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着有色眼镜只看到了各处有乐和基情满满政治 引申意甚么的看不到看不到。。。
咩哈哈哈哈
英国大诗人威廉 詹姆斯曾说:“朗姆酒是男人用来博取女人芳心的最大法宝,它可以使女人从冷若冰霜变得柔情似水。
”朗姆酒,一种甘蔗酒,海盗的最爱。
它是那种喝着喝着就会不自觉的哈皮起来,不自觉的就醉的一塌糊涂的酒;是那种喝过了第二天不会头痛,却完全不记得昨晚上做过什么的酒中极品;还是那种可以加冰纯喝,也可以和America的可乐雪碧勾搭的鸡尾酒酒基,总之,朗姆酒的确也是我的最爱。
昨晚上,看了微博上很多人在转发的《朗姆酒日记》。
说不上来什么感觉,德普没有以往的神经质倒让我不太习惯,影片也没有过多的高潮,不痛不痒,不好不坏。
于是,想多了解了解影片背后的故事。
影片附带了两段录像:一段是有关摄制组的介绍,还有一段特别收录的《朗姆酒日记》作者Hunter S. Thompson为筹备整个电影做得前期工作的记录。
《朗姆酒日记》是Thompson多年前的作品,看来他很钟情于它,正如他个人的一贯写作风格,所有的文学作品都应该以第一人称来讲述,甚至要加入个人的人生经历。
当然,这也不是每个写作者都能做到的,毕竟没有几个人如他一般阅历丰富。
这部小说写的是60年代的波多黎各,一个美国记者在纽约没有用武之地跑到美国的正在建设中的后花园,寻求机会。
不想却收获一段无限精彩的人生感悟..... 1997年Thompson就和德普开始了筹划《朗姆酒日记》的拍摄,甚至踏实地拿着朗姆酒,叼着大雪茄开始在自己的地下工作室里集体改良小说。
小说中那一段的确很精彩:切诺特疯狂地不计后果地接受当地人的挑逗,各种裸露各种激情,仅仅是读来都是让人兴奋不已。
电影里的片段还是没有小说来得过瘾,这个众所周知就不多说了。
还是能看得出来Thompson的急切之心,不惜得罪制片人写信激怒她,相信女制片的录像应该是Thompson过世后拍摄的,念着他犀利不近人情的信,她还是会眼含泪光地说:这样一个伟大的作家,有着一颗小鸟一样的心脏。
可惜,他最后还是没有看到《朗姆酒日记》拍成电影,走上大荧幕。
我相信,他瞄着自己的脑袋开枪前,一定是放肆地喝足了朗姆酒的。
第一段记录片里,德普给他的老友在剧组里留了一把带着Hunter S. Thompson名字的椅子,还有一杯朗姆酒。
每次开拍前,他会拿出朗姆酒点撒在自己身上,这是一种怀念也是一种告慰吧!
了解了电影背后的故事,重新再审视《朗姆酒日记》貌似没有那么的单一了,“I can’t even speak myself” 至少多年以后,有人愿意大半夜听他在那絮絮叨叨了......
亨特汤普森在另一个世界看完此片后给制片人霍莉索仁森的信亲爱的霍莉:你大爷的。
你从买下版权到拖拖拉拉上映都11年了,中国人讲话生命都快一个轮回了,当然了,老子在这个世界呆了快七年了。
这里有酒有妞有更多的龌龊东西让我呕吐清肠,总体来说日子还不错,我他妈也没想轮回到你们那个我爽够的世界里——但不意味着你丫拍完片可以不告诉我。
最近这边严打的比较紧,我用了三根古巴雪茄才换个一张碟,还他妈盗版的。
在我坟头上烧一箱影碟费劲吗?
回头补给我,给我烧蓝光的,别他妈给我烧盗版的,还他妈的枪版,我怎么给人家吹牛,怎么送礼啊。
什么?
我没有坟头了?
没处烧了?
