。无反思无深度。音乐使用过多,衔接过渡全靠老歌,可实在不能喜欢这种主动努力感染你造成的不调和。情怀还是怀情严歌苓改编电影,仍然最喜欢《天浴》和《归来》。
这就是一部七十年代的青春伤痕电影,这题材定在现代就是校园暴力,冯搞错重点,把重点都放在展示施虐者的青春靓丽上了,让人觉得他们这样欺负女主是可原谅可一笑而过的小事。油腻中年男回忆青春初恋与暗恋对象时暗爽美滋滋的感情在片中表现得太明显,让我觉得很恶心。
衷心祝福冯导,宣传的时候接触到他好几次,这年头还关注这种题材的导演不多了。在有限的人生里多完成一些自己真的想做的事情吧。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电影,讲一个故事,感受一段人生。
严歌苓笔下有幻灭,但冯小刚镜头里只是一闪而过。严写的是“他触摸了我”,冯心里更多是芳华,如同张艺谋心里有“归来”,而不是“陆犯焉识”。无论是冯还是张,都从严歌苓笔下拿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而将严那部分反思一带而过。他们终归是这个时代的主流,而严歌苓多是历史边缘人视角。也只能如此了。
電影改的很安全阿。甚至導致力道有限。大幅淡化小說文工團內的壓抑與黑暗。剩下浪漫的少年青春。所以感慨的只會是歲月的際遇落差。而不是對那個"把背叛當正義的年代"的省思。幾個重要角色變得單薄。另外配樂很過頭,不要一直用擴音喇叭對觀眾煽情好嗎。安靜也可以很有感情,例如結局那幕
运镜很棒!嬉笑青春、歌舞作伴,疯子独自在广场上起舞,多年的臭汗苦练,换来的只有那一刻的挥洒。散伙饭后众人皆醉,往后是否能依稀犹记红色纱帐下邓丽君的歌声?珍惜芳华吧!多年后、再回首,你就只能看到断臂雷锋沧桑的背影、远在海外照片里发福的她、更别提那根早已被锻造成牙的金链。#146分钟版#
这场战争活着不如死去,那个年代清醒不如疯魔。倘若这样牺牲,刘峰便能被写成歌,在心上人的歌喉里成为不朽;假如继续痴癫,小萍就能一直跳舞,在幻梦里领舞到老去。可惜文工团的台上没有不散的舞,滇缅的沼泽里唱不出永恒的歌。他们像熟透的番茄、将化的雪糕,在青春里一个趔趄,再回首已是面目全非。
“你们不过是一个残了一个疯了,她们失去的可是青春的记忆和爱情啊!!!”看我口形:“呸!”
其实冯小刚近期的电影仔细品味还是有些内容的,让人回味也好、让人感动也罢,或许许多值得的东西反而被他越来越无端的炒作掩盖了!喧嚣的世界,疲惫的人们越来越想静下来简单地听听音乐、看看电影,所以冯导适得其反了吧!
太主角视角,芳华只属于某些人,就像青春校园里永远裙衣飘飘,笑容灿烂的漂亮女主角。低端人口被压榨的命运表述得很清楚了,可旁白和大量浓墨重彩的舞蹈怕是暴露了冯导沉醉于那个时代的实际态度,毕竟他不是小萍,也不是电影里的活雷锋
别人不知道,冯小刚肯定是过瘾了
我建议:将战争和军医两场戏删掉,直接用画外音交代角色断手和精神失常;如此,可为佳作。
冯小刚现在的意义是“我这么牛逼我这些题材都敢拍。”但其实好题材都被他砸到了手里。调教演员比不过张艺谋的《归来》,人物悲欢比不过《军中乐园》。莫名其妙给女二加了旁白和爱情线,最终导致没有一个人物讲清楚。以及,黄轩真的很丑。
述而不论
对一切集体主义感到恶心
太过美化过去。加到三星是因为想起母亲被荒废的青春。
磕头容易上吊难,见肉容易见血难;敲锣容易打鼓难,卖傻容易装疯难
避重就轻的美化回忆,只是智识上平庸之辈,精神开始衰老松懈自然而然的流露罢了。但毕竟衰败是自然规律,选择性遗忘也是平庸人性乞求自保的可怜伎俩。生生不息能延续至今的基因或多或少都沾着贪生怕死自私自利的可恶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