他们真按照我的意愿把我的骨灰用大炮打出去了?
那天老子的骨灰满天飞,当地跟看看礼花似的过狂欢节?
哦my尼克松刷刷,这帮孙子还真他妈听话,也是唯一一次听我话吧。
我说给我一个州,哪怕一万人的一个小镇让我当执政官,我来这帮玩意做做示范,让他们看看我玩的如何比他们转,他们怎么不给我呢?
小奥还在准备第二届吗?
神啊,他继续堕落下去吧,四年没玩够吗?
还不考虑改行吗?
他开店出卖自个形象卖女性玩偶都比挨个地区拜票强。
都是出来卖,一个能收回来钱,一个往里搭钱,这窝团队,就地转行卖女性玩偶保健品吧,别他妈跟中国人谈判老拿着工人的穷酸劲头,人家有脑白金,咱们就不能有奥玩偶吗?
倾销过去……废话不扯了,聊聊你用了一个轮回拍的这玩意。
梦想是用来糟蹋的,你舍不得别人可就抢了先。
这话真不错。
谁叫我自个不抢先初夜呢。
姥姥的,我怎么自个没早点筹备拍呢,罗姆酒浇灌而就的灿烂菊花,生生的被你找来的这个团队拔起泡了花茶。
你大爷的,水还没开呢,片子就结束了,你是怕我的原著精神烫着你,还是就他妈好暴敛天物喝凉水茶呢。
先说说罗宾逊,听说是德普这小子推荐他来导的?
他以前怎么酒鬼怎么混我管不着,你确定他拍片时喝高了吗?
你他妈听清楚,我早跟你说过不要一个清醒的人来拍。
历史的真相藏在一系列炫目的闪光后,怎么见到闪光呢?
莱姆酒这种邪恶的饮料可以把最受尊敬的人彻底变成一个恶棍,也可以将恶棍幻化成所谓最受尊敬的人。
主角去波多黎各不是去度假的,是去沉思,去发泄,去战争?
明白吗?
按着重要程度再来说说,说说那个大妞吧。
你不是跟我说什么凯利奈特莉或者斯嘉丽约翰逊来演吗?
不不,我不是说这妞演的不好,只是露的太少啊。
我跟你说别那么假么三道的考虑什么分级,60年代为什么是美丽的浪花之巅呢?
那是大变大乱之中育有深的内涵,琢磨去吧。
接着数落一下德普吧。
孩子,咱这回去加勒比海不是玩海盗RPG游戏去了,吗啡也好,罗姆酒也罢,就是通向梦想之路的贝塔系数,酒色越浓,贝塔系数就越高,梦想的收益就越大。
可我怎么觉得片里你小子顾忌风险,贝塔系数订的那么保守,喝起高度酒本是享受,你却透着一股勉为其难不情愿的劲,当时在我这,咱爷俩是怎么喝的你忘了?
真想我吗,过来咱爷俩再练练。
哦,对了,那只斗鸡最后你们怎么处理的?
烹饪时没过油吧。
崔贝克,沃伦,泽文几个老哥几个最近开始吃素上了,跟一个东方的什么大师说要什么参禅,吾日三省吾身,反省一下我们那个时代的精彩。
反省这活我到可以,反正是动口不动心,可见天吃素我可受不了,顶多就是少放点油意思一下得了,可这个什么大师最近教我一土法叫什么:叫花子鸡。
想知道怎么做好吃吗?
奔儿香秘诀我告诉你:你啊,饿的时候吃!
敬赐回复。
(原文为法语)抄送:罗宾逊,德普,还有那个大妞,把她twitter给我。
我有时间翻墙鉴赏一下。
depp依然演什么像什么,演技没得说。
虽然片子闷了些,谁叫这次打的友情牌。
改编的小说作者是depp的好友,自杀后,追念意识像个party,最后把骨灰放进礼炮,打出礼花,就这个,也能知道这人生前什么样子。
如果单纯为看电影看这部片子的话,可能有些失望会。
我家德普虽然演谁都是他自己以至于被朋友说成垃圾演员,但这种颓圮摇滚的感觉还真就谁也替代不了了,不服来打我。
感觉题材超级棒啊,男主原形就是酷到变成烟花炸上天。
只可惜电影乱七八糟的节奏硬生生给整成了英雄救美的大团圆,看得我一头雾水。
德普叔看到多年好友变成为妹子冲冠一怒愤笔疾书最后名利双收抱得美人归的形象,也会一头雾水吧。
(不知道自己理解地对不对,他们搞摇滚的是这样吗??
)片尾曲好听,波多黎各很美,看完想喝酒想飙车想在狂欢节上尬舞。
琥珀并不耐看,看在她欺负我普叔的份上再减一星。
(垃圾豆瓣,打了四星就不能改成三星了,我就天天来试,看啥时候可以🙂)2017.6.21啊可以了!
改好了,三星了!
✌️2017.6.26
我喜欢的电影中,有两部与酒有关。
《远离拉斯维加斯》讲的是一个穷困潦倒以酒当饭的好莱坞编剧,变卖所有家当,前去拉斯维加斯打算把自己喝死,最终如愿以偿。
《杯酒人生》讲的是两个落魄中年男人的酒乡之旅。
前者绝望,后者温暖,它们的共同之处是,主角都是酒鬼。
酒鬼的身上有一种共同的自我毁灭倾向,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类人天生有一种亲近感,常常觉得,如何能相遇相识,我们会成为朋友。
不久前看到电影《莱姆酒日记》的海报,49瓶朗姆酒拼成了The Rum Diary的片名,一下子就很喜欢。
电影10月28日在美国上映,等我能看到不知是何时?
约翰尼•德普扮演的男主角保罗•坎普,厌倦了纽约的喧嚣以及美国后艾森豪威尔时代的压抑,跑到波多黎各给一家不景气的报纸当记者,在波多黎各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
《莱姆酒日记》的原著小说作者亨利汤普森也是一个酒鬼,1937年出生于肯塔基。
2005年2月20日,一个安静的星期天,在给妻子打电话时,他拿起手枪对着自己扣动了扳机。
熟悉他的人说,他并不是个忧郁症患者,也不是对生活悲观绝望的人,相反地,他功成名就、一直生活在生命的浪尖上。
汤普森年轻时曾因醉酒毁坏财物坐过牢,后来给《滚石》杂志做记者,成名于六十年代。
那是个伟大的时代,他开创了“荒诞新闻”一派,用小说笔法写新闻,跟马尔库塞、金斯伯格、凯鲁亚克一起成为反文化先锋。
他的报道大多以第一人称来写,洋洋洒洒,嬉笑怒骂,无遮无掩地表达主观感受,却往往一针见血,其风格类似今天的BLOG写作,因此被尊为BLOGGER精神上的教父。
在《世纪之猪》里,他这么形容美国总统:“布什的罪恶如此深重,他能让尼克松都显得清白无辜;克林顿是只猪,但他是我们的猪。
”他的写作影响了一代美国作家,“他用锋利的笔剥掉美国社会华丽的外表,将一颗真实跳动的心呈现给世界。
” 生活中,汤普森桀骜不驯放荡不羁,他烟不离手,酗酒,嗑药,喜欢收藏枪支,《阿斯彭时报》的编辑玛丽曾亲眼目睹喝得醉醺醺的汤普森对着他的一本著作连开三枪,然后把它送给一个朋友,说:“这就是我的亲笔签名。
”他的遗愿之一是把骨灰装进大炮,轰上天空。
“他或许会死得较早,但是他用质量而不是活多久的数量来弥补……”这是汤普森专栏编辑编辑的评价——他错了,汤普森活到了68岁,对于一个酒鬼来说,这算长寿了——只是他自己不想活了。
朋友们说,他早晚会自杀。
我想,他只是和我知道的其他酒鬼一样,喜欢用自己的方式结束生命。
2005年8月20日,在科罗拉多的一个小山村,汤普森的自杀之地,约翰尼•德普出资250万美元,将他的骨灰装进大炮,伴随着礼花射向夜空,一片绚烂。
所谓醉生梦死。
挺普通的片子,故事讲得太凌乱,毫无特点的影片,除了那一点点主角们生活的自由和让人羡慕的洒脱。。。
看完终于明白为什么这片子在美国票房不好了,完全就是质量不高的原因嘛。。。
The Rum Diary 是已故作家,记者Hunter S. Thompson(died@2005) 根据他1960年从纽约到波多黎科的个人经历所写的一本小说(这部作品60年代初便写完但是一直拖到2008年才得以出版). 为了纪念他,所以决定将他这部作品翻拍,Jonny Depp更是为了纪念他这个朋友,亲自出演电影主角.不得不说Thompson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作家,他开创了Gonzo journalism, 他认为记者应该以第一人称的角度来记事,该加入自己的个人经历情感去报道,而不是。
他以大量地喝酒,吸食精神药物出名. 他反对威权主义并且特别特别讨厌尼克森. 背景交待清楚,现在开始说说这个电影. 大致剧情: 一个叫做Paul Kemp(后面用Kemp代替)的纽约作家来到波多黎科的一家报纸The Daily News , 结果发现这个报社相当的诡异,有脾气暴躁的假发主编Lotterman,自来熟的眼睛胖子Sala以及带有强烈迷幻色彩的Moburg. Kemp阴差阳错认识当地大老Sanderson, 以及与他女朋友Chenault 之间的三角爱情纠葛(有背叛,有嫉妒,有情欲{看到这两个字估计很多人会迫不及待得想看了,233}),以及Kemp对Sanderson最后发起的挑战. 再多的剧情我就不想完整的说出来了,你自己看不是更好么?
下面我就几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地方说两句.Kemp 之所以会来到波多黎科是因为他的声音在纽约没办法reach out, 跟Chenault在船上聊他在看什么书的那个场景里面:他说 I can’t even speak myself.他不知道该怎么说把自己内心所想的表达出来,拟或者他在寻找一个他真正想表达的. (当然他最后找到了)为什么他会来到波多黎科其实值得推敲,这是一个旅游圣地,以have shit loads of fun(纵乐)为名,来这里吗就是为了喝酒吗?
还是逃避现实?
电影四分之三的场景里都是有在喝酒的, 酒怎么都喝不够,有大量的醉酒,早上起来hangover的描写. 下面引用一段对话:当Kemp刚来波多黎科的时候,还是由报社支付酒店费用的时候,下面是主编质问他为什么喝了这么多. Lotterman: How does anyone drink 161 miniatures? Paul Kemp: Are they not complimentary? (笑点自己找,我是笑翻了.)其实为什么Thompson要写这么多酒精呢,(我没有拜读过任何他的作品完全没做过任何研究这里纯粹自己瞎猜), 我觉得他想表达一种人民的Hopeless(没有希望了), 他觉得普通人其实活着跟行尸走肉一样,天天被强权/有钱人精神强奸, 为什么不允许去喝酒找乐子,或者说寻找一时的逃避?
可能他们不觉得自己在逃避,喝酒只是一种下意识的反应. 另外一个重点描述的是精神药物,这里我得提下在这部片子里面最喜欢的Moburg, 他就是那种“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的那种高人,他的每次出场就是酒醉,吸食大量精神药物后的混乱, 他对纳粹的崇拜,他对人类的失望,他对任何事情的 Don’t give a shit, 我只能说他真是活出了自我,他穿着奇怪的衣服说着讽刺的话,这个真小人比那些假君子高的真是“好几层楼那么高.” 好吧,back to 精神药物(比如LSD),世人(这里不特指中国人或者美国人,这是一个普世现象)往往把精神药物看作洪水猛兽,这玩意是“毒品”,我们得拒绝它,反对它,消灭它。
精神药物的作用是将感官,感觉,记忆和自我意识在短时间内的快速强化加强, 使用者会有强烈的逼真幻覺、時空幻覺,哈佛大学的教授Timothy Leary认为LSD有作为精神成长工具的潜力,60年代的嬉皮士认为通过 精神药品,神秘的修养(例如:禅)这些方式来改变自己的内心最终走出社会主流(这里推荐去研究下嬉皮士,那真是一个伟大的运动)HOLY SHIT, THIS IS UNIVERSAL: IF YOU WANT TO SAY NO TO THE GOVERNMENT, THE GOVERNMENT WILL FUCKING RAPE YOU TO DEATH.后来大家都知道美国政府在7080年代大幅度宣传精神药品为毒品大规模禁止. (我对精神药品不了解很多,但至少我知道 LSD是不会上瘾的.最近在我读乔布斯传记的时候,他也说了自己年轻的时候大量的吸食LSD)我这里不是说吸食精神药品究竟是对还是错(但我认为政府这么妖魔化精神药物是对群众的精神强奸), 我希望让看这篇文章的读者起码能认知到精神药品能让人产生幻觉,能更好的自我感知.ok,现在回到电影, 在kemp很迷茫的时候,Moburg将一个他号称宇宙无敌强烈的精神药品50刀卖给了kemp, 这是一种眼药水,因为是在电影院看的,没办法recall每一句台词,记得他说这个能让你看到太阳还是什么?
Anyway, Kemp 和 Sala,在滴了五分钟以后完全没有反应,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后,Kemp开始产生幻觉看到Sala的舌头开始不断的伸长伸长...(这一段对幻觉的刻画实在是...让人大呼过瘾)之后他们去了海边,Kemp看着龙虾说出了这么段话: Human beings are the only creatures on earth that claim a god and the only living thing that behaves like it hasn't got one. 这里便可以看出整个故事的核心,反威权,反强势阶级统治整个社会, FUCK DA POLICE.当地大佬Sanderson曾经邀请过Kemp去帮他们写“洗脑文宣”, 在他们一次会议的时候,想不起来是他还是其他大佬有个人说了这么一段话(不记得台词只能回忆当初理解的话):“这么说好了,如果你想价税5%,你一开始先说10%,然后普通人会很生气,然后你这时候说,好吧不伤感情,我加7%,人们还是会不干,这时候你再说,好吧,我最后“妥协” 到5%,然后人们就会同意了。
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吧,不同的宣传可以影响到普通人。
” 他们希望Kemp 帮他们写文字来让他们的新计划显得很漂亮(这个计划我还是不说出来好,自己去看)。
这个新计划会影响到全岛人,但最后Kemp准备要奋起反击的时候,除了身边的死党 Sala以及Moburg, 岛上的普通人人心惶惶但是却不准备做些什么(again, back to the point that people feel hopeless). 最后虽然反击失败了,Kemp歪着嘴巴来了一句: Did you smell it? The smell of bastard? the smell of true? 这句话,我直接OMG傻眼,Kemp那一瞬间的表情,把玩世,无奈,生气,希望各种复杂的情感完美的结合起来了. (我不得不花痴的说,这实在是太他妈的帅了) --------------------------------电影里面有好几个地方很好很好很好笑喔(我就不剧透了)--------------------------------我是跟我一个好“鸡油” @fireatme 一起去看的, 他认为这个电影铺垫太长,太快结局,不符合他的喜好!@#$%^^&**这里我想引用IMDB上@brookeb3393的评论:It's important to remember why this movie was made. It is for Hunter S. Thompson. That was really Johnny Depp's main focus. His goal is never to make the number one movie. He doesn't want to be a box office star. He wants to make movies that mean something to him and that is exactly what he did with The Rum Diary.如此所说,这是Depp对Thompson的致敬,并不是为了一个满足每一个人口味的票房blockbuster 去拍的, Depp 在这部电影里完美的诠释了Thompson, 导演Bruce Robinson 将Thompson对酒精,精神药物的爱,对威权主义的反对,淋漓尽脆的完整的表现出来了.文终, 在看完电影的2011年12月1日的今晚,我一口气写完这篇评论,不敢说“文思如尿崩”, 但有股不吐不快的冲动. (过去这几年来第一次写这么长的东西,so bear with me :) )文中的一些引用以及资料来自IMDB以及WIKIPEDIA, 这是我的first draft也是final submission, 这里我学下Thompson, 就不polished (修改) 了. 首发地址:http://otherworldman.tumblr.com/post/13610324881/rumdiarey欢迎任何人转播,我不hold any copyright.但请注明作者 @otherworldman
蛋疼的结尾,没有恶人被干倒,反而是好人被爆菊,提起裤子无奈离开。
故事本来这么写,男主到纽约奋斗,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了,但是木有。
混乱的剧情,想抱条大腿,被马子连累了。
想逆转恶魔,却被卖了,最后还是鸡救了他。
就连女主也不是啥好货色,那一夜,估计被全屋的黑人兄弟给干了吧,爆菊也是保留节目哦。
就这么悲情,苦逼,无奈,最后的美好结局也是一句话带过的剧本,为什么戴普要演绎?
我想,每个屌丝逆转前都有不经一提的过往,都迷茫过,徘徊过,放弃过。
把这些展露出来,才能好好面对生活吧。
最后一句,我看到的版本,女主都没啥透露,遗憾。
里面很多梗。
很多调侃,,玩世不恭的坏笑贯穿始终,,。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警察回到警局拿出了常规警匪片里面那一套完整和动作台词来逮捕一个丝毫没有逃跑想法的黑人,只因为丫是个黑人。
里面的每一个人,每一件道具之完美,破菲亚特小车,旧屋,老相机,朗姆酒蒸馏器以及配角的眼神完美到近年来看过的好多巨制商业片也无法匹敌。
好玩的是,主角的假正经装B文艺让他成为了整个片里面最大的背景,反衬出各配角的精彩。
其中最后那句“闻到墨水的气味”,我觉得是片子里面最大的笑话。。
这个笑话撑起了整个小片儿的美丽景色。
也许是理想主义和现实的纠缠,但是谁知道哪一边的景色更美呢,要是主角很清楚这一点,这个故事也就不会发生了。
也许deep在这个片儿里面有很多大家根本看不懂的梗藏在某些平淡的细节中,毕竟是为朋友拍的片,那就让那些梗留在朋友曾经的笑谈记忆中好了。
我是脑残粉我怕谁
全当风光片。
所谓醉生梦死
虽然讲得不够精彩,却是好故事!
我要对这货拔草了。你再烂下去我就不要做你脑残粉了。擦
终于知道德普为什么要和这女的好上了 确实很迷人!!!
预告片爽死了,全片闷死了,除了Amber Heard的意外出场,全片皆尿点。
影片里面有个死胖子鲍勃,让人很喜欢的感觉。
前排右手的妞几乎笑点全中,我却差一点睡着..(上一次还是在齐天大圣吧好像)~完全是冲着德普大叔去看的。
德普还是一脸的威利旺卡
如果这本小说不拍成电影,绝对是个遗憾——如果你能在这部电影中感受到这份渴望,这部电影对于你才有意义。
我太爱德普了!
虽有德普,依然看不下去,乱七八糟的
不好看,不值得看。
depp叔叔你最近肿么了...
不知所云,Depp啊...
就算有德普就算有我喜欢的扮相,我也忍不住拖动了快进条。
德普哥正在以飞快的速度 向凯奇大叔接烂片的水准靠拢
主角整部戏都在泡妞酗酒,他做的正经事加起来还不到10分钟,回了美国之后就成了一名著名的记者。这是什么情况?
Depp又拍了部缺水準片子。不知講啥。大概是三角戀未果吧。形象也越來越不咋地